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農業部不久前發布消息顯示,今年將進一步增加農村土地承包確權登記頒證試點省,同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頂層設計也在緊鑼密鼓地籌備中,今年有望密集出臺。這意味著,各地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將全面加速。
但實踐中,如何推進農村集體產權改革,如成員資格界定、股權設置等,本期編輯部特組織了一批稿件,介紹了相關做法和經驗。與此同時,許多地區在先行試點過程中,也遇到了法人地位、發展方向、政策扶持等現實問題,這也必將困擾其他地方,各位作者就此提出了思考、分析和建議,希望能引起更多共鳴,以更好地推動改革實踐。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任重道遠
余 葵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重要任務,是對農村生產關系的進一步調整和完善。改革的關鍵是處理好成員與集體財產的關系,形成既發揮集體優越性、又調動個人積極性的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
縱觀我國改革開放38年的歷程,農村改革的主線之一就是不斷調整農村生產關系,在堅持集體所有制的前提下,不斷改革和完善農村產權制度,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的使用權越來越充分。在集體土地方面,從1978年小崗村18戶農民率先發起包干到戶,到1984年中央提出土地承包期15年以上,1993年中央進一步明確再延包30年不變,到目前實行的集體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在集體經營性資產方面,從上世紀80年代,珠江三角洲地區農民自發開展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合作制度改革探索,90年代初推進鄉鎮企業改制,到2007年農業部下發《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引導各地改革,再到2014年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經黨中央、國務院審議,出臺農業農村領域首個重大改革試點方案《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部署在全國29個縣市開展改革試點。這一系列有力的措施,不斷解放和發展了農村生產力,極大地促進了農業發展、農民富裕和農村繁榮。截至2015年底,全國已有5.8萬個村和4.7萬個村民小組完成改革,分別占總數的9.6%和1.0%;村組兩級共量化資產7417.5億元;累計股金分紅2591.6億元,其中2015年股金分紅411.1億元。
當前,我國農村集體資產規模巨大。根據國土資源部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農村集體土地總面積66.9億畝,其中農用地55.3億畝、建設用地3.1億畝。根據農業部全國農村經營管理統計,截至2015年底,全國(不含西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賬面資產總額2.86萬億元,村均493.6萬, 75.5%集中在東部地區,村均高達929.5萬元,這些資產是發展農村經濟和實現農民共同富裕的物質基礎。隨著我國“四化”同步推進,農村經濟社會正在發生深刻變化,出現很多新情況、新問題,如果解決不好,不僅侵蝕農村集體經濟的制度基礎,還將影響農村的發展穩定,因此,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勢在必行。改革有利于形成創新發展的農村產權制度,讓廣大農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有利于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使生產關系更好地適應生產力發展的要求;有利于增進農民的財產權益,帶領農民朝著共同富裕的方向穩步前進。可以說,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繼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之后,又一次管長遠、管根本、管全局的重大制度創新,是對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進一步豐富和發展。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著力推進農村集體資產確權到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這是習近平總書記在小崗村農村改革座談會上提出的明確要求,是加快農村改革發展乃至促進全面深化改革的響鼓重錘。在推進改革過程中,要堅持分類指導,由點及面,慎重推進,對于資源性資產,重點是抓緊抓實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在充分尊重承包農戶意愿的前提下,探索發展土地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對于經營性資產,要在清產核資的基礎上,明晰集體產權歸屬,確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將資產折股量化到人落實到戶,發展農民股份合作;對于非經營性資產,重點是探索集體統一運行管護的有效機制,更好地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及社區居民提供公益性服務。要強化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健全完善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各項管理制度,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加快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平臺建設,推動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防止集體資產流失。
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要把握四項基本原則,一是堅持正確的改革方向,既要保護農民財產權利,明晰產權歸屬,完善各項權能,激活農村各類生產要素潛能,使農民真正成為集體資產的主人,又要堅持農村集體所有制,探索發展壯大股份合作經濟的途徑,增強集體經濟組織的服務功能;二是堅持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守住防止集體資產被侵蝕和農民利益受損害的底線,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集體經濟運營新機制;三是堅持尊重農民群眾意愿,充分發揮農民的主體作用,尊重群眾的選擇和創造,通過民主協商解決矛盾糾紛,確保農民群眾成為改革的參與者和受益者;四是堅持重點突出和風險可控,著力在關鍵環節、重點領域爭取突破,配套推進相關改革。
作者單位:農業部經管司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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