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杠桿”撬動農村深化改革
——解讀《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
李卓琦 省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中心辦公室副主任
農村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方案》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系統科學地推進我國農村改革進行了高屋建瓴的整體謀劃和頂層設計。即從全局上總領農村改革的5大關鍵領域和26項重要舉措,從支點上撬動農村未來改革的巨大能量。
一、“制度杠桿”:撬動農村未來改革的合力。
“仁圣之本,在乎制度而已”。制度是社會發展穩定的核心和靈魂。深化改革之際,更是需要制度的規范持續推進農村綜合改革的各個方面,解決深化農村改革“最后一公里”問題。農村改革五大關鍵領域的核心問題實質就是圍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的改革和創新,帶動的一系列農村支持保障體系的制度構建和完善。以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為首,謀劃整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突出農地制度改革、經營承包制度、支持補貼制度、戶籍制度改革等。“制度杠桿”將撬動農村各項改革的完善和規范,形成農村跨越式發展巨大合力。《方案》采取分類推進農村集體資產確權到戶的制度創新,改革農村集體所有制經濟的有效組織形式和經營方式,進一步發揮集體經濟的更多效能,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的更多權能。在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上,以推動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加強農村專業合作社建設、健全租賃農地的監管和風險防范的制度規范,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
二、“財政杠桿”:撬動農村金融市場的活力。
近年來,隨著國內農業生產成本的快速攀升,大宗農產品價格普遍高于國際市場。財政收入增幅趨緩以及農業補貼日益逼近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承諾的“黃箱”補貼上限,農業支持保護政策迫切需要調整和完善。通過財政資金撬動更多的金融和社會資本投向“三農”,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杠桿作用,才能釋放農村金融和社會資金活力。《方案》明確指出“建立農業農村投入穩定增長機制,把農業農村作為財政支出的優先保障領域,確保農業農村投入只增不減。”“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擔保貼息、以獎代補、民辦公助、風險補償等措施,帶動金融和社會資本投向農業農村。”“健全金融機構農村存款主要用于農業農村的制度,完善政策性金融支持農業開發和農村建設的制度,重點開展涉農擔保業務的縣域融資擔保機構或擔保基金。”湖南在全國首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保證保險(簡稱“農貸險”),已在13個縣市先行試點探路。“農貸險”是一款專為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提供服務的保險,以保單作為擔保,輔以政府設立的風險補償專項資金作為后盾,使銀行放心、快速放貸,化解“三農”融資難題。以創新農村金融服務模式,建立地方財政出資的涉農信貸風險補償資金,利用財政杠桿充分撬動農村金融市場的活力。
三、“人才杠桿”:撬動農村經濟增長的拉力。
農民的能力在實現農業現代化中是頭等重要的。對這些能力和知識的投資即人力資本的投資是農業經濟增長的主要源泉。在改造傳統農業,發展農業現代化過程中,農民的作用是作為新生產要素的需求者來接受新技能和新知識的培訓,從而實現持續的農業經濟增長。眾所周知,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迅速推進,我國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大量進城,“386199”部隊成為當前農村的長駐軍,農村空心化、農業兼業化問題日趨嚴重。如何吸引年輕人返鄉務農,造就高素質的新型農業生產經營者隊伍?如何扶持農民工接受現代化的農業新技能和新知識?這些都是農村改革中亟待解決的難題。對此,《方案》和“十三五”規劃建議都明確提出“培養新型職業農民”,“扶持有技能和經營能力的農民工返鄉創辦家庭農場、領辦農民合作社,創立農產品加工、營銷企業和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新型職業農民的培養成為激發未來農業農村發展潛能的關鍵一環,將撬動農業經濟可持續增長的無限拉力。
(本文系湖南智庫網根據錄音整理,轉載請注明出處)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湖南智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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