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 習近平代表黨中央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鄉村振興第一次被提升至國家戰略高度。該戰略同改革開放以來制定的“三農”政策相比, 有七點創新與突破。它提出加快推進農村現代化, 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 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加強農村基層基礎工作和健全鄉村治理體系, 培養造就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這一系列創新與突破是站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的歷史起點上, 依據社會主要矛盾的轉化, 針對農業農村農民面臨的突出問題作出的規劃設計, 是具有鮮明時代性、強烈問題導向和明確目標導向的戰略部署。
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 習近平同志代表黨中央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鄉村振興第一次被提升至國家戰略高度, 并寫入黨章。鄉村振興戰略與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可持續發展戰略、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并列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需要堅定實施的七大戰略之一。農業農村發展同教育、就業一同被列在優先發展之列。
鄉村振興戰略涉及鄉村經濟、政治、社會、生態、文化建設與發展, 同改革開放以來制定的“三農”政策相比, 有七大創新與突破。提出加快推進農村現代化;提出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 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提出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 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提出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保障農民財產權益, 壯大集體經濟;提出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提出加強農村基層基礎工作,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提出培養造就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這七大創新與突破是站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的歷史起點上, 依據社會主要矛盾的轉化, 針對農業農村農民面臨的突出問題作出的規劃設計, 是具有鮮明時代性、強烈問題導向和明確目標指向的戰略部署。
一、加快推進農村現代化
鄉村振興戰略提出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 把農村現代化提到與農業現代化同等的位置, 要并舉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 是重要的戰略層面的創新和突破。2006年2月, 胡錦濤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專題研討班上最先提出, 沒有農村的現代化就沒有國家的現代化。[1]276胡錦濤當時還提出了對農村現代化的具體要求, 就是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但此后幾年, 在現代化問題上強調最多的還是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 把農業現代化作為國家現代化的基礎和支撐, 把糧食生產能力視為農業現代化的標準。主要原因是我國擁有十幾億人口, 解決好吃飯問題是治國理政的頭等大事。
2016年4月, 習近平在安徽小崗考察時重新提出了農村建設問題。他指出, 要堅定不移加快農村發展, 全力推進農村發展,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不斷提高農村發展水平, 為廣大農民謀取更多物質利益, 讓廣大農民過上更加美好的生活。[2]鄉村振興戰略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要求之上提升了對農村現代化建設的要求, 是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兩相比較, 生產發展變為產業興旺, 生活寬裕變為生活富裕, 村容整潔變為生態宜居, 管理民主變為治理有效。另外鄉村振興戰略對五項要求的順序也進行了調整。把對生態環境的要求提前到第二位, 把對生活的要求從第二位調到最后一位。這些變化和調整是把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提出的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運用于農村現代化建設, 是配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 直接針對農村在取得巨大成績之后出現的新問題而提出的。
