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地標農產品是順應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居民消費結構升級的需要,也是提升農產品價值、實現農業高質量發展的關鍵舉措。
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所長魏后凱就關于支持和規范地標農產品發展的建議提交了相關議案。
近年來,我國地標農產品發展迅速,地標數量快速增加,已經成為促進鄉村產業振興的重要途徑之一。
“然而,也應該看到,目前我國地標農產品在建設過程中還存在諸多問題亟待研究解決。” 魏后凱說。
比如地區發展不平衡。各地區認證的地標農產品數量懸殊,僅華東及華中兩地區的占比就達總量的42.4%,西北、東北、華北等土地和特色農產品資源豐富的地區農產品資源尚未得到深入挖掘和展現。產業基礎薄弱和財力不足,鄉村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滯后,現代化物流、智能倉儲布局缺失,是西部地區地標農產品發展壯大的瓶頸。
魏后凱建議,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強國的新征程中,應進一步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地標農產品管理和監督機制,規范地標農產品市場秩序,加快打造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地標農產品品牌,促進地標農產品持續健康發展。
一是加強規劃引導和政策支持。進一步強化頂層設計,將地標農產品的保護與發展納入新一輪鄉村振興戰略規劃和加快建設農業強國規劃之中。要鼓勵現代供應鏈和營銷主體與當地地方政府、行業協會、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戶等一起推動地標農產品的發展,對大量解決農村勞動力就業且規范用工(繳納五險一金等)的企業,給予相應的財政、金融和稅收政策支持。堅決破除地方保護主義行為,統籌協調推動“一地多標”“一品多標”變為“多標合一”,避免區域內同質地標農產品陷入惡性競爭,促進地標農產品持續健康發展。
二是做好地標農產品認證的銜接。2022年3月,農業農村部已經停止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工作,包括受理、評審、公示和公告,2022年制定的有關登記計劃也相應停止實施。而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構建地理標志統一認定制度尚未落實實施,相關部門應在明確職能和權限的基礎上,加強合作與交流,盡快建立地理標志統一認定制度并組織實施,出臺可操行性強的細則,提高技術評價能力和執法監管能力,切實保證制度平穩過渡,而不能“一停了之”。
三是推動地標農產品數字化轉型。充分發揮數字技術能力促進地標農產品規范發展,推動政府、企業、高校及科研機構開展地標農產品標準化、數字化重大課題聯合攻關,重點通過數字手段實現地標農產品的溯源化、品牌化、標準化,共建地標使用標準,并對農業生產、流通數字化研發給予一定的財政、稅收支持。推廣一體化數字供應鏈服務,鼓勵具有數字技術的農產品流通零售企業利用消費者數據指導地標農產品生產和加工,提升產品品質,更好滿足消費者需求。
四是加快供應鏈基礎設施建設。建議國家設立專項資金對農村地區特別是偏遠落后地區地標農產品供應鏈基礎設施建設進行重點扶持,著力支持地標農產品倉儲冷鏈保鮮物流設施建設,提升流通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加快建設全國統一的地標農產品數據信息服務平臺,鼓勵具備實體供應鏈基礎設施、運營經驗和數字技術能力的新型實體企業參與地標產業帶的供應鏈規劃和基礎設施建設,培育產地電商供應鏈鏈主企業,提升產地農產品供應鏈數字化水平。
五是加強地標農產品品牌建設。加強地標農產品品牌宣傳,培養激發全國地標農產品消費熱情。在全國范圍內打造以“土特產”為主題的線上線下購物節,激發消費者對地標農產品的消費熱情并擴大農產品銷路,加速“高質量農產品-消費升級-農民增收”的鄉村振興正循環,打造多方共贏、可持續發展的模式,形成共同富裕的共同體。
六是強化地標農產品的監督管理。嚴格落實地標農產品的屬地管理責任,各地出臺的地標農產品監督管理制度要做到全國范圍內的統籌協調,應有序推進省級及以下部門間地理標志認定和保護銜接機制,使得農產品地理標志更加規范的發展。同時,要加強全過程質量監督管理,定期開展專項整治措施,多途徑、多層面地嚴厲打擊侵害地標農產品權益、破壞市場運行的行為,逐漸實現地標農產品市場秩序的規范化,充分發揮市場在地標農產品發展中的決定性作用。
(作者系湖南師范大學中國鄉村振興研究院專家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所長;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業農村市場信息 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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