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來,中國村莊分化現象日益凸顯,對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和實現共同富裕帶來了嚴峻挑戰。村莊分化是指村莊發展差距過大甚至差距加劇的趨勢,其本質是當前中國村莊發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根據2022年中國鄉村振興綜合調查數據,將當前中國的村莊分化現象歸納總結為五個方面:村莊人口呈現“十村九空”特征;村集體經濟發展差距極為懸殊;不同村莊間的戶均經營性和財產性收入差距較為明顯;種植糧食和經濟作物村莊的收入水平要明顯低于特色產業村;功能定位不明確且發展能力較差的存續改善類村莊占比過高。村莊分化現象的主要成因在于,村莊資源稟賦和配置能力的顯著差異,政府資源易集中于強村的項目分配方式,三次產業之間的收益率差距較大,各地城鄉融合發展水平的明顯差別,部分村莊缺乏積極創新的能力意識。破解村莊分化將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需要堅持因地制宜、循序漸進、統籌兼顧的原則,在村莊發展水平提高和支持政策完善的過程中逐步實現。
一、村莊分化是一個亟待研究的重大課題
村莊是中國經濟社會的最基本功能單位,也是國家經濟發展與社會變遷的微觀縮影。按照是否具有行政功能,村莊可分為自然村和行政村,本文所指的村莊為行政村。作為鄉村的內涵核心及研究主體,村莊在政治上是基層群眾自治制度與農村集體產權制度的基礎單元;在經濟上是農業生產、農民生活、農村建設等鄉村經濟活動集聚的中心地;在文化上是農耕文明的發源地和優秀歷史文化傳承的重要載體。因此,村莊始終是國家“三農”政策的主要落腳點,也是農村改革和發展的前沿陣地。要深刻把握國情農情的階段性特征及變化,逐步實現鄉村全面振興和農民農村共同富裕,就必須充分重視村莊、認識村莊、發展村莊,確保村莊的功能定位、發展態勢與國家戰略要求相契合。
近年來,中國農村經濟快速發展,城鄉差距持續縮小,但村莊分化現象日益凸顯,已經成為不可忽視的現實問題。在村民收入方面,2022年中國鄉村振興綜合調查(CRRS)數據顯示,最高的10個村與最低的10個村戶均年收入之比高達16.1倍,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高達10.3倍。在集體經濟方面,北京市村集體總資產的極差由2014年的24.7億元快速增長至2018年的48.3億元,年均增長率高達18.3%。與之相對,2019年全國仍有57.7%的集體經濟組織屬于沒有收益或收益低于5萬元的“空殼村”,其中西部地區高達72.6%[1]。從全國范圍來看,按337個地級行政區和直轄市計算,2023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變異系數為0.241,而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變異系數高達0.322,反映出農村之間的發展不平衡問題更加突出。上述數據初步表明,目前中國村莊分化現象已經相對嚴重,對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和實現共同富裕帶來了嚴峻挑戰,破解村莊分化成為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
理論研究可以有效指導和服務于社會實踐。然而,當前有關村莊分化的研究十分薄弱,為有效應對村莊分化現象所提供的啟示尚不充分。一些學者觀察到了村莊分化的現象,但主要是在觀點表述中來反映自身的理解和認知。例如,趙德余認為,正如同在個人收入和企業發展方面的分化一樣,改革開放以來的市場化也加劇了村莊的分化[2]。劉守英和龍婷玉認為,中國村莊的基本特征是分化——少部分村莊的活和大部分村莊的衰弱[3]。魏后凱認為,村莊分化和層級固化已經對推進共同富裕帶來嚴峻挑戰,村集體經濟分化是村莊分化的基本表現形式[4]。目前,村莊分化在現有文獻中還是一個模糊且抽象的概念,缺乏清晰、明確的概念界定與內涵解讀。村莊分化的現象、成因與破解路徑等重要問題也有待進一步探討。
事實上,加強村莊分化研究具有極為重要的理論與實踐價值。第一,應對村莊分化是中國發展步入新歷史方位背景下應時而生的重要議題。1985-2016年,中國行政村數量由94.1萬個變為55.9萬個,共減少40.5%。城鎮化推進與農耕半徑擴大是其中的主因,二者分別體現了要素配置優化與生產技術進步[5]。因此,在社會生產依然比較落后的時代背景下,國家不可能違背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去終結乃至逆轉村莊的分化。直到2017年,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經過長期努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這是我國發展新的歷史方位?!贝藭r,中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0%的水平,社會生產力明顯提高,中國已初步具備應對村莊分化的經濟社會基礎。新的歷史方位也對加快解決鄉村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提出更高要求。特別是,2020年以來小康社會的全面建成和脫貧攻堅的全面勝利進一步凸顯了村莊分化研究的意義及價值。加強村莊分化研究的實踐基礎與價值需要逐漸達成統一。
