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堅持農業家庭經營是未來農業發展的大方向,未來我國農業發展應以小農戶為主體還是走家庭農場為主體的規模化經營,其實質是農業經營主體與經營方式之爭,背后反映的是不同主體的效率問題,本文從理論解釋及實證檢驗2個方面來對此進行分析。結果表明,無論是小農戶還是家庭農場,從某種意義上講,生產都是有效率的,兩者均有理論和實證支持;生產效率的差異主要受度量指標、方法以及農業內外部環境的特殊性等多個因素影響。結果還表明,家庭農場和小農戶代表農業經營的二元變遷方向,在農業經營轉型中兩者不可偏廢;農業經營主體和方式的選擇應與區域農業發展實際相適應,絕不能一刀切。
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增加農民收入, 一直是我國農業政策的核心目標。不同的生產經營方式有不同的生產效率。當前, 我國農業發展正處于從傳統農業向現代化農業轉型的關鍵時期, 農業經營方式由傳統小農生產向社會化生產快速演進。誰來種地、怎樣種地、如何種好地, 是現階段農業發展進程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構建以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和龍頭企業等為主體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到底誰會成為農業發展的經營主體, 是小農經營還是家庭農場?學術界一直有爭論, 主要有2種見解。一種認為小農戶仍是現階段農業發展的主體。賀雪峰認為現階段我國農業要維持小農生產結構, 并指出只有小農生產占主體, 農業利益才能被廣大小農分享, 政策才能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和提高農民弱勢群體的利益[1];宋亞平認為規模經營不是農業現代化的必由之路, 小農生產方式非常實際有效地解決了農業勞動力的就業壓力, 支持了工業化和城鎮化建設, 盲目規模經營不適合我國農業發展實情, 不能放棄家庭小型生產這一傳統的小農生產[2]。另一種見解認為小農戶生產難以適應大市場, 未來農業的發展應該走適度規模的家庭農場經營之路。于金富等指出小農經營方式是我國“三農”問題的根源, 因此, 我國農業經營方式應揚棄小農經營模式, 構建合作農場這一新型經營方式[3]。
我國未來農業發展方式將從資源投入粗放型向資源節約型轉變, 其實質是提高資源利用率、土地產出率和勞動生產率。因此, 我國農業經營主體之爭, 歸根結底是農業生產效率之爭, 直接關系到農業發展動力和演進路徑。目前, 關于農業生產效率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農業的技術效率、規模效率、全要素生產效率和資源環境效率等方面, 也有學者從微觀角度, 對小農生產是否有效率進行了理論與實證研究。因此, 有必要對小農與家庭農場生產效率研究進行梳理, 對于制定與土地流轉、家庭農場發展相關政策和農業現代化戰略等有一定的政策指導與實踐意義。
1、家庭農場與小農戶發展主體之爭
1.1 相關概念界定
農戶是迄今為止最古老、最基本的集經濟與社會功能于一體的單位和組織, 是農民生產、生活、交往的基本組織單元。韓明謨認為, 農戶就是農民家庭[4]。“小農”生產與農戶是2個不同的概念, 但國內學者經常將兩者等同。因此, 本研究的“小農”經濟與小農戶等同。馬克思指出, 小農生產方式是“以土地及其他生產資料的分散為前提的, 既排斥生產資料的積累, 也排斥協作, 具有自我封閉性、結構松散性和勞動生產率低等3大特征”[5]。
恩格斯在《法德農民問題》一文中進一步印證了馬克思的結論。他將小農定義為小塊土地的所有者或租佃者, 尤其是所有者, 這塊土地既不大于他以自己全家的力量通常所能耕種的限度, 也不小于足以養活他全家的限度[6]。恰亞諾夫指出:小農生產目的以滿足家庭消費為主, 等同于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 追求生產的最低風險而非利益最大化, 是落后的、非理性的和低效率的[7]。舒爾茨認為, 小農是理性的經濟人, 小農經濟是“貧窮而有效率的”[8]。
