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黔南州通報一起發生在群眾身邊腐敗案例:惠水縣斗底鄉黨古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主任陳浩華以修建通組公路資金不足為由,挪用該村低保戶的農村低保資金支付工程款,并套取、貪污23名低保戶的農村低保資金4萬余元,目前陳浩華被開除黨籍,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人民網)
農村低保是國家給予掙扎在貧困線上的百姓的救助,是保障農村貧困居民最低生活的一張“安全網”,是脫貧攻堅的“兜底”之舉,因其資金關乎著困難群眾的衣食住行,所以克扣、挪用低保資金萬萬不可!然而,面對困難群眾的救命錢,卻總有少數村干部無視黨紀國法,敢冒險將低保資金用于其它。而這,卻是國家堅決不允許的!誰挪用誰就將受到嚴懲!
村干部挪用低保資金的行為,暴露的不僅僅是基層法制意識的淡薄,更是少數村干部政治思想不過關、道德水平低下等問題,是一種病,得狠狠的治!因為不懂法的村干部猶如一顆隨時可以斷掉的鏈條影響著社會發展的步伐,阻礙著黨的惠民政策的落實與落地。
因此,縣、鄉紀委要加強對村干部的監管,加大追責力度,對依法不履行職責,特別是優親厚友、貪污挪用低保資金的,實行“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遷就。其次,應加強對村干部的教育培訓,確保在法制宣傳的“最后一公里”不走偏、不受阻,如給村干部定制法律培訓套餐,用通俗易懂的語言以及具體的案例組織村干部學法,讓其深刻認識挪用低保資金的嚴重后果。第三就是要切實發揮基層黨組織對黨員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作用,指導村一級建立村務民主決策、科學運行的機制,督促村(居)做好各種臺賬,尤其是“三資”管理臺賬、財務公示臺賬、計生三金獎扶臺賬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做到賬目清楚,一目了然,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從而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并從源頭上預防腐敗行為的發生。
總之,基層黨員干部直接面對廣大群眾,所作所為代表著黨的形象,所以,必須高度重視村干部的所作所為帶來的影響,在加強村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設和法律意識的同時,要建立好基層防腐機制,確保惠民政策的落實落地,提高群眾的社會滿意度!
作者地址:四川省綿陽市鹽亭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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