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城鄉發展一體化,破除城鄉二元分治是根本。當前最主要的是,應該而且必須從改革現行戶籍制度、土地制度和財政金融制度這三項制度入手,從根本上扭轉農村資源流失的局面。城鄉要素雙向流動是動力;城鄉一體化的戶籍制度改革,是開啟城鄉要素雙向流動的閘門;改革現行土地制度是當務之急。“農地確權”、土地流轉,并不是搞土地私有化。農戶承包,更適合我國現階段國情;財政金融制度改革,是鞏固改革成果的基礎保障;正確處理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培育與傳統小農長期存在的矛盾,是實事求是且與時俱進的務實舉措;休閑農業是新常態下農民增收重要路徑之一。城鄉發展一體化的實質,是還農民以公民權,使城鄉協調發展,經濟社會持續發展。
關 鍵 詞:城鄉一體化;二元結構;制度改革;農村發展
黨的十八大政治報告指出:“解決好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全黨工作重中之重,城鄉發展一體化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途徑”。城鄉發展一體化的關鍵,在于破除城鄉二元結構的體制。其實質是還農民以公民權,使城鄉協調發展,經濟社會持續發展。
一、破除城鄉二元分治是根本
中國的“三農”問題,長期得不到很好解決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因為存在城鄉二元結構的體制障礙。[1]
城鄉二元結構體制,產生于計劃經濟時期,其社會結構的本質特征,是把全國的公民分成市民和農民兩大類,分別實行不平等的政策。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住房戶籍、社會保障、招工就業、招生教育、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等,在太多的民生事業方面,政策都不一樣,形成了巨大的城鄉差距。“城市像歐洲,農村像非洲”。破除城鄉二元結構體制,既是當前我國城鄉發展一體化,順利實現工業化現代化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又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途徑。
城鄉二元分治,給“三農”套上的三副最主要的巨型枷鎖是:城鄉分治的戶籍制度、城鄉不一的土地所有制和差別化的城鄉財政制度。這三項主要體制與一系列城鄉不平等的經濟和社會體制機制,使各項資源從農村單向流向城市,形成城市飛速發展和農村逐漸凋敝的社會格局。
要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必須從根本上破除導致各種資源在城鄉間分配失衡,拉大城鄉差距,使“三農”問題凸顯的城鄉二元結構,從根本上扭轉農村資源流失[2]的局面。最主要的是,應該而且必須從改革現行戶籍制度、土地制度和財政金融制度這三項制度入手。近年的改革實踐表明,僅從就業、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方面進行改革,雖然對社會進步有一定促進意義,但因為只是局部的改革,屬于修補性質,因其無法破除城鄉二元結構,效果有限,即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城鄉發展不協調的問題。
近幾年,我國每年純進口6000多萬噸糧豆,相當于進口了6億畝耕地的產量(對比數字:中國政府力保耕地為18億畝——筆者注)。2012年,全國仍有34%的勞動力在從事農業,當年只創造10.1%的國內生產總值,占總人口近50%的農民人均純收入只有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31.9%[3]。農民占有的資源十分有限,單干式的小農生產,市場比較效益低。農村稅費改革前夕,筆者對個體農戶傳統耕作的效益,隨機作過深入調查:正常年景,一畝地的收入只有240元左右[4]。農村稅費改革后,中央出臺了一系列惠農政策,加大了對農業生產經營的補貼力度。但由于物價的上漲,部分抵消了政策的效應。近年個體農戶傳統耕作的效益,一畝地的收入也難多于500元。農村和農民收入,嚴重落后于城市和市民,既是影響中國社會公平正義的主要因素,也是影響人口質量和社會發展的主要因素,更是影響國民經濟長期可持續增長的主要因素。這主要不是由于中國資金短缺和資源要素短缺,而是源于現行體制[5]。
二、城鄉要素雙向流動是動力
