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農村組織創新作為農村發展的內部核心驅動力,能提高農村社會運行效率,提升農村集體行動能力,增強村莊凝聚力與村民認同感,激發內生發展動力。脫貧攻堅取得卓越成效得益于農村的組織創新,具體包括:利用政府輸入的外部治理資源,培育村莊內部治理力量、創新組織結構、豐富組織內涵,提升組織的服務功能。脫貧攻堅在解決農民個體貧困的同時,提升了農村組織綜合能力,促進了農村組織的功能化,也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農村的群體貧困問題。結合我國脫貧攻堅中農村組織創新的成功經驗和農村組織在農村發展中的“應然”功能可知,農村組織的功能化、靈活性和適應性應是農村組織創新的關鍵內核;發展性、開放性策略是農村組織創新的必要條件;孵化催化、規范建設和利益聯結是推動農村組織創新的主要手段。
一、組織創新在鄉村發展中的基礎作用
農村組織既是構成農村社會的基本要素,也是推動農村發展的關鍵力量。通過農村組織將農業、農村、農民進行組織化管理是農村社會治理的一個寶貴經驗。集體化時期,中國農村對農業合作進行了探索與實踐,試圖通過農民組織化和農業合作化的方式來提升農業農村管理效能,進而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由于當時農業生產條件落后,集體經濟制度中缺乏勞動激勵機制,客觀上削弱了個體農戶從事農業生產的主動性和創造性。但不可否認的是,之前的農民組織化和農業合作化為農村集體經濟體制改革后的農村和農業發展提供了必要的社會條件和環境,對解決一家一戶分散承包經營中的不經濟的問題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城市化、工業化在全國各地的加速推進,包括勞動力在內的各類生產要素逐漸向城市和工業部門集聚,農業邊緣化、農村空心化、農民老齡化、集體經濟空殼化等問題突出。農村組織面臨無人管事、無錢辦事、無力干事等多重困境,農村內生發展動力難以形成,這也是造成農民農村貧困的一個原因。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過程中,我們須充分認識農村組織創新在農村發展中的重要意義,通過農村組織創新提高農村社會運行效率,提升農村集體行動能力,增強村莊凝聚力與村民認同感,激發農村振興的內生動力,發揮農村組織創新作為鄉村振興發展內部核心驅動力的基礎作用,通過組織振興推動鄉村振興其他目標的實現。概括來講,組織創新對于鄉村發展具有以下四個方面的作用。
第一,組織創新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農村社會運行效率。
相較于農民個體和市場,農村組織具有更高的社會運行效率,這是效率視角下農村組織存在并維持的合理性基礎。一般而言,農村組織通過高度規則化和程序化與外部環境進行對接,以降低不同主體之間的交易成本,提高農村社會運行效率。例如,基層政權組織通過以下三種組織創新方式提高農村社會管理效率。其一,優化機構設置。基層政權組織為提高公共事務處置效率,通常對組織機構進行扁平化設置和網格化管理。這種簡化組織管理層級的做法在加大農村公共服務的精細化程度的同時,有效提高了農村社會管理效率。其二,治理重心下移。通過下移治理重心、完善治理體制機制,基層政權組織能有效緩解組織內部權責不對等的矛盾,推進公共服務優質化。其三,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這種組織創新方式以人民為中心,是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的必然要求,有助于完善政府功能定位,激活農村市場和社會活力,降低社會運行成本。
第二,農村組織作為形式和過程可以提升農村集體行動能力。
