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韋伯和馬克思均認為,小農家庭經營將被使用自由雇工的農業企業取代,傳統鄉村社會將瓦解和消亡。本文對華北地區耿店村近15年來社會經濟變遷的研究發現,其發展邏輯與上述經典判斷有諸多背離。市場經濟的發展對耿店村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其農業從糧棉種植轉型為溫室大棚蔬菜生產。后者在市場上有更高的收益,并且可以吸納更多的勞動力。而與此同時,小農家庭經營并沒有被農業企業所取代,反而更加鞏固,農戶小資產所有者身份也得到加強。伴隨著農業轉型,村莊社會也發生了深刻的變化:村莊治理從以行政性事務為主轉變為以向農戶提供經濟性服務為主;農戶聯合成立了一系列合作性經濟組織,以穩定銷售、協調生產、擴展產業鏈、實現“縱向一體化”。這些變化使傳統的村莊更富凝聚力,而且某種程度上彌補了小農經營的內在弱點,使其可以更好的應對市場經濟環境。
關鍵詞:農業轉型 小農經營 合作組織 縱向一體化 鄉村發展
一、經典理論與悖論現實
作為社會學奠基人之一的韋伯,對資本主義經濟擴展下農村的前途有著深刻的思考。首先,韋伯察覺到,傳統農村和現代資本主義是兩種完全不同的社會發展趨勢。因為這二者各自秉持不同的經濟邏輯:傳統農村的經濟秩序關心的是如何在這塊土地上養活最大數目的人口,而資本主義經濟秩序關心的是如何能在這塊土地上以最少的勞力向市場提供最大數目的農產品。(韋伯,1997[1906])就這一觀點而言,韋伯和當代經濟學家的看法類似。更進一步地,韋伯將傳統農村的前景置于他對整個“西方文明現代性”的總體把握之中。這種現代性的基礎是理性化的倫理、理性化的經濟經營、理性化的官僚行政和理性化的法理支配。(韋伯,2004a:第2章;2004b:448-460;2007:212-217) 韋伯認為村莊共同體是基于血緣、宗族或者歷史上形成的鄰里關系這種“傳統因素”維系在一起的,在倫理、經濟取向、支配方式和團體秩序諸方面,農村的“傳統性”都與以理性化為特點的“現代性”格格不入。(韋伯,2004b:131-136、151-153;2004c:262-265;2007:第1篇) 隨著理性化的社會形態所具有的強烈擴張動力和競爭優勢的充分展現,農村社會的基礎——以滿足共同體需求為主要目的、以內部成員為勞動主體的家庭農業經營,將會被高度面向市場、以謀求持續不斷的利潤為目的、雇用自由勞動力的農業企業所取代。隨著家庭農業經營的衰落,村莊作為一個傳統意義上的共同體也將逐漸瓦解和消亡。(韋伯,1997[1906];1997[1895])
關于農村的命運,馬克思的判斷和韋伯相似。但是馬克思形成這一判斷的思考進路,則與韋伯相異。和韋伯將資本主義視作理性化的集中體現不同,馬克思將資本主義視做人類異化的突出體現。(L?with,1993)這種異化表現為人類與自身勞動工具的分離,人本身成為工具。(馬克思,2000[1844]:50-64) 由此,馬克思將資本主義視為這樣一種徹底異化的社會形態:社會分裂為兩大對立的階級,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資產階級占有生產資料,無產階級本身不占有生產資料,而是作為工具化的雇傭勞動者為資本主義生產服務。在馬克思的歷史哲學所預言的社會形態運動過程中,農民作為小資產所有者,注定要分化——要么上升為資產階級要么下降為被剝離了生產資料的無產階級。馬克思沒有在社會歷史運動的目的地中為任何形式的小資產所有者留下位置,無論是農民還是城市小商人、手工業者。這些階級的沒落被他視為歷史的必然。(馬克思,1983:771-791)
韋伯和馬克思對于農村變遷的歷史社會學考察,為我們理解中國鄉村社會的演變提供了豐富的思想資源。然而不能不提及的是,他們對農村命運的判斷,深刻地依賴于西方社會的變遷史。因此,韋伯和馬克思理論的意義,不在于它們創造了哪些關于現代化圖景和社會進化的規范信念——這些規范信念往往是西方歷史的理論提煉,而在于它們提供了一些可以深刻地理解人類社會形態的觀察視角。比如韋伯強調的社會團體的組織形態、支配方式和經濟倫理,比如馬克思強調的階級分化。經由這些視角,我們不僅可以了解到西方社會演化的特點——這是韋伯和馬克思形成其理論的經驗基礎,也可以考察中國社會的變遷——這種變遷很可能和西方經驗相悖。