第二,破解村莊分化的必要性源自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消除兩極分化,實現共同富裕始終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所追尋的價值目標。鄧小平指出,“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不同的特點就是共同富裕,不搞兩極分化?!盵6]習近平總書記也明確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我國現代化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自覺主動解決地區差距、城鄉差距、收入分配差距,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逐步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堅決防止兩極分化。”[7]他還對共同富裕的內涵進行了系統闡述,特別強調“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是一個總體概念,是對全社會而言的,不要分成城市一塊、農村一塊,或者東部、中部、西部地區各一塊,各提各的指標,要從全局上來看?!盵8]因此,要實現共同富裕就必須立足于全局、全社會的角度,著力消除包括村莊分化在內的各類分化問題,最終實現“人”與“地”的共同繁榮。村莊的自然演化是一個長期、緩慢的過程,村莊分化意味著中國村莊難以自然實現面向國家未來發展的愿景目標,需要政府加強政策引導和干預,有效破解村莊分化,進而消除其對推進共同富裕的不利影響。
第三,破解村莊分化是實現農村現代化和鄉村全面振興的重點難點。與鄉村發展的一般性問題不同,要破解村莊分化存在著復雜的現實制約。例如,村莊發展模式和功能定位的差異性與多樣性,城鎮化趨勢下村莊未來存續狀態的不確定性,以及要素流動背景下村莊發展資源的不充分性,等等。這些特性共同決定了破解村莊分化面臨著巨大挑戰,需要加大統籌力度著重解決。
加強村莊分化研究,首先應明確提出村莊分化的定義,清晰闡釋村莊分化的內涵。在《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中,分化是指“性質相同的事物變成性質不同的事物”。據此農民分化被界定為,農民是否變化為具有不同利益要求與地位特征的群體[9]。引申至村莊層面,村莊分化的概念界說要更加復雜。一方面,中國村莊始終是鄉村的基礎與核心。各地村莊格局風貌是歷史上順應地理、氣候、人文條件延續而成的,所承載的制度、經濟、文化等屬性極為豐富,可劃分的類型與依據多樣。另一方面,村莊并不具有主體性與能動性,無法體現自身的利益要求,只能隨時間發展而自然演化,或者被動接受政策干預和建設改造。因此,深刻理解村莊分化必須抽離當前各地村莊的復雜表象。只有具備普遍解釋力與高度凝練性的村莊分化概念,才能深刻揭示村莊內在屬性。以現有相關文獻為基礎,本文認為,村莊分化是指村莊發展差距過大,甚至差距加劇的趨勢;其本質是當前中國村莊發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其內在表征是不同村莊發展能力的顯著差異,其外在表現主要是不同村莊在集體經濟、人均收入等方面存在著較大差距,或呈現出明顯的差距擴大態勢。
關于村莊分化的內涵,有三點需要說明之處。第一,村莊分化是發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問題,而不是村莊的差異化和特色化問題。共同富裕不是均等富裕,而是一種合理的、有差別的富裕[10],共同富裕并不意味著城市、鄉村和城鄉居民的發展方式和水平都要追求一致性的等同。在未來橄欖型社會格局中,全體居民都將得到自由全面的發展,但仍會因為個人因素而存在一定合理的區別與差距。按照經濟發展規律和國家發展進程,全體人民共同富裕背景下的中國村莊必然要實現全局全方位的高質量發展,體現出資源高效配置、發展全面充分、功能兼具多樣化與差異化等特征。屆時,雖然各村莊之間會存在發展方式和水平的區別,但這種區別是由村莊稟賦、區位、文化等因素所客觀決定的,是一種村莊發展差異化和特色化的體現,與當前村莊未能得到全面發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截然不同。第二,不能將村莊分化與農民分化問題相混淆。早在20世紀初,列寧和恰亞諾夫就對農民階級分化問題展開了爭鳴[11] [12]。其核心在于,商品經濟下俄國農民的分化究竟是階級分化還是僅與家庭生命周期對應的人口撫養比變化。還有許多研究以村莊分化為主題,關注了村莊內部農民之間在階層、經濟、社會關系等方面的分化問題。但這類研究的主體都是農民而非村莊,問題的根源在于治理與分配等社會因素。第三,衡量村莊分化需要緊扣村莊發展能力與發展水平這一主線,可通過較為直觀的人均村集體資產總(凈)額、村戶均年收入、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村級指標的差距及差距變動趨勢來加以衡量。無論這些指標間存在較大差距,還是呈現出了差距擴大的明顯態勢,都可以認為是村莊分化的一種表現。
在厘清村莊分化概念的基礎上,本文擬刻畫當前中國的村莊分化現象,剖析村莊分化現象的主要成因,研判村莊分化的破解路徑,以期為中國未來農村改革與發展提供有益參考。
二、當前中國的村莊分化現象
根據2022年CRRS調查數據,本文從村莊人口、集體經濟、村民收入等角度,識別和構建了能夠有效衡量村莊發展的村級指標,刻畫了中國村莊的發展現狀,較為直觀地反映了當前中國的村莊分化現象,具體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村莊人口呈現出“十村九空”特征,深度空心村占比超四成
