摘要:十八大以來, 中國形成了城鄉一體化戰略下的新型城鄉關系, 農業農村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在取得一系列成果的基礎上, 城鄉關系進入了城鄉融合的新階段, 即通過要素、區域及生活方式的融合促進城鄉發展。新時代下, 中國城鄉的深層融合、城市的快速發展以及人民的新需求要求鄉村振興, 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需從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等方面入手。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中共十九大做出的重大戰略部署, 已經作為新時代建設社會主義事業的七大戰略之一, 寫進了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共十九大報告指出:“要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 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 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 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1](P33)毫無疑問, 這是對以往城鄉發展戰略的重大調整, 標志著中國城鄉關系進入新時代。進入新世紀以后, 中國工業化進入中期階段, 工業和城市的發展不再依靠農業農村輸血, 進入了“以工補農, 以城帶鄉”的階段, 以良種補貼、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農機具購置補貼、農業生產資料綜合補貼等“四大補貼”為核心的農業補貼體系基本形成, 以“新農合”“新農保”為核心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建立, 這些都為中共十八大以后新型城鄉關系的建立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一、2012—2017年:城鄉一體化戰略和新型城鄉關系的形成
新世紀以來, 中央層面的支農惠農政策密集出臺, 一些財政能力較強的地方政府也出臺配套措施。到了2012年中共十八大召開, 十六大提出的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任務基本完成。十八大報告提出:“堅持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針, 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 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加快完善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 著力在城鄉規劃、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方面推進一體化, 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 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0]經過十八大以來的努力, 中國城鄉關系發生了重大轉變。
(一) 農業:從保護到提高競爭力
進入新世紀第二個十年以后, 前一個階段實施的農業補貼政策繼續實施, 有的加大了補貼力度, 如農機具購置補貼、農業生產資料綜合補貼等;有的擴大了補貼范圍, 如良種補貼, 不僅在種植業領域不斷擴大補貼范圍, 如從最初的大豆、小麥良種補貼擴大到水稻、馬鈴薯、青稞、花生等作物, 還擴大到畜牧業良種的繁育和采用, 如生豬凍精補貼、奶牛凍精補貼等。截至2017年10月十九大召開前, 中央層面上的農業補貼項目大約有50多種, 由相關部門分別執行, 分散甚至重復。而且, 四大補貼中的良種補貼、種糧直補、農業生產資料綜合補貼由于難以解決生產面積精準化的難題, 已經演化為收入補貼, 對生產的激勵很小, 與早期設計的政策目標差距越來越大, 政策效能降低, 政策效應減弱。這種情況決定了對農業補貼的改革勢在必行。2015年5月, 財政部、農業部聯合發布《關于調整完善農業三項補貼政策的指導意見》, 實行“三補合一”, 后稱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具體操作辦法是:20%的農資綜合補貼存量資金, 加上種糧大戶補貼試點資金和農業“三項補貼”增量資金, 統籌用于支持糧食適度規模經營, 重點支持建立完善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剩下的80%加上種糧直補和良種補貼資金則用于耕地地力保護。2015年, 財政部、農業部選擇安徽、山東、湖南、四川和浙江等5個省, 由省里選擇一部分縣市開展農業“三項補貼”改革試點。2016年在全國范圍內實施。2016年6月, 財政部、農業部印發了《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資金管理辦法》, 明確了農業支持保護補貼以綠色生態為導向, 主要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護和糧食適度規模經營。其中, 用于耕地地力保護的資金, 補貼對象原則上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用于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的資金, 補貼對象為糧食適度規模生產經營者, 重點向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經營主體和新型服務主體傾斜。