當代中國鄉村面臨的外部環境,與韋伯和馬克思時代的西歐類似。市場經濟和工業文明持續擴展,高度面向市場、以謀求利潤為目的的經營方式成為主流經濟邏輯。在這樣一種歷史情勢下,中國的鄉村社會產生了哪些變化?鄉村的發展趨勢,是否在沿著韋伯和馬克思所判斷的道路發展?這是我們不容回避的問題。
中國擁有龐大的鄉村和眾多的農民,而且存在巨大的地區差異,在一項研究中難以涵蓋所有類型的鄉村變遷。一個可行的方法是,選擇某些村莊進行微觀的社會研究,以期發現那些與經典理論不盡一致的悖論現象,從而揭示理論和實踐之間的張力,進而推動我們對于真實鄉村社會的認識。本文即采取了這樣一條研究進路,將考察的焦點集中于一個具體的村莊——山東省西北部的耿店村。從2010年3月開始,筆者和地方農業部門合作,對耿店村進行了一系列田野調查。首先,調查發現,改革開放以來市場經濟的急速擴展,對耿店村產生了深刻的影響。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耿店村開始了農業產業結構的轉型。到現在,大部分村民已經從種植傳統的糧棉作物,轉變為種植溫室大棚蔬菜。大棚蔬菜是一種高度商品化的農產品,村民生產蔬菜的目的是為了在市場上銷售獲利;而為了生產蔬菜和維護大棚,村民們需要大量的、多種類的生產資料,這些生產資料的獲得也高度依賴市場。到現在,耿店村的村民已經前所未有地卷入了市場經濟之中。
與此同時,在耿店村也存在著值得思考的悖論現象。與馬克思的判斷不同,伴隨著市場經濟的擴展,村民的小資產所有者身份得到了加強,而不是削弱。從糧棉作物向大棚蔬菜的農業轉型,大幅提高了村民的勞均收入和單位土地回報,他們依靠自己承包地得到的年收入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有了實質性的增加,這就強化了農戶的小資產者身份。而且,耿店村農業的轉型,是一個在村民中普遍發生的現象,到2010年,全村擁有大棚的農戶占總戶數的95%。在村莊內部,農業轉型沒有導致村民之間貧富差距的擴大和階級分化,而是帶來了共同增收。
同時,與韋伯的判斷不同,耿店村的小農農業生產,并沒有被使用自由雇用勞動力的農業企業所替代。市場化的大棚產業仍然以家庭經營為主體。而整個村莊,也沒有走向瓦解和松散,而是更有凝聚力。在耿店村,農戶并不是作為孤立的、互不相干的經營個體而存在。大棚蔬菜的生產比傳統糧棉作物要復雜得多,維護大棚、管理蔬菜作物需要各種細膩的技術指導;蔬菜不耐儲存,村民既需要一個可以快速銷售蔬菜的渠道,也需要冷藏設施來存儲一時難以銷售的蔬菜;村民還需要能夠便利地獲取種苗。由此,市場化的農業經營促使村民更加需要一種力量為他們提供進行這種經營必不可少的各種服務。在耿店村,作為村莊政治核心的村干部成為了這種力量的承擔者。農村改革以來形成的村莊政治架構,開始圍繞經濟性的目的運作,從而超出了傳統的行政功能。在以征收稅費為主的行政性村莊治理之下,村民感受到的是來自村集體的支配和要求;而在以經濟性目的為主的村莊政治之中,村民獲得的是來自村集體的服務。對村集體服務的日益依賴,使耿店村變成一個更加緊密的共同體。
這些悖論現象的存在指向一個根本性的事實,那就是耿店村的小農經濟和村莊社會有自己的運動邏輯。這一邏輯并不一定會收斂于某種先驗的理論判斷。本文接下來的內容,將結合經驗事實分析和理論探討,來著力刻畫近15年來耿店村小農經濟和村莊社會的內在發展邏輯,并且在此基礎上,考察這樣一個問題:如果耿店村的發展成為我國小農農業的一種普遍前景,將會對整個國民經濟產生怎樣的影響。雖然基于一個村莊的微觀研究不足以涵蓋中國鄉村的全貌,但從中仍可窺見一些值得我們思考的問題和現象。
二、以村莊為單位的農業轉型
耿店村的農業轉型始于20世紀90年代中期。在此之前,全村一直以種植小麥、玉米和棉花為主。1978~1984年間,這些傳統糧棉作物的增產和提價曾經帶來了村民收入的快速增加,然而在1984年之后,糧棉產量和價格持續低迷,村民難以再依靠這些傳統作物增加收入。這種增收乏力的局面,是包括耿店村在內的整個聊城市的普遍現象。
1996年,耿店村所隸屬的賈寨鄉政府要求下轄各村大力發展大棚農業,調整以糧棉作物為主導的農業經濟結構,從而實現農民增收。在此之前的1995年,賈寨鄉王藥包村一戶村民種溫室大棚蕓豆發了財,當時蔬菜行情見漲,需求旺盛,1斤蕓豆可賣到4元錢的高價,他種一個大棚毛收入七千余元。賈寨鄉就把這戶村民的經驗在全鄉推廣。
