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文章選取最具有代表性的三個歷史瞬間(事件),分別從勞動力從低生產率農業(yè)及農村產業(yè)中“退出”(exit),在農業(yè)和非農產業(yè)之間、城鄉(xiāng)之間、地域之間的“流動”(mobility),以及在居住、就業(yè)、社會身份等方面“進入”(entry)城市及其部門和社會三個角度,敘述了同時作為改革過程和發(fā)展過程的中國特色城市化。文章指出,中國以城市化為代表的改革和發(fā)展經驗,可以回答下列問題并且解決一般的發(fā)展問題:第一,通過改革解決生產要素積累的激勵問題和生產要素重新配置機制問題,把必要條件轉化為實際經濟增長;第二,立足于勞動力重新配置從而促進更加充分就業(yè),把改革、開放、發(fā)展和分享融為一體,由此獲得全社會對改革的共識,使之得以持續(xù)推進;第三,隨著發(fā)展階段變化,不斷調整改革的重點,以保持和挖掘經濟增長的必要條件。
關鍵詞:中國特色城市化 生產要素積累 生產要素重新配置 經濟增長
中國的改革開放帶來史無前例的高速經濟增長。在1978-2016年期間,中國的實際國民總收入(GNI)年平均增長9.6%,是這一時期世界上最快、持續(xù)時間最長的增長速度。不容忽略的是,同一時期中國的城市化速度也是世界上最快的。這一期間,中國城市化率從17.9%提高到56.8%,每年以3.08%的速度提高,不僅遠快于高收入國家平均水平(0.33%)和低收入國家平均水平(1.39%),也明顯快于更具有可比意義的處于相同人口轉變階段的“晚期人口紅利國家”平均水平(1.75%),以及處于相同經濟發(fā)展階段的中等偏上收入國家平均水平(1.65%)。這個時期世界城市人口的增量,25.6%的貢獻來自于中國。而中國這個時期的城市化與經濟增長是緊密相關的,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前者是后者的實現方式,兩個“奇跡”是同一個事物。
一些關于中國高速增長的研究,或者無視這一增長的必要條件[1],降低了自身對于中國經濟長達40年高速增長的解釋力,或者干脆否認存在這樣的必要條件[2],致使盡管一次次判斷失誤,卻還樂此不疲繼續(xù)唱衰中國經濟[3]。不僅如此,不能恰當地找出中國經濟增長的必要條件,還導致過度強調經濟增長的需求視角,而忽略供給視角,至少從兩個方面造成對中國經濟的誤讀和錯判。
第一,不能準確認識中國在二元經濟發(fā)展階段所具有的勞動力無限供給特征,以及這種稟賦被轉化為比較優(yōu)勢的中國特色方式,在面對中國勞動密集型制造業(yè)獲得的國際競爭力時,國際上一些經濟學家不惜質疑甚至嘗試修正信仰了200年的比較優(yōu)勢原理[4],或者干脆放棄自己不言自明“堅信自由貿易”的誓言。如此,把世界經濟不平衡或者西方國家特別是美國社會的兩極化歸咎于中國的發(fā)展模式,在民粹主義政治和保護主義政策傾向日趨增強的情況下,形成針對中國的經濟貿易摩擦。
第二,不能準確認識中國高速增長的供給側驅動力及其伴隨發(fā)展階段發(fā)生的變化,在面對中國經濟增長減速的情況下,一些中外經濟學家傾向于從需求側尋找答案,或者提出需要把經濟增長拉動力從出口轉向消費這種道理不偏,卻不直接對癥的建議,或者得出需要政府加大對投資的刺激力度這樣的結論,冀圖靠需求回歸以前的增長速度。基于這類有意無意忽略經濟增長供給側因素,無視發(fā)展條件及其變化的認識,所提出的政策建議無異于緣木求魚。
了解改革開放時期與人口轉變一個特殊階段的高度重合,可以更好地認識中國經濟增長的必要條件。在1980-2010年期間,中國的15-59歲勞動年齡人口以年平均1.8%的速度增長,而該年齡之外的依賴型人口則基本處于零增長狀態(tài)(-0.2%)。兩類人口增長形成的這種剪刀差態(tài)勢,同時也表現為人口撫養(yǎng)比的持續(xù)下降,創(chuàng)造了這個時期獨有的人口機會窗口。
中國這一得天獨厚且機不可失的人口紅利,并不只是表現為勞動力的充足供給,而且體現在描述經濟增長的總體生產函數等式右邊的幾乎所有解釋變量中。首先,較低且持續(xù)下降的撫養(yǎng)比有利于實現高儲蓄率,而勞動力無限供給特征則延緩資本報酬遞減現象的發(fā)生,從而使資本積累成為經濟增長的主要引擎。其次,有利的人口因素確保了勞動力數量充足和質量改善對經濟增長做出顯著的貢獻。最后,剩余勞動力和冗員按照生產率從低到高的順序,在產業(yè)、行業(yè)和地區(qū)之間流動,帶來資源重新配置效率,成為全要素生產率的主要組成部分。經濟學家在分解中國經濟增長的因素時,分別實際檢驗了上述假說,從而證明人口紅利是中國高速增長的必要條件。[5]