村莊分化現象首先可以從人口的角度來進行分析。雖然人口數量不等同于村莊發展水平,但村莊人口的結構和變動趨勢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村莊發展態勢和差異。根據2022年CRRS調查數據,本文分析了全國10個省(自治區)、50個縣(市、區)、150個鄉(鎮)的304個樣本行政村的人口空心化與實心化狀況。參考已有研究[13],本文將人口凈流出村視為空心村,人口空心化率定義為凈流出人口占本村戶籍人口的比重;將人口凈流入村視作實心村,人口實心化率等于凈流入人口占村常住人口的比重。為了進一步區分空心村和實心村的內部差異,本文根據村莊的人口空心化率和實心化率,將空心村和實心村分為輕度、中度和深度三類。輕度空心村的人口空心化率低于臨界標準8%,中度空心村的人口空心化率介于8%和人口空心化率平均值(43.6%)之間,深度空心村的人口空心化率則高于平均值。實心村以人口實心化率為依據的分類方法和空心村相似,人口實心化率的平均值為25.5%。表1匯報了各人口類型村莊的占比情況。
首先,在空心村和實心村的占比方面,空心村占全部村莊的比例高達90.6%,實心村占比僅為9.4%,空心村的數量是實心村數量的9.6倍。2020年CRRS調查中空心村占比也高達87.3%。因此,當前中國村莊總體呈現出“十村九空”的特征,充分反映出村莊強盛與衰弱并存的分化態勢。其次,在空心村和實心村的構成方面,空心村以深度和中度空心村為主,輕度空心村的占比只有5.7%,深度空心村占全部村莊的比例則高達46.1%。雖然CRRS調查在每個鄉鎮僅隨機抽取了兩個村莊,但二者均為深度空心村的比例達到了29.1%。最后,在空心村和實心村的分布方面,空心村普遍分布于全國四大區域。雖然東部地區的空心村比例最低,但也同樣高達86.2%,且深度空心村占比達到了34.5%。村莊空心化問題最為嚴重的是東北地區,全部樣本村都屬于空心村。與空心村分布相比,實心村的分布較為不均衡。東部地區的實心村數量較多,42.8%的實心村分布在東部地區,特別是深度實心村占全部深度實心村的比例高達75%。由此可見,在快速城鎮化背景下,不同村莊空心化和實心化程度的懸殊差異充分顯現了村莊分化問題的嚴峻性。
表1 2022年CRRS調查中各人口類型村莊的占比情況
注:CRRS調查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區域位置以及農業發展情況等因素,分別從東部、中部、西部和東北地區隨機抽取所有省份數量的1/3,東部地區抽取了浙江、山東、廣東3個省份,中部地區抽取安徽和河南2個省份,西部地區抽取貴州、四川、陜西、寧夏4個省份,東北地區抽取的是黑龍江,共10個省份。
(二)村集體經濟發展水平存在懸殊差距,尤其是資產及收入差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公有制、促進共同富裕的重要主體。根據表2所匯報的數據,2022年中國村莊平均村集體資產總額已經突破1000萬元,減去集體經濟組織負債后的村集體資產凈額的均值高達862.4萬元,上一年度村集體經濟收入的均值也達到了151.3萬元。然而,如果將視角由村莊整體轉向村莊之間,則會發現當前村集體經濟發展差距極為懸殊,村集體經濟分化已經成為村莊分化的基本表現形式。表2中各項反映差距的統計指標清晰地刻畫了這一現象。
表2 2022年CRRS調查中樣本村集體經濟發展情況
注:村集體資產凈額等于村集體資產總額減去村集體資產負債;計算人均指標時采用的是戶籍人口;分位距是指80%與20%分位點的比值。下表同。
首先,村集體經濟發展差的“經濟薄弱村”占比依然居高不下。在2022年CRRS調查中,集體資產總額和集體資產凈額不足50萬元的村莊占比分別為11.2%與15.3%,村集體收入小于5萬元的“空殼村”的比例高達22.1%。其次,統計指標充分表明村集體經濟發展差距極為懸殊。在集體經濟資產方面,根據表2所匯報的數據,2022年樣本村集體資產總額和集體資產凈額的變異系數均超過了1.800,泰爾指數接近0.900,80%分位點與20%分位點之比(下文簡稱為分位距)分別高達12.471與13.295。實際上,2022年全國337個地級行政區和直轄市GDP總量的分位距僅為5.027。在集體經濟收入方面,上年村集體經濟收入之間的差距甚至要高于村集體資產間的差距。上年村集體經濟收入的變異系數為3.504,泰爾指數為1.683,二者數值約為村集體資產總額對應指標的1.9倍。這表明,雖然一些村莊由于基礎較好或政策扶持力度較大,實現了村集體資產的積累,但是卻缺乏有效利用資源的內在發展能力,導致了村集體經濟收入間的差距要高于村集體資產的差距。最后,人均層面的村集體經濟分化問題更加嚴峻。2022年人均村集體資產總額和凈額的泰爾指數均大于1,特別是分位距分別為14.348和17.735。同時,上年人均村集體經濟收入的中位數僅為140元,上年人均村集體經濟收入的分位距高達17.128,變異系數已經達到了4.197。與之對比,2022年全國337個地級行政區和直轄市人均GDP的分位距僅為2.23,變異系數只有0.522。這一數值差距更加直觀地反映了當前村莊分化態勢的嚴峻性。
(三)村戶均收入間的顯著差距集中在經營性和財產性收入兩方面
根據2022年CRRS調查中3680個農戶和12700個農村居民的收入信息,在匹配和構建村莊戶均年收入的基礎上,還依據收入來源計算了村戶均農業經營性凈收入、村戶均非農經營性凈收入、村戶均財產性收入、村戶均工資性收入和村戶均轉移性收入。根據表3匯報的數據,在304個樣本村中,村戶均年收入的中位數為5.975萬元,平均值為6.924萬元。村戶均工資性收入的平均值為3.680萬元,明顯高于其他來源的收入。村戶均財產性收入的平均值只有0.36萬元,不足村戶均工資性收入平均值的10%。雖然本文計算的是村莊層面的戶均年收入指標,但各收入來源的占比與國家統計局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較為接近,差距保持在合理的區間內。
表3 2022年CRRS調查中樣本村戶均年收入及各收入來源 單位:萬元
注:農村居民收入調查的是上一年度的數據。
總體來看,村戶均年收入間的差距要低于村集體經濟之間的差距。在表2的各項指標中,村集體資產總額之間的差距最小。結合表3的數據可見,村戶均年收入的分位距僅為村集體資產總額分位距的20.3%,村戶均年收入的泰爾指數、變異系數等指標也遠低于村集體資產總額的各項指標。究其原因,村戶均工資性收入和村戶均轉移性收入在穩定村均收入差距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村戶均工資性收入和村戶均轉移性收入分別占各收入來源加總值的45.7%和19.3%,合計65%。雖然二者的數額和占比居各收入來源的前兩位,但村莊間差距卻較低,是各收入來源中唯二變異系數小于0.8的指標。