2004年, 開始實施的小麥、稻谷最低收購價格政策是支撐此后“十二連增”和十四年糧食持續豐收的基礎性舉措。2008年起并逐年提高價格, 直到2015年。2008年, 全球金融危機導致大豆、棉花等農產品價格暴跌, 為保護農民利益, 國家分別對玉米 (黑龍江、吉林、遼寧、內蒙古等“三省一區”) 、棉花 (新疆) 、大豆、糖料和油菜籽實行臨時收儲政策, 穩定了該產業的收入水平, 保護了農民利益, 極大地調動了廣大農民的生產積極性。
總的看來, 經過這一時期的努力, 中國農業支持保護體系基本形成。在結構上, 目前中國已經初步建立了以保障糧食安全、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業可持續發展為主要目標, 由農民直接補貼、生產支持、價格支持、流通儲備、災害救濟、基礎設施、資源與環境保護以及政府間轉移支付等各類支出組成, 涵蓋了農業產前、產中、產后各個環節和主要利益主體的農民支持保護政策體系。[3](P4)如果僅從“黃箱”補貼的角度看, 中國的補貼總量已經超過了同期的日本、美國、歐盟等發達國家。但這些國家的關稅水平一般較高, 而且大量采用較為復雜的關稅形式。如日、美、歐的農產品平均關稅水平分別為41.8%、11.3%和22.8%, 還可以分別對其12%、9%和31%的農產品稅目使用以數量和價格自動觸發為特征的特殊保護機制, 而中國農產品平均關稅只有15.2%。[4](P42)在這樣的國際環境下, 中國以價格保護為重要內容的農業支持保護政策必然會抬高國內主要農產品價格, 降低國際市場競爭力。事實上, 新世紀以來, 農產品成本上升的壓力越來越大。加入世貿組織時, 中國主要農產品成本普遍低于美國, 到了2014年, 中國每公斤稻谷、小麥、玉米、大豆生產成本分別比美國高40%、16%、112%和104%, 其中, 人工成本高6-25倍, 土地成本高10%-130%。[4](P43)成本上升必然推動價格上漲, 國家的最低收購價格是在核算成本和必要盈利后確定的, 當然也要上漲。事實上, 稻谷的最低收購價格自2007年后連續8年上漲, 小麥的最低收購價格自2008年開始連續7年上漲, 其他屬于臨時收儲的農產品價格也呈剛性上漲趨勢 (見表1) 。這樣, 中國在剛開始實行價格保護的2005年前后, 主要農產品價格均低于國際市場價格, 表現出明顯的競爭力;而到了2015年前后, 僅過了十年時間, 小麥、稻谷、玉米、肉類等主要農產品價格均全面高于國際市場價格。[0]玉米、稻谷等主要農產品還出現了產量、進口量、儲備量“三量齊增”的奇怪局面。
上述現象表明, 中國政府必須改革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 逐步提高主要農產品國際市場競爭力。為此, 2015年, 國家對東北“三省一區”玉米的臨時收儲價格每50千克降低12元, 同時保持各個品種的小麥、稻谷最低收購價格不變, 這就給農民發出了中央政府要進行主要農產品價格改革的強烈信號 (見表1) 。2016年, 國家取消了玉米臨時收儲制度, 按照“市場定價、價補分離”的原則, 將以往的玉米臨時收儲政策調整為“市場化收購”加“定向補貼”的新機制。從結果看, 國內玉米價格已經接近于國外玉米的到岸價格, 進口量大幅度下降, 同時, 國內玉米加工、儲運等各類市場主體紛紛入市, 改革效果十分明顯。2016年, 國家降低了早秈稻的最低收購價格;2017年, 全面降低了各類稻谷品種的最低收購價格, 表現出明顯的以價格引導生產的改革意向。從2014年起, 國家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啟動了為期三年的新疆棉花、東北和內蒙古大豆目標價格改革試點, 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以促進產業上下游協調發展。2017年11月, 國家發改委發布了《關于全面深化價格機制改革的意見》, 強調要“完善稻谷、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 “深化棉花目標價格改革”, “探索開展‘保險+期貨’試點, 促進新疆棉花優質穩定發展。”顯然, 改革的方向就是市場化, 改革的目標就是提高產業競爭力。
(二) 農村:從接續到整合
盡管“新農合”“新農保”制度的建立標志著中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完善, 但不同地區之間、城鄉之間不僅存在著較大的差距, 而且無法對接, 因而不利于勞動力在城鄉和地區之間流動。中共十八大確立的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中, 包括“社會保障全民覆蓋, 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住房保障體系基本形成, 社會和諧穩定。”[2](P17)十八大報告提出要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要堅持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方針, 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重點, 全面建成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0]此后, 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在城鄉統籌和接續方面取得了長足進展。