然而,無論是改革開放之前的中國,還是其他具有類似人口轉變特征卻未取得不凡增長績效的國家,都提供了現實的證據,表明僅僅具有發(fā)展的必要條件,對于高速增長還是不夠的,還需要有效的生產要素積累的激勵機制和生產要素配置的經濟體制,以便把有利的人口結構特征轉化為相應的經濟增長。換句話說,經濟改革是中國高速發(fā)展的充分條件。同時認識到必要條件和充分條件,以此對中國經濟增長的解說才是符合科學的,使我們能夠正確判斷當前經濟形勢,對未來做出準確展望,并揭示出相關的政策含義。
過去40年中國快速城市化所體現的人口從農村向城市遷移,以及勞動力從農業(yè)到非農產業(yè)的重新配置,全面刻畫了相關改革如何消除阻礙生產要素流動和重新配置的體制障礙,把有利的人口特征轉化為高速經濟增長、顯著結構調整和深刻社會變遷。因此,城市化推進的過程及其揭示的體制變革、結構轉變、增長貢獻和分享效應,可以成為改革開放發(fā)展分享全過程的一個全方位縮影。
本文從勞動力從低生產率農業(yè)及農村產業(yè)中“退出”(exit),在農業(yè)和非農產業(yè)之間、城鄉(xiāng)之間、地域之間的“流動”(mobility),以及在居住、就業(yè)、社會身份等方面“進入”(entry)城市及其部門和社會三個角度,敘述同時作為改革過程和發(fā)展過程的中國特色城市化。本文選取最具有代表性的三個歷史瞬間(事件)來折射恢弘的改革開放發(fā)展歷史畫面,并嘗試從經濟學角度概括相關的特征化事實,作為把中國經驗提升為中國智慧的階段性努力。
在任何存在過人口紅利的經濟體中,這一發(fā)展條件都終將隨時間變化而式微乃至消失。中國也正處于這樣的發(fā)展階段上。相應地,經濟增長各種因素的作用也必然發(fā)生變化——不僅是相對程度的變化,甚至是方向性的逆轉。例如,在勞動年齡人口負增長條件下,勞動力數量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可能變?yōu)樨撁妫褪亲顬轱@而易見的情形,而其他增長因素如物質資本、人力資本、全要素生產率的貢獻變化則更為復雜。無論怎樣,傳統增長源泉終究要轉向新的、更可持續(xù)的增長源泉。本文也對概括的特征化事實進行拓展,由此入手提出通過改革獲得新增長動力的政策建議。
關于改革的三個歷史瞬間
歷史進程固然是按照內在的發(fā)展邏輯連續(xù)發(fā)生的,然而,其中的一些重要歷史事件常常會獨立地顯現出來,形成承前啟后的標志性節(jié)點,在整個歷史進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義。在中國改革開放過程中,具有這樣標志性意義的時間節(jié)點不勝枚舉。本文著眼于選擇那些既具有重要轉折意義,又具有較強敘事特點,并且易于以經濟學概念表達的歷史事件,以便按照整個改革的內在邏輯,以這些經典瞬間把各個時期、不同領域和獨立板塊串連起來,在敘述改革過程時體現歷史邏輯與理論邏輯的統一。
(一)改革歷史瞬間之一:安徽鳳陽小崗村包產到戶
安徽省鳳陽縣位于中國南北方自然分界的淮河之畔。鳳陽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家鄉(xiāng),鳳陽花鼓更是遠近聞名。自明清時起,鳳陽即以“三年惡水三年旱、三年蝗蟲災不斷”的常年災害和極度貧困著稱。由于成群結隊的災民身背花鼓逃荒要飯,鳳陽花鼓也成為貧困的鳳陽縣的一個文化符號。不過,到了1970年代末,鳳陽只是人民公社體制造成的貧困惡果的一個縮影。1978年,中國農村全年人均收入不足100元的絕對貧困人口,足有2.5億。
1978年12月的一天,小崗村的農民按照多年的習慣,準備外出討飯自救。然而,1978年注定了是一個不同尋常的年份。12月18日至22日,1000余公里之外,中共中央十一屆三中全會在北京召開,重新確立了黨的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決定把全黨的工作重點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為改革開放奠定了理論基礎。
小崗村的村民未必知道這個會議的召開以及會上討論了哪些問題,并且,事實上當時會上通過的文件也沒有明確肯定任何一種改革做法。但是,政治氣氛畢竟已經不同。這一次,村民們覺得可以有與逃荒要飯不同的選擇了,開始醞釀摒棄生產隊大呼隆式的勞動方式。在那個時代,這仍然是一個冒天下之大不韙的舉動。于是就有了18家農戶寫下字據,各家的戶主紙上有名,并以紅印泥摁下手印,一致決定實行包產到戶并承擔可能的政治后果。