從農村組織形式來看,農村組織彌補了分散農戶能力上的不足。在農村社會轉型背景下,龐大而分散的個體農戶融入市場競爭的有效途徑尚未打通,導致個體農戶在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等環節都面臨障礙,市場議價能力和市場風險抵御能力不足。在這種情境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開展的合作經營有效降低了農戶分散經營的成本,提升了農民的集體行動能力。實踐證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能使農村生產關系與農村生產力水平動態調整相互適應,是符合現代農業發展需要、實現農民走向共同富裕的載體。從農村組織過程來看,農村組織是有意識的集合體。在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中,作為“理性經濟人”的個體農戶容易采取搭便車的行為謀取利益,不利于村莊集體建設和農村公共品供給。農村組織能夠培育和打造各類公益建設的新型平臺并廣泛吸納各類組織形態的參與,完善村級公益事業建設投入的運作模式和激勵機制,從而激發農村組織成員的參與主動性與創造潛能,提升農村集體行動能力。
第三,農村組織服務功能的實現可以增強村莊凝聚力與村民認同感。
一方面,農村組織創新的實現需要加強農村組織提供公共福利的能力。隨著農民需求的多元化,農村服務性、公益性和互助性的社會組織逐漸發展起來,從農村養老、農業科技、衛生事業等方面為村民提供專業、高效、有序的社會服務,促進農村社會的現代化發展。多樣化的農村組織活動可以打破原有的閉塞格局,擴大村民交往范圍,在村莊內部形成良性互動的社會關系網絡,促進村民之間的資源互享互換、信息交流和團結互助。另一方面,農村組織創新由村規民約、地方志史等傳統組織載體和信用評價體系、愛心積分超市等新型組織載體共同呈現,拓寬了村莊內部重構社會信任和價值導向的渠道,強化了村民集體意識與組織觀念。
第四,農村組織創新可以通過農民間的互動激發農村振興的內生動力。
農民間的互動狀態關系到農村發展的全面性、長久性和內生性。在農村發展過程中,國家自上而下地向農村輸入傾向性政策、項目、資金、人才、技術等資源。資源輸入的績效取決于農村是否能找到有效的承接載體,優化整合外部輸入資源并將其轉換為農村發展的生產要素和生產條件1。在傳統組織形式下,外部輸入的資源容易被農村精英群體俘獲,無法真正惠及普通農民,嚴重影響了農民間的互動積極性。農村組織創新在為鄉村振興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的同時,還在農村產業培育、人才培養、生態保護和文化引導等重要領域起到驅動作用,通過組織創新平臺的搭建推行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模式,發展生產力、調整生產關系,實現輸入資源在農民間的公平配置,從而提高農民間的互動積極性,突出農民在農村發展中的主體地位,從根本上激發農村振興的內生動力。
由此可見,農村組織是推動農村發展的關鍵力量,也是鄉村振興的內核,在農村社會管理、農村經濟發展、公益事業建設、農業技術推廣及應用等方面發揮著基礎作用。但是在中國過去幾十年的農村社會經濟結構變遷中,農村組織始終面臨著“成長的煩惱”和“發展的困境”2。比如,在當前城鎮化、老齡化背景下,農民的去組織化持續加深3,農村組織時常失靈、失效、失衡,導致許多貧困地區扶貧需求與供給呈現“雙重分散性”4,貧困人口難以擺脫“貧困陷阱”。2020年是脫貧攻堅的收官之年,脫貧攻堅之所以能取得非凡的歷史性成就,與各級政府在脫貧攻堅中在農村組織方面的各項創新密切相關。在脫貧攻堅實踐中,各地各部門采取了一系列超常規舉措,在貧困地區農村治理、農民產業組織化和新型的社會化服務網絡等方面進行了積極的農村組織創新探索,保障了脫貧攻堅的成功推進,也為鄉村振興乃至國家治理現代化積累了寶貴經驗。
二、脫貧攻堅中農村組織創新的經驗與探索
著名社會學家帕森斯(T. Parsons)曾提出“結構功能主義”,并運用“功能”模式對組織與社會體系關系進行分析,得出組織特有功能的優越性是現代社會的一種關鍵結構特征。農村社會作為一個紛繁復雜的有機整體,其基本特征能否維持穩定和均衡受到社會不同要素之間相互關系的約束。在全球化和后工業化背景下,一切創新活動都會發生在組織之中5,組織創新已經成為維持社會穩定和均衡,推動社會變革的重要引擎。脫貧攻堅取得卓越成效得益于全國各地農村通過組織創新構建有效的回應性治理體系6。農村組織創新解決了農村組織能力不足的問題,提高了農村組織運行績效,在貧困人口高質量脫貧和成效鞏固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脫貧攻堅中,農村組織創新的主要經驗包括:提供外部支持實現村級扶貧治理的組織創新,圍繞經濟發展豐富農村經濟組織形式和內涵,提升農村組織的綜合服務能力。這些組織建設和創新為脫貧攻堅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也是脫貧攻堅的重要成果,還是未來穩定脫貧長效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政府組織治理資源下沉,推進村級扶貧行政體系的組織再創新