2014年, 國務院頒布了《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 提出將新農保與城市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簡稱“城居保”) 合并實施, 并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至此, 中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基本建立, 中國農村養老保險也從“老農保”到“新農保”, 最后進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階段, 在政策層面上基本完成了養老保險的城鄉統籌發展。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自2009年開始試點, 至今實現了從“老農保”到新“新農保”, 再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三個階段的跨越。2009—2016年新農保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制度推進情況如表2所示。
這一階段, 城鄉居民在醫療保險水平的接續、統籌方面取得了實質性進展。2012年, 國家發改委、衛生部等六部委發布了《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 提出大病保險的保障范圍要與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相銜接, 大病保險主要在參保 (合) 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 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補償后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這一制度的實施, 大大降低了城鄉居民因患大病而致貧、返貧的概率。2015年, 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 提出了2015年底前大病保險覆蓋所有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人群, 2017年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大病保險制度的目標。2016年, 國務院發布《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 提出要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起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統一覆蓋范圍、統一籌資政策、統一保障待遇、統一醫保目錄、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基金管理。至此, 城鄉居民在醫療保險方面實現了完全接續。
(三) 效果評價
總的來看, 這一時期中國城鄉關系調整以及在此大背景之下的農業農村發展都取得了明顯效果。限于篇幅, 本文僅就農民人均純收入等幾個重要指標進行簡單評價。為了能夠清晰地對比新世紀以來的變化, 我們從2001年開始選取相關數據 (見表3) 。
從表3可以看出, 第一, 農民收入呈快速增長態勢。由于2014年起國家統計局開始公布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 與前面的純收入無法對比, 因而無法計算年均增長率。但從年度增長情況看, 2013—2017年農民人均收入的實際增長率分別為9.3%、9.2%、7.5%、6.2%和7.3%, 均超過城鎮居民收入年增長率, 且除了2016年, 其他年份均超過GDP增長率。從表3還可以看出, 城鄉居民收入之比自2010年起呈下降趨勢。說明新世紀以來, 尤其是十八大以來, 各級政府采取的增加農民收入的舉措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第二, 糧食產量是反映農業產出的重要指標, 也是確保國民經濟進入新常態后穩定增長的定海神針。2004年以來, 糧食產量呈“連豐”態勢, 其中2004—2015年“十二連增”, 這在1949年以來的歷史上是從來沒有過的。圖1能夠更清晰地反映這一趨勢。十八大以后糧食產量增長速度放緩, 這是符合產業發展規律的, 在目前的技術水平下, 糧食總產量進一步提高的余地已經越來越小。第三, 農村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下降明顯。2017年, 農村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降至31.2%, 即將進入小于30%的富足階段 (1) 。而同年城鎮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已經降至28.6%, 城鄉居民平均為29.3%, 這就使中國近14億居民的整體消費更加關注質量和安全性, 更加關注文化、教育、休閑、娛樂等食品以外的消費, 對農業農村的要求也更高了, 這也是十九大提出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原因之一。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十八大以來的變化。恰好在2012年, 農村居民消費的恩格爾系數低于40% (39.3%) , 進入了聯合國界定的“富裕階段”而且短短五年間就降到接近這一階段的下線值, 恰好說明十八大以來城鄉一體化取得了明顯的進展。
二、2017年10月以后:城鄉融合下的鄉村振興戰略
在十八大以來城鄉一體化工作取得重大成果的基礎上, 2017年10月18日, 中共十九大報告提出了在鄉村振興戰略下實現城鄉融合的新理念。我們認為, 這是在新的形勢下執政黨對于城鄉關系的新定位, 具有重要的理論和政策價值。
