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布的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公報指出,堅決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圍繞打贏脫貧攻堅戰,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把懲治基層腐敗同掃黑除惡結合起來,堅決查處涉黑“保護傘”。緊盯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辦力度,把全面從嚴治黨覆蓋到“最后一公里”。(1月24日 新華網)
黨的十九大報告響亮地提出要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順應億萬農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然而隨著反腐的不斷深入,基層“微腐敗”卻不容忽視,據統計,2017年1月至12月,全國查處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12.21萬個,處理15.91萬人,其中,涉及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4.87萬個,處理6.45萬人。細究基層腐敗的原因,一是基層治理能力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處,有些地方的基層治理能力還沒有達到與現代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水平。二是對基層干部權力的制約程度還不夠,沒有形成一種強有力的約束,并且達到震懾腐敗的水平。有的甚至與當地的一些黑惡勢力一拍即合,勾結到一起,形成利益同盟,嚴重侵害群眾的利益,由于山高皇帝遠,群眾是敢怒不敢言,基層腐敗的“破窗效應”大有愈演愈烈之勢,嚴重有損黨和政府在群眾的形象,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
治理基層腐敗是我們黨開展全面反腐工作的一個重要領域,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拍蒼蠅’比‘打老虎’更加重要。要徹底鏟除、清理基層腐敗首先,要深化基層治理模式的改革和優化。因地制宜、因時制宜,破除、改進基層治理政策中不合時宜之處,不斷完善基層治理模式,使得基層治理步伐向更科學、更高效、更及時的方向推進。其次,需要加強對基層權力的有效制約和監督。對于村級干部的監督,一定要強而有力,“拍死每一只亂飛的蒼蠅”。無論官階大小、職位高低,不放過任何一個腐敗分子,將這種政治決心和反腐決心真正落實到基層。再次,要加大對基層腐敗現象的懲治力度,不僅僅停留在處以罰金的淺層形式,還要想辦法讓基層腐敗分子“聞風喪膽”,對于村霸和黑惡勢力的打擊力度要更加堅決。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必然要求,是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絕不容許基層腐敗“毒瘤”成為鄉村振興的“攔路虎”。
(作者單位:四川綿陽三臺科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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