“產業興旺”比“生產發展”層次更高, 內涵更豐富。2005年前后, 我國農業面臨的主要矛盾是基礎不夠穩固, 保持糧食增產和農民增收還相當困難。當時要著力解決的是提高糧食的綜合生產能力, 提高農產品供給水平。經過這些年的不懈努力, 現在糧食產量已經比較穩定地實現了基本自給, 但農業生產又出現了新矛盾, 最突出的問題是階段性供過于求和有效供給不足, 一些供給沒有適應需求的變化。農民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增加收入和就業機會。這些問題只靠發展農業生產是難以解決的。要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拓展發展農業生產力的視野, 跳出單一農業生產, 發展經濟作物和現代畜牧業、園藝業、水產業、林業, 發展高附加值、高品質農產品, 發展農產品加工和流通業, 優化農業區域布局, 振興農村二三產業, 實現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生態宜居同村容整潔相比, 要求農村不僅要改變污水亂排、垃圾亂扔、秸稈亂燒的臟亂差狀況, 還要貫徹生態文明理念, 遵循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規律, 解決污染問題, 恢復綠水青山、碧海藍天。要遵循鄉村發展規律, 保留鄉村傳統文化、鄉村風貌、鄉情美景, 留住田園鄉愁。
鄉村振興戰略沒有改變鄉風文明的提法, 但12年來, 特別是十八大以來, 隨著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內容的豐富, 農村精神文明內涵也相應豐富。從社會主義榮辱觀發展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習近平提出, 要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完善鄉規民約, 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成為人們日常生活的基本遵循, 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影響像空氣一樣無所不在、無時不有。[3]165另外鄉風文明還要增加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蘊含的思想、觀念、人文精神、道德規范內容, 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內容。
治理有效同管理民主相比, 更強調科學性, 要貫徹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關于治理, 習近平有過解釋。他說治理體現的是“系統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治理。社會治理是一門科學”。[4]鄉村治理同樣要遵循這幾項原則, 以科學有效的方式為農村居民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務, 維持公平正義, 保持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生活富裕同生活寬裕相比, 是要求在具備一定物質基礎后提高生活品質。2006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3587元, 經過10年的發展, 2016年增長到12363元。2016年習近平在農村改革座談會上提出了下一步要為廣大農民辦好的事情。他說, 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社會治安、人居環境等, 是廣大農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要把這些事情辦好。努力讓廣大農民學有所教、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5]14
鄉村振興戰略提出推進農村現代化是對推進城鎮化的補充。城鎮化可以吸收農村富余勞動力, 帶動農村發展, 是經濟社會結構轉變的大趨勢。我們一直強調城鎮化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 把推進城鎮化作為解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的重要途徑。通過推進更多人口融入城鎮縮小城鄉差距、改變城鄉二元結構。但是我國人口規模巨大, 即使將來城鎮化達到一定水平, 仍然會有大量人口繼續生活在農村。2013年7月, 習近平在城市鄉一體化試點湖北省鄂州市長港鎮峒山村考察時指出, 即使將來城鎮化率達到70%, 還有四五億人在農村。[6]如此規模的人口, 不可能全都搬到城鎮里, 讓所有農民都變為城鎮居民。推進農村實現現代化, 把農村打造成讓農民也能過上現代文明生活的農村新社區是智慧之舉。
鄉村振興戰略提出實現農村現代化, 實際上也拓展了現代化的空間布局。沒有農村的現代化不可能有國家的現代化。不僅要實現工業現代化、城市現代化, 還要在最廣大的農村開辟現代化的新空間。
二、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 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政策體系
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 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政策體系, 是針對鄉村發展不充分, 城鄉發展不平衡問題提出的, 是對統籌城鄉、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的創新與突破。習近平在十九大報告中作出了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發展之間的矛盾的判斷。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中, 鄉村發展不充分、城鄉發展不平衡是最突出的問題, 是進入新世紀以來黨一直要解決但還沒有徹底解決的問題。