在城鄉關系上, 中共十六大以來共有城鄉統籌、城鄉一體化、城鄉融合等三種提法。我們認為, 它們是層層遞進的關系。十六大提出“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 對策有三大方面, 一是加強農業基礎地位, 積極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 開拓農村市場;二是用逐步提高城鎮化水平的方法促進農村富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 通過減少農業人口提高農業現代化水平和農民收入水平;三是堅持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 包括加大對農業的投入和支持, 通過政策支撐調整城鄉關系。應該說, 在城鄉統籌政策框架下, 城鄉關系的調整是初步的。在這里, “統籌”是手段, 重心在城;采取“以工補農、以城帶鄉”的方式推動農業農村發展, 縮小城鄉差距, 體現了這一時期的政策取向。盡管十七大在部署農業農村工作時仍然以“統籌城鄉發展, 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題, 但提出了“要加強農業基礎地位, 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 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長效機制, 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6](P23)說明了城鄉統籌和城鄉經濟社會化發展一體化之間的關系, 即后者是前者的階段性目標, 是高級階段。十八大把“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作為推動農業農村工作的總方針, 指出:“城鄉發展一體化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途徑”, 具體措施是:“要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 增強農村發展活力, 逐步縮小城鄉差距, 促進城鄉共同繁榮。”[2](P21)進一步說明了二者之間目標和手段的關系, 也是發展階段的遞進關系。正是在前15年城鄉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的基礎上, 十九大提出“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 即通過體制機制的建立和政策體系的構建, 促進城鄉之間水乳交融, 互為發展條件, 誰也離不開誰。可見, 城鄉融合是更高的發展階段。
城鄉融合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一是要素融合, 即城鎮要素和農村要素融合, 包括勞動力、資金、土地等要素, 在城鄉利益趨同的條件下, 上述要素即可以從農村向城鎮流動, 也可以從城鎮向農村流動。二是區域融合, 城市是農村的前廳, 農村是城市的后花園, 城在村中, 村中有城, 城中有農 (花園城市、城市農業) , 二者之間的邊界越來越模糊, 但功能清晰, 發展互補。三是生活方式融合, 由于農村基礎設施日益健全, 農村人的生活水平、生活方式和城市社區日益趨同。在電商越來越普及的情況下, 城市居民也能吃到當天采摘的瓜果蔬菜;在社區支持農業模式下, 城市居民在周末也可以到郊區享受一下田間勞動的樂趣。生活方式的融合極大地提高了城鄉居民的生活質量, 成為新時代的重要特征之一。
十九大報告指出,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 這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新的歷史方位。在新時代新形勢下, 鄉村振興戰略應運而生。第一, 鄉村振興戰略的提出, 是城鄉融合的必然結果。如前面所分析, 中共十六大以來, 執政黨在城鄉關系的處理上從統籌城鄉發展到城鄉一體化發展, 再到城鄉融合發展, 經歷了三大階段。目前, 盡管農業的競爭力有所提高, 農村的面貌有所改變, 但城鄉差距依然明顯, 深層次融合的條件尚不具備, 必須加快農業農村發展, 在此基礎上促進城鄉融合。第二, 截至2017年底, 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了58.52%, 到2020年可望超過60%, 住在城鎮的人口越來越多, 對農業農村的需求越來越大, 農業農村已經變成了稀缺資源。發達的城市需要發達的農業農村與之相配合和銜接, 否則, 城市發展失去支撐則難以持久。可見, 在城鄉融合語境下, 鄉村振興不僅是農業農村發展的必然引起, 也是城市向更高級階段發展的必然要求。第三, 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表明, 截至2017年底, 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 974元, 其中,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 396元, 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 432元。城鎮居民的恩格爾系數為28.6%, 農村為31.2%, 二者平均為29.3%。根據國際通用的標準, 中國居民生活整體上進入了“富足”階段, 從而對于食品的質量、安全性和品牌有了更高的要求;閑暇的時間更多了, 旅游需求轉化為休閑觀光;住在城鎮的人口增加后, 有了對“鄉愁”這種看不見、摸不著要素有了更高的需求, 其實是文化需求;等等。在新時代, 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對農業農村的需要和農業農村發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間的矛盾更加尖銳, 并且呈復雜化、多樣化的特點。這就要求鄉村振興, 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不能讓農業農村現代化拖了整個國家現代化的后腿。所以, 盡管農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已經降到9%以下, 但農業農村的地位越來越重要。