目前,我國已總體上進入著力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的重要時期,城鄉要素能否雙向流動,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
著力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要求在實現城鄉間要素市場配置的基礎上,形成城鄉經濟的合理分工、專業化和交換體系[6]。現在,戶籍制度已經解凍,但必須同時跟進土地制度和財稅金融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改革。因為歷次改革實踐都證明,單項制度“單兵獨進”式的改革,都是難于收到預期成效的。即使一時取得的有限成效,也是難于鞏固甚至會最終失去的。
城鄉發展一體化背景下的土地流轉,是統籌城鄉發展,實現城鄉要素“雙向流動”的必然選擇。應通過城鄉發展一體化格局下的土地流轉,實現農村的剩余勞動力流向城市,城市的資本和技術等要素流向農村,幫助農村發展,實現資本、技術及企業家和土地的結合,以達到生產要素的充分合理利用。
市場機制下的土地資源流動,可促進各生產要素重新合理配置。農村土地流轉,是由個體經濟向社會化生產轉變的經濟規律所決定。而城鄉發展一體化的土地流轉,則是城鄉經濟統籌發展,要求城鄉間生產要素在以市場為基礎配置機制的基礎上,形成城鄉經濟的合理分工、專業化和交換體系所決定的。
土地對于農民來說,意義深遠。農村的發展需要土地來撬動,同時土地又承載著諸多的農村社會保障功能。這就要把握好一個度,既要利用農村的土地來促進農村和城市的發展,又不能在這個過程中損害農民的利益,更不能剝奪農民依附在土地上的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土地全面有效流轉的前提,應該是城鎮能真正吸納農業人口。因此,必須建立和完善統一的城鄉公共財政體系[7]。當前尤其重要的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8]。同時,還應建立農業自然災害風險轉換分擔、土地流轉損失救助等保障等機制[9]。
三、城鄉一體化的戶籍制度改革,是開啟城鄉要素雙向流動的閘門
我國戶籍制度,是上世紀50年代的特定歷史條件下,為加快工業化進程、實行計劃經濟體制而作出的制度安排。城鄉二元戶籍制度,嚴重阻礙了我國農村人口的自由流動,使人力資源得不到優化配置,阻礙了城市化進程,構成城鄉發展一體化和農民工市民化的體制障礙。
遷徙自由,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一個社會的不斷前進,需要一個有序地升降進退機制。城鄉二元戶籍制度,把農業戶籍人員牢牢束縛在農村,相應的資源和社會福利配置,不是以市場而是以身份來配置,農民分享的發展成果十分有限,使城鄉差距不斷拉大。
城鄉一體化的戶籍制度改革,是開啟城鄉要素雙向流動的閘門,實質是剝離附著在戶籍上的諸如教育、就業、住房、醫療、養老、福利等利益粘連。現在,城鄉二元的戶籍制度,正被逐步廢除,有望由此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促進人口自由流動。
四、改革現行土地制度是當務之急
我國現行的土地制度,存在許多與今天的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矛盾[10]。對現行土地制度進行改革,是進一步釋放生產力的一個關鍵點。但現在有不少的人,對我國正在進行的土地制度漸進式的改革,或產生了誤解或有意曲解,甚至從根本上就想走土地私有之路[11]。持土地私有觀點的人,或借農民土地流轉的訴求,以近代亞洲一些國家在土地私有下,成功走上現代工業強國為例,大肆推崇土地私有觀點,試圖把我國的土地制度引入私有軌道。以為只要土地私有化,我國農村的一切發展問題,就可以迎刃而解。
土地私有化,真有那么神嗎?
現實中國的國情和農情告訴我們,在我國,土地私有是行不通的[12]。這是因為,我國十多億人的吃飯問題,必須建立在糧食基本自給這一前提。也就是說,某些國家的成功模式,在我國是無法復制的。所以,我國的發展,只能探索出適合自己國情的路數。
持土地私有觀點的人,還不時以我國一些地方土地流轉后,種植經濟作物獲得較高的經濟收入為例,反復推崇土地私有的觀點。暫且不論這也是土地集體所有情況下發生的事例,只是較以往不同的是,經過了土地流轉,改種了經濟作物,一方面可獲得相當的規模效益,另一方面可獲得較糧食作物的比較效益。豈知,相對小量地塊流轉后搞經濟作物,能獲得較高的經濟收入,是以大量土地生產糧食保證糧食供給為基本前提保證的。
離開這個前提,如果我國大量的土地都搞經濟作物種植,既使丟開糧食供應這一嚴峻問題不談,全面范圍種植經濟作物,難道就不存在銷售問題嗎?到那時,由生產過剩產生的價格競爭,還能保證小面積經濟作物下的經濟收入嗎?“民以食為天”,沒有糧食墊底光有錢有用嗎?
