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生活不止眼前的茍且
6月15日上午,安徽歙縣某鎮黨委委員、副鎮長何晟(化名)前往縣城辦事,其間,在某網絡約車軟件上“接單”,駕私家車載客從該縣城區前往開發區,后被人認出。有人向歙縣紀委、運管等部門舉報此事。運管部門稱此舉屬于違規營運;縣紀委則表示將依規查處。而何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接受處罰,并稱今后不會再做此類“兼職”。(新京報 6月18日)
這一消息曝出引起大量網民圍觀,網友質疑“一個副鎮長要做兼職才能養家嗎?”“副鎮長網約車賺外快也違反紀律嗎?要接受處分?”“靠自己勞動賺錢也有錯?”系列的疑問把“副鎮長網約車”這一事件再次推向議論熱潮。
這件事情引發網友高度關注首先是“副鎮長”這個光鮮身份,或者說是“公務員”這個身份。許多人認為公務員朝九晚五的穩定工作,每個月工資按時發,還有假日福利等一系列好待遇,所以公務員一有什么動作都會成為關注的焦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很明確的寫出了公務員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所以“副鎮長網約車賺外快”明顯的違反了法律;在《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中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所以,這位副鎮長是要接受處分的。
靠自己勞動本身沒有錯,但作為公務員應該遵守法律法規,組織要求不能做的事情堅決不做。涉事的這位副鎮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明確的表示錯了就是錯了,坦然接受組織處分。
這件事情從側面反映出基層干部需要更多的關注,就像這位副鎮長所說:“3000多的工資如果不去看病,不去貸款,不花這個錢,生活也馬馬虎虎,過得去。”基層干部處在矛盾的最前沿,完不成上級任務就會被“摘帽”,做不好工作又會被群眾指責。
如果不是現實所迫,那么這位副鎮長也不會去“兼職”。但作為干部應該知道生活不止眼前的茍且,不論現在的生活有多么的困難,也不能做違反法律和紀律的事情,也不要忘記當初踏上公務員這條路為人民服務的初衷。在工作之余可以多專研工作上的事情,提高自身修養,努力的提高自己,組織不會遺忘任何一個優秀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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