以此為觸發點,耿店村的農業轉型全面開始。在鄉政府的號召下,耿店村的村干部首先拿出屬于集體的兩個場院進行試探性的建棚。干部帶頭,并且發動普通村民,共建棚26個。建這些大棚所需的26畝土地,由村集體無償提供,而且每個棚村里補助600元現金。補助款來自村集體積累的資金。第一批26個大棚取得了很好的效益,1個棚占地1畝,毛收入7000~8000元,遠比1畝糧棉作物的收入高。
1997年,賈寨鄉要求各村進一步推廣大棚。此時,耿店村已經沒有集體閑散土地可以利用。而如果要求村民在個人承包地上建棚,相當于由村民自己承擔農業轉型帶來的全部風險,從而降低村民的建棚意愿。于是,耿店村采取了這樣一種辦法:由村組干部主持,從全村每個村民的承包地中抽出2分耕地,一共約160畝,用于建棚?,F任村支書耿遵珠在當時是一個普通村民,他回憶道,雖然有一些反對意見——來自那些不想建棚的村民,但經過村干部的動員和反復做工作,最后全村還是完成了這次土地調整。這也是家庭承包制推行以來,耿店村唯一一次大規模的調地。抽地結束之后,村干部將調整出來的土地進行丈量,劃分為適合建棚的小地塊。村民按照報名建棚的先后順序,輪流挑選地塊。用于建棚的土地不僅不用交納農業稅和“三提五統”等負擔,而且每建一個棚還有600元補助。這一措施激發了村民建棚的熱情。在這次土地調整之后的1999年,耿店村擁有大棚的農戶數達到了126戶,占到全村總戶數的71%。從1999年到現在,耿店村大棚數量繼續增加,而且大棚技術和蔬菜品種實現了更新換代,種植大棚蔬菜的收入不斷提高。
耿店村的農業轉型,賴以存在的大環境是改革開放以來市場經濟的持續擴展和全國經濟水平的提升。改革時期人民收入的普遍增加,推動了食品消費結構的轉變——從以主食為主轉向主食、蔬菜、肉類等副食的全面需求。(黃宗智、彭玉生,2007) 而蔬菜作為中國人民傳統飲食結構中最重要的副食品種,其需求的增加首當其沖。改革帶來的農產品市場化取向,則使蔬菜需求的增加,可以通過市場價格反映出來,進而對農業種植結構的轉型產生激勵。這種激勵,無論普通農民還是鄉村干部都可以感覺到。
同樣值得注意的是,耿店村的農業轉型,在其發軔之初,不是以孤立的農戶為單位獨立進行,而是由整個村莊作為一個單位共同推進。在耿店村,發展大棚、調整農業種植結構不是純然的私人事務,而是表現為村莊的公共事務。如前所述,耿店村在發展大棚產業之初,集體動員、村集體統一規劃大棚用地和制定優惠措施是其顯著的特征。
這種集體色彩濃厚的農業轉型路徑,首先和耿店村的政治傳統有關。農村改革之前,耿店就是公社里管理較好的大隊。實行家庭承包制之后,耿店村依然沒有落后,在賈寨鄉每年的評比中一直位列前三。自1999年開始,更是在全鄉連續十年獲評比特等獎,2009年被市委組織部評為聊城市先進黨支部。在這種政治傳統下,受到村民信任的村干部群體一直有效地實行村莊治理,并且有能力將自身的權力介入經濟事務,而不僅是局限于上級安排的行政性工作,比如收取稅費。后者在那些沒有良好治理傳統的村莊,是常見現象。而在有些基層組織薄弱的村莊,甚至連基本的行政工作都無法進行,更不用說介入集體性的經濟事務。
其次,耿店村的農業轉型路徑,也與它自身的社會結構和村莊性格有關。耿店村是華北地區一個典型的多姓村,全村有包含耿姓在內的9個姓氏。在耿店村,沒有強橫的家族勢力。而且在村民和鄉、村干部眼里,耿店村是一個莊風很好的村莊。村民有良好的農業生產習慣,喜勞作不喜爭斗,沒有派性和家族糾紛。在這樣的村莊,集體行動不會因為強烈的內部沖突而破裂。耿店村這種受到普遍贊揚的莊風,和它一直以來優良的治理傳統,是相輔相成的。
在上述兩方面的因素起作用的同時,耿店村能夠在全村大范圍地推廣大棚,其制度性基礎是集體土地所有制。一方面,集體土地所有制派生的調地權力,使村干部在全村范圍內推動大棚生產成為可能。另一方面,通過集體調地,規劃大棚生產,建棚農戶在種植大棚蔬菜的同時,還可有一份耕地種植大田作物,從而降低村民完全由自己承擔建棚土地的風險。
村治傳統、社會結構—村莊性格和作為制度性基礎的集體土地所有制,共同塑造了耿店村深具集體色彩的農業轉型。如果沒有通過集體調地、統一制定優惠的方式降低大棚產業的準入門檻,那么只有最為富裕從而最能承擔風險的那一少部分村民才敢于建棚,那么,農業轉型帶來的收益,只能惠及少部分人。而在耿店村實現的集體性的農業轉型,則使大多數村民都從農業轉型中受益。
三、農業產值的提高、農戶小資產者身份的加強和家庭經營的鞏固
農業轉型之后,在大棚蔬菜種植模式下,每畝土地的總產值和凈回報均大幅增加。因此,在耿店村,農業的發展主要表現為作物更換帶來的產值提高而不是某種作物產量的增加。這一特點,恰在微觀層面印證了黃宗智教授在其近作《中國的隱性農業革命》中提出的觀點:中國農業近三十年來的發展,“是個由消費變化導致的農業革命,它更多地體現于產值上的變化,而不是傳統模式中的那種產量上的變化?!保S宗智,2010c:1;2010b:第6章)