城鄉發展不均衡, 鄉村發展不充分, 進而出現鄉村凋敝衰落, 是快速推進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中許多工業化國家曾經和現在依然存在的問題。城市擴張可以快速提高經濟社會發展水平, 自然成為政策與制度安排的重點。資料顯示, 世界各地的城市人口比例從1960年的33%上升到2016年的54%。
我國的城鄉發展不平衡、鄉村衰落是歷史發展進程中多種原因造成的。鴉片戰爭以后, 由于西方資本主義列強的入侵, 大量工業品涌進, 農村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被打破, 以農民貧困化為特征的鄉村衰落開始出現。
新中國成立以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 為快速實現工業化, 農業農村政策都是圍繞為工業服務制定的。對農村的定位是為工業提供原料, 為城市提供糧食和其他農產品, 對農民的要求是為國家經濟發展作貢獻, 把“三農”問題簡單化為農業問題。在城鄉二元結構體制下, 農村發展嚴重滯后。
改革開放以來, 農村發生巨大變化, 但由于宏觀體制改革滯后, 城鄉改革不配套, 城鄉分割的二元結構和相應的戶籍、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教育衛生等方面的制度安排, 使城鄉發展不平衡進一步加劇, 鄉村衰落以新的形式再次加劇。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向城鎮和二三產業轉移, 農村勞動力出現“老齡化”“女性化”“低文化程度化”“兼業化”, 許多村莊成為空心的、荒蕪的村莊, 記憶中的故園。
20世紀90年代中期, 江澤民就已經意識到這些問題的嚴重性。他指出, 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如何把農業搞上去也是一個新課題, 需要認真研究和探索。工業與農業發展速度的差距、城鄉居民收入的差距、發達地區與欠發達地區經濟發展的差距如果繼續擴大下去, 將會造成嚴重后果。[7]2005年, 中央提出“兩個趨向”的論斷, 即“縱觀一些工業化國家發展的歷程, 在工業化初始階段, 農業支持工業、為工業提供積累是帶有普遍性的趨向;但在工業化達到相當程度以后, 工業反哺農業, 城市支持農村, 實現工業與農業、城市與農村協調發展, 也是帶有普遍性的趨向”, 認為我國總體上已到了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以此為依據, 十六大報告提出要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 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 決定取消農業稅, 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十七大報告提出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長效機制, 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格局。增加對農村生產和公共事業建設的投入, 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領域和范圍。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 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化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
這些政策措施的基點是加大外部投入力度, 促進農業和農村發展, 改善農民生活。正如胡錦濤所說的, “解決好農業農村發展、農民增收問題, 僅靠農村內部的資源和力量已經不夠, 必須在繼續挖掘農村內部的資源和力量的同時, 充分利用外部的資源和力量, 推動國民收入分配向農業和農村傾斜, 依靠工業的反哺和城市的支持”。[1]278這是在當時的時代背景下提出的, 其目的是扭轉長期實施農業支持工業、農村支持城市的城市偏向措施。但是, 城鄉發展相互隔離局面并沒有改變, 城市繁榮、鄉村衰落的反差也沒有改變。
2015年4月30日, 習近平在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時提出一個命題, 要“努力在統籌城鄉關系上取得重大突破, 特別是要在破解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上取得重大突破”。[8]鄉村振興戰略沒有沿用城鄉統籌和城鄉一體化的提法, 而是提出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 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政策體系, 實際上突破了城鄉統籌和城鄉一體化的思路。其創新之處在于辯證分析鄉村與城市關系, 充分肯定鄉村的價值和作用。不僅要實施工業反哺農業、以城帶鄉、以工促農、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的政策, 還要激發和釋放鄉村內在的創造力和發展動力, 利用鄉村的產業、生態、文化等資源, 在接收反哺、輻射、帶動的同時, 主動作為。這就拓展了解決城鄉發展不平衡, 鄉村衰落問題的思路。
同城鄉統籌、城鄉一體化相比, 把農業農村放在優先發展的位置, 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政策體系, 是把鄉村從附屬于城市、服務于城市提升到與城市平等平行, 構建一種更科學的城鄉關系。鄉村與城市是地位平等的經濟主體, 鄉城關系是互為依存的, 農民與市民地位也是平等的。
三、明確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
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 是鄉村振興戰略的亮點, 在土地承包期問題上表明了中央的態度和立場。