需要注意到,村戶均財產性收入和村戶均經營性收入之間都存在著懸殊差距,反映出當前村莊分化問題的嚴峻性。一方面,村戶均財產性收入、村戶均農業經營性凈收入和村戶均非農經營性凈收入的泰爾指數分別為0.821、0.521、0.518,分別是村戶均轉移性收入泰爾指數的3.71倍、2.36倍和2.34倍,表明村財產性和經營性收入之間的差距相對更大。另一方面,村戶均農業經營性凈收入和村戶均非農經營性凈收入的分位距分別高達13.110和11.458,特別是村戶均財產性收入的分位距更是達到了28.940,這一數值遠高于村戶均工資性收入和村戶均轉移性收入的分位距。此外,村戶均農業經營性凈收入和非農經營性凈收入的中位數與均值之比分別為55.2%和59.9%,而村戶均財產性收入的中位數僅為均值的35.8%。這說明,多數村莊的各類資源還未激活,資源變資本、資本變財富的渠道尚未打通。
(四)種植糧食和經濟作物村莊的收入水平要明顯低于特色產業村
產業是村莊發展的基礎,本文進一步從產業發展的角度對村莊分化現象進行刻畫和分析。根據2022年CRRS調查中各樣本村的產業發展信息,本文將擁有政府扶持引導發展的特色產業的村莊定義為特色產業村,并區分了特色產業的不同類型。同時,將其余以第一產業為主要產業的村莊劃分為糧食種植村和經濟作物村。其中,糧食作物播種面積占總播種面積50%以上的為糧食種植村,經濟作物播種面積占總播種面積50%以上的為經濟作物村。糧食種植村占全部村莊的比例最高,達到了64.8%。表4匯報了2022年CRRS調查中不同產業類型村莊的發展情況。
表4 2022年CRRS調查中不同產業類型村莊的發展情況
注:農村居民收入調查的是上一年度的數據。
可以發現,以作物種植為主的村莊與特色產業村之間的發展差距過大。具體表現在,種植糧食和經濟作物村莊的收入水平要明顯低于特色產業村。在集體經濟收入方面,糧食種植村的上年人均村集體經濟收入只有0.046萬元,而第三產業特色村的這一指標高達0.293萬元,是糧食種植村的6.4倍。同時,在集體經濟收入小于五萬元的“空殼村”中,糧食種植村的占比高達70.6%,經濟作物村的占比為11.8%。在戶均年收入方面,糧食種植村的村戶均年收入只有6.181萬元,而第二產業特色村的村戶均年收入達到了8.193萬元,第三產業特色村的村戶均年收入高達8.616萬元。此外,雖然經濟作物村的收入水平相對高于糧食種植村,但與特色產業村之間還存在直觀差距??傮w而言,這種不同產業類型村莊之間的發展不平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村莊分化的嚴峻態勢。
(五)功能定位不明確且發展能力較差的存續改善類村莊占比過高
中國地域遼闊,村莊數量眾多,各地村莊在資源本底、發展形態、承載功能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這種大國特征決定了中國鄉村振興實踐應根據村莊特征因地制宜推進。從鄉村發展規律和演變趨勢來看,中國村莊將朝著符合功能定位、體現自身特色的方向持續發展。
《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將村莊劃分為集聚提升類、城郊融合類、特色保護類、搬遷撤并類四類,并提出了相應發展思路。各地在鄉村振興規劃實踐中根據情況進行了有效探索,補充了存續改善、固邊興邊等類別,也有研究提出了不同的分類方案[14]。根據村莊本底特征,結合規劃實施和各地鄉村振興實踐,本文將樣本村分為集聚提升類、城郊融合類、特色保護類和存續改善類。搬遷撤并、固邊興邊等其他類型村莊的占比過低,未在存續改善類的基礎上細分。城郊融合類包括城市近郊型村莊、縣城城關及鄉鎮駐地型村莊;特色保護類包括擁有特色文化、民俗和自然風光等歷史文化傳承型和自然生態保護型村莊;集聚提升類包括上述兩類村莊之外,人口規模較大、人口增長趨勢明顯、產業發展有一定基礎的中心村;其余村莊則均屬于存續改善類村莊。
表5 顯示上述四類村莊的占比和發展情況。在村莊分布方面,當前中國三分之一以上的村莊都屬于功能定位不明確的存續改善類村莊,其占比達到了36.9%;集聚提升類村莊占比為26.0%,接近全部村莊的四分之一;特色保護類村莊占比約為全部村莊的五分之一;城郊融合類村莊占比最低,且主要集中在東部地區,東部地區24.1%的村莊屬于城郊融合類。在村莊發展方面,存續改善類村莊的發展能力和發展水平要明顯低于其他三類村莊,特別是明顯低于城郊融合類和特色保護類村莊。第一,存續改善類村莊均屬于空心村,且平均常住人口只有596.4人。第二,存續改善類村莊集體經濟發展水平均較低,上年人均村集體經濟收入僅為特色保護類村莊的30.5%,集聚提升類村莊的31.9%。第三,存續改善類村莊基本沒有培育出特色二三產業,特色產業村的占比僅為3.6%。第四,存續改善類村莊的村民收入較低。就收入來源而言,城郊融合類村莊的戶均工資性收入和財產性收入最高,戶均非農經營性凈收入和轉移性收入最高的是特色保護類村莊,戶均農業經營性凈收入最高的是集聚提升類村莊。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這三類村莊的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比較明晰,未來數量和形態將相對穩定。
表5 2022年CRRS調查中四類村莊的發展情況
注:表中村集體經濟和村戶均收入的各項數據,均為經過計算得出的村級層面的平均值。
總體而言,存續改善類村莊的功能定位不夠明確,發展能力較差,且當前占比過高。存續改善類村莊占總村莊數的36.9%,擁有39.3%的總耕地面積,卻僅吸納了13.1%的總常住人口,只貢獻了上年集體經濟收入總額的13.2%。考慮到村莊自然發展、城市擴張和人口遷移都是一個漸進的過程,有必要結合鄉村演變規律和人口變化趨勢,優化村莊布局,明確村莊發展重點,合理配置和利用資源。否則,各類村莊間的發展差距會進一步擴大,村莊分化現象將更加明顯。