包產到戶或其更徹底的形式包干到戶,被統稱為農村家庭聯產承包制。其實,在小崗村18戶農民分田到戶的同時,中國各地特別是四川、安徽和內蒙古的很多地方也都悄無聲息地開始了這類試驗。隨后幾年在全國得到推行,并導致人民公社體制的廢除。1980年初,中國實行家庭承包制的生產隊僅占1.1%,同年年底即增加到20%,而到1984年底,這一經營形式便覆蓋了100%的生產隊和97.9%的農戶。農村這項改革是對傳統計劃經濟體制的最初突破。而小崗村的顛覆性制度創(chuàng)新,也就理所當然地被認為是中國經濟改革的先行實踐。
實行家庭承包制的直接目的,是改進對農業(yè)生產和勞動的激勵機制,給予農戶經營自主權和對剩余產品的索取權。進而,這一激勵機制的改善及其刺激農業(yè)增長的顯著效果顯現出來之后,按照改革的內在邏輯以及從隨后實際發(fā)生的情形看,這一改革的核心更是賦予了農戶配置生產要素的自主權。也就是說,隨著農業(yè)中勞動力剩余狀況的顯性化,勞動力開始退出低生產率的農業(yè),轉向非農產業(yè)和農村之外,轉移規(guī)模則一步步從小到大。
(二)改革歷史瞬間之二:鄧小平南方之行系列講話
早在改革之初的1979年,在鄧小平提議下,中國的決策層就決定在廣東省的深圳、珠海和汕頭以及福建省的廈門建立出口特區(qū)(后來稱作經濟特區(qū));隨后于1984年開始又陸續(xù)確立了一批沿海開放城市;1988年成立海南省并設為經濟特區(qū)。若干年后,這些經濟特區(qū)和沿海開放城市發(fā)展效果如何,產生了哪些值得總結和推廣的經驗,對整個中國的改革開放有什么樣的啟示呢?
1992年1月17日,年屆88歲、已經退出領導崗位的鄧小平登上南行的列車,開始了他為期逾一個月的南方之行。從1月18日到2月21日,鄧小平先后視察了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其中深圳和珠海就屬于最早建立的經濟特區(qū),上海則是最大的沿海開放城市。載入中國改革開放史冊的,是鄧小平在視察途中發(fā)表的一系列重要談話。
概括系列講話中最振聾發(fā)聵、對當時的中國最具有針對性、后來也成為改革指導思想的內容,可以說是對幾個關鍵問題的回答[6]。第一,改革是什么,為了什么。改革就是建立起充滿生機和活力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發(fā)展和解放生產力。第二,如何評判改革成敗得失。就是看是否有利于發(fā)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是否有利于增強社會主義國家的綜合國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第三,如何加快改革步伐。不爭論姓“資”還是姓“社”,市場是一種經濟手段,社會主義也有市場。這些講話傳遞了一個重要信息,也是鄧小平的一貫要求:改革開放的步子要加快,發(fā)展是硬道理。
鄧小平講話產生的震動效果是驚人的,經過一番周折后在最高領導層得到了積極的回應,改革開放發(fā)展的步伐從此大幅度加快。無論是觀察經濟增長速度指標,還是觀察外商直接投資增長、出口增長等反映經濟外向型水平的指標,都可以看到鄧小平南方講話的顯著發(fā)動作用。沿海地區(qū)外向型勞動密集型制造業(yè)的快速發(fā)展,創(chuàng)造了大量就業(yè)崗位,對農村勞動力產生了巨大的需求。正是從這時開始,農業(yè)勞動力轉移不再僅僅是剩余推動型,而是加上了新的需求拉力。在同一時間,阻礙農業(yè)勞動力轉移的體制障礙得到大幅度清除,如糧票等票證制度被取消,勞動力流動的范圍和規(guī)模都明顯加大,尤其表現在進入各級城鎮(zhèn)居住和就業(yè)不再存在有形的障礙。
(三)改革歷史瞬間之三:廢除《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
1958年開始實施的戶籍制度,旨在把人口的居住和就業(yè)納入國家計劃之中,限制人口和勞動力在地區(qū)之間特別是城鄉(xiāng)之間的自由遷移和流動。研究者和觀察家對于這個制度的理解,一度(如果不是迄今仍然如此的話)存在著簡單化的傾向,主要是以為這個單一的人口登記制度即可包打天下,足以把人口遷移和流動限制在政府意欲達到的程度。這導致兩個誤區(qū)。一是看不到諸多與戶籍制度配套的政策和制度形式,都在外圍上發(fā)揮著同樣的限制流動的作用;二是看不到相關政策改革逐漸地掏空戶籍制度的內涵,弱化其功能,因而本身也是戶籍制度改革的過程。