三、如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促進城鄉融合發展, 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已經給予明確而細致的部署。總體而言, 解決以下三大問題是至關重要的。第一, 產業興旺是鄉村振興的基礎。要發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帶動作用, 推進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 不斷提高農業競爭力和現代農業發展水平;充分挖掘農業多功能性, 大力推進各類農業發展新產業、新業態的發展, 如休閑農業、生態農業、會展農業、創意農業、景觀農業、智慧農業、生物農業、農業大數據應用、農業眾籌、農產品私人定制、社區支持農業等, 為拓展農業功能提供載體;延長農業產業鏈條, 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業, 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大力發展農業農村服務產業, 包括農業社會化服務業, 以及農村環保產業、農村養老服務等。只有農村產業興旺發達, 才能實現鄉村振興, 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第二, 進一步推進體制機制創新, 完善產權制度, 促進要素市場化配置, 為城鄉融合、鄉村振興提供制度保障。包括農村土地二輪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 給農業發展提供長期而穩定的預期;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 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 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 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深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 引導進城落戶農民依法自愿有償轉讓上述權益;以提升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為目標, 不斷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等等。第三, 有效解決鄉村振興的人才和資金短缺。鄉村振興包括鄉村治理和產業發展兩大方面, 都需要人才和資金支撐, 而當今農村最短缺的就是這兩大要素。要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 全面建立職業農民制度, 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 加強農村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建立有效激勵機制, 以鄉情鄉愁為紐帶, 吸引各類人才投身于鄉村振興事業。要確保財政投入持續增長, 利用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于鄉村振興領域。進一步推進金融制度改革, 把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 更好滿足鄉村振興多樣化的金融需求。堅持社員制、封閉性原則, 不對外吸儲放貸、不支付固定回報, 推動社區性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發展。
2018年3月8日, 習近平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山東代表團審議時發表重要講話, 就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出了“五個振興”, 即“鄉村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五個方面構成一個整體, 也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路徑和主攻方向。