持土地私有觀點的人,其憑借的理論支撐,無非就是科斯的產權理論。科斯的產權理論,就促進經濟的發展方面來說,一是因為產權確定后,就劃定了收益的邊界,能鼓勵所有者對產權物進行改進和投資,表現在土地方面,就有利于增進地力。二是可以較好地消除蘊含于產權物間的外部性問題。然而,通過我們現在進行的土地確權和“長久不變”,土地承包者就有了明確的使用權、經營權和收益權等權,科斯定理顯示的兩點優勢,是基本可以達到的。也就是說,土地私有并不是唯一的出路。更何況,土地私有后,反而會增加國家與眾多分散的農戶的交易成本,諸如糧食生產面積的保證與農產品品質的安全監管也會相應更難,還不如鞏固和改善現在的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既可節省社會交易成本,又利于經濟社會及各行各業的統籌協調發展[13]。
總之一句話,“農地確權”、土地流轉,并不是搞土地私有化。農戶承包,更適合我國現階段國情。
五、財政金融制度改革,是鞏固改革成果的基礎保障
當前在財稅領域,影響最大的當屬“分稅制”。肇始于1994年的“分稅制”,在我國運行已20年[14]。期間雖不斷進行完善,但各級政府特別是基層政府,財力與事權依然失衡。財力與事權失衡,使本來就非常薄弱的農村公共物品供給和公共服務,進一步失缺、基礎設施建設嚴重落后。農村公共物品供給和服務遠離“真實需要”,拉大了城鄉、地區間的差距。
一切經濟社會問題,都與財稅金融有密切關聯。財稅領域不僅成為社會改革的切入點,而且能成為突破口。因為財稅問題,實際調節的是社會利益根本關系。物質環境歷來對人類社會發展產生影響。制度不平等是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不協調的很重要原因。公民在社會中只應是職業的不同,而不應是因職業的差異由不合理的制度人為造成等級差別,享受不同的國民待遇。轉變為服務型政府,要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就必須有相應的財力。
我國公共財政體系的框架雖搭建多年并不斷改進,但仍不完善[15]。效率與公平的矛盾依然突出;城鄉二元制的財政管理體制還沒有徹底突破;公共財政和公共服務在農村仍處不足狀態等。
財政作為政府的分配行為,必須為實現社會的政治穩定、經濟和社會的協調與持續發展服務。各種財政政策制度措施的制定,都要以社會效益和宏觀經濟效益的最大化為目標。實現這樣的目標,必須有城鄉一體化的公共財政體系,讓公共財政的陽光充分照耀農村,使農民只是職業的不同,而不是因職業的差異人為造成等級差別,讓農民享受的是不同的國民待遇。區域間“差別分成”、政府間“二級分成”、加大一般性轉移支付并制度化,既是結合當前實際,建立和完善中國特色“分稅制”的特點所在,也是扭轉當前社會發展失衡局面的有效措施[16]。
六、正確處理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培育與傳統小農長期存在的矛盾是實事求是且與時俱進的務實舉措
由于種地比較效益低,“種糧更不劃算”。農村家庭承包經營戶,正從商品生產者,逐漸衰退為生計型小農。近年來,村莊“空心化”、農民“老齡化”的問題越來越突出。從國情農情和發展趨勢看,我國農業的“小農生產”模式,仍將長期存在。伴隨著“小農生產”模式的生產規模小、市場競爭力弱、抗風險能力不強、收入偏低等問題,也將長期存在。
與此同時,類似各種專業種養大戶為代表的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正在逐漸發展壯大。以“家庭農場”為代表的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兼具家庭經營和規模經營的優勢,未來很可能成為我國現代農業生產的中堅力量[17]。
涉農的各種專業合作社,也在快速興起。可以預見,涉農專業合作社,是未來現代農業社會化服務的主體。但目前普遍存在真假難辨、市場競爭力不強、管理欠規范等問題。總體上,現有的合作社,規模仍偏小、競爭力偏弱,很多合作社沒有建立起生產效果與收益掛鉤的激勵機制,沒有建立起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一些合作社的財務管理也不規范,存在財務不透明、決策不民主、經營不科學等問題。