脫貧攻堅中組織重要創新經驗之一是輸入政府治理資源,培育村莊扶貧治理力量,實現村級扶貧行政體系的組織再創新。典型做法是向貧困村派駐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下沉治理力量,強化基層扶貧治理能力,解決村社治理薄弱問題。國務院扶貧辦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共有24.2萬個駐村工作隊和90.6萬名駐村干部(其中第一書記20.6萬人)被選派到全國各地農村支持貧困村脫貧發展。實踐證明,這類外部扶貧力量的輸入充實了農村組織人員結構,使村莊內部能更有效地承接各類扶貧政策、資源和項目,使農村組織更加貼近群眾并能夠及時了解和回應農民的切實需求,形成了目標、資源與利益的粘合治理格局,在解決村級“軟、散、亂、窮”痼疾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脫貧攻堅中還形成了公益性崗位扶貧,不僅開發出護林員、保潔員、護理員等公益性崗位,為就業困難貧困人口提供就業機會,還為村社治理提供了財政資源和人力資源,提升了村社治理的整體能力和治理效應7。政府治理力量支持村莊內部的治理力量,提升了貧困村莊的扶貧治理能力,建立了脫貧攻堅措施得以有效落地的治理保障。在將組織創新舉措長效化、機制化方面,一些貧困地區進行了改革創新大膽探索。如赤峰市在國家扶貧改革試驗區建設過程中,探索實施“崗編分離、鄉編村用”人才招聘試點,建立編制“周轉池”,對編制實行動態管理,使編制資源能在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方面發揮最大效用,解決村社治理人才短缺的問題。
在提升輸入型治理資源效用的同時,各地也注意厘清駐村工作隊和第一書記與村干部在村級治理中的主次關系,積極培育村莊內部扶貧治理力量,多措并舉打造“本社區化”的農村基層治理隊伍。一些貧困地區在培育優質的村級治理后備力量方面,擴大人才定向培養政策覆蓋范圍,加大各類鄉土人才培養投入力度。同時,注重平衡“能人治村”和“中農治村”的利害關系,優化村干部隊伍結構,提高村干部隊伍綜合素質,打造堅強的農村基層黨組織。此外,還積極提高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經濟待遇,拓寬村干部發展空間,激發村干部干事創業的熱情,使之成為農村發展的中堅力量。這些舉措有效解決了貧困地區基層難留人才的困境,強化了基層村兩委的工作能力,為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儲備了年輕優秀人才。
(二)創新面向市場的經濟組織形式,帶動農戶的產業扶貧發展
脫貧攻堅中,農村組織創新通常以扶貧產業發展為載體、以支持發展生產力與調整生產關系為首要目標。農村貧困人口通常在市場經濟競爭中處于弱勢地位,僅僅依靠傳統的家庭組織來解放和發展生產力難以取得主動性。因此,在脫貧攻堅實踐中,創新組織形式、健全組織結構是貧困地區營造益貧環境、發展地方產業和經濟的重要手段。通過在扶貧資金及項目管理、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新型經營主體帶貧減貧、不同主體利益聯結等方面的組織創新,各地為消除市場壁壘、解決貧困人口與市場銜接問題、社會服務問題、利益聯結問題創造了條件。
農村貧困地區主要通過以下三種組織模式來創新完善產業扶貧組織形式,帶動貧困戶產業發展。其一,創新扶貧資金、資產及項目管理的“四權分置”模式,所有權歸集體,不改變集體所有性質,逐步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經營權外包給合作社,順應市場規律,利用合作社在生產、加工、銷售全產業鏈上的優勢,創造更大的產業價值;收益權用于貧困戶扶貧,通過建立扶貧資金的長效獲取機制來確保貧困戶穩定脫貧;監管權歸基層政權組織,發揮政府作為“守夜人”在產業發展中的引導和監管作用。各地的光伏扶貧項目、扶貧車間項目,一般采取的就是這種組織形式。其二,以“三變”改革為措施的集體經濟組織創新模式。各地以產業扶貧為抓手,圍繞“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改革,放大財政資金績效,引導村集體、貧困戶以土地山場資源、財政扶貧資金、資產等入股龍頭企業,發展農業規模經營和農產品加工,幫助貧困村穩定增加村集體收入。