三、中國村莊分化的主要成因剖析
村莊分化的實質是村莊發展不平衡問題。村莊具有多元要素、多元主體、多元功能,其發展受到不同經濟社會因素的復合影響。本文從資源配置、政策偏向、市場結構、城鄉融合和基層創新等角度,剖析了當前中國村莊分化現象的主要成因。
(一)村莊資源稟賦和配置能力間的顯著差異
自然稟賦、歷史文化等因素對村莊發展具有重要影響。這種影響主要體現在村莊的發展方式和特色上。例如,長期以來,北方村莊以旱作農業為主,南方村莊以灌溉農業為主;華北村莊以聚居為主,人口集聚規模較大,而西南地區的村莊則以散居為主,呈小規模分散態勢。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當前難以僅通過土地、地勢等因素直接判定村莊的興盛或衰弱。自然因素對當前村莊分化現象的解釋能力雖然存在,但較為有限。自然稟賦較差且無法滿足居民生產生活需求的村莊,通常需要通過搬遷撤并等舉措改善稟賦條件,才能夠實現可持續的良性發展。其他村莊大都可以因地制宜地探索不同的發展模式和特色,充分發揮其在文化旅游資源、地理區位、耕地資源和產業基礎等某一方面的比較優勢。
村莊資源配置能力的差異同樣是導致村莊分化的重要因素,具體體現在三個方面。首先,村莊多元主體是否合理選擇了村莊資源配置的方向。實踐中,一些村莊沒有從自身實際出發,不尊重村莊發展規律,強行將資源配置于不合理的發展方向上,如盲目開辦產業和轉換種養結構。這不僅造成了資金浪費、生態破壞等嚴重后果,甚至可能引發“小村巨債”問題,使村莊發展難以為繼。其次,許多村莊在資源配置方面還存在著體制機制障礙。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盤活利用、村集體資產成員股轉讓和退出等問題就具有代表性。2022年CRRS調查數據顯示,24.3%的村莊尚未明確村集體成員可以退出成員股,57.7%的村莊存在空閑廢棄宅基地(地上無房屋或房屋已倒塌的宅基地)。最后,當前村莊間的資源配置效率還存在著很大差距。一方面,當前許多村莊并未充分開發利用好自身資源。2022年CRRS調查顯示東部地區村莊平均耕地撂荒面積高達77畝,是中部地區村莊平均撂荒面積的4.53倍,西部地區的1.88倍。雖然特色保護類村莊具有文化、民俗、自然風光等獨特資源,但尚未培育出特色產業的村莊占比高達42.9%。一些村莊的集體經濟組織和新型經營主體等均存在“有名無實”的問題,未能在推動村莊發展中起到應有的實質作用。另一方面,一些村莊的內生發展動力不足,配置資源的效率還比較低。根據2022年CRRS調查,存續改善類村莊的上年人均集體經濟收入僅相當于其人均集體資產凈額的11.9%,為四類村莊中最低。與之相對,集聚提升類村莊的這一比值高達32.9%,說明集聚提升類村莊將資源轉換為收入的能力要明顯高于存續改善類村莊。因此,即便一些村莊獲得了可觀的政府或社會資源支持來彌補發展劣勢,但由于無法有效配置資源,村莊分化現象依然難以得到有效緩解。
(二)政府資源易集中于強村的項目分配方式
來自政府層面的政策及財政支持對于村莊發展有著極為重要且直接的影響,特別是考慮到村莊原有的資源和經濟總量。村莊能否獲得政府資源和所獲資源的多寡無疑會影響村莊發展,甚至會加劇村莊發展不平衡。分稅制改革之后,隨著財政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和中央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比重的提高,各種財政資金開始以“專項”和“項目”的方式向下分配,逐漸成為主要的財政支出手段[15]。折曉葉和陳嬰嬰[16]將項目資源進村過程形象地比喻為國家部門“發包”、地方政府“打包”和村莊“抓包”,具體涉及國家、地方和基層的多重運作及博弈。項目,一般可分為醫療、教育、基礎設施等普惠性項目和此外資源分配較為靈活的特惠性項目,并且特惠性項目的占比隨著普惠性項目的鋪開呈上升趨勢[17]。從實踐來看,雖然項目制加大了民生工程和公共服務的有效投入,但也造成了資源不斷向強村集中的問題。最終,“樣板村”公共資源投入過度難以復制,而真正應得到幫助的經濟薄弱村難以得到支持,進而引起和加劇村莊分化現象。
首先,受政績驅動、應對考核、精英俘獲等因素的影響,地方政府往往會集中各類項目資源,打造“示范區”“明星村”“樣板村”。在2022年CRRS調查中,獲得產業相關扶持資金最高20%村莊的平均值為1270萬元,而最低20%村莊的平均值僅為16.7萬元,前者是后者的76倍。其次,地方政府本著收益最大化的原則,一般不太愿意合并事務申請綜合項目以一攬子解決問題,而更傾向于盡可能多地把握項目機會,導致“大項目套小項目”和資金追加問題,進一步導致項目集中和分布的不平等[18]。再次,部分特惠性項目的扶持力度過高,不僅會造成維護困難和資源浪費,也容易誘發基層治理風險。例如,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中的“三通一入地”、景觀建設等項目所需資金動輒上千萬甚至數億元。最后,特惠性項目往往存在一定的基本門檻,也可能會引發債務風險和利益矛盾。部分獲得政府扶持項目能力弱的村莊會選擇主動退出競爭,“躲”項目而非“抓”項目。即使考慮公平的競爭性原則,許多集體經濟薄弱村、糧食主產區村莊、老少邊和欠發達地區村莊也往往難以勝出。
(三)三次產業之間的收益率差距還比較大