2003年3月17日,大學畢業(yè)后在廣州擔任平面設計師、年僅27歲的孫志剛,在街頭受到警察盤問,因沒有辦理暫住證被收容,羈押在廣州收容人員救治站,其間遭到護工和部分被收容人員的毆打,三天后非正常死亡。這一事件被曝光后震驚全國上下,事后有12名當事人被判刑(包括一項死刑),20名公務人員受到行政處罰和處分。中央政府高度重視這個案件,深刻認識到問題產生的制度弊端,于三個月后廢除了收容孫志剛所依據的、實行了20年的國務院《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代之以《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
政府法規(guī)的實施目標和內涵從“收容遣送”到“救助”的變化,標志著勞動力從退出和流動到進入的制度環(huán)境的重大突破。戶籍制度在地域上把農村人口限制在鄉(xiāng)村,在就業(yè)類型上把農村勞動力限制在務農,在勞動場所上把農民限制在土地,是通過諸如人民公社體制和票證制度等一系列配套體制實現的。人民公社的廢除首先賦予了農民轉向其他產業(yè)就業(yè)的權利,票證制度的取消則擴大了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地域范圍。因此,以孫志剛事件為代表的這一輪制度變革,實際上包括一系列諸如此類的突破,是城市化的一個重要轉折點。
在發(fā)生孫志剛事件同年發(fā)表的一篇文章中,蔡昉以1978年農村改革起始時的城鄉(xiāng)收入差距作為基準,預測下一步關乎城鄉(xiāng)關系的根本性制度變革,將發(fā)生于城鄉(xiāng)收入差距回歸到該基點水平,即該文發(fā)表后一兩年的時候。[7]事后,蔡昉把2004年判定為中國經濟到達劉易斯轉折點的年份,并指出這個轉折點不僅僅以勞動力短缺和普通勞動者工資上漲為標志,還伴隨著一系列制度變革和政策調整。[8]毋庸置疑,城市化進入壁壘的拆除,是這些變化中最具有歷史意義的一系列舉措。
中國特色城市化的特征化事實
從過去40年改革開放歷程中選取的上述三個歷史事件,分別代表著改革如何解除勞動力退出、流動和進入的體制障礙。講述和回顧這三個事件,雖然只是觀察和認識改革過程諸多視角中的一種,卻不會導致對改革做出“以偏概全”的誤讀。經濟發(fā)展是由總量增長和結構變化構成的,增長的一個重要源泉是生產率,而生產率的核心是配置效率,結構變化更是直接以庫茲涅茨過程為內涵。所以,促進生產要素特別是勞動力的流動,是發(fā)展的關鍵,也是城市化的核心。改革是為了改變抑制發(fā)展的激勵機制,以及消除阻礙資源合理配置的體制障礙,而這些制度性障礙則集中表現在對退出、流動和進入的阻礙上。接下來,我們圍繞這些方面概括中國特色城市化(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中國改革過程)的三個特征化事實。
(一)事實一:農業(yè)中激勵制度和生產率的改善是勞動力能夠退出的前提
可以說,人民公社體制匯集了計劃經濟下所有體制弊端。首先,在國民經濟層面上,不顧國情以重工業(yè)為優(yōu)先發(fā)展方向[9],在農業(yè)政策層面上,推行“以糧為綱、全面掃光”的方針,都造成宏觀的資源錯配。其次,農業(yè)生產中的瞎指揮造成微觀低效率,無疑降低了總產出。最后,在不具有退出(公社)權的情況下,部分成員必然濫用農業(yè)勞動難以監(jiān)督的特點,在集體勞動中偷懶。這都導致生產隊的實際生產結果嚴重偏離生產可能性邊界。因而,最終造成一種搭便車悖論:那些原本在生產隊出工又出力的社員,會因得不到必要的補償,熱量的支出與攝入不平衡,而無法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最終,搭便車必然成為普遍現象,低下的激勵必然導致極低的生產率。
家庭聯產承包制的迅速普及,不僅是政府允許和政策推動的結果,更是廣大農民見到實實在在的產量和勞動生產率提高效果而主動選擇的結果。最徹底的家庭承包制是包干到戶,即按照每戶人口和勞動力數量把集體土地分到戶,承包合同規(guī)定必須完成的農業(yè)稅、統購數量和集體提留,這之外增加的產量完全歸農戶所有并自由支配。這種激勵機制的變化打破了集體勞動的搭便車悖論,極大提高了農業(yè)的勞動生產率,與長期以來生產率停滯甚至倒退的情況形成鮮明對比。例如,農業(yè)增加值和糧食單位面積產量的年平均增長率,分別從1975-1980年期間的0.9%和3.1%,提高到1980-1984年期間的9.9%和7.2%。相應地,農村貧困發(fā)生率大幅度降低。