有條件的地方將收益折股量化給貧困村和貧困戶,為喪失勞動能力或弱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實現保底收益。“三變”改革賦予了農民財產權利,是對新型農業合作化道路的有益探索8。一些地方開展的鄉村旅游扶貧模式和扶貧產業園區管理采取的即是這種模式。其三,建立新型經營主體帶貧減貧組織機制,這是一種不同利益主體的多樣化聯合模式。如以“龍頭企業/基地+貧困戶”模式培育、引進、扶持有實力的企業、集團積極參與,通過產品訂單帶動貧困戶發展;也有以“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戶”的模式,在社區內部由合作社社員和貧困戶形成合作組織,加強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同時提升村集體組織或合作經濟組織服務群眾和帶領群眾增收脫貧的績效。
貧困地區創新面向市場經濟發展的組織形式,促進了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的發展。以消費扶貧為例,部分貧困地區通過地方的龍頭企業、合作社、銷售公司等農村組織聯結當地貧困戶,建立“消費扶貧產業聯合體”,實現精準利益聯結,充分保證農產品源頭供給,設立若干子項目區,形成從訂單倒推到基地生產的銷產模式,通過制定生產標準來提高生產質量,盤活地方資源。同時,培育推廣貧困地區區域公共品牌。基層政權組織和村兩委負責頂層設計,企業發揮社會人脈資源,最終形成雙輪驅動,打造立體化市場營銷網絡。這種面向市場經濟發展的組織形式的優勢表現為線上線下融合發展,使社群市場得到全面開發,創新了組織結構、豐富了農村組織促進經濟發展的功能內涵。
(三)促進農村組織的功能化,增強農村組織的綜合服務能力
農村組織能力是影響脫貧攻堅效果的關鍵因素,其原因不僅在于農村組織的組織功能,還在于農村組織的服務功能。脫貧攻堅目標體系中,不僅有貧困戶的脫貧目標,也有貧困村的脫貧目標。譬如,脫貧攻堅中各地都把提升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整體能力當作貧困村脫貧的一個重要標準。從農村組織創新結果來看,脫貧攻堅中的組織創新有效提升了農村組織的經濟組織能力、組織協同能力、互助合作能力和社會服務能力,促進了農村組織的功能化。
第一,經濟組織能力得到了提升。
脫貧攻堅中,部分貧困地區圍繞農業種植、農產品加工、銷售、物流運輸等產業創辦股份經濟合作社,發展扶貧電子商務平臺,打造“一村一品”的產業發展格局。在利益分配格局中,村集體經濟組織依靠資產、現金和土地入股分紅,并通過為農業經營主體有償提供各類生產生活服務的方式增加集體收入。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濟實力提升之后,面向組織成員的經濟和社會服務能力也得到了同步提升。
第二,組織協同能力得到了提升。
脫貧攻堅中形成了社會組織參與,多元主體合力扶貧的協同工作機制。協同工作機制打破了傳統的單一治理模式,推動多種形式的社會組織參與,以提供多樣化的公共服務,有效整合了村莊內在資源和外在資源、正式資源和非正式資源,實現了貧困地區資源的優化配置。同時,發揮企業、行業協會、研究機構等社會資源的優勢,形成了多元主體深度參與、協同扶貧的格局。
第三,互助合作能力得到了加強。
脫貧攻堅中,貧困地區注重培育村民的互助合作組織,提高了農村的反貧困能力和自治能力。例如,部分貧困地區著力打造互助養老發展模式,以資源嵌入、功能嵌入和多元運作方式嵌入為理念,以互聯網為依托,發展醫養結合服務方式,整合區域內養老服務資源,為老年人互助養老提供專業化、個性化、便利化服務。同時,互助合作組織通過創新村民組織機制、參與機制和共享機制,為貧困人口和低收入群體的民主參與和互助共享提供平臺,促進了農村組織互助能力及水平的整體提升。
第四,社會服務能力得以增強。
貧困地區開展弱勢人群社會服務項目,探索建立以福利項目為主的保障性幫扶體系。貧困人口對公共服務需求大,其中尤以貧困老年人、留守困境兒童、留守女性等弱勢群體為甚。脫貧攻堅實踐中,有村莊以黨群睦鄰中心為平臺,開展文化運動休閑項目、農村居家養老服務試點、農村留守困境兒童保護體系試點、農村留守女性能力提升計劃等項目,解決上述群體在發展過程中面臨的困難與問題,探索建立以社會福利項目為主的保障性幫扶體系,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鄉村振興中農村組織創新的啟示