近年,以工商資本投入為主的農業企業,也迅速發展。以贏利為主的農業企業,大有搶占我國現代農業主體“半壁江山”的勢頭。雖然總體上對促進我國農業生產專業化、標準化、規模化和組織化,起到積極作用,但以贏利為主要目的的工商資本進入農村農業,“非農化”、“非糧化”現象突出,弊大于利,甚至是危害。因為這存在與農民“搶地爭利”、搶奪農民有限的農業資源,特別是土地資源的矛盾,是在分走十分有限的農業生產利潤,擠壓了農民的增收空間。擠出的不是農村剩余勞動力,而是從農民手中擠走土地等資源,擠走利潤。這很不利于新型城鎮化的健康發展,不利于縮小城鄉差距。總而言之,“搶地爭利”式的工商資本進入農村,“方向搞偏了”。
從發展趨勢看,農業專業生產大戶、家庭農場,將是我國未來商品糧和大宗農產品的主要生產者。各種專業合作社,將是農業社會化服務的主要提供者。農業企業,將主要在農業產前投入、產中服務、產后收儲、加工和流通領域,以及科學化管理、科技普及推廣和資源開發利用領域,發揮主體作用,主要應在完善現代農業產業體系,提高農產品競爭力方面,發揮作用。
以土地作股份,進行股份合作,是一個較值得探討的辦法。農民以承包地作為股份,“租金”保底分紅呈動態,有希望獲得比租地“租金”更高的收入。所得與生產經營效益掛鉤,能體現參與性,土地就好像“還在自己手中”,不會像轉租那樣,得了一點租金,就“沒有說話的份”了。
這提供了一種“農民出土地,工商資本出資金”的合作模式。但要注意防止“非農化”和“非糧化”現象,而且要特別警惕“外資”股份的比例不能過大。
以土地作股份,能引進現代企業的管理理念,有利現代職業農民成長。但一個既基礎又關鍵的問題是,必須先搞好農地確權。只有農地確權搞好了,后續工作才能循序進行。否則,“產權”不明,“分紅”無法進行。在“農地確權”沒完成的地方,以土地作股份的辦法,應當慎重。
農村人口基數龐大,“減少農民”,農民進城,是一個長期的過程。無論從國情還是農情看,家庭承包下的“小農生產”,不僅會長期存在,而且仍具有活力。“小農生產”的農民,生產生活自給自足,生活的資金性消費很低,可以“低成本生存”下來。
“包產到戶吃飽肚,外出打工致了富”,但只有10%左右“進到城里落了戶”。因為絕大多數農民工沒能積蓄到轉為城市市民最起碼的經濟能力。大部分進城的農民工,還得回鄉養老[18]。“勞動力再生產”完成代際傳承,還離不開農村這個“根”。也就是說,大規模推動土地流轉的條件,目前還不具備。這一是因為農地確權工作,進展緩慢;二是因為農民進城的體制障礙,還沒得到根本性破除。
農地確權認股,能實行較靈活的“動賬不動地”。因人口變動產生的土地份額問題,可以得到較好解決。通過農地確權認股,“動賬不動地”,可以達到土地收益,村集體成員“人人有份”的目標。“不動地”,有利“增進地力”目標的實現。這樣,長期困擾土地問題上的效率與公平問題,就有望得到較好解決。
新型職業農民,與傳統的小農生產,一個較明顯的區別,就在于“規模經營”。但人多地少的矛盾,又決定了現階段的“規模經營”,只能“適度”。否則,大量的農村人口和勞力,失去土地,城鎮又還不完全具備相應的接納能力,將是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
根據我國地域遼闊、各地經濟社會發展不均衡、地域地理自然條件差異大、人多地少等國情特征,結合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培育與傳統小農還將長期存在的農情,在農業生產經營模式上,決不能搞“一刀切”。平原盆地宜發展適度規模農業,主要解決大宗農產品的生產供給。山區丘陵地區,宜發展現代休閑農業(包括休閑林業、休閑漁業等),主要解決藥材、林木山貨和需要特殊場地生產的珍稀動植物的生產供應,同時提供人們休閑旅游放松身心的場所。
七、休閑農業是新常態下農民增收的重要路徑之一
城鄉發展一體化,并不是簡單地把農村建設為城市,而是涉及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多方面轉型的系統工程。所有這些,都要借助經濟發展狀況來反映,