早期的研究多數側重于從激勵改善的角度,觀察家庭承包制對農業(yè)增產的顯著效果。如果從這一步改革與后來發(fā)展過程之間的聯系來看,可以得出更重要的事實:激勵改善導致農業(yè)勞動生產率提高,創(chuàng)造了勞動力向非農產業(yè)和農村以外地區(qū)轉移的必要條件;而實行家庭承包制所必然引致的人民公社的徹底廢除,是勞動力轉移的第一個體制突破。由于中國的改革與發(fā)展是互相促進的,市場導向的經濟體制轉型與劉易斯式的二元經濟發(fā)展交織在一起,這個勞動力轉移不僅是突破體制束縛的表現,還是消化農業(yè)剩余勞動力的現象,從而是庫茲涅茨過程的開端,農業(yè)勞動生產率低于非農產業(yè)則是其托達羅式的“推力”。
赫希曼所講的“退出”,重點在于強調當事人對于組織不滿所采取的一種行動選擇。[10]本文僅在一半的意義上使用這個概念,即確乎需要在體制上實現突破,農業(yè)勞動力才能獲得退出的權利。以此為前提,在另外一半意義上,本文重點在于描述這樣的事實,即農業(yè)勞動和生產激勵的改善,使勞動力剩余顯性化,從而開始實際上對低生產率的農業(yè)的退出。在后一個意義上,“退出”過程具有更一般的發(fā)展經濟學涵義,兩個意義都考慮到,便有了一個改革與發(fā)展相統一、具有中國特色的退出過程。
(二)事實二:經濟增長和非農就業(yè)擴大促進勞動力流動
中國經濟在改革時期的高速增長,并不僅僅是對一個舊的增長常態(tài)(或生產可能性邊界)的回歸。事實上,這個時期形成的人口機會窗口,從要素積累和配置以及生產率提高等方面幫助中國經濟形成了更高的潛在增長率。[11]在體制改革釋放出這個潛在增長能力,并且在需求因素(城鄉(xiāng)就業(yè)擴大和收入提高保持不斷增長的消費需求、經濟增長引致的巨大投資需求,以及對外開放獲得的外部需求)的配合下,潛在增長率得以實現為實際高速增長。因此,把勞動力重新配置到生產率更高的就業(yè)領域,或促進勞動力流動,是兌現人口紅利的關鍵。
在計劃經濟條件下,人民公社體制、戶籍制度和票證制度“三駕馬車”,把農村勞動力嚴格限制在生產隊集體勞動中,不允許進行產業(yè)轉移和地域流動。隨著微觀激勵的改善,勞動力剩余迅速顯性化。1980年代中期,中國農村大約有30%~40%的勞動力是剩余的,絕對人數高達1億~1.5億[12]。剩余勞動力轉移的壓力促進了一系列體制性障礙的逐步拆除,并最終使勞動力得以重新配置。
以托達羅為代表的許多研究都指出,農村推力和城市拉力形成合力,塑造了勞動力流動過程及其特點。特定時期農業(yè)勞動力的剩余狀況和非農產業(yè)創(chuàng)造的對勞動力的需求,決定了中國勞動力流動的動力和方向。農業(yè)剩余勞動力的轉移,先后經歷了從“以糧為綱”到多種經營,從單一的種植業(yè)到農林牧副漁全面發(fā)展,從農業(yè)到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從“離土不離鄉(xiāng)”到進入小城鎮(zhèn)直至大中城市非農產業(yè)的重新配置。
然而,中國特殊的任務是在經歷勞動力重新配置過程的同時,還進行著從計劃向市場的體制轉型。雖然以往的研究也注意到了勞動力遷移過程中的各種制度因素,但是,作為一個經濟體制全面轉型的案例,中國面臨的改革任務更加艱巨,改革過程更為復雜,因而從事后的眼光來看,中國經驗也更具啟發(fā)性。
以下幾項關鍵改革對于促進勞動力流動具有突破性意義:首先,由于農產品產量大幅度增長,農民于1983年被允許從事農產品的長途販運和自銷,第一次突破了就業(yè)的地域限制;其次,1988年開始政府又允許農民自帶口糧到鄰近城鎮(zhèn)就業(yè),第一次突破了城鄉(xiāng)就業(yè)藩籬;最后,隨著1990年代初糧票等票證制度被取消,農村勞動力進入各級城鎮(zhèn)居住、就業(yè)也就不再遭遇有形的障礙。
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離開本鄉(xiāng)鎮(zhèn)6個月及以上的農村勞動力2017年已達1.72億人,其中80%進入城鎮(zhèn)居住和就業(yè)。[13]把這個數據與城鄉(xiāng)就業(yè)結構變化結合起來,可以看到庫茲涅茨過程的效果。根據不同于官方數據的估算,農業(yè)勞動力比重從1978年的70.5%下降到2015年的18.3%。[14]這個人類和平歷史上最大規(guī)模的勞動力流動,及與之相伴的資源重新配置,對中國經濟高速增長,以及勞動生產率的大幅度提高,都做出了顯著的貢獻。[15]
(三)事實三:拆除制度障礙推動勞動力進入城市部門