通過對同時種植大棚蔬菜和糧食作物的農戶進行投入—產出調查,可以清楚地展示這兩種種植模式在產值上的不同。表1給出了三個農戶2009年小麥—玉米輪作的畝投入產出情況。表2給出的是大棚蔬菜的畝投入產出情況。對比表1和表2的第2列可知,大棚蔬菜的畝產值遠比糧食作物高,約是后者的6~8倍。而扣除生產投入之后得到的每畝土地的凈收益,大棚蔬菜仍是糧食作物的6~7倍。
糧食種植和大棚蔬菜生產,是兩種特點迥異的農業經營模式。前者是“過密型”農業[,具體當下中國鄉村,其內涵是,在人多地少的情況下,種植糧食作物的小農農場存在嚴重的“隱性失業”,即從事糧食生產的勞動力全年就業時間明顯達不到完全就業狀態。(黃宗智,2010b:87-89) 以耿店村的小麥—玉米輪作為例,每畝土地每年只需投入15個工日,而耿店村勞均耕地面積約為3.1畝,如果全部用來種植小麥和玉米,則全年只需投入46.5個工日。如果以全年工作260天作為充分就業,那么每個勞動力將有200天以上的時間處于“隱性失業”狀態。這種“隱性失業”的存在也是農村勞動力大量涌入城市打工的重要原因。
與“過密型”農業不同,大棚蔬菜是一種“勞力—資本雙密集型”農業。(黃宗智,2010b:134,143-145;黃宗智、彭玉生,2007) 首先,農民轉入大棚蔬菜生產以后,單位面積土地將投入5~7倍于糧食種植的勞動(表1和表2的第5列對兩種經營模式的畝均年用工量有具體記錄)。這就極大地緩解了在糧食生產下的“隱性失業”現象。而比較表1和表2的第6列可知,在勞動投入增加的同時,大棚蔬菜單位工日的收入也并不比小麥—玉米輪作低。由此可見,這種勞力投入的增加不是一種勞動力的無效堆積。這樣,全年就業時間的大幅增加將帶來農民年勞均收入的顯著提高。另外,在勞動投入增加的同時,大棚蔬菜生產的資本投入也比糧食種植密集。一畝土地如果采取小麥—玉米輪作,每年的生產投入為595元左右(見表1第3列),相比之下,大棚蔬菜的投入高達4600~6000元(見表2第3列)。
在大棚蔬菜這種新的種植模式下,單位土地凈回報的提高,直接增加了農戶依靠經營家庭農場得到的收入,這就加強了農戶作為小資產所有者的身份。而在上節中已經論述,新種植模式的采用在耿店村是一個普遍的現象,全村95%的農戶都有大棚,因此,農民小資產者身份的加強在整個村莊范圍內也是普遍存在的。
與農民小資產者身份加強相輔相成的一個現象是,農戶家庭仍是經營核心。與韋伯和馬克思的判斷不同,資本主義式的現代農業企業取代農戶家庭經營并沒有在耿店村成為現實。我們注意到,韋伯認為小農家庭經營將為農業企業取代的一個重要理由是,在市場經濟環境下,前者的經濟邏輯(以滿足共同體需求為經營目的、以內部成員為主要的勞動力、生產要素的組合受各種傳統因素制約)將會被后者的經濟邏輯(以在市場上謀求持續不斷的利潤為經營目的、以自由雇用勞動者作為主要的勞動力、企業內部的生產要素可以以最為合理化的方式加以組合)打敗。(韋伯,1997[1906])
耿店村的經驗則展現了另一種可能性:在市場經濟環境中,小農家庭經營仍將存在,同時會調整其內在的經濟邏輯以適應市場經濟。在耿店村,農戶家庭的蔬菜生產已經變成高度面向市場,以謀求利潤為首要目的,這與傳統小農為了滿足家庭的溫飽需要而進行農業生產完全不同。從這個角度上說,農戶家庭經營的經濟邏輯在某種程度上已經和農業企業類似。同時,蔬菜種植需要大量復雜而細膩的手工勞動,農戶家庭恰好易于提供這種勞動形態,這也增加了小農家庭經營在市場經濟中的生命力。所以,在耿店村,小農家庭經營不是和市場經濟背道而馳,而是和市場經濟相互適應。小農家庭經營在市場經濟環境中經濟邏輯的改變,以及對市場經濟的適應,也已為諸多學者分析和證實。(恰亞諾夫,1996[1925]:105-107;黃宗智,2000a:5-7;黃宗智,2000b:第3章;曹幸穗,1996:189-199) 其實,韋伯本人也曾提及,在德國東部大型農業企業不斷發展的同時,德國西南部仍以自耕農經營為主,并且在市場環境中獲利頗豐。(韋伯,1997[1906])
不過,小農經營仍有其弱點。首先,小農農戶的資本存量和流動資金都很單薄,小農家庭農場的經營者,也往往缺乏專業的商業知識,缺乏更高更寬的經營視野。因此,在進行資本密集的投資、引進技術、開拓市場、將農業產業鏈向上下游延伸等諸多方面,家庭農戶都不如大型農業企業更有優勢。而且在村莊內部,土地稀缺、大量小農農場相互挨靠,農戶也很難像農業企業那樣可以自由地配置土地要素。這并不是實行集體土地所有制的當代中國所獨有的現象,而是在小農農業發達的社會中一個普遍的現象,無論土地私有與否。