必須加快我國農村市場經濟建設步伐,讓資源有序回流農村。資源有序回流農村,一靠政策調整,統籌城鄉發展;二靠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鄉村;三靠農業經濟轉型升級。
休閑農業(當然包括鄉村旅游),是農業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選擇[19]。休閑農業“接二連三”,低碳環保,符合“兩型社會”發展要求;休閑農業是農業經濟中的無形資產(如地理景觀、山水田園風光、農耕文化、古鎮民居、民俗風情等)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寬厚平臺,是城鄉統籌城市支持鄉村的有效途徑,在歡樂中實現城鄉財富轉移,是增加農民收入和實現綠色GDP的極佳路徑。
中國能否順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一個關鍵的挑戰,是能否以可持續的方式保持較高速增長[20]。中國發展經濟學的典基人之一,張培剛先生早年在他的博士論文《農業工業化》中,很明確地指出了,中國農村的出路,在于“農業工業化”。今天,我們應該怎樣來理解這一思想的深刻含義呢?內地農村大量承接沿海地區轉移過來的低端制造加工業,同樣受到出口受制產能過剩、自然資源約束加劇的嚴峻的挑戰。發展休閑農業,無疑給我們帶來希望的曙光。
1、休閑農業是產業結構中的朝陽產業。
我國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所積累的生產能力,已受到越來越強的約束。“人口紅利”逐漸消失、劉易斯拐點跡象出現,從不同角度和層面表明:在進入中等收入水平后,勞動力成本明顯提高,資源價格大幅上漲,依賴廉價勞動力和狂耗資源來發展經濟已無優勢可言。
休閑農業碳排量低、綠色環保可持續性強,是朝陽產業。發展休閑農業,是一種把農民組織起來的較有效形式,有利于現代農民養成。休閑農業能使農村剩余勞動力就地轉移,延長產業鏈,增加農產品附加值,使農業的環保價值、觀賞價值、生態價值、資源價值等先前被忽視的價值充分發揮出來,突破以往只體現產品價值的局限。
2、國內消費市場巨大。
“當前世界主要經濟體城市化率都在75%以上。這起碼說明,中國城鎮化還有很大空間。據權威測算,2001年到2011年10年期間,城鎮化每提高1個百分點,拉動投資增長3.7個百分點,拉動消費增長1.8個百分點。甚至有經濟學家認為,城鎮化每提高一個百分點,可以替代出口10萬億元,未來5年,如果城鎮化進展順利,我國居民消費規模會從不到20萬億元提升到30萬億元,投資的需求規模或達40萬億元。這對于轉型中國的宏觀經濟來說,是扎扎實實的內需。”[21]
“高收入者消費意愿不足,低收入者消費能力不足”,是目前我國經濟發展必須解決好的問題。而低收入群體又主要分布在農村。在投入受限、出口受制的條件下,潛力巨大的國內消費市場,是一主動權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有效通道,能較有效地避免因外部環境摩擦可能造成的經濟回落或停滯。
鄉村發展休閑產業,具有得天獨厚的優越條件。良好的生態環境是不可多得的資源、能產生源源不斷的經濟效益。2011年國慶期間,筆者在桂林陽朔一帶考察,“黃金周7天,陽朔縣共接待中外游客85.2萬人次,……實現旅游總收入3. 8億元”。而筆者所在的同緯度縣市,不僅面積大而且人口多幾倍,2010年全年財政總收入達到8.2億元還著實慶賀了一番[22]。
我國經濟發展的短板是農村相對貧窮。村莊經濟發展了,縣域經濟就有堅實基礎,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短板就能補齊[23]。發展休閑農業,是在現有農業經濟的基礎上,提升與再造小農經濟,為建設現代農業生產體系開辟通道。這樣的路徑選擇,有利于農村各種資源合理有效利用,有利于農民收入較快提高,有利于把分散的農民組織起來,有利于鞏固和壯大集體經濟,有利于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有利于城鄉統籌發展,很可能成為我國破解三農問題的突破口[24]。
結語