鄉村振興戰略作為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實現包括組織振興在內的五大振興任務和治理有效的目標。其中,組織振興是鄉村振興的關鍵內容和根本發展內核,是應對當前部分農村組織虛化、自治缺失、法治失效、德治失靈的必要舉措。只有整合優化包括黨支部、基層政權組織、村委會、農村經濟組織、群團組織以及社會組織等在內的各類農村組織功能,形成社會多元主體良性互動局面,才能真正實現治理有效的目標。而組織振興的關鍵植根于組織創新。特別是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和農業現代化進程的不斷發展,農村社會結構也在發生新的變化,傳統的農村組織無法滿足當前農村社會發展的新需求。農村組織為適應社會變革需求,必須在組織行為或組織模式層面進行創新。實現農村組織創新,完善農村組織的結構和功能,既是為了滿足人民群眾在新形勢下不斷增長的對組織服務的需要,也是推進鄉村治理乃至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需要。
當前,全國各地積極推進鄉村振興建設,有關農村組織創新方面的探索與實踐正如火如荼地開展。比如,在農村基層黨組織創新方面,部分地區根據農村組織的類型和特點,除了采取單獨建的方式外,還通過依托建、掛靠建、聯合建等方式設置黨組織,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面;有些地區推行村級各類組織向黨組織報告制度,探索以村黨組織整合農村組織資源、優化公共服務質量的新模式。在村民自治組織創新方面,以清遠市西牛鎮為代表的農村地區打破傳統治理結構,將自治單位下移至自然村并在行政村建立公共服務站,以此提升治理效能。在村集體經濟組織創新方面,越來越多的農村地區推行“政經分開”模式,理順村委會和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權責邊界,以此促進兩者持續健康發展。當然,各地農村組織創新的效益、效率和可復制性程度,有待進一步實踐和檢驗。脫貧攻堅中一些地方的組織發展也暴露出一些問題,比如偏重組織形式而忽略組織文化的建設、忽略組織功能服務等問題,存在契約精神不足、利益聯結不合理、服務功能錯位等現象。
由于中國農村經濟發展水平、歷史文化條件、地理區位特征等區域差異大,普適性的農村組織創新發展模式基本上是不可能存在的。因此,本文并未提出關于農村組織創新措施方面的具體建議,而是從組織-功能視角,結合我國脫貧攻堅中農村組織創新的成功經驗和農村組織在農村發展中的“應然”功能,歸納出有關鄉村振興中農村組織創新的三點啟示。
(一)組織的功能化、靈活性和適應性是組織創新的關鍵內核
組織只有具備功能,才具有真正的生命力。一方面,農村組織功能化既是農村社會分化的結果,也是農村組織不斷健全的標志。隨著農村社會分化程度越來越高,農民組織化過程中必然出現不同類型的農村組織,尤其會形成多樣化的合作經濟組織和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這些新的組織在提供農村社會經濟服務時能夠緊密聯系農民,對市場變化進行快速反應,是農村組織靈活創新的典范;同時,組織功能化意味著政府、市場、社會、農民等多元主體更加積極的參與,是農民多元化需求日益增加、農村組織差異化服務日漸完善、農村社會組織結構不斷健全的外在表現。另一方面,農村組織的靈活性和適應性能使其在農村社會變革中保持競爭優勢。無論哪種類型的農村社會組織,其發展與創新都會受到外部環境的影響。特別是隨著信息化時代的到來和鄉村振興戰略的逐步推進,這種影響會愈加顯著。因此,農村組織創新必須要考慮農村組織結構對環境的適應性問題。事實上,組織結構的靈活性和適應性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組織創新的可能性以及創新的廣度和深度。
(二)發展性、開放性策略是鄉村振興中組織創新的必要條件
