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村開展扶貧工作,被幫扶村的村主任對我說,“你們幫扶貧困的10000萬元產業扶貧資金,目前還有6000元未落實到農戶,我們準備用于資助今年新考上大學的困難學生”。我聽后真愣了,要求村兩委把剩余資金迅速落實到貧困戶,引導14戶群眾通過發展小家禽增收致富,貧困大學生可通過“金秋助學”等渠道解決。
村干部一心為民解決困難是對的,但是農村兩委干部擔負著宣傳、貫徹、落實黨政策的重任,帶領農村群眾發展生產致富的任務,想方設法解決群眾的實際困難功不可沒。但一定要嚴格遵守黨紀國法和財經紀律,對扶貧資金和低保款等事關群眾的“救命錢”,一定要做到專款專用,把專款及時的用到關鍵處,發揮的效果就不一樣。雖然,我們的產業發展資金只有10000萬元,平均到14戶貧困戶頭上也只有700余元,每戶每批養殖小家禽120只,一年養三批,戶均增收3000元是沒有問題的,這就解決了群眾增收無本錢的問題。
村干部解決群眾的實際困難眼界要寬,因為村干部是黨聯系群眾的橋梁,一絲一情關系到貧困群眾的冷暖。為此,要圍繞上級黨委政府各個時期的中心工作,研究其出臺的政策,因勢利導地解決群眾困難,即合情合理,又合法合規,又不擠占其它資金。如高考后,就要研究“金秋助學”的相關政策,使困難學生及時得到資助;臨近年關,就要研究“溫暖”過冬的政策,爭取上級支持,讓困難群眾溫暖過冬,否則,錯過機會,就會幫扶單位慰問貧困戶的專款來平均,結果是好事未做好,群眾不滿意。
村干部要在解決群眾困難中增強工作能力。村干部是經過群眾民主選舉出來的、主政一方的“領導人”,要在基層實際工作中不斷增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想方設法解決村級發展中出現的新問題、群眾生活中出現的新困難;同時要結合實際工作,在“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中增強規矩和法規意識,依法依規使用好群眾的“救命錢”,做地方發展、群眾擁護的“貼心人”。
作者單位:四川省鹽亭縣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