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收入2000元,卻要一次性捐出500元。今日(3月13日)上午,有湖南平江縣在職教師向新京報反映稱,平江縣教育系統強制教師捐款。對此,平江縣教體局回應,已發放相關宣傳材料,“吃財政飯的都要捐”。(新京報03-13)
湖南平江縣開展“大愛平江”扶貧助困慈善捐款活動,原本系自愿性質的捐款,在教育系統卻貼上強制標簽。這種的強制行為,讓捐款、慈善和扶貧變了味,甚至陷入“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尷尬。
《慈善法》明確規定,開展募捐活動時不得攤派或者變相攤派,否則將由民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停止募捐活動,將違法募集的財產予以收繳或退還捐贈人。平江教育系統的強制捐款扶貧,已涉嫌違反《慈善法》和捐款人的意愿,給扶貧工作帶來負面影響,損害黨委和政府的形象,傷及了黨群、干群關系。為此,強制捐款扶貧的現象到了該依法糾正的時候了。
脫貧攻堅是場硬仗,必須如期完成既定目標,也是各類公職人員的分內之事。但如何引導他們參與扶貧,取自于自身的條件,比如像捐款之類的慈善活動,既要尊重公務人員的意愿,又要在其經濟能力承受范圍內,而不是以強制或表面“自愿”的行政命令支配他人的財產。然而平江縣的在職公立教師,平均月收入約2000元,一下子拿出500元的捐款顯得很吃力。捐款既然自愿,平江教育部門在響應政府部門捐款時,沒有必要劃出如的“硬杠杠”, 讓本應充滿愛心的捐款,變成了僵硬的政治任務,令被動參與者產生逆反心理。
類似強制捐款扶貧的事件并非平江教育系統獨創,之前被媒體曝光的河北、四川、貴州、云南等地也有強制公職人員捐款的事例。但在媒體和公眾的關注和熱議中,得到了整改和糾正強。然而平江教育系統“吃財政飯的都要捐”的宣傳,是對開展“大愛平江”扶貧助困慈善基金會捐款的曲解,還是為完成任務的創新,媒體和社會公眾正在等待平江縣相關部門的答復。
到2020年,要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脫貧攻堅任務更加緊迫。要靠基層各級黨委和政府認真貫徹黨中央的扶貧政策但,因地制宜地制定扶貧奔康的長效機制,找準“窮根”精準施策,保護好社會各界參與扶貧濟困的積極性,切實把扶貧濟困這件得民心合民意的好事辦好。
(作者單位:鹽亭縣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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