傳統意義上的家庭農場是指一切以家庭為基本組織單位, 專業從事農業生產, 為社會提供農產品的農業家庭組織, 包括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小農戶和規模種養大戶。滕明雨等指出, 發達國家通過家庭農場實現農業規模化、機械化、集約化、商品化和企業化, 最終形成農業的規模經營[9]。我國對家庭農場的定義為以農戶為基本組織單位, 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 面向市場, 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 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和商品化生產經營, 并以農業為主要收入來源的一種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我國對家庭農場的規模未作數量性規定。現有家庭農場規模有3類:大型家庭農場 (以美國為代表) 、中型家庭農場 (以法國為代表) 和小型家庭農場 (以日韓為代表) [10]。
1.2 家庭農場與小農戶的比較
袁賽男比較全面系統地概括傳統小農戶和家庭農場的異同, 認為家庭農場和小農戶都是農業生產經營的微觀組織形式, 二者的相同點在于都是以家庭為基本單位從事農業生產經營, 適應農業對微觀生產經營主體的要求, 但二者在經濟屬性、生產要素、經營意識等方面具有明顯區別;從經濟屬性上看, 傳統小農戶只是生產者, 而家庭農場既是生產者又是經營者, 前者以傳統要素為主, 后者更多地使用現代生產要素并具有較強的市場意識和商品意識, 市場談判能力較強[11]。
另一方面, 小農戶與家庭農場的區別在于生產方式與土地經營規模的不同。相對于小農戶, 家庭農場的經營規模更大, 主要通過轉租轉包等方式實現土地規模化和生產集中化經營, 體現了規模效益[12]。而小農戶主要以分散細碎化、兼業化、老年婦女化為特征, 市場信息滯后, 農業生產經營具有盲目性和隨意性, 因此生產效率低下。
1.3 小農戶和家庭農場的主體演變歷程
農戶是最基本的社會組織形態, 小農經濟在我國歷史上曾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但是隨著時代的進步, 農業發展條件發生了變化。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施, 工業化、城鎮化與農業市場化進程加速, “小農戶”與“大市場”對接難, 糧食安全問題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突出, 農業生產效率低下。因此, 學者開始研究小農經濟在中國的命運, 有2種不同的態度:規模經營的家庭農場為主體和小農戶分散經營為主體。
第一種觀念認為, 小農生產方式由于碎細化、超小規模帶來極大的不經濟性, 應該摒棄小農生產方式, 走規模經濟之路, 大力發展家庭農場, 家庭農場是未來規模經營的主體。勞動和資本雙重密集型的適度規模經營的農戶 (即家庭農場) 更符合我國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13]。從農業生產效率來看, 只有家庭農場才能有效避免規模小而無效、規模大而不穩的雙重弊病[12]。
另一種觀點認為, 我國的農業發展不能照搬發達國家的家庭農場發展模式, 應維持小農經濟結構。賀雪峰通過大量駐村調研發現, 農業經營規模的增加不僅不存在規模報酬遞增, 而且也不存在規模經濟, 經營規模的增加不僅不能實現糧食產量以及單位面積平均收益的增加, 甚至出現了這二者的同時下降, 據此, 他認為我國現階段應該維持小農生產結構[1]。此外, 也有學者認為農產品的低需求彈性決定了農戶的規模擴張動力不足。規模經濟在農業生產領域中并不像在其他產業中明顯。因此, 擴大農地經營規模不能成為我國農業發展的現實選擇。李谷成等通過實證研究發現農業規模經營與生產效率之間呈負相關[14]。
除上述2種針鋒相對的觀點外, 還存在1種折中的看法, 認為短期農業沒有規模效應[15], 糧食單產的提高不是因為規模效應而是因為勞動者素質和農業科技水平的提高。未來我國的農業發展模式應該是現代式的小農生產, 即以勞動密集為特征的兼業化或專業化小農經濟, 其規模介于小農戶和家庭農場之間[16]。
關于小農經濟去留的爭論以及我國農業經營主體之爭, 其背后實質在于對小農經營效率和我國基本國情認識的差異。主張消滅小農經濟的學者們認為, 小農經濟是低效率的, 是和落后生產力水平相適應的經濟形態;而堅持保留小農經濟的學者則認為, 當下我國農業和農村的問題不是效率問題, 而是8億農民何去何從以及我國農業如何發展的問題。
2、家庭農場和小農戶生產效率研究
2.1 家庭農場和小農戶生產效率的理論研究
