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共同體是鄉村振興研究中的重要概念,同時又涉及話語體系,因此本文就這個概念進行分析。
一、關于“鄉村共同體”
鄉村共同體這個概念各個學科領域都有涉及。共同體概念最初是出自社會學,共同體作為社會學領域的概念,最初由德國社會學家滕尼斯提出,指的是基于自然意志而結合的密切聯系、相互依存、具有歸屬感的小規模群體。鄉村在空間意義上是村民從事生產活動的場域,在國家宏觀戰略意義上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基石;探索與構建新型鄉村共同體,是增進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構建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必由之路,是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現實要求背景下激發鄉村政治經濟文化活力的關鍵路徑。鄉村共同體既有空間意義,也有政治意義,還有文化意義。
鄉村共同體作為鄉村內外多元主體形成合力之場域是促進鄉村的繁榮與發展的不可或缺的力量。鄉村共同體的界限自新中國成立以來歷經傳統農業時期、集體化時期與改革開放時期發生過多次變化并且如今仍在改變,國家政策的調整以及“行政下鄉”、社會變遷以及市場經濟的發展無不改變著鄉村共同體的內涵。近年來,共同體在鄉村生活、治理中起的作用式微,如何振興共同體是鄉村共同體領域研究者需要關注的問題。
二、 “鄉村共同體”的研究現狀
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及國家治理觸角不斷深入,很多觀點認為鄉村共同體在鄉村處于瓦解的狀態,近年來在研究中間經常看到的是重塑鄉村共同體。我和團隊成員對鄉村共同體的研究成果進行了一些梳理,梳理的是1999年之后的文獻,也就是21世紀以來的研究。梳理中可以發現,在1999年之后鄉村共同體的研究在前期處于非常式微的狀況,2007年到2013年之間是起步,2013年之后有進一步的發展。實際上這個發展是在不同領域的發展,鄉村共同體剛出現的時候,盡管有學者注意,但并沒有出現大量的研究,2006年之后我們看到的一系列的研究,更多出現在文學領域。2013年當中央提出了精準扶貧、鄉村振興的一系列策略之后,鄉村共同體的研究開始呈現出蓬勃發展的趨勢。對于整個研究的龐大群體,作者呈現出相互之間的聯系合作,基于平時機構之間的合作,以及地理上形成的研究中心合作的慣性,保持了鄉村共同體研究一系列的合作。
三、“鄉村共同體”研究熱點
從整個研究來看,研究的內容分布非常廣泛,數量非常多,我們梳理出十個方面,歸結為三類,一類是鄉村治理和振興類,這個公管學界是最為熟悉的;一類是社會文化與倫理類,這個是在社會學和其他學科的研究;一類是居民參與權力類,這一塊更多的是政治學界的研究。
第一類,鄉村治理與振興類。有幾個聚合體的詞,包括鄉村共同體、社區互助機制、國家整合和共同富裕等子聚類。在管理研究中間更強調的是農民的自主性的挖掘以及鄉村發展的內源性動力,前面專家講到的數字鄉村建設,這也是近年來的熱點。除此之外,近十年來新鄉賢的研究也是非常多的,在整個鄉村振興這塊。
從社會文化和倫理來看,我們可以發現它主要強調的是鄉村類的社會關系和文化傳承,考慮的是自然村莊的功能衰落問題,這里更多涉及的是價值傳承和文化創新與保護。我們發現,在這塊出現了大量的文學作品或者是文學類的衍射研究。比如說《阿Q正傳》、文化治理、公共文化等子聚類,還有大家熟悉的《紅旗譜》等等。聚焦于鄉土世界和合作化運動,強調鄉村社會的合作研究,跨越了今天所討論的公共管理和社會學的研究范疇。還有一個是倫理共同體,強調鄉村怎么樣通過建設適應新的政治、經濟、文化三位一體的共同體的建構問題。
最后一個大類是居民參與和權力。村民自治如何轉化為社區治理,或者說村民對鄉村的治理參與路徑應該是如何。還有一塊是聚焦于基層權力,這一塊對于權力的研究不僅局限于政治學和公共管理、社會學界,有一些是借助于文學作品對于鄉村共同體來進行剖析,因為文學始終來源于現實。我這里寫了一句話:文學始終警醒著現實。相關學者便是基于這一視角對于鄉村共同體進行著研究,在鄉村共同體的重建與振興過程中,對基層權力結構的再造、規范和制約顯得十分重要。這也是另外一種研究方式。
四、 “鄉村共同體”研究趨勢
鄉村共同體有一個時間圖譜,我也進行了相關總結,主要是針對1999年到2023年期間,在鄉村治理、鄉村建設以及鄉村社會,不同的視角下研究所關注的重心,以及不同的管理學、社會學、經濟學以及文學領域上對于鄉村共同體研究的核心詞的聚集。
在對共同體的研究中,最開始對鄉村共同體的關注是來源于村民自治,或是由于經濟的發展包括市場經濟的發展。2011年之后,“阿Q正傳”,“倫理共同體”“村落共同體”“高加林”“鄉村社區”等一系列文學作品,反而成為鄉村共同體研究的一種核心詞匯,可以看到這個時間段里面,更多對于鄉村的把握是從另外一板塊反映出來的。2014、2015年之后,在地實踐、鄉村振興、鄉村治理、鄉賢開始成為重要的文化詞匯。
我們對所有的研究進行了總結,得出以下幾點啟示:
第一,注重實地研究因地制宜。所有的研究應該因地制宜,中國的鄉村地方特色太突出了,中部、西部、南部、北部完全不一樣,對于鄉村的研究需要因地制宜,符合當地特色。
第二,在整個研究當中,當我們關注上層建筑,關注整個文化的時候,如何把鄉村共同體的建設更多地與農業相結合應該變得重要。就像剛才老師談到的,六次產業,沒有農業就是零。鄉村共同體的研究還是要銜接“三農”問題,研究農業本身的發展問題。
第三,警惕負面影響陷阱。行政力量與市場機制的博弈,以資本為具體表現對象的新主體可能基于發展鄉村的出發點對農村用地、農業基礎設施、農村生態環境帶來一系列的負面影響,相關問題需在研究中重視,關注的主體不僅是農民個體,還有其他一系列的主體,不能用完全對象化的方式來關注。
第四,鄉村共同體研究的進步依賴于跨領域、跨學科、跨地區的廣泛合作,而非單一群體的努力。為推動此領域研究,必須突破限制,構建學術界、政策制定者、地方政府、社區和私營部門等多元主體的合作網絡。通過促進知識共享,增強研究的應用性和適應性,利用地方特色和優勢,推動鄉村共同體重建和鄉村振興的可持續發展。因此,建立開放、協作的研究環境,提升研究成果質量和實用價值,以有效支持鄉村振興,是鄉村共同體研究的應有之義。
作者系湖南農業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院長、教授;來源:《鄉村治理評論》2025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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