自農村耕地實行家庭承包制以來, 承包期限有過幾次變化。1984年以前, 土地承包期很短, 一般是2至3年。1984年《中共中央關于一九八四年農村工作的通知》規定, 延長土地承包期, 土地承包期一般應在15年以上。[9]3621993年11月, 在第一輪承包就要到期時,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當前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又規定, 在原定的耕地承包到期之后, 再延長30年。[9]418依照這一規定, 土地承包期從2023年起陸續到期。到期之后怎么辦, 自然成為農民和社會相關人士關注的問題。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現有土地承包關系要保持穩定并長久不變”。[10]674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并保持長久不變”。[11]523兩次重要文件只是提到長久, 但長久不變的含義是什么, 沒有給出明確解釋。
土地承包是農戶和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合約, 約定農戶、集體經濟組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農戶和集體經濟組織對國家的責任和義務。簽訂合約, 當然考慮期限。土地合約的長短, 直接決定簽約者對土地的投入和經營力度。十八大以來, 根據習近平提出的農村耕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的構想, [11]670對農村土地制度進行改革。土地承包經營成為農戶的物權, 可以占有、使用、收益、流轉, 也可以抵押、擔保, 土地承包期就更為重要, 成為確保和維護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關鍵。實行農村土地“三權分置”的目標之一是推動經營權有序流轉, 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對接受流轉土地經營權的經營主體, 土地承包期也是關鍵問題, 是確定經營規模、投資規模首先要考慮的問題。
鄉村振興戰略明確“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 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 最終明確了“長久不變”的內涵, 平息了各種疑慮和猜測, 給農民、農業經營主體吃下一顆長效“定心丸”。“有恒產者有恒心。”在“三權分置”制度框架下, 土地承包經營權實際上已經相當于農戶的恒產。在未來30年, 農戶可以安心搞農業生產, 也可以放心流轉經營權。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可以放心擴大經營規模, 加大資金投入, 發展現代農業。
耕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顯示的是遵循制度安排的本質要求即穩定性。同前兩輪承包期相加, 農村土地承期長達75年, 加上十七屆三中全會、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的“長久不變”, 從時間安排、政策制定兩個層面確保了土地承包制度的穩定性。
四、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保障農民財產權益, 壯大集體經濟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是十八大以來新一輪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鄉村振興戰略突出強調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下一步要實現的兩個目標, 一是保障農民財產權益, 二是壯大集體經濟。
對農民的權益問題, 習近平在12年前就有過分析。他說, 在新中國成立后相當長一段時間內, 我們把“三農”問題簡單化為農業問題, 強調農業要為國民經濟發展作貢獻, 農民要為國家建設作奉獻, 忽視增進農民利益和保護農民權益, 致使“三農”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改革開放以來, 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成功推進, 極大地解放和發展了農村生產力, 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 實現了從基本溫飽向總體小康的跨越。但在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加速推進的過程中, 由于受片面追求經濟增長速度的思想認識的影響和城鄉二元結構制約, 出現了一些損害農民利益搞建設的問題, 致使農業增效難、農民增收難和農村發展難的問題未能得到根本解決。[12]2016年4月, 習近平在農村改革座談會上進一步明確提出, 農民小康不小康, 關鍵看收入。檢驗農村工作實效的一個重要尺度, 就是看農民的錢袋子鼓起來沒有。
農民利益的核心是增加收入, 實現全面小康的關鍵也是增加農民收入。除了增加經營性收入, 增加財產性收入是重要途徑, 效果也更顯著。這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的重要依據。
依據國家規定, 農村集體資產有三類。一是資源性資產, 主要是土地。目前全國農村集體土地面積為66.9億畝。二是經營性資產。用于經營的房產、建筑物、機器設備、工具器具、農業基礎設施、集體投資興辦的企業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經濟組織的資產份額、無形資產等。建設用地是3.1億畝。三是非經營性資產。這類資產總價值達到2.86萬億元, 但分布非常不均。全國有58萬個行政村, 34萬個村沒有集體經營性收入, 收入10萬元-50萬元的有8萬個, 收入50萬元以上的有3萬個。沒有經營性收入的行政村因多年來實施撤并村、撤并校、撤并衛生所, 也有一部分閑置的公益性資產, 另外農村人口流入城市, 也騰出了可以利用的空間, 這些資產都是可以轉變為經營性資產的。[13]