在計劃經濟時期,城鄉(xiāng)之間不存在勞動力的自由流動,主要表現為農村人口和勞動力不能自由遷移到城市。因此,以農業(yè)勞動力比重居高不下為標志,產業(yè)結構長期僵固不變。與此同時,城鎮(zhèn)居民就業(yè)得到全面保障,幾乎全部為國有經濟和集體經濟所吸納。例如,1978年國有經濟雇員占全部城鎮(zhèn)就業(yè)人員的78.3%,如果加上集體經濟雇員,兩種公有制經濟的就業(yè)比重高達99.8%。當農村勞動力轉移到城鎮(zhèn)就業(yè)時,很長時間里只是進入新興的非公有經濟企業(yè)。只有城市勞動力市場發(fā)育和國有企業(yè)用工制度改革,才拆除了城市部門的進入障礙,勞動力得以跨越城鄉(xiāng)和地域界限,在不同產業(yè)和企業(yè)之間進行重新配置。
如果說傳統體制為農業(yè)勞動力設置退出障礙的初始意圖,在于確保農業(yè)在不平等交換條件下對工業(yè)化積累做出產品貢獻和資本貢獻的話,該體制在城市及其部門為農民工設置的進入障礙,則是為了實施城市基本公共服務的排他性供給和就業(yè)的全面保障。相應地,兩種障礙得到逐漸破除的順序,也要由各項改革之間的互相促動關系以及經濟發(fā)展階段要求所決定。
在1980年代,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仍是農業(yè)轉移勞動力的主要吸納部門。1992年以后沿海地區(qū)勞動密集型制造業(yè),特別是非公有經濟得到迅速發(fā)展,開始吸納大規(guī)模的跨地區(qū)遷移勞動力,形成了最初的民工潮。直到1990年代后期,國有企業(yè)在嚴峻經營困難的推動下,大刀闊斧地進行了用工制度改革,從此打破了存續(xù)幾十年的就業(yè)“鐵飯碗”。隨著下崗職工在獲得一定社會保障的條件下,需要通過勞動力市場實現再就業(yè),同時新成長勞動力也需通過自主擇業(yè),市場配置勞動力資源的機制逐漸形成。這產生了一個未曾預料的結果,即農民工也相應獲得了日益均等的競爭就業(yè)的機會。不過,勞動力市場發(fā)育至此,也造成城市內部的勞動力市場準入與基本公共服務權益之間的分離。
2017年,全部實現就業(yè)轉移的2.87億農民工(其中40%在本鄉(xiāng)鎮(zhèn),60%離開本鄉(xiāng)鎮(zhèn))中,29.9%在制造業(yè)就業(yè),18.9%在建筑業(yè)就業(yè),48.0%在第三產業(yè)就業(yè)。[16]近年來,從農村轉移的勞動力占城鎮(zhèn)全部就業(yè)的比重已經超過1/3。農民工以其規(guī)模和年齡優(yōu)勢(超過半數在40歲以下)保證了城市經濟的勞動力供給。因此,改革時期中國特色的城市化,既是高速經濟增長的實現方式,也足以享有與這個增長奇跡同樣的聲譽,在經濟史上留下應有的筆墨。
順應發(fā)展階段變化的城市化內涵
在中國經濟總量超過日本、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2010年,中國的人口轉變也跨過一個轉折點:勞動年齡人口的增長到達峰值,隨后進入負增量階段;人口撫養(yǎng)比的下降觸到谷底,此后轉向加速提高。這個人口結構的變化趨勢,不僅從勞動力供給、人力資本改善、資本回報率,以及資源重新配置等方面產生對潛在增長率繼而實際增長率的不利影響,[17]還傾向于導致城市化速度減慢。2010-2017年期間,城市化率雖然仍在提高,但提高速度則以每年6.7%的速度遞減,城市化率年增長率從3.33%下降到2.04%。
從人口趨勢看,農村16-19歲人口在2014年達到峰值后,迄今已經處于負增長。由于這個年齡段的人口相當于農村初中和高中畢業(yè)生,是每年進城農民工增量的主要源泉,因此,這部分人口總規(guī)模減少必然相應地縮小每年農民工的增量。可見,城市化放緩純粹是人口因素導致的。根據一般發(fā)展規(guī)律,中國城市化的任務還遠未完成。從城市化率指標來看,中國要達到自己所處收入組別——世界銀行劃分的中等偏上收入國家65%的平均水平,尚有8個百分點的差距。
過去40年中,以拆除制度性障礙促進勞動力從低生產率部門退出,在城鄉(xiāng)之間、地區(qū)之間和產業(yè)之間流動,進入以高生產率部門為特征的中國特色城市化道路,是二元經濟發(fā)展階段有效的經驗。隨著人口轉變和經濟發(fā)展階段的變化,這些經驗應該按照其內在的邏輯予以更新,以推動城市化從高速擴張到高質量提升的轉變。接下來,本文將從三個方面概述中國特色城市化道路應有的新內涵。
(一)退出的動力:從與激勵相關的生產率到與生產方式相關的生產率
由于農村率先開始以激勵機制為核心的改革,農業(yè)勞動生產率的大幅提高及與非農產業(yè)的趨同發(fā)生在1980年代,而自1990年代以來,雖然農業(yè)勞動力始終進行著大規(guī)模的轉移,卻沒有顯著縮小與非農產業(yè)之間的生產率差距。事實上,隨著農業(yè)剩余勞動力逐漸轉移出去,特別是在城鄉(xiāng)普遍呈現勞動力短缺的情況下,農業(yè)機械的使用越來越具有節(jié)約勞動的性質,農業(yè)生產中資本替代勞動的過程已經加速。
