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14日,陵水紀委發現三才鎮樂安村委會財務賬目存在問題。經查,2013年12月至2015年4月,王留躍帶領樂安村村委會班子成員以征地為由,在發放了參加征地工作人員的誤工補助后,仍帶著工作人員在三才鎮及縣城多家飯店大吃大喝,一年零四個月吃喝消費總計84.3943萬元,平均每天“吃掉”1758元。(4月13日《海南日報》)
從鄉鎮吃到縣城,一年多吃喝84萬多元,這是在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公款大吃大喝毫不收斂的又一反面典型。雖說樂安村原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王留躍已受到開除黨籍的處分,但僅此還遠遠不夠。
首先,該村委會揮霍掉的巨款決不能就此作罷。84萬多元不是一個小數目,究竟是村委會截留、冒領、騙領的征地補償款,還是上級撥款,又或是其他村集體收入,需要查明,無論是哪種屬性,都是民脂民膏。古人言“一絲一粒,我之名節;一厘一毫,民之脂膏”,村干部和征地工作人員違規大吃大喝掉的這筆賬不能“爛在肚子里”,誰吃掉的就得誰補上。此外,王留躍公款支付的私家車車輛保險費和承包的環衛車維修費也應一并追償,其承包環衛車是否存在暗箱操作也應查明。
其次,違規用公款請客者需要問責,違規接受公款吃請者焉能放過?“誰云交際之常,廉恥實傷;倘非不義之財,此物何來?”相關征地工作人員常年接受高消費吃請,對款項來源、吃請目的豈能不心知肚明?所謂小節不慎,大節難保。相關部門不妨順著巨款請吃的線索,好好查查在這些村干部、征地工作人員在大飽口腹之欲外,有沒有弄虛作假、謀取私利,有沒有相應的利益鏈條輸送政治、經濟利益?對此,不能舉其一,而不計其“十”。
此外,對于“吃吃飯、喝喝酒,有利于工作開展”的不正之風不能姑息。如果工作不能堅持原則、公事公辦,而是要靠請客吃飯來解決、來推動,那這樣的工作也多半是有問題的。現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門談工作就是觥籌交錯,做決定就要海味山珍,洗腳、陪唱……大有不這樣工作就做不下去之勢。這些奢靡、庸俗的“工作方法”不僅助長了官場的不正之風,敗壞了黨風政風,拉攏腐蝕了黨員干部,也使為民服務的工作理念和職業倫理遭到了背棄,對于這種不正之風不能姑息,必須要及早糾正。
只有板子高高舉起而不輕輕放下,村官碩鼠的典型案例才具有鮮明的教育意義,廣大黨員干部才能真正受教育、得警示,類似的不正之風才能得到有效遏制。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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