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如果搞得好確實可以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國土資源部的報告顯示, 截至2016年4月, 共有27宗約1277畝農村集體經濟性建設用地入市, 總價值15.7億元。[14]農村集體資產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共同財產, 但前提是必須確保農民作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合法權益。在一些地區農民的這一權益并沒有得到, 甚至還受到侵害。因而鄉村振興戰略強調, 通過深化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保障農民的財產權益。
深化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要實現的第二個目標是壯大集體經濟, 這在當前有著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農村集體所有制是我國特有的農村社會制度安排, 是社會主義公有制在農村的體現, 是黨一直強調必須始終堅持的。農村改革初期, 鄧小平對家庭承包制表示支持時就明確指出, 實行包產到戶的地方, 經濟的主體還是集體。將來隨著生產的發展, 農村社會分工和商品經濟的發展, 低水平的集體化就會發展到高水平的集體化, 集體經濟不鞏固的也會鞏固起來。關鍵是要發展生產力, 要在這方面為集體化的進一步發展創造條件。[15]3151990年3月, 他在一次談話中提出了中國農業改革和發展要有“兩個飛躍”的思想。第一個飛躍是廢除人民公社, 實行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第二個飛躍是適應科學種田和生產社會化的需要, 發展適度規模經營, 發展集體經濟。[16]355習近平對新一輪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也劃定了一條必須堅守的底線, 不管怎么改不能把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改垮了。
農村改革的制度性成果是建立起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在推行家庭承包制的過程中, 一些地方堅持統分結合雙層經營, 集體經濟與家庭經營實現了共同發展。但也有一些地方在改革初期由于缺乏經驗, 強調“分”的一面, 把全部集體財產統統分掉, 致使集體經濟組織“統”的這一層面成了空架子。集體經濟組織缺乏經濟支撐, 無錢辦事, 自然無力履行應該履行的公共職能, 凝聚力自然不斷下降。
農村的集體資產是農村的重要物質基礎, 但卻存在諸多問題。比如, 作為集體組織成員的農民無權使用, 少數村干部或者集體經濟組織之外的主體卻支配和使用集體資產。還比如在一些地方, 集體產權嚴重虛化弱化, 大量的集體資產處于閑置狀態。在全國大多數地方, 經營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的權屬關系不明確, 農戶對于經營的收益和分配情況基本不清楚, 實際上沒有享受作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應該享有的權利。20世紀90年代初期, 城市發展中農村土地被大量征用, 在土地資產變成貨幣資產后的分配中, 少數干部侵權, 引發農民集體上訪事件頻繁發生。
集體經濟不能做強做大, 農村集體所有制就不能長期穩固。20世紀90年代初以來, 黨中央就提出要逐步積累集體資產, 壯大集體經濟的實力, 增強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服務功能。1998年, 十五屆三中全會提出,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要管理好集體資產, 協調好利益關系, 組織好生產服務和集體資源開發, 壯大經濟實力, 特別要增強服務功能, 解決一家一戶難以解決的困難。[17]495黨的十七大提出, 探索集體經濟有效實現形式。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 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 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11]524習近平在2016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指出, 要通過改革, 逐步構建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
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就要建立與之相適應的經濟制度, 尤其是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農村集體產權當然不能例外, 只有建立起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符合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實際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 才可能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發展和壯大。