農業生產效率衡量指標分為2大類, 即偏要素生產率和全要素生產率。偏要素生產率即單一要素平均產量, 如勞動生產率、土地產出率等, 主要用“物質產量”“價值量”或“凈收益”來探討農地規模與生產率之間的關系。全要素生產率就是產出與加權要素 (全要素) 的比值。目前學術界單獨研究家庭農場生產效率的較少, 主要是從農地經營規模角度來研究農業生產率的。
2.2 農業經營規模與生產效率的關系
大多數研究只探討了農業耕地面積的規模增加與其他要素不變情況下的農業生產效率。石曉平等總結了2種含義的農地經營規模, 除上述要素外還考慮各種資源投入的經濟規模變化情況, 并總結2種情況下的農業生產率[17]。農業經營規模與生產效率的關系有2種:一是反向關系, 以發展中國家為主;二是正向關系, 主要集中在發達國家。對美國、日本及法國等國家農業發展研究發現:農業是存在規模效應的, 即農產品的單位面積產量隨土地經營面積增加而增加。發展中國家也有正向相關的實證研究。羅伊等對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農戶水稻調研表明, 規模經營大戶單產高于平均數[18]。王建軍等研究顯示, 小農戶單位面積產量高于大農戶, 但平均凈收益要低于大農戶[19]。
單純考察土地生產率有正向與負向關系, 當考察其他生產率指標如勞動生產率、成本利潤率、全要素生產率和技術效率時, 多數實證支持正向關系。李谷成等用勞動用工量和勞動力數量計算勞動生產率, 結果表明, 勞動生產率與耕地規模呈正相關[14]。
Tovnsend等對南非西開普省葡萄生產實證研究表明, 全要素生產率與農地面積無顯著相關性[20], 劉玉銘等的實證研究支持該觀點[21-22]。
關于技術效率和土地面積的關系主要有3種, 大農場更容易得到相關機構的幫助及服務, 因此比小農戶技術效率高, 技術效率與土地面積無關并且兩者呈“U”形關系[22-24]。
2.3 農業生產效率研究方法
國外對于效率和農業效率的研究已成體系, 最常見的方法主要有4種:最小二乘法 (generalized least squares, 簡稱GLS) 生產模型、全要素生產率 (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 簡稱TFP) 指數方法、數據包絡分析 (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 簡稱DEA) 和隨機前沿分析 (stochastic frontier analysis, 簡稱SFA) 。前2種方法需要時間序列數據, 并預先設定被分析對象是技術有效的。后2種方法只要某個時間點上的數據, 無須預設技術有效性, 適用于測定生產經營的相對有效性。
國內關于效率的測算方法主要分為參數和非參數方法。農業領域規模經濟效率測算往往選取勞動生產率、資本利用率和土地產出率。關于效率測算一般采用數據包絡分析方法, 通過計算綜合效率、純技術效率和規模效率來測算農業生產經營效率。
李谷成等采用超越對數函數形式的隨機前沿面板模型, 以來自湖北省農戶的微觀數據為實證, 對農戶家庭經營的技術效率和TFP增長變遷、分解進行考察, 給出了技術效率的估計, 并將TFP增長分解為技術進步、技術效率、配置效率和規模經濟性4個部分。結果顯示, 資源配置效率是最主要的貢獻來源;規模經濟性對TFP增長的貢獻并不顯著;技術進步為TFP增長作出正面貢獻;不過農戶技術效率水平比較低, 并一直存在下降的趨勢, 對TFP增長的貢獻也不理想, 他建議應當謹慎鼓勵農業生產的規模化[25]。劉萬利等通過實證研究證實了李谷成等的觀點, 他們運用數據包絡分析法對我國13年 (1991—2003年) 農戶的投入產出數據以及2003年全國各地區農戶的投入產出數據對農戶的綜合生產效率、純技術效率和規模效率進行了分析, 結果顯示:我國農戶投入產出綜合效率總體上都比較高;農戶的生產純技術效率比較高, 規模效率相對來說就要低一些, 致使大部分地區農戶生產無效率[26]。
另一方面, 有學者用實證研究提出了相反的觀點, 他們認為農業規模經營是有效率的, 農業應該走規模經營之路。宋偉等運用偏相關理論, 通過對地處發達地區的江蘇省常熟市的規模經營進行分析, 認為采用新技術所帶來的預期凈收益增加, 使農戶提高產量的積極性高, 因此得出農業規模經營對提高單產影響顯著[27]。陳清明等利用DEA中的規模報酬可變BCC模型對普通農戶和家庭農場效率進行測算, 結果表明:家庭農場的生產效率總體上要優于普通農戶[28]。
2.4 家庭農場與小農戶的生產率比較結果