從嚴守18億畝耕地紅線和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角度,當前及未來中國始終會存在數量不菲的村莊承擔著重要的農業生產功能,在其他產業方面的發展潛力有限,與特色產業類村莊的發展形成鮮明對比。理論上,隨著生產效率的提高與收入分配制度的不斷改進,三次產業之間、農業和非農部門之間的收益率差距將逐漸縮小,甚至有所趨同。然而,當前市場中還存在許多結構性矛盾,種糧收益率偏低,三次產業之間的收益率差距較大仍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顯示,2023年中國第一產業就業比重為22.8%,增加值比重為7.1%,其比較勞動生產率只有0.31,而第二、第三產業比較勞動生產率分別為1.32和1.14;三種糧食平均每畝凈利潤僅有75.14元,不到2011年最高時的30%。這種收益率差距必然會導致不同產業類型村莊間的發展不平衡。即使村莊的資源配置效率和外部影響因素都較為接近,但糧食種植村、經濟作物村與特色產業村之間仍會存在非常明顯的收入差距,并且這種差距可能由于不同產業的收益率差距而繼續增大。
從實踐來看,目前一些發展水平較高的典型村莊大多屬于特色產業村,而非耕地面積和質量較為突出,承擔著重要糧食生產功能的糧食種植村。當然,小部分具備非農產業發展條件的糧食種植村和經濟作物村可以結合實際延長產業鏈條,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但讓大多數甚至全部糧食種植村都投身于非農產業發展賽道,是不現實且不科學的。如果未能進一步健全利益補償機制,切實提高農業生產收益,那么村莊分化仍有加劇的風險。
(四)各地城鄉融合發展水平存在著明顯差別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歷了世界上規模最大的快速城鎮化進程。這種大規??焖俪擎偦瘜Υ迩f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早期,部分村莊因空間鄰近城市,較早受到了城市輻射帶動的積極影響。部分城中村、城郊村等也享受到了城市擴張和建設過程中的土地紅利。雖然在100%的土地出讓成本價之中,農民一般只得5%~10%,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得25%~30%,但是土地征收會使得土地資本增值幾倍甚至是幾十倍,仍將帶來一筆可觀收益[19]。同時,由于集聚經濟效應以及產業更新和成本上升將導致產業不斷向周邊逐級擴散的規律,城市周邊村莊實現資源變資產、資產變收入的可能性得到了明顯提高。2022年CRRS調查顯示,城郊融合類村莊上年戶均財產性收入為0.48萬元,較其他三類村莊的平均值高出0.15萬元。
很明顯,城鄉融合發展是解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要途徑。通過推動城鄉融合發展,可以有效構建利益聯結機制,使鄉村地區分享更加豐富的發展成果。實踐經驗表明,各地城鄉融合發展水平的差距將導致村莊間發展的不平衡,引起甚至加劇村莊分化。一方面,部分地區長期秉持重城輕鄉的傳統思維,城市和工業輻射帶動農業農村發展的能力較弱,鄉村要素單向流向城市的被動局面尚未根本扭轉,導致村莊發展缺乏政策和資源支持,且未與城市形成有效聯結,陷入發展困境。另一方面,一些地區較早地轉換發展思維,以全域共興和全域治理的理念統籌推進城鄉融合發展,探索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利益聯結機制,賦予了鄉村地區更加平等的發展機會和權利。浙江省早在2003年,就在全省啟動了“千村示范、萬村整治”這項村莊整治建設大行動,取得了顯著成效。根據2022年CRRS調查,浙江省村莊的上年人均集體經濟收入和戶均年收入均為十省(自治區)最高,但其村莊分化程度較低,其村戶均年收入的變異系數為十省(自治區)最低的0.47。
(五)許多村莊缺乏積極創新謀求發展的能力
無論在何種發展階段,任何經濟單位的發展都會受到制度、政策、市場、資源等多種因素的約束,并且這些約束會在經濟社會發展進程中動態變化。在國家自上而下、覆蓋全局的應對舉措之外,發端于基層的創新和實踐同樣發揮了重要作用?;鶎觿撔潞蛯嵺`能力較強的部分村莊既能夠轉變發展觀念、創新發展模式,消解現有框架下的發展束縛,提升村莊發展質量,也能夠培育或吸引一批帶頭人、企業家及鄉賢群體,充分發揮“能人效應”。與此同時,一些村莊積極創新謀求發展的意識和能力較差,安于發展現狀,缺乏創新創業氛圍,對一些典型模式的借鑒和執行也流于表面。這種村莊間的發展能力差別將導致村莊分化。例如,根據2022年CRRS調查數據,雖然95%以上的樣本村都實行了網格化管理政策,但多數村民表示不知道這一政策的村莊占比高達61.6%。
事實上,從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到鄉鎮企業改革,再到農村改革試驗區和農村“三變”(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改革等,中國農村的許多重大改革大都首先發端于基層創新,通過先行探索、試點試驗和經驗總結,然后再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實施[20]。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有效的改革舉措都源自于經濟發展較為落后的地區或村莊?!叭儭备母锏陌l源地貴州省六盤水市舍烹村,距市政府90公里,是典型的大山深處的貧困村。舍烹村在2012年未進行改革探索前的基礎設施極其落后,人均年收入僅有700元。作為“村級事務積分制管理”制度(積分制)的發源地,湖南省新化縣油溪橋村在2008年實行“積分制”以前同樣是資源匱乏的貧困村,人均年收入不足800元。以二者為代表的許多村莊在創新實踐中實現了由衰弱到強盛的蛻變。
四、破解村莊分化的主要路徑
破解村莊分化將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需要遵循村莊發展演變的客觀規律,堅持因地制宜、循序漸進、統籌兼顧的原則,在村莊發展水平不斷提高和支持政策不斷完善的過程中逐步實現。首先,尊重村莊始終是鄉村基礎與核心的基本事實,明確村莊的主體地位,提高村莊發展戰略的統籌層次與政策針對性。其次,把握當前多數村莊特色不鮮明、無法研判未來存續狀態的客觀現狀。再次,尊重村莊布局和形態變化是長期過程的客觀規律,科學謀劃村莊布局與分類標準,避免因村莊分類不合理甚至強行分類而加劇村莊分化的現象重演。