制度創新是解決經濟發展深層次矛盾和問題的有效辦法。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盤活閑置的經營性資產、非經營性資產, 提高農村各類要素的配置和利用率, 可以有效解決集體經濟組織經濟來源問題, 對壯大集體經濟有著實實在在的意義。
五、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
當今我國的小農戶是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產生的, 數量大約有2億多。小農戶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經營規模小、經營方式粗放、組織化程度低, 在使用先進技術、現代金融服務、提高農業產品質量、增加生產效益、參與市場競爭上有許多困難, 是我國農業效率不高、競爭力不強的原因之一。
發展規模經營是我國發展現代農業的必然選擇。20世紀80年代末, 中央提出通過發展適度規模經營, 提高土地生產率和勞動生產率, 認為這是從根本上解決種糧效益比較低, 實現農業專業化、商品化和現代化的重要步驟, 也是對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完善和發展。[18]2741993年11月, 《中共中央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對少數經濟比較發達地區以土地轉包、入股等多種形式發展的適度規模經營給予肯定。
黨的十八大以來, 根據部分農民在實踐中創建的多種經營形式, 如訂單農業、家庭農場、種養大戶、農民合作社、企業加農戶等, 中央進一步提出, 農業要發展, 必須突破經營規模小的限制, 積極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出臺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 鼓勵農戶依法采取多種方式流轉承包地, 鼓勵地方對土地流轉實行扶持政策。截至2016年底, 農村土地流轉面積達4.79億畝左右, 占家庭承包耕地總面積的35.1%。全國2.3億農戶中, 有7000萬的農戶部分或全部流轉了土地。
與此同時, 仍有70%的農戶沒有流轉承包地, 也就是說絕大部分農戶還在耕種自家的承包地。這些農戶戶均經營的土地面積只有7畝多, 遠遠低于規模經營規定的50畝以上。針對這種情況, 習近平提出, 經營自家承包耕地的普通農戶仍占大多數的情況在相當長時期內還難以根本性改變。改變分散的、粗放的農業經營方式是一個較長的歷史過程, 需要時間和條件, 不可操之過急。很多問題要放在歷史大進程中去審視, 一時看不清不要急著去動。[11]673要尊重農民的意愿選擇, 不搞強迫命令, 不替農民做主, 讓農民成為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的自覺參與者與真正受益者。
不操之過急, 不意味著不作為。如何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 需要大膽探索、積極實踐。早在2007年3月, 習近平在擔任浙江省委書記時就提出, 我國發展現代農業既不能照搬美國、加拿大等大規模經營、大機械作業模式, 也不能采取日本、韓國等依靠高補貼來維持小規模農戶高收入和農產品高價格的做法, 必須探索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農業發展之路。要構建高效率的現代農業服務體系。積極創新農業服務形式, 大力推進以農民專業合作社為基礎、供銷合作社為依托、農村信用合作社為后盾的“三位一體”的服務聯合體建設, 努力構建以政府部門的服務和管理為保障的集技術、信息、金融、營銷等服務一體的新型農業服務平臺。[19]2013年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 談到糧食安全問題時, 習近平再次提出, 要通過農業社會化服務, 再加上政策引導, 把一家一戶的生產納入標準化軌道。[11]674
在實踐中, 一些小農戶也通過聘請大型農機專業戶代耕代種, 或者花錢購買社會化的農業技術服務, 使用了先進的現代農業技術, 可以說是以新的方式實現了農業現代化。鄉村振興戰略提出小農戶與現代經濟有機銜接, 是對這種實踐創新的充分肯定, 并綜合多年的理論和探索, 形成指導全局的方針政策, 從戰略層面給予肯定和推廣。這一政策既不固守小農不變, 也不強行推進規模化, 拓寬了適合我國國情農情的農業現代化路徑, 從制度設計上進一步完善了正在進行的農村土地制度改革。
世界上一些國家的實踐也證明, 通過發展多元化的農業服務, 建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可以幫助一家一戶的小農戶實現規模經營、現代生產, 分享現代化成果。
六、加強農村基層基礎工作,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
農村地域廣闊, 農民居住分散, 鄉情千差萬別, 基層基礎工作任務復雜而重要。在2013年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 習近平列舉了農村社會管理面臨的五個突出矛盾和問題。一是許多農村出現村莊空心化、農民老齡化現象, 維護農村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留守老人合法權益成為一件大事。二是農村利益主體、社會階層日趨多元化, 各類組織活動和訴求明顯增多。三是農村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發展滯后, 基礎設施不完善, 人居環境不適應, 還有近一億人屬于扶貧對象。四是農村治安情況不容樂觀, 一些地方違法犯罪活動仍然不少, 黑惡勢力活動時有發生, 邪教和利用宗教進行非法活動仍然較多存在。五是一些地方干群關系緊張, 侵害農民合法權益的事件仍時有發生。一些地方基層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 農村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 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能力不強。