城鄉二元結構體制,把全國的公民分成市民和農民兩大類,農民的許多權利被剝奪,造成了“城市像歐洲,農村像非洲”的城鄉隔離狀態。城鄉發展一體化,就是要破除城鄉二元結構體制,還農民以公民權。這就必須要通過改革,敲掉支起城鄉二元結構體制的鼎三足:城鄉分治的戶籍制度、城鄉不一的土地所有制和差別化的城鄉財政制度。在此基礎上,完善各項政策措施,改革才能深入下去,效果才能鞏固,城鄉才能協調發展,經濟社會持續發展才有厚實基礎。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1]陸學藝 楊桂宏:《破除城鄉二元結構體制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途徑》中國改革論壇網,2013-08-17
[2]陳愛巧:《從根本上扭轉農村資源流失》,《“紀念張培剛先生百年誕辰學術研討會暨第七屆中華發展經濟學年會”會議論文集》,2013.11
[3]陸學藝 楊桂宏:《破除城鄉二元結構體制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途徑》中國改革論壇網,2013-08-17
[4]陳愛巧:《論土地流轉與農村發展》,《共和國優秀專家學者60貢獻人物與獲獎文論集》,2009
[5]陸學藝 楊桂宏:《破除城鄉二元結構體制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途徑》中國改革論壇網,2013-08-17
[6]陳愛巧:《土地流轉應與城市資本等要素“雙向流動”》,《農民日報》,2011.1.18第3版
[7]陳愛巧:《論現階段我國農村公共物品供給》,《中華百業發展論壇》,人民日報出版社,2006年
[8][8]陳愛巧:《我國社會保障的現狀調查與分析》,《中國科學發展文論集萃》,中國人物傳記學會,2011.1
[9]陳愛巧:《完善“分稅制”:財力與事權匹配》,《創造公平、開放與可持續發展的社會 財稅改革再出發——中青年改革開放論壇(莫干山會議·2013)文集》,中國市場出版社,2014年2月第1版
[10]陳愛巧:《城鄉統籌下的土地制度改革探討》,《“第五屆中國經濟論壇”會議論文集》,2010.9
[11]陳愛巧:《“農地確權”不是私有化》,《求是先鋒——領導干部學習踐行黨的群眾路線的理論與實踐》,中國領導科學研究會,2014年7月
[12]陳愛巧:《論土地流轉與農村發展》,《共和國優秀專家學者60貢獻人物與獲獎文論集》,2009
[13]陳愛巧:《農戶承包與土地私有辨析》,《市縣領導參閱》2013年第24期
[14]陳愛巧:《“分稅制”運行近二十年評價》,《市縣領導參閱》,2011年第1~2期
[15]陳愛巧:《政府改革需以財稅改革為突破口》,《中國當代重大創新理論成果文選》,納稅人報社編輯部,2012.6.12
[16]陳愛巧:《完善“分稅制”:財力與事權匹配》,《創造公平、開放與可持續發展的社會 財稅改革再出發——中青年改革開放論壇(莫干山會議·2013)文集》,中國市場出版社,2014年2月第1版
[17]陳愛巧:《“家庭農場”健康成長問題探討》,《制度創新與農業現代化、新型城鎮化》,中國農業出版社,2014年3月第1版
[18]陳愛巧:《流向“公民”的農民工》,《“增長、轉型、改革——未來10年的新興經濟體”論文集》,中國·海口,2013.11.2
[19]陳愛巧:《休閑農業是農業經濟發展的戰略選擇》,《中國(休寧)休閑農業與魅力鄉村發展論壇論文集》,2011.年11月
[20]陳愛巧:《中國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之思》,2011.3.29~9.23
[21]鄧海建:《“農民進城成本”到底有多高》,新華網 時政2014年03月19日,來源:中國青年報
[22]數據來源:當地的政府網
[23]陳愛巧:《中國村莊經濟發展問題研究》,中國改革論壇網,2011-10-25
3陳愛巧:《新型城鎮化背景下的休閑農業發展》,中國縣域經濟報(2014年第22期 總第921期)
(作者簡介:江西省贛州市南康區財政局經濟師)
來源:第八屆縣鄉干部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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