然而,中國農業(yè)的制約在于經營規(guī)模過于狹小,戶均土地面積只有0.6~0.7公頃,僅相當于世界銀行定義的“小土地所有者”規(guī)模(2公頃)的1/3。由于這一制約,在農業(yè)生產中物質費用大幅度增加的情況下,出現資本報酬遞減現象,導致勞動生產率未能伴隨資本投入的增加而提高。把改革初期的1978-1984年情形與2007-2013年相比,以糧食生產為例,農業(yè)勞動的邊際生產力提高了數十倍,而資本的邊際生產力則顯著降低。也就是說,若要進一步從農業(yè)生產中釋放勞動力,必須根據變化了的新情況,打破制約農業(yè)生產方式現代化的瓶頸制約,突破口便是通過農村土地制度改革,鼓勵土地流轉,擴大經營規(guī)模。
進入21世紀以來,中國政府實施了一系列惠農政策,對農業(yè)的財政投入和對生產者的直接補貼顯著增加,土地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的分置改革也為土地流轉創(chuàng)造了體制條件。然而,很長時間以來,三農政策導向主要還是著眼于從多取少予向多予少取的轉變,而對改造農業(yè)生產方式、實現其現代化聚焦不夠。農業(yè)生產方式的現代化,一方面有賴于這個產業(yè)的自身發(fā)展能力以及競爭力的提升,另一方面也是勞動力流動從而資源重新配置效率提高的基礎,因此,三農政策應該更加聚焦于生產方式本身,政府的各項投入應以擴大土地規(guī)模為導向。
(二)流動的目標:從橫向為主的流動到橫向流動引致的縱向流動
在城鄉(xiāng)勞動力市場日益發(fā)育成熟的條件下,農民工已經在更大的地域范圍內流動,總體方向是從中西部地區(qū)流向沿海地區(qū),從農村進入各級城市。例如,在2017年離開本鄉(xiāng)鎮(zhèn)6個月及以上的1.72億農民工中,44.7%流動范圍是跨越省界的,而其中中西部地區(qū)外出農民工的跨省流動比例高達56.5%。實際上這一比例在前些年更高,隨著制造業(yè)從沿海地區(qū)向中西部地區(qū)的轉移,中西部地區(qū)有了更多的就業(yè)機會,加上勞動力短缺導致農民工年齡老化,遠離家鄉(xiāng)的機會成本和心理成本均提高,省內勞動力流動比例有所提高。
勞動力轉移和流動越來越充分,以及流動范圍的擴大,不僅開始縮小城鄉(xiāng)收入差距,也顯著地縮小了地區(qū)之間的工資差距。城鎮(zhèn)居民收入與農村居民收入之比,從2009年最高水平2.67下降到2017年的2.35。2017年中部地區(qū)和西部地區(qū)農民工平均工資,分別相當于東部地區(qū)平均工資水平的90.6%和91.1%,工資趨同的趨勢進一步增強。然而,這只能說明勞動力橫向流動的效果。社會流動的完整過程應該是通過橫向流動的擴大,使處于社會分層不同位置的個人和家庭,有更多的機會沿著分層結構中的階梯上升,即實現社會身份變化所表征的縱向流動。
大規(guī)模進城農民工未能實現縱向流動表現在幾個方面。第一,雖然2017年農民工月平均工資為3485元(其中離開本鄉(xiāng)鎮(zhèn)的農民工平均工資為3805元),已經達到通常的中等收入群體標準,但是,他們在城市沒有本地戶口,不能均等地享受城市基本公共服務,消費傾向較低,尚不能算是真正意義上的中等收入群體。第二,外出農民工的子女要么留在老家成為留守兒童,要么隨遷成為流動兒童,獲得義務教育的機會和質量都不足,容易導致代際職業(yè)固化從而社會分層固化。第三,外出農民工居住和就業(yè)預期不穩(wěn)定,接受培訓的機會既少意愿也低,因而職業(yè)發(fā)展的空間被大大壓縮。
為了更充分發(fā)揮城市化增強社會流動的功能,需要在勞動力橫向流動的基礎上,推進人口和家庭的縱向流動。作為反映社會公平程度的社會(縱向)流動性,是一整套社會政策的綜合結果,也是政策調整的重要依據。為實現明顯改善收入分配狀況,以及縮小乃至消除基本公共服務差別的社會政策目標,最關鍵的環(huán)節(jié)和預期效果最明顯的著力點,就是從滿足基本公共服務需求、消除人口流動的體制機制弊端入手,把農民工及其家庭培育為真正意義上的中等收入群體。
(三)進入的身份:從作為勞動者的進入到作為居民的進入
在當下的中國,增強勞動力縱向流動的關鍵,是在更高層次上和更深程度上為農民工群體開啟進入城市部門和社會的大門。破除阻礙這種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核心是戶籍制度改革。因為這個制度的存在本身就意味著進入還不是充分的,而且是一系列其他導致基本公共服務不均等的制度依據。