傳統的科層制并不有利于農村組織創新的生成,也不利于農村組織發展創新的可持續性。脫貧攻堅中,對于農村組織發展創新并不是預先設定,而是隨著脫貧攻堅的開展不斷探索發展出來的。各地的社會經濟發展階段有差別,對組織的功能需求也各不相同,有的聚焦資產管理,有的側重產業鏈接,有的服務于特定困難人群。因此,采取發展性策略來推動農村組織的發展成為更加理性的一種選擇。另外,在推動農村組織創新中需要從以下三個維度采取開放性策略。其一,對于新理念的開放性態度。新理念的形成往往是組織創新的先決條件。這種新理念可能是對原有組織行為或組織模式的超越,通常率先在組織領導者或管理高層那里形成,需要經過嘗試才會向創新行為轉化。因此,農村組織創新往往需要農村組織管理者以建設性思維對農村組織發展規律進行準確認知、把握和總結。其二,對于創新形態的開放性態度。組織創新是一種取決于嚴格的經濟理性的個別現象,也是一種取決于復雜體系的集體現象。對于農村組織創新而言,維護開放性的創新形態與維護個體創造自由同樣重要。不論是何種性質的農村組織,都需要根據不同的組織特征來匹配合適的創新形態。其三,對于組織參與資源的開放。無論是政府自上而下的政策資源,高校、科研院所的智力資源,企業的資金、技術、管理資源,還是農村的人力資源,都應被鼓勵參與到農村組織的創新實踐中來。
(三)孵化催化、規范建設和利益聯結是推動鄉村振興中組織創新的主要手段
在傳統農村社會,農民去組織化現象突出,農村組織正式規則缺失,農村組織類型單一,利益聯結機制不成熟。總體看來,農村組織創新土壤仍有待厚植,農民的主動性、創造性和主體性仍有待激發。首先需要通過孵化催化的過程實現農民的組織化。脫貧攻堅中,反復要求要用“繡花功夫”來做扶貧工作。在鄉村振興組織創新中,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同樣需要各級政府和農村社區用“繡花功夫”來孵化催化。從規范建設的角度看,農村組織需要調節好以國家法律法規、政府政策為主要內容的正式規范以村規民約為主要內容的準正式規范以及以習慣法和鄉村自治組織規范為主要內容的非正式規范之間的關系。實際上,穩定和調節組織內部成員與組織關系的過程就是農村組織創新的過程。從利益聯結的角度看,農村組織創新并非唯效率論,而是基于一定的組織目標,通過創新組織形式重新對資源進行配置,應當既強調對效率的提升,同時也關注組織結構對組織目標實現能力的影響。一般而言,農村組織創新中對于效率的追求可以通過精簡組織結構和機構,減少其自身運轉投入來完成。
四、結語
鄉村振興離不開組織振興和組織建設,這就要求各級政府和農村社區通過組織創新使現有和新型的組織功能得以強化和實現,在貧困地區要做好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的組織銜接。脫貧攻堅中農村組織創新的三種主要模式為鄉村振興提供了參考借鑒。一是依靠政府支持實現村級治理的嫁接式創新;二是圍繞經濟發展在不同農村經濟主體之間進行組織間的聯結式創新;三是引導、孵化和催生社會組織以增強社會經濟服務能力為目標的功能式創新。脫貧攻堅中農村組織創新模式為鄉村振興中農村組織創新打造了樣板。首先,應確立鄉村振興中農村組織創新的內核地位。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過程中,要以組織振興為引領,從組織創新的角度出發,剖析當前鄉村振興面臨的難題和困境,嘗試采取創新組織功能的方式予以解決。中國農村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差異大,市場經濟條件不一,農村組織的創新過程應當審慎對待,采取“漸進式”和“適應性”的方式來推動,并通過可調節的“試錯過程”進行探索和實踐,提升農村組織的學習能力和適應能力。同時,還要積極研究和推動脫貧攻堅中農村組織創新典型做法的政策化和長效化,探索包括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等派駐政策、電商扶貧平臺、消費扶貧網絡等在內的扶貧組織模式的推廣和機制化、長效化,推進鄉村社會治理體系的制度化和現代化進程。
基金: 研究闡述十九大精神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實現‘脫真貧’‘真脫貧’跟蹤評估研究”(項目編號:18VSJ099); 中國國際扶貧中心委托項目“鄉村振興戰略的推進與減貧研究”(項目編號:2020024-1);
作者簡介: 左停,男,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蘇青松,男,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博士研究生。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求索》2020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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