如果小農經營無法克服上述內在的弱點,那么這種經營方式仍有很大的劣勢,在市場經濟日益擴展的環境中它能否存續,就成為一個問題。
而耿店村的小農經營在轉變經濟邏輯以適應市場經濟的同時,恰恰在某種程度上克服了這種經營方式所帶有的弱點。而為了考察這些弱點是如何被克服的,就需要跳出小農經營本身,進一步去考察村莊社會的變化。這就引出了下一節所要討論的內容。
四、村莊治理內容的擴展與村莊內部的合作化趨勢
如前所述,耿店村在農業轉型之后,仍以小農家庭經營為核心。而且通過前文分析,我們已經知道,雖然小農經營可以調整其經濟邏輯以適應市場經濟,但仍具有諸多固有的內在弱點。具體到耿店村,當大棚蔬菜這種新的產業代替了傳統的糧棉農業之后,農戶在經營中遇到了諸多難以自行解決的問題——包括蔬菜品種的引進和更換、大棚技術的改進、蔬菜銷售渠道的維持、建棚土地的獲取等。在這種情況下,農戶非常需要外部力量幫助他們解決這些問題。
因應著村民的這種需求出現的一個現象是,耿店村的村莊治理內容有一個大的擴展:除行政性事務以外,村干部開始把越來越多的精力用于為全村大棚生產提供服務,幫助解決單個農戶不能解決的問題。而且,在村干部的發動和領導下,耿店村內部成立了一系列村民合作組織,包括蔬菜市場、合作社和育苗場等。一方面,這些合作組織將村民所需要的經濟性服務規范化和例行化;另一方面,它們的存在也有助于將村民的分散資金集合在一起進行資本比較密集的投資,使村民有可能在農產品的市場化產業鏈中獲取更多的收益。
這樣,村莊治理的轉型、村干部工作內容的拓展以及一系列合作組織的成立,在某種程度上克服了小農經營的固有弱點,從而使耿店村以小農家庭為經營主體的大棚蔬菜生產得到了持續的發展,而不是停滯和挫敗。
耿店村現任村支書耿遵珠1999年作為村委會副主任進入村領導班子,自2002年起,一直高票當選村民委員會主任,同時兼任村黨支部書記。10多年來,耿遵珠一直處于村莊政治的中心,對他的多次訪談,清楚地展示了村莊治理內容的轉變和擴展。
據耿遵珠介紹,在1990年代,村干部最重要的工作是收取農業稅和“三提五統”等稅費。2000年稅費改革之后,原農業稅和“三提五統”被取消,只收取新的農業稅及附加。2006年新的農業稅及附加又全面取消。因此,收取農業稅費的任務,現已不存在。但是最近10年來,村干部的工作壓力不是減輕,而是增加了。原因是當耿店村從糧棉農業全面轉向大棚蔬菜之后,新的產業帶來了很多農戶無法自己解決的問題,村民在這種情況下,總是求助于村干部來謀求解決?,F在,村干部主要的工作是為全村大棚生產服務。這與此前的村莊治理以收取稅費這樣的行政性事務為主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村莊治理的這種轉變是一個逐漸的過程。在大棚產業剛起步的時候,村干部介入全村大棚產業的程度遠不及現在。當時村民自己購進生產資料,銷售蔬菜就在村邊道路的兩旁。村干部的工作重點轉向服務于全村大棚生產,以2003年的大棚改茬為標志。在2003年之前,包括耿店村在內整個賈寨鄉的大棚都是學習王藥包村那戶村民的經驗,種植蕓豆,而這種豆科植物在重茬種植3年以后,很容易遭受病害,導致產量和質量下滑,這時必須改茬。改茬需要選擇合適的新蔬菜品種,連帶著需要學習新作物的種植技術。而農民自己多不具備引進新作物和新技術的能力。在這種情況下,耿遵珠多次向鄉政府反映重茬問題嚴重,要求派給技術員解決改茬。2003年,鄉政府從壽光聘請了一位懂得種植黃瓜、園椒等大棚蔬菜的師傅,對耿店村的大棚蕓豆改茬給予指導。當時由村集體出資,通過這位師傅購買了黃瓜種子和嫁接黃瓜用的小夾子,免費發給愿意改茬的30戶村民。在師傅的幫助下,這些村民的30個大棚成功實現了改種黃瓜,改茬之后,單個大棚的毛收入當年即達到15000元左右。第二年,其余沒有改茬的農戶看到改茬的好處,紛紛跟進。這樣,耿店村在兩年之內就實現了大棚的全面改茬。而賈寨鄉那些沒有積極幫助村民改茬的村莊,大棚產業從此衰敗——這恰也說明小農經營的固有弱點有時表現得多么嚴重。
