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所謂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是指在原有集體土地所有權和農民家庭承包經營權二權分離的基礎上,將農民家庭承包經營權分解為承包權和經營權,從而實行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并行。在下文中,筆者對“三權分置”的效應作一番簡要分析。(11月21日《中國青年報》)
顯然,農地“三權分置”是順應農村經濟發展現實及未來所需的改革舉措,有效破除了制約農民增收的制度籬笆,讓農地激發新的生機新的活力。對于農民來說,改革后的農地“三權”中承包權和經營權是農民最大是重要的土地權力,雖然兩者加起來就是過去的農民家庭承包經營權,但改革后兩者的分離使農民所掌握的土地權力更加適應農村經濟市場化的需要,便于更靈活的使用這兩項權力,最大程度的把承包權、經營權轉化為農民可持續的增收。
“三權分置”是進一步破解城鄉二元結構性矛盾的必要舉措,讓農民真正享受到“農地紅利”。將農地“二權”改革成“三權”,使得農村土地流轉可加方便、靈活、高效,進一步細化、明確和保證了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和經營權。事實上,“三權分置”解決了一個現實的棘手問題,那就是農村的大規模土地撂荒現象。隨著城市化進程推進,大量農民進城務工,大量耕地被閑置;而與此同時,隨著國家對“三農”的持續投入和支持,大量工商資本下鄉,推動農業產業化現代化規模經營發展,亟待解決的問題就是如何實現土地高效、靈活、依法、有序流轉,從法規、制度和政策上為農地規模化經營鋪路。而“三權分置”改革無疑統一了土地使用權交易市場,使得農地承包經營權可以在更大范圍內通過市場進行依法自愿公平交易,將農民享有的農地承包經營權轉化為看得見的“紅利”。
嚴守“三條底線”才能充分釋放“三權分置”改革紅利。“三公分置”固然有效釋放了農民享有的農村土地承包權和經營權,借諸日益成熟的農村土地流轉市場實現增收。將過去沒有實現貨幣化或財富化的土地權力通過改革盤活并非沒有任何底線,改革明確的三條底線不能突破,即“土地公有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并對土地流轉中的承包權、經營權等環節作出極為明確的規定,以實現農地資源在市場交易中得到優化配置,確保農民承包經營權的用益物權的完整性。
作者單位:四川省三臺縣樂加鄉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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