戶籍制度改革并不是鐵板一塊,也非自始至終沒有可圈可點的重大突破。如果把戶籍制度看作由“內核”與“外圍”兩個部分組成的話,事實上,這項改革一直在外圍上得到積極推進。例如,正是由于人民公社體制、票證制度、城鎮(zhèn)就業(yè)制度等改革,實現了農民工在城市的長期就業(yè)和居住。然而,農民工不能成為完全意義上的城市居民這一事實,說明這一制度的核心迄今為止尚未根本觸及。因此,農民工進入城市只是以就業(yè)者的身份,以戶籍居民進入的途徑終究沒有開啟。在統計上的表現,就是在常住人口城市化率與戶籍人口城市化率之間一直存在一個缺口,2017年前者為58.5%,后者為42.4%。
如果說,過去40年促進了城市化的戶籍制度改革是遵循了一個從“外圍”到“內核”的路徑,現在則需要集中攻關,實現這個“內核”部分的突破。戶籍制度最關鍵一步改革即農民工的市民化之所以舉步維艱,在于改革收益與改革成本之間的關系不對稱。研究表明,戶籍制度改革可以通過提高非農產業(yè)勞動參與率和資源重新配置效率,顯著提高中國經濟潛在增長率。[18]但是,這個實實在在的改革紅利,卻不能為負有改革成本直接支付責任的地方政府排他地獲得,導致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在推進改革問題上的激勵不相容。
因此,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實現農民工及其家庭以市民身份進入城市的關鍵,在于中央政府對改革進行頂層設計,創(chuàng)新性地安排改革成本的分擔和改革收益的分享,形成激勵相容。鑒于由戶籍制度改革獲得的潛在收益,對中國經濟可持續(xù)增長和中國社會公平正義提高有著巨大的正外部效應,這項改革具有全國層面公共品的性質。因此,中央政府承擔更大的支出責任為必要的改革成本埋單,可以成為真正推動改革并取得成效的引爆點。
結語
起步于1970年代末的中國經濟改革,逐步破除生產要素積累和配置的體制障礙,創(chuàng)造出中國經濟高速增長的充分條件;特定的人口轉變階段與改革時期高度重合,為高速增長提供了必要條件;中國特色城市化則是把改革、發(fā)展和分享融為同一過程,把潛在增長率轉化為經濟發(fā)展奇跡的實踐載體。農業(yè)剩余勞動力從低生產率農業(yè)中退出,在城鄉(xiāng)之間、地區(qū)之間、產業(yè)之間流動,進而進入高生產率的城市部門,構成了中國特色城市化的過程和內涵,也是講解中國經濟發(fā)展成功故事,提升其發(fā)展經濟學一般意義,以及揭示進一步改革和發(fā)展邏輯的一個有益角度。
首先來看這些經驗對中國自身持續(xù)發(fā)展的涵義。中國特色城市化的經驗表明,中國的經濟發(fā)展是在對傳統體制的改革中實現的,既創(chuàng)造出微觀激勵又獲得了宏觀效率,符合幾乎所有的經濟增長、結構調整和社會變遷規(guī)律,卻又密切結合了中國國情,與中國特定時期所處的經濟發(fā)展階段、人口轉變階段,以及面臨的體制遺產相對應。遵循相同的邏輯,已經獲得成功的經驗可以得到發(fā)揚光大,同時又能順應變化了的情形,更新已有經驗的內涵,完成未竟的改革、城市化從而經濟發(fā)展任務。
其次來看這些經驗具有哪些更為一般化的涵義。各國都存在自身發(fā)展的必要條件,并且常常是獨特的。本文強調經濟增長的必要條件而不是比較優(yōu)勢,是因為與比較優(yōu)勢這個概念相比,必要條件從概念上講內涵上更豐富,外延上更周延;而從實踐上講,必要條件只需從供給側因素考慮即可,無需考慮貿易的因素,因而是具體可把握的。
由此出發(fā),中國以城市化為代表的改革和發(fā)展經驗,可以回答下列問題從而解決一般的發(fā)展問題:第一,通過改革解決生產要素積累的激勵問題和生產要素重新配置機制問題,把必要條件轉化為實際經濟增長;第二,立足于勞動力重新配置從而促進更加充分就業(yè),把改革、開放、發(fā)展和分享融為一體,由此獲得全社會對改革的共識,使之得以持續(xù)推進;第三,隨著發(fā)展階段變化而不斷調整改革的重點,以保持和挖掘經濟增長的必要條件。
作者簡介:蔡昉,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學部委員。
中國鄉(xiāng)村發(fā)現網轉自:《國際經濟評論》201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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