通過改茬這件事,耿遵珠等村干部認識到,為了維持大棚產業的發展,必須由村集體負責大棚農業的技術引進和更新。于是從2003年開始,村干部每年組織約30位村民去壽光參觀,學習蔬菜生產技術,這已經成為固定的工作。村民交通和食宿費用從村集體的工作經費里出,不需村民自己負擔。統一組織參觀學習,對促進蔬菜品種更新和大棚技術改進起到了顯著的積極效果。2003年以后,耿店村陸續從壽光引進了圓椒、尖椒、櫻桃西紅柿等多個新品種,在本地成功栽培。2006年,耿店村從壽光引進了新式的“高標準”大棚技術,這種大棚占地面積大,棚底比地面低1.5米左右,冬季保溫性能好,蔬菜產量和質量高;棚膜上面保溫用的草苫使用自動卷簾機收放,省時省力。從2006年開始,耿店村新建的大棚都是這種高標準大棚,還有不少村民將原有的老棚改建為新棚?!案邩藴省贝笈镄枰娏幼詣泳砗煓C,于是,負責為每一個修建“高標準”大棚的農戶鋪設電纜到其大棚附近也成了村干部的工作內容之一。
2000年以來,協調土地流轉也逐漸成為村干部的一項重要工作。建大棚需要的土地必須是符合一定面積的長方形,而農民一家一戶擁有的承包地的形狀和面積多數不符合要求。在耿店村,將集體土地劃分成小塊承包給農民時,都是按照南北長、東西窄的方式劃定地塊,而建造大棚則需要南北窄、東西長的地塊,以便增加大棚在冬季的受光面積。最初推廣大棚時,因為采取了集體調地的方式,統一劃定大棚地塊,所以不存在這個問題。而隨著大棚越來越多,承包地地塊不適合建棚的問題就越來越突出(這個問題也是有些村莊發展大棚蔬菜受到限制的一個原因)。中央已明確禁止在從1999年開始的30年承包期內調整土地,而且當大棚成為主導產業之后,全村范圍再次集體調地也缺乏可操作性。由此,耿店村的干部主動開展了土地流轉服務,協調不同農戶之間地塊的互換或是轉包,以滿足建棚需要。2006年以來,因新建和改建大棚,村干部已幫助農戶之間互換土地300多畝,涉及130多戶;幫助轉包土地170畝,涉及120多戶。
2003年,耿遵珠在一次村組干部會議上提出,在村內建一個鋼架結構、有頂棚的蔬菜交易市場,目的是給全村蔬菜提供一個穩定的銷售渠道。到會的其他干部,包括4名村干部和4名村民小組長,都同意耿遵珠的建議。接下來,耿店村召開了由30名村民代表組成的村民議事會,討論建蔬菜市場的議題。在得到村民議事會的支持之后,村組干部決定采取股份制的形式籌資建蔬菜市場,村集體入股3萬元,再加上干部和一般村民的入股,共籌集到15萬元。在籌集到資金之后,耿遵珠和村會計耿付忠帶領2名入股村民代表,到聊城市考察蔬菜市場的建筑結構,到建材市場選購建筑用料。村干部在接下來的市場建設中,在現場輪流值班,把關建筑質量和管理用料,直到市場建成。
蔬菜市場建成后,由村會計耿付忠具體負責市場管理。在蔬菜批發交易的時間,入股農民輪流值班,每天由兩人值班負責給蔬菜過磅和處理其他雜事。在市場上交易的蔬菜過磅時每市斤收取2分錢的過磅費,開一式三聯單據,一聯過磅人留存,二聯連同當天所收過磅費交給蔬菜批發市場的現金出納人員,三聯交給蔬菜市場的會計入賬。蔬菜市場不僅為耿店村和周邊村莊生產的蔬菜提供了一個穩定的銷售渠道,而且依靠過磅服務,還有收益。市場自建成以來,每年分紅一次,到2009年已分紅6次,分紅數額達股本的兩倍以上,村集體和入股村民都從中獲益。
繼蔬菜交易市場解決了銷售問題之后,在2008年,耿遵珠和其他村干部又發動村民成立了茌平縣綠冠蔬菜農民專業合作社。2008年3月3日,成立合作社的建議由耿遵珠提出,在村、組干部會議上進行討論,得到全體干部的支持。然后經過三個多月的準備,在6月19日,召開了合作社成立大會。和蔬菜市場一樣,合作社仍采取股份制集資的方式籌集資金,成立時全村有93戶村民入股,籌集入社資金32萬元。合作社由村干部負責管理。村支書、村民委員會主任耿遵珠為理事長,村支部副書記、村委副主任耿傳喜和村民兵連長舒高齊為合作社副理事長。合作社會計由村治保主任耿慶祥擔任。合作社的主要功能,一是統一購進大棚物料和蔬菜種苗,既保證質量又可降低農戶分散購買的交易成本;二是統一村民的蔬菜生產技術,規范農藥的施用,達到綠色食品生產標準;三是建恒溫冷庫儲存蔬菜。這樣,繼穩定了蔬菜銷售渠道之后,耿店村的蔬菜產業在生產層面也可以在合作社的組織架構下,統一協調和規范。
在成功運作蔬菜市場、合作社之后,耿店村在2010年夏天,又建起一處包含5個育苗大棚的育苗場,為本村和周邊種棚農戶提供蔬菜種苗。在合作社成立之前,村民都是自己從賈寨鄉的菜苗經銷商那里購進辣椒苗和西紅柿苗,黃瓜苗則需購買種子,自己繁育。合作社成立之后,統一購進辣椒、西紅柿苗,每株可便宜5分錢,而黃瓜苗仍需農戶自己繁育。培育黃瓜苗需要利用南瓜苗嫁接,這種各家各戶的分散嫁接,不僅每戶都要安排黃瓜苗和南瓜苗的育苗場所,而且還占用了棚戶的大量時間,技術差的農戶嫁接的成功率也往往得不到保障。而在壽光,種苗都是通過溫室育苗場統一繁育的,給農戶帶來很大的便利。
