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十四五”的開局之年,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政府工作報告都對于下一階段的農業農村發展作出新的部署。
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背景下,如何推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在要素開放流動的農村產權格局下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保障他們的財產權利,仍是難點,亦是改革重點。
為此,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專訪了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農村發展研究所原所長張曉山。
鄉村振興、農民增收錢從哪來
《21世紀》:今年中央一號文件非常系統化地提出了推進鄉村建設,這需要龐大的資金支持,錢從哪里來?這是否意味著,我們向農村支出的財政資金將顯著提升,比如調整土地出讓收益的分配模式?
張曉山:除了繼續增加財政一般公共預算的“三農”投入占比外,也要拓寬資金籌措渠道。其中,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就是一個重要的方式。
事實上,土地出讓收益的分配比例已經在調整,過去我們是“取之于鄉,用之于城”,在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背景下,現在是“取之于鄉,主要用之于農”。
如2020年《關于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意見》提出,要穩步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的比例,到“十四五”期末,以省(區、市)為單位核算,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的比例要達50%以上。
2018年、2019年、2020年中央一號文件都對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提高農業農村投入比例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2021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再次提出,要制定落實提高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比例考核辦法,確保按規定提高用于農業農村的比例。
若在“十四五”末期,用于農業農村的土地出讓收益可達到50%以上,這對推進鄉村建設乃至鄉村振興有極大的幫助。
同時在很大程度上,這體現了國民收入分配體系的調整,即城市反哺鄉村,工業反哺農業。
《21世紀》:在優化農民收入、促進收入增長方面,農民收入包括轉移性收入、財產性收入、經營性收入和工資性收入。在農業農村現代化的背景下,是否意味著,我們并不強調財產性收入的貢獻,而是要著力推動經營性收入和工資性收入?
張曉山:事實上,在農民的四類收入結構中,轉移性收入在這幾年增長比例是比較大的,如用于脫貧攻堅的資助、社會保障力度的增強等,農民的各項補助收入提升較快,2019年占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達到20.6%,較2013年提升3個百分點,占其可支配收入五分之一。
經營性和工資性收入是不由農民和農村來決定的,如發展種植業、養殖業,與宏觀經濟和農產品供求形勢有關,工資性收入是農民外出務工收入,其收入增長很大程度上的比重依賴于宏觀經濟環境。
因此,我們應該重視的是財產性收入的提升,2019年末其僅占到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4%,可以說,這是未來最大的增長點,同時也是當下農民增收的最大短板。
從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到現在,中央一直在提賦予農民更多的財產權利。但是現在財產性收入增長幅度不大,說明各級政府需要在未來進一步落實相關政策,同時推動土地制度改革,如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背景下的入市交易等。
另一方面,轉移性收入在未來也會繼續向農村傾斜,這方面的增收潛力也值得期待。
傳統小農戶要成為現代小農戶
《21世紀》: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是農村土地政策的重要調整方向,但進展一直很緩慢。其中涉及中央與地方財政收入分配、地方土地財政等問題,你有什么建議?
張曉山:對于這一問題的討論和各項探索持續已久,其中包括宅基地如何進入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的問題。我認為,這方面的探索會繼續在慎重穩妥的原則下推行。
另外,我也認為,要搞活農村經濟、推動農村發展、提升農民收入水平,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的建立并非唯一方式,地方政府應該幫助農民用好用活各項“資產”。如土地方面,通過出租、合作、入股、聯營等各種方式,發展康養、休閑旅游業,把農民自己的地用好,并為自己所用。在實地調研中,我發現發展得很好的鄉村,大部分是通過盤活農村土地而實現的。
《21世紀》:要實現農業現代化,適度的規模化經營是其中重要的實現方式,但一個不可忽視的現狀是,我國農村地區依然有很多一代、二代的返鄉農民工,依然以家庭農業生產為主。這一部分群體的農業現代化,應該如何實現?
張曉山:應當對從事農業經營主體有充分的認識和判斷,我個人認為目前的局面是多元并存的。如在農村,有1億多農戶是自己經營自己的土地,同時還有新型農業主體、農業企業等不斷出現,但多元農業經營主體并存的局面還將在短期內持續。
對此,我們要有耐心,小農戶在短期內不會退出歷史舞臺,所以中央一直提出的是要適度規模經營,不能造成小農戶被大農業吞噬的局面。另外,我們怎么樣使得傳統小農戶,納入現代的農業軌道,也是在農業現代化背景下,需要思考的問題。
其中,就包括社會服務體系完善、各種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立、土地托管經營等,也需要有很多制度和創新組織去構建小農戶融入現代農業的平臺。
總之,在目前階段,發展現代農業,推進鄉村振興,不能拋棄傳統小農戶,而是要把傳統小農戶成為現代小農戶。
資本下鄉不應看短期利益
《21世紀》:在農業農村現代化的背景下,你對未來工商資本下鄉的趨勢如何看待?這是否打開了一個更大的窗口,但與此同時,隨著土地和人工成本的提升,資本下鄉的收益在壓縮?
張曉山:資本下鄉的主體,無論是投資者還是企業家,都要對投資于農業農村有清醒的認識。這個認識就是:農業農村的投資是長期性的,只有忍得住寂寞,守得住短期的虧損,堅持下去才能真正從中獲益。從我接觸很多的企業家情況看,他們都認為投資農業農村的前景是很不錯的。畢竟農業農村是朝陽產業,立足于14億人的吃穿、旅游等。
此外,資本下鄉要和本地的資源結合,形成共生共榮的關系,共享鄉村振興的成果。無論是資本方,還是村民或集體經濟組織,都要有長遠考慮。
從地方政府角度看,也要進一步為下鄉資本提供有利于發展的制度環境和政策環境,兌現招商引資的承諾,并使得相關稅收優惠獲得保障。
《21世紀》:在我國眾多鄉村中,并非每一個鄉村都具備了振興的要素,到底怎么樣的鄉村才有望實現振興?
張曉山:對于鄉村振興要有清晰的認識,即隨著城鎮化、工業化的進步,一部分鄉村消亡不可避免。但鄉村振興和一部分鄉村消亡不是對立的,一定要在合理規劃下,使得部分鄉村退出歷史舞臺。
比如,最近很熱的電視劇《山海情》,也講述了一個鄉村退出歷史舞臺的故事。但人的退出,卻實現了這個地區生態環境的改善,從全局來看,也是有益的。
總體而言,一些區位條件好、地理位置佳、資源稟賦厚的鄉村,及有歷史文化背景的鄉村,在未來的發展很可觀,并能成為鄉村振興的有效的載體。
《21世紀》: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實施數字鄉村建設發展工程。數字經濟作為一種新的生產力,對鄉村振興會產生什么作用?
張曉山:數字經濟在推進農村生產發展、生活改善、推進鄉村治理上,有越來越大的作用,在政府、相關企業的幫助和帶動下,城鄉之間的數字鴻溝逐漸在填補,這也是城鄉融合發展的客觀要求。
但與此同時,數字經濟在農村的發展,本身要有平臺和依托,如網絡覆蓋率、智能手機擁有量等,如直播帶貨在農村的興起,也要求進一步推進鄉村基礎設施建設,解決農村物流最后一公里。
總體上看,數字鄉村的發展促進了農村振興,也促進了基本公共服務的完善和新業態的發展,是未來農村發展的新亮點。
(作者系《中國鄉村發現》學術委員,湖南師范大學中國鄉村振興研究院專家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研究員;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21世紀經濟報道》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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