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四川代表團討論時指出,到2020年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是我們黨立下的軍令狀。脫貧攻堅越往后,難度越大,越要壓實責任、精準施策、過細工作。要繼續選派好駐村干部,整合涉農資金,改進脫貧攻堅動員和幫扶方式,扶持誰、誰來扶、怎么扶、如何退,全過程都要精準,有的需要下一番“繡花”功夫。防止返貧和繼續攻堅同樣重要,已經摘帽的貧困縣、貧困村、貧困戶,要繼續鞏固,增強“造血”功能,建立健全穩定脫貧長效機制,堅決制止扶貧工作中的形式主義。(3月8日新華網)
“小康不小康,關鍵看老鄉”。2020年全面實現小康目標,其核心就在“全面”,即體現為全國所有人群和所有地域,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等五個方面建設的全覆蓋、全方位的綜合性概念。由此解讀,國家要求屆時所有的貧困縣都應脫貧摘帽,不僅是為貧困縣的消弭列出最后期限的“時間表”,也當屬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內在要求和應有之義。
貧窮不是社會主義,無論出于客觀條件的局限還是緣于自身奮斗的不足,“貧困”都不是一件光彩之事。但曾幾何時,卻有一些地方以“貧”為榮、樂享落后,他們或以特意壓低經濟指標、千方百計跑部進廳等手段“爭取”國家級貧困縣,或入圍貧困縣后希冀“蟬聯”、不愿“摘帽”,甚至將被評為貧困縣視為“特大喜訊”,不惜公開打出“熱烈祝賀XX縣成功納入國家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的荒唐口號。究其原因,就在于“貧困縣”只享扶貧好處沒有脫貧壓力、只有戴帽入圍沒有摘帽退出的管理機制缺失。
貧困縣如何摘帽,關鍵還靠人均純收入的增加。為此,中辦、國辦去年發布《關于創新機制扎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把提高貧困人口生活水平和減少貧困人口數量作為重點縣主要考核指標。
貧困縣退出機制也正在制定中,國務院扶貧開發辦公室主任劉永富近日介紹,從去年開始貧困縣的考核機制和約束機制已經陸續建立。另外,目前扶貧開發相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貧困縣退出機制相關標準,最快明年可以出臺,按照縣申請、市審核、國務院扶貧辦備案、第三方機構核查的流程陸續開始為貧困縣“摘帽”。
對于貧困區的人民,我們要自立自強,窮則思變,要拿出勇往直前、不甘落后的精神,摘掉貧困的帽子,這不僅需要自身的努力,還需要政府在政策上向貧困區傾斜,只有黨和人民的同心協力,才會迎來美好的明天。
(作者單位:平武縣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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