2009年以來,耿遵珠和耿付忠、耿慶祥來往于壽光和耿店之間達7次之多,籌劃育苗場的建設。他們先是觀摩壽光育苗大棚的結構,學習當地農民如何建設育苗棚,并用相機拍照。然后在壽光雇了1個懂得建棚的師傅和6個負責嫁接種苗的師傅,幫助建育苗場和傳授種苗嫁接技術。為了建育苗場,耿店村流轉了15畝村民的承包地,流轉費定為1年1000斤小麥,折合當年市價給付現金。建育苗場所需流動資金,主要由村民入股籌集,共有158戶村民入股。育苗場由耿慶祥分管,建設時在現場監督和協調工程,建成之后負責育苗場的日常管理。2010年耿店及周邊村莊所需黃瓜、園椒、尖椒、茄子等種苗均由耿店村育苗場供給。不僅方便了村民,還節約了生產成本。
耿店村的蔬菜市場、合作社和育苗場,除了提供服務以外,還獲取一定的利潤。蔬菜市場收取過磅費。合作社供應的生產資料價格低于零售市價但高于統一購進時的批發價。育苗場在生產種苗的過程中產生利潤,這使其供應種苗的價格不僅低于市場價,也低于合作社統一購苗時的批發價。合作社和育苗場銷售生產資料和種苗的價格,對入股人員和非入股人員是一樣的,但是利潤只在入股人員之間分紅。2010年4月合作社實現了成立以來的第一次分紅,入股人員分紅資金為79052元。育苗場按現在的運營狀況,將在2013年收回全部投資。耿店村合作組織的這種盈利能力,有助于激發村民入股的意愿,從而籌集到建立這些合作組織所需要的資金。
以上敘述展示了,耿店村的小農經營,在面對高度市場化和商品化的經濟環境時,會和一切形態的小資產經營者一樣,面對諸多困難。在這種情況下,恰有一種超出小農家庭范圍的力量彌補了耿店村小農的不足。而這種力量的出現,首先要歸因于新中國成立以來長期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本文第二節曾經提到,耿店村自集體化時期以來就存在優良的治理傳統,這種治理傳統就是基層組織建設的一項具體成績。農村改革以來形成的村民委員會選舉制度、村民議事會制度,再加上改革之前就存在的黨支部,則為耿店村治理傳統的延續和保持提供了可以賴以依托的政治制度架構。在這種政制架構下,具有一定個人稟賦的村干部群體得以脫穎而出,施展其能力,為村民的生產經營提供支援和服務。在村干部的帶動下成立的一系列合作組織,則將村民普遍需要的某些服務,比如購進生產資料、銷售、技術指導等例行化和規范化,使村民可以穩定地享受這些服務。而且,合作組織的出現,也有助于村民將分散的資金集中起來,進行小農自身無法進行的投資,將農產品產業鏈向上游和下游延伸,從而在維持家庭經營的基礎上,實現“縱向一體化”,從市場化的農業生產中獲取更多利益。耿店村村民集資籌建蔬菜市場、育苗場,合作社投資建設冷庫,就是這種“縱向一體化”趨勢的體現。
五、小農農業的發展對國民經濟的可能影響
經過前文的敘述和分析,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最近15年來耿店村農業的發展和村莊社會的變化。面對蔬菜消費需求的增加,耿店村傳統的糧棉農業轉變為大棚蔬菜農業;在農戶家庭經營的基礎上,村莊內部形成多種經濟合作組織以面對高度市場化的農業生產;村莊治理從傳統行政事務為主轉向以提供經濟服務為主——現在村干部主要的日常工作是服務全村大棚生產和管理合作組織。在這一發展過程中,耿店村村民勞均收入和單位土地回報大幅增加,小資產所有者的身份加強。村莊內部的合作化趨勢和村莊治理的經濟性轉型也增加了村莊集體的凝聚力。
耿店村的發展經驗作為一個案例,展示了我國小農農業的一種發展前景:在一部分交通便利,自然條件適合種植蔬菜、水果或是養殖畜禽的農村,可以以集體土地所有制基礎下的家庭經營為核心,實現從傳統“過密型”農業向“勞力—資本雙密集”的新型農業的轉型,并且通過村莊內生的合作組織,實現農產品生產和經營的“縱向一體化”,進而在農產品交易和流通的市場經濟環境中取得可觀收益,實現農民的增收和鄉村發展。
這一發展前景的突出特點在于:第一,它體現的是農業內部繼續發展的潛力——農業產業結構轉型,因此有別于通過勞動力向城市非農部門轉移而實現的農民增收;第二,它是一種通過積極參與市場經濟并且從農產品產業鏈中獲益而實現的發展,從而不同于計劃經濟時代的農村建設;第三,這一發展的主導力量是家庭農戶和村集體,因此有別于依靠外來資本力量整合農村土地要素、雇傭農村勞動力而實現的農業產業化和市場化。
接下來要問的是,如果這樣一種小農農業的發展前景成為普遍的現實,那么將會帶給我國經濟怎樣的影響?