(一)探索以強帶弱發展模式,促進村莊聯合發展
當前,全國各地鄉鎮內強村與弱村并存的現象越發普遍,村莊分化的嚴峻態勢日益凸顯,充分表明各自為戰的單村發展模式難以為繼。村莊數量減少,數個村莊之間形成小規模集聚也是未來鄉村發展的客觀趨勢之一。因此,探索和推動“強村帶弱村,先富帶后富”的村莊聯合發展,既是當前形勢所逼,也是順應經濟社會發展規律的應有之義。
村莊聯合發展是指不同行政村之間或行政村與其他功能區和經濟組織通過多形式、多方面的合作,建立聯合關系、實現共同發展的機制統稱,其必要性主要源自村莊分化和單個村莊配置資源的局限性。村莊聯合發展的實質是通過有效集中和整合鄉村各類資源,形成鄉村發展合力,建立起共建共治共享的鄉村發展共同體或鄉村振興聯合體,進而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有效破解村莊分化,促進共同富裕。目前,全國各地已經初步探索了強村帶弱村、聯村黨建、跨村整合資源、村企共建聯建等不同的聯村發展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譬如,浙江嘉興等地把各村騰退的土地指標統一歸集后,在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等異地入股產業項目,實行“飛地抱團”發展;浙江淳安縣依托下姜村,聯合周邊二十多個村創建了大下姜鄉村振興聯合體;北京市朝陽區來廣營鄉由鄉農工商公司、一個強村和四個弱村,分別按照30%、30%和40%(四個村加總)比例,組建聯營公司建設和運營產業項目,各村按股分紅。
進一步推動村莊聯合發展,進而破解村莊分化,需要重點關注以下方面。首先,要征集、總結和提煉聯村發展典型案例的經驗,以便于其他地區學習、借鑒和推廣。其次,在國家和省級層面制定推動聯村發展的意見,明確推動聯村發展的意義、要求和重點任務,推動聯村發展模式的制度化、體系化、規范化和組織化,不斷完善聯村發展的規范流程、利益分配、制度安排和相關支持政策,避免因實施不當而損害村莊和農民的利益。再次,有條件的地區可以率先開展試點示范,形成實施跨村聯營、鄉鎮統籌的有效路徑和配套政策,發揮其引領帶動作用。最后,要充分發揮各級政府的主動性,支持各地集體經濟組織結合自身實際,因地制宜探索不同發展模式。一是鼓勵各級村集體經濟組織采取聯建聯營和股份合作的方式,整合、盤活集體資源資產,聯合發展產業項目,實行按股分紅;二是鼓勵先發展起來的經濟強村與周邊基礎較差的薄弱村整合資源、共建項目、聯合發展,探索“先富帶后富、強村帶弱村”發展路徑;三是鼓勵各級村集體經濟組織就“飛地抱團”“聯村黨建”“對口幫扶”等模式展開積極探索。
(二)完善各類資源進村方式,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村莊的充分發展和全域整治都無法脫離中央與地方政府的公共資源支持。破解村莊分化需要進一步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優化當前政府資源易集中于強村的項目分配方式,確保政府支持落到實處。首先,進一步完善政府項目資源的分配方式。政府資源不僅要“扶強”,更要注重“扶弱”,為經濟發展較差的薄弱村“雪中送炭”。既要在早期充分發揮“樣板村”模范帶動作用,也要著重加大對“樣板村”和“示范村”以外村莊的政策資源投入力度,特別是加大對集體經濟薄弱村、糧食種植村、擁有特色資源的空心村、老少邊和欠發達地區村莊的支持力度。此外,要降低競爭性項目的比重,確保示范性項目和一般性項目間的資源投入差距保持在適度范圍內。對基層政府的績效考核體系需要更加關注村莊發展的中位和低位水平。其次,進一步完善政府資源進村的頂層設計。要以村莊的未來常住人口為依據,科學制定政府資源的分配辦法,避免政府資源浪費。同時,要以農民的實際需求為參考,并賦予鄉鎮政府和村級組織一定的自主性,確保進村資源能夠真正滿足和符合農民的切實需要。最后,進一步優化政策資源進村流程,強化全過程監管。要不斷優化政策資源進村的審批、實施和驗收流程,強化項目的監督管理,確保政府資源有效進村落地,避免因項目實施不力導致后續追加、嵌套而擠占有限的資源。具體而言,應完善縣級層面的項目監督體系和違規處罰機制,加強有關招投標和驗收信息的公開和監督,嚴格項目的驗收程序,重視并發掘基層群眾的監督力量。
(三)強化村莊資源配置能力,激發內生發展動力
需要認識到,僅依靠政府外在的資源輸入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村莊分化問題,破解村莊分化必須增強村莊發展的內生動力。因此,有必要推動村莊的多元主體真正發揮出應有作用,不斷縮小不同村莊在資源配置能力方面的顯著差距,確保各類村莊資源得到充分高效的開發與利用。首先,要著力推動鄉村組織振興。在積極推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認真貫徹實施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培養優秀的基層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切實增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活力和聯農帶農能力;其次,要著力促進小農轉型升級。努力提高農戶科學文化素養和現代化意識,改善農戶的生產經營環境,提升農戶生產經營的綜合能力,加快推動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多元銜接,激發小農戶在農業生產經營和參與村莊發展等方面的活力。再次,要著力壯大新型經營主體。進一步完善培育和壯大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的支持政策,加大對新型經營主體補貼的傾斜力度,規范新型經營主體發展秩序,提高新型經營主體的能力和素質,激發各類新型經營主體的能動性。然后,搭建人才下鄉機制,優化返鄉入鄉創新創業環境,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參與村莊發展,補充鄉村人力資源,充分發揮出“能人效應”。最后,要著重挖掘村莊內在價值。以加強村莊傳統文化、自然生態和特色資源的保護力度為基礎,鼓勵村莊的多元主體合理利用資源,深挖鄉土文化和特色資源所蘊含的當代價值,以此賦能村莊發展。