具體說來, 產業振興就是發展農業農村的各項產業, 包括做大做強農業產業, 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對農業農村的需要和農業農村發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間的矛盾, 不僅農產品以及延伸的功能性產品要越來越豐富, 對質量和安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要強化質量興農, 走綠色發展之路;農產品加工業的發展水平還較低, 與發達國家還有較大的差距, 要制定有效政策推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 并使農民在發展的過程中獲得相應的利益;加快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步伐, 推進農業的二產化、三產化, 提高農業產業的整體盈利水平;統籌兼顧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扶持小農戶, 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 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人才振興就是要培養造就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 開發鄉村人力資本, 暢通智力、技術、管理下鄉通道, 造就更多鄉土人才;要全面建立職業農民制度, 完善配套政策體系, 大力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創新人才培養模式, 扶持培養一批農業職業經理人、經紀人、鄉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遺傳承人等;發揮科技人才支撐作用, 建立有效激勵機制, 吸引支持企業家、黨政干部、專家學者、醫生教師、規劃師、建筑師、律師、技能人才等投身鄉村建設。文化振興就是要加強農村思想道德建設, 傳承發展提升農村優秀傳統文化, 加強農村公共文化建設, 廣泛開展移風易俗行動。生態振興就是要建設一個生態宜居的魅力鄉村, 實現百姓富和生態美的統一。要統籌鄉村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加強農業面源污染等農村突出環境問題的綜合治理, 開展農業綠色發展行動;正確處理開發與保護的關系, 將鄉村生態優勢轉化為發展生態經濟的優勢, 提供更多更好的綠色生態產品和服務, 促進生態和經濟良性循環。組織振興就是要充分發揮農村黨支部的核心作用和戰斗堡壘作用, 通過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組織團結農民、服務農民, 鼓勵興辦農村老人協會、婚喪嫁娶協會等民間組織引導廣大農民移風易俗、愛家愛村愛國, 實現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的高度統一。
鄉村振興的落腳點在鄉村, 村“兩委”是實施這一戰略的關鍵。習近平在參加山東代表團審議時強調, 要推動鄉村組織振興, 打造千千萬萬個堅強的農村基層黨組織, 培養千千萬萬名優秀的農村基層黨組織書記, 深化村民自治實踐, 發展農民合作經濟組織, 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現代鄉村社會治理體制, 確保鄉村社會充滿活力、安定有序。改革開放40年的實踐證明, 一個堅強有力、服務意識強的村“兩委”班子是鄉村能否振興的重要因素。比如, 江蘇省張家港市永聯村在1978年時還是當地面積最小、人口最少、經濟發展最落戶的一個村, 在村黨支部書記吳棟材的帶領下, 到了20世紀90年代后期已經成為遠近聞名的經濟發達村。2017年, 該村利稅總額達到70億元, 并走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路子, 鄉村旅游的游客量近100萬, 旅游收入超1億元。2017年, 村民人均收入達45 800元。河南省漯河市源匯區干河陳村在20世紀90年代還是一個近郊窮村, 經過10多年的發展, 村辦集體企業開源集團, 已經成為集房地產業、旅游業、商業三大產業、十二家公司為一體的集團公司, 2015年凈資產近20億元, 實現年營業收入10.7億元。[0]類似永聯村、干河陳村的發展, 當然有很多因素, 但帶頭人精明強干、“兩委”班子團結是最重要的因素。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還要處理好鄉村發展與形態變化之間的關系。改革開放以來, 中國一直處于城鎮化快速推進時期。1978年, 城鎮化率只有17.9%, 2017年達到了58.52%, 平均每年提高1.04個百分點。預計2035年基本實現現代化時可達70%以上。屆時, 城鎮化率會呈緩慢提高趨勢, 鄉村形態基本穩定。而2017年全國尚有農民工28 652萬人, 2012—2017年, 全國8 000多萬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定居, 今后還會有更多的農業人口移居城鎮。因此, 村莊的減少和形態變化在2035年之前將是一種常態。國家統計局公布的農業普查數據顯示, 從2006—2016年, 全國行政村從65.6萬個減少到59.6萬個, 年均減少6 000個。未來10年內, 由于更加側重于人的城鎮化, 因而村莊減少的速度還更大。在這樣的大趨勢下, 村莊視角下的鄉村振興宜分類進行。第一, 對于那些歷史文化名村, 以及自然遺產、文化遺產資源豐富的村莊, 要以保護為第一要務, 盡可能維持其原汁原味, 為子孫后代留下值得回憶的東西。第二, 大中城市郊區的村, 以城鎮化改造為主, 該合并的合并, 該改居的改居。第三, 對于那些自然環境惡劣, 不適宜居住, 地處偏遠的村莊, 要以改造為主, 撤銷那些不宜居的村莊, 合并到中心村甚至鄉鎮駐地。第四, 對于那些自然資源條件優越的村莊, 要加大對基礎設施和生活條件改善的力度, 建成環境優美、生態宜居的農村聚居地, 其中一些成為農村產業的集聚點, 一些成為鄉村旅游的目的地。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教學與研究2018年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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