這首先就涉及對我國經濟結構的總體把握。黃宗智教授在最近的一系列研究中提出,中國的城市經濟部門日益展現出正規和非正規經濟并存的局面。(黃宗智,2009;2010a;2010b:第8章) 很少工作保障、缺少福利和幾乎不受國家勞動法規保護的“非正規經濟”從業人員已占今天2.83億城鎮就業人員總數中的1.68億,比“正規經濟”就業人員要多出1.5倍。(黃宗智,2009) 而早在20世紀70年代,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就基于對廣大發展中國家的經驗研究指出,在現代化的城市經濟不斷擴展的同時,從鄉村進入城市的大多數勞動力,其實并不是在那些仿照西方企業而成立的正規經濟部門工作,而是進入了非正規經濟領域。(ILO,2002:9-10) 這些從業人員,在工作待遇和福利等諸多方面都受到歧視,因此國際勞工組織旗幟鮮明地提倡要為非正規勞工爭取有尊嚴的工作環境。相比主流發展經濟學給出的“傳統—現代”或是“農業—工業”這樣的二元經濟劃分(劉易斯,1989),“農業—非正規—正規”這樣一個分析框架可以更準確地概括中國經濟的面貌。
改革開放以來,雖然中國經濟持續高速發展,但不得不承認的是,整體看來,產業結構還是以處在產業鏈底端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為主。壓低勞工的工作待遇和福利,成為削減成本、維持企業競爭力的一個主要方式。而長期以來,以糧食種植為主的“過密型”農業,使中國農村存在著龐大的剩余勞動力。因為依靠農業生產無法提高收入,在城市勞動密集型產業快速發展的時期,農民便紛紛進入城市非正規經濟部門成為農民工。農村勞動力在城市非正規經濟部門和農業經濟部門之間轉移的門檻很低。而這兩者和城市正規經濟部門(比如知名外企和大型國企)之間存在著難以逾越的鴻溝。
在“過密化”的農業經濟和城市非正規經濟之間,很容易形成一種畸形的扭結關系。一方面,前者的低收入和它所附帶的大量剩余勞動力的存在,使后者在待遇極其微薄和福利、保障缺失的情況下,仍可吸引大量的農民工。另一方面,非正規經濟部門微薄的工資和缺乏社會保障的工作狀況,很難讓在其中從業的農民工完全定居城市。農民工仍需依靠村莊而不是城市實現勞動力再生產,因此無法徹底脫離農村(賀雪峰、董磊明,2009),“半耕半工”從而成為大量農民家庭的常態(黃宗智,2007b[2006])。過密型農業和城市非正規經濟之間這種“鎖定”的狀態,是中國這樣一個人口規模龐大的傳統小農國家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必須解決的一個問題。
小農農業內在的發展潛力,則為破解上述“鎖定”狀態提供了一種可能性。當農村主導產業從種植糧食作物的舊農業轉型為種植蔬菜水果、飼養畜禽水產的新農業之后,農民收入將有顯著的增加,這將提高農民進城打工時對工資的預期。如果在城市工作的收入和福利,比不上農民在自己承包地上進行蔬果種植或畜禽魚養殖的收入,那么他就不會選擇進城打工,而是在農村經營自己的小農農場。這樣,轉型之后的新農業將和城市非正規經濟爭奪勞動力。這就形成了一種壓力,要求后者提供更好的工作待遇,要求國家和企業為非正規經濟的從業者提供福利保障,或是投入資源對農民工進行更高級的技術培訓,非此無以吸引勞動者前來就業。與利用行政措施提高非正規部門最低工資和福利的方式相比,通過農業自身的發展而影響非正規部門的企業決策,更加溫和,而且不會同時造成農民工的大量失業。這也將對非正規部門從低附加值產業向高附加值產業轉型產生激勵。如果以小農農業的繼續發展為契機,農業和城市非正規部門的從業人員的收入得以提升,那么就直接增進了長期處于收入等級最底端的勞動者的福祉。這既可以擴大我國長期以來嚴重不足的內需,進而為整個經濟結構的優化提供基礎,同時也有助于合理解決“三農”問題和化解城市非正規部門擴展帶來的一系列社會壓力。
六、總結
至此,本文已經進行了兩項主要的工作。一是通過經驗研究和理論分析,揭示了市場經濟環境中耿店村小農農業和村莊社會的發展邏輯;二是考察了小農農業的發展前景可能對整個國民經濟產生怎樣的影響。
在市場經濟日益發展的大環境下,耿店村仍保持著小農農業。經營主體依然是個體農戶。但是農戶的經濟邏輯和經營方式卻發生了重要的變化。耿店村的村民普遍地從種植傳統的糧棉作物轉向經營大棚蔬菜,后者在市場上可以獲得遠高于前者的收益。村民的生產已經是高度面向市場,以賺取最大利潤為目的,這種經濟邏輯與以滿足家庭口糧需求為主的傳統小農形成鮮明對比。與家庭經營的存續相適應的是,耿店村的村莊治理和村干部的工作內容也產生了重要的轉變。除了處理行政事務以外,村干部投入越來越多的精力為全村大棚生產服務。而耿店村內部也產生了一系列由村民聯合而成的合作組織,以穩定銷售、協調生產、確保生產資料供應。村莊社會的這些變化,在相當程度上彌補了小農經營的固有弱點,從而帶來了耿店村蔬菜產業的持續發展。
如果這種小農農業繼續發展的前景成為一個普遍現象,那么不僅會直接提高農村勞動者的收入,而且也會對龐大的城市非正規經濟部門產生影響,促使這一部門的企業為農民工提高待遇和增加福利,非此無以和提高了收入的小農農業競爭勞動力。這也將為我國經濟向更加依賴科技創新、更加以人為本的發展方式轉型創造契機。
耿店村的發展所體現的內在邏輯,與韋伯和馬克思的經典判斷恰成對照,他們二者均認為使用自由雇工的大型農業企業將取代家庭經營。值得提及的是,耿店村“家庭農戶+合作組織”的經營方式,和俄國經濟學家恰亞諾夫的設想卻不謀而合。(恰亞諾夫,1996[1925])在思索經過社會主義革命之后俄羅斯小農經營的前途時,恰亞諾夫曾提出這樣的設想:農業生產在橫向上仍以家庭經營為主,而單個農戶無法做到的農業“縱向一體化”則由農戶的聯合體——合作社來承擔。恰亞諾夫認為,這種發展方式不會有一個剝奪農民土地、使農民無產化的階段,從而更加符合社會主義的內涵;這種發展方式可以將農產品產業鏈所產生的大部分收益歸于農民,從而有助于最大程度的增加農民收入、促進鄉村發展。在當下的中國,這樣一個擁有眾多農村居民的發展中國家,這樣一個有著悠久小農經營歷史的東亞大國,探索一條以農民為主體、以最大的可能增進農民和農村福祉的發展道路,就充滿了現實意義,而這也正是本文所期于引發的學術探討。
(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副教授。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開放時代》2011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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