(四)建立聯農帶村發展機制,推動城鄉融合發展
破解村莊分化需要建立健全城鎮聯農帶村的發展機制,進一步提高各地城鄉融合發展水平,推動更多村莊廣泛參與城鄉融合發展進程,改變各地村莊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局面。第一,增強城鎮輻射帶動鄉村發展的能力。進一步優化城鄉發展規劃布局,促進城鄉之間的產業分工和融合,加快形成上下游合理分工、結構有序的產業鏈,探索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利益聯結機制,推動城市與鄉鎮、村莊聯合聯動發展,充分發揮城鎮集聚功能,擴大輻射帶動村莊發展的范圍。第二,進一步促進城鄉要素雙向流動。加快推動建立城鄉統一的要素市場特別是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促進城鄉要素雙向自由流動和平等交換,全面打通村莊資源變資產的渠道,盤活村莊“沉睡資源”,為村莊發展提供更多要素支持。第三,培育鄉村產業融合新業態。引導和鼓勵國有企業、龍頭企業、有實力的民營企業發揮資金、技術、人才和品牌優勢,采取多種形式參與村莊發展,全方位開展與農村集體經濟深度合作,探索符合各地實際的產業融合新業態。第四,補齊村莊基礎設施短板。進一步推進城鎮基礎設施向村莊延伸,加強聯結城鄉的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重要農產品倉儲設施和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為村莊發展提供基礎保障。第五,推動縣域內城鄉融合發展。要進一步打通農業與工業、村莊與城鎮連接的關鍵節點,著力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發展壯大縣域經濟和鄉鎮級集體經濟,提高縣城和鄉鎮統籌協調村莊發展的能力,增強縣域綜合承載能力和綜合服務功能,促進城鄉人口流動和村莊布局優化。總之,只有進一步縮小各地城鄉融合發展水平的差距,真正形成共建共享共榮的城鄉發展共同體,才能真正實現中國村莊的協調充分發展,有效破解村莊分化問題。
(五)提高糧食種植村莊收益,鼓勵基層積極創新
推動糧食種植村、經濟作物村與特色產業村協調發展,必須全面貫徹落實大農業觀,以提高農業發展水平和競爭力為核心,盡快將農業建成現代化大產業,并不斷強化政策支農水平,切實提高種植類村莊,特別是糧食種植村的收益。首先,進一步提升糧食種植村和經濟作物村的農業規?;?、機械化等現代化水平。要鼓勵土地流轉與合作化經營,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形成農業生產的規模效應,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同時,加大對種業、農機裝備、智慧農業等重點領域的資金投入和扶持力度,強化基層農技推廣體系及隊伍建設,擴大優質種子和農業技術的應用范圍,助力種植類村莊實現農業提質增效。其次,積極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充分挖掘農業的多功能價值,促進農業生產與農產品加工、農村電商、鄉村旅游等融合創新發展,不斷拓展及延伸農業產業鏈條,推動產業融合升級。再次,著力推進地標農產品建設,做好“土特產”文章。進一步強化地標農產品的規劃引導和政策支持,強化地標農產品品牌建設,推動地標農產品數字化轉型,增強農村居民在產業鏈中的議價能力,有效提高農產品附加值。通過地標農產品的妥善發展帶動區域內產村融合和協同發展,為域內村莊提供覆蓋性更強、參與機會更平等的發展可能。最后,完善糧食生產利益補償體系,各地區應因地制宜,著重加大對產糧大縣及糧食產量較高的鄉鎮的轉移支付力度。
此外,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農村的改革歷程充分說明了創新在解決鄉村發展問題中的重要作用。破解村莊分化還需要鼓勵村莊因地制宜創新發展。第一,為基層政府提供更為寬松的空間和自主權,強化基層干部的創新動力與創新能力,鼓勵基層在堅守底線思維的基礎上,積極開展創新和實踐。第二,加大對可復制村莊發展模式的推廣力度,鼓勵各地村鎮結合自身實際借鑒適宜的村莊發展經驗。第三,支持和鼓勵基層政府以鄉鎮和村莊為單位,在承包地和宅基地“三權分置”有效實現形式、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市場主體與先進要素進村、鄉村治理體系轉型升級等方面展開探索。
(作者魏后凱系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所長,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應用經濟學院教授。吳廣昊系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應用經濟學院博士研究生;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2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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