關于家庭農場與小農戶的生產率比較有2種結果, 即小農戶比大農戶更有效率和大農戶比小農戶大規模生產更有效率。支持前者的學者們主要從勞動力市場的“二元”結構作出合理解釋, 分析指出由于小農工資低, 從而小農家庭勞動力的機會成本低于雇傭勞動工資, 因此導致投入過多的家庭勞動, 從而產生了較高的土地生產率。而大農戶須考慮交易成本, 激勵、監督及勞動市場的季節性等, 大農戶因此會降低雇工數量, 導致復種指數和土地生產率較低[17]。也有學者從農戶能力的異質性給出解釋:從事農業生產的小農戶一般具有較強的種植能力且有較強的種植意愿, 因此小農生產的積極性高, 同時生產效率高。另一種觀點支持者主要以發達國家家庭農場為例, 認為家庭農場生產率高是由于市場條件下土地、資本及先進技術替代勞動力從而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的結果。日本等地的大規模農場的高生產率是以高額的財政補貼為代價的[29]。
無論是小農戶的發展演變, 還是家庭農場與小農戶的主體地位交替變化, 兩者之間的效率比較一直沒有統一的觀點, 這種爭論從某種意義上說明小農戶與家庭農場在某種程度上均是有效率的。小農戶與家庭農場是我國農業家庭經營組織分化的2個并行不悖的方向, 在較長時期內促進二者在競爭中合作、在合作中競爭, 有利于完善農戶結構演變的方向, 更好地為建設現代農業經營體系提供良好的組織基礎。專業化與兼業化同是我國農業家庭經營組織變遷的二元方向, 兩者對于農業經營都不可偏廢[30]。在我國的不同農村區域及農業的不同行業, 上述研究結果有很強的政策含義。
3、結論
小農戶和家庭農場到底哪個更有效率, 直接關系到我國農業未來的發展方向。縱觀他人研究成果, 無論是理論還是實證, 小農戶和家庭農場誰更有效率都沒有統一的答案。從理論上分析, 究其原因是他們分析的視角不同, 因此結論就不同。認為堅持小農經營結構是基于我國農業發展現狀的, 是與當前農業生產力相適應的。他們認為目前我國不適合大力發展家庭農場, 主要是從我國農業人少地多等剛性資源約束來考慮的。同時, 土地流轉政策、土地的保障功能以及農民的素質、意愿等均會影響家庭農場的推進。正如賀雪峰所說的“中國農村問題不僅僅關系農民問題, 還涉及到政治和社會問題。”堅持走規模經營發展模式, 以家庭農場為載體來實現農業現代化, 持這種觀點的人, 他們是從農業發展的長遠來分析的[1]。小農戶經營是“低效率的”, 不是沒有效率而是效率相對比較低。因此, 在保證農戶家庭經營的前提下, 大力推進家庭農場是實現適度規模經營的必經之路。未來我國的農業經營主體必然是多樣化的, 無論是專業大戶還是家庭農場, 他們均是從小農戶演化而來的。
在工業化和城鎮化不同的階段, 農業經營主體是不同的, 主要表現在農戶和家庭農場所占的比重。由于農業的特殊性, 加上我國人多地少的剛性資源約束, 目前小農戶經濟也是有效率的, 這種小農其實是現代小農, 與傳統小農已發生本質上的區別, 是介于傳統小農與家庭農場間的“中農”。我國農業發展勢必會走一條由小農—中農—大農的發展道路[31], 即以家庭農場為主體的適度規模經營是實現我國農業現代化的載體。但這個過程是漫長的, 要因地制宜和循序漸進。從現實情況看, 小農兼業化與家庭農場代表著我國農業經營模式變遷的二元方向, 兩者對農業經營都不可偏廢。
在堅持農戶家庭經營的主體地位上, 到底走農戶經營道路還是大力推行家庭農場, 本研究結果有一定的政策導向性。由于我國大部分農村地區要素市場的不完善, 農村金融市場和保險市場處于起步階段, 在糧食安全問題嚴重的今天, 上述研究對我國的政策啟示:從糧食生產角度看, 小農戶仍然是糧食生產的主力軍;從長遠看, 推進家庭農場是未來農業的發展方向, 但必須從土地流轉、農戶權益、勞動力市場的完善、交易費用、科技創新和農業保險等各方面努力。
從實證分析看, DEA方法是目前為止在農業經營評價方面比較適用的一種分析評價方法。國內的家庭農場正處于快速發展的上升期, 但只是在單一農產品的DEA評價上有所應用, 在規模化評價方面還處于空白, 因此亟須一套較為完整且成熟的關于家庭農場經營評價體系。另外, 由于農業生產的特殊性, 效率影響因素較多。從投入產出上未對不可量化或難以量化的因素作核算, 如人工成本、氣候影響、市場作用及環境污染等。無論是小農戶還是家庭農場, 受地域、行業的影響因素很多, 比如農產品市場價格、地域偏好、農業原材料價格等, 以及農藥化肥行業、農業機械行業、物流銷售行業等[32]。這些因素和行業都會直接或間接地對家庭農場經濟效益產生影響, 因而要得到家庭農場經營效益最合理的計劃和配置, 就必須盡可能地將這些影響因素進行系統分析。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江蘇農業科學2017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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