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網傳“山東菏澤一村民因阻止征地被鏟車碾死”一事,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委宣傳部工作人員昨天回應稱,警方已介入調查此事,鏟車司機已被警方控制。當地官方微信公眾號“牡丹發布”發文稱,8月21日,在國花大道輔道的施工現場,因機械操作不當發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在村民不認同補償方案、尚未簽訂補償協議的情況下,相關方面安排鏟車進入地里施工,顯然是違法之舉。村民阻止施工,鏟車司機碾死村民,官方的回應竟然是“機械操作不當發生安全事故”。鏟車開到尚未簽訂協議的土地上施工,這也是“操作不當”嗎?如果沒有人背后授意,一個普通的鏟車司機敢輕易“操作不當”?所謂“操作不當”的草率定性,簡直就是污染公眾的智商。
鑒于當地征地鬧出人命的惡劣情況和“操作不當”的輕佻定性,不僅警方要介入調查,上級紀檢部門也要啟動調查程序,把相關問題查個水落石出。除了肇事車司機以外,其他責任人該問責的問責,該賠償的賠償,該追究法律責任的也絲毫不能含糊。
中央和國土部多次明確要求規范征地程序,普遍提高征地補償標準,要求將核定的補償費由實施征地的部門直接支付給農民個人。要做好征地補償工作,除了要求相關部門怎么做以外,還要健全監督問責機制,明確違法征地的法律、紀律后果與處罰細則,避免某些地方某些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從根本上講,征地管理主要應做好兩項工作。一是嚴格遵守征地程序,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二是切實保護農民利益,合理合法補償被征地農民。
先說征地程序問題。從法律的角度講,政府征用農民承包的土地,既要變更土地用途,又要變更農田承包合同。這一方面要確保土地用途變更合法,嚴格遵循“先補償后征地”的征地程序,另一方面征地事關農民切身利益,征地補償標準與安置方案應事先征求農民意見,對征地補償與被征地農民今后的生活預先做出周到的制度安排。
再說征地補償問題。政府要盡量減少支付征地補償款的中間環節,把補償款直接發放到農民手中;也需要發動公眾與傳媒參與監督。要把征地政策與所有農戶被征用土地面積、補償標準、安置方案全面張榜公示,隨時隨地接受群眾監督。上級有關部門要提高制度執行力,增加基層的違規成本,一方面要勤于到一線查處違規縣市、鄉鎮、村組,另一方面要認真受理舉報,誰違規就處罰誰,堅決杜絕暴力征地的情況。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北京青年報 2016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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