他說, 這些都對農村社會管理提出了新要求。要加強和創新農村社會管理。依據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目標, 他提出鄉村治理也要樹立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理念, 確保廣大農民安居樂業、農村社會安定有序。[11]681黨的十九大召開前, 他又提出, 要著力推進社會治理系統化、科學化、智能化、法治化, 深化對社會運行規律和治理規律的認識, 善于運用先進的理念、科學的態度、專業的方法、精細的標準提升社會治理效能, 增強社會治理整體性和協同性。[3]386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 是把全面依法治國,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的理念和部署貫徹到鄉村治理中, 推動鄉村基層基礎工作從管理向治理升級, 國家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 構建國家治理體系“最后一公里”。
把自治放在首位, 是突出村民自治在鄉村治理中的地位, 讓農民廣泛參與鄉村治理, 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 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把法治放在中間位置, 是強調法治在鄉村治理體系的核心和保障作用, 法律的規范作用。把德治與自治、法治并行, 是發揮道德的教化作用, 以道德引領約束規范社會行為, 為自治、法治創造良好的人文環境, 實現法安天下, 德潤人心。
七, 培養造就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
培養造就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是針對“誰來種地”問題提出的。年輕力壯的農村勞動力大量轉移到二三產業就業, 農業從業人員老齡化, 農業后繼乏人是一個十分嚴峻的問題。2016年農業從業人員中50歲以上的比重達到50%。同老齡化一同出現的還有女性化和低文化程度化。在很多村莊, 幾乎看不到年輕人、青壯年男性勞動力。
2013年習近平專門談到農村勞動力問題。他指出, 農業后繼乏人問題嚴重, 要從戰略層面高度重視“誰來種地”的問題, 積極有效地加以應對。他要求加大農業職業教育和技術培訓力度, 把培養青年農民納入國家實用人才培養計劃。制定大中專院校特別是農業院校畢業生到農村經營農業的政策措施, 鼓勵、吸引、支持他們投身現代農業建設。建立專門政策機制, 構建職業農民隊伍, 形成一支高素質農業生產經營者隊伍。[11]6772016年他再次提出, 要把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作為一項重大戰略, 以吸引年輕人務農培育職業農民為重點, 加快構建職業農民隊伍, 形成一支高素質農業經營者隊伍。同三年前的要求相比, 他用了兩個“加快”, 彰顯了解決這一問題的緊迫性。
改革開放以來, 中央通過各種渠道向農村派駐各種類型的人才, 如關注農業技術的科技特派員, 關注鄉村治理的村黨支部第一書記, 在農村邊學習邊服務的大學生村官等等。十九大召開前夕, 習近平在山西考察時提出, 要完善農村工作領導體制機制, 建設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干部隊伍。鄉村振興戰略提出培養造就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其中愛農村、愛農民的要求, 與習近平同志始終強調的要有強烈的政治責任感、真摯的為民情懷、良好的職業精神是一致的。這樣就把他提出的到農民家里看一看, 了解農民訴求和期盼, 化解農村社會矛盾, 真心實意幫助農民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問題, 做廣大農民貼心人的要求提升到政策層面。鄉村振興戰略把“干部隊伍”改為“工作隊伍”, 意在引導社會各方積極參與鄉村治理, 讓鄉村各類人才、新鄉賢、各類新社會組織和中介組織在鄉村治理中發揮作用。
結論
鄉村振興戰略以鄉村振興統領部署新時代“三農”工作, 立意高遠, 內涵深刻, 是對農村農民問題在思想認識和政策取向上的突破與升華, 是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黨高度重視“三農”戰略的傳統, 豐富完善農村改革經驗成果作出的戰略決策。鄉村振興戰略將充分激發鄉村內在的生機與活力, 為農業農村發展增添新的動力, 為農民增收拓展新的渠道, 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拓寬有效的途徑。鄉村振興戰略綜合考慮農民的現實需要和長遠發展, 深度研究比較現代農業的一般特性和我國農業發展的特殊性, 用新理念新思想解答了當下農業農村農民面臨的嚴峻問題, 是做好新時代“三農”工作的基本遵循。縱觀黨在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時期取得的成就, 都同高度重視、認真對待、著力解決“三農”問題密切相關。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 中華民族站起來, 是依靠農民的廣泛參與和支持。新中國工業化基礎的建立, 依靠的是農業的貢獻, 農民的奉獻。從溫飽不足到總體小康的跨越, 實現富起來, 是靠推進農村農業改革。鄉村振興戰略同樣會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發揮重要作用。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浦東干部學院學報2018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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