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當前我國很多問題都容易爆發在網絡上,如村干部腐敗問題,村民在投訴無門的情況下,選擇通過網絡進行抗爭,實際上希望借助輿論來解決問題。但是,這是一種“非制度性”的利益表達模式。而之所以采取這一方式,當然有其背后原因。吳毅教授曾談到(2007):“在縣鄉基層社會,因人際流動和社會分層小于城市社會等方面的原因,權力機器日益呈現出以官權力為軸心來編織地方社會的經濟、利益與人際互動關系的結構之網的趨勢,地方經濟活動往往圍繞‘權力-利益的結構之網’而展開,——·在這樣的背景下,一般的經濟活動是無法不受這一關系之網的影響的,而官民博弈即使出現,也同樣無法不受這一結構之網的約束,從而顯示出對維權行為的重重阻礙。”[1]而農民作為以權力為軸心的“邊緣人群”,同樣也受到權力體系編織的這個網的影響,繼而維護自己的利益受困,不得不采取網絡舉報以維護自己的利益。
同樣,采取這種非制度的方式,還因為可以達到讓傷害農民利益的權力者丟臉,恰好,民意是他們升遷的一個考核指標。例如,有的舉報人依靠自媒體發布“對話的截圖”、照片(甚至是裸照等)、文字描述等,以此來達到反腐和維護自己利益的目的。采取這一方法,雖然可能也有利益表達的渠道不暢通的原因(提交給有關部門,或許會受到政治庇護的影響,最終“石沉大海”)但對舉報者來說,有一個目的不得不提,即他們想利用網絡讓施害者臭名遠揚,從此讓其丟臉,甚至將其拉下馬,這一點我們在農村的田野調查中得到太多類似的回應。農民關切的是,怕舉報后,因權力者萬一沒有被拉下馬而會采用權力報復舉報者。
然而,網絡舉報這種非制度的利益表達方式又有其自身的問題。例如,站在政府的角度來說,它往往會造成以下兩個方面的問題:第一,損害政府的形象。通俗的說就是“丟政府的臉”;第二,傷害行政。政府培養一個地方官員是不容易的事情,卻因為腐敗與網絡舉報而落馬。故此,對基層政府來說,要想割斷“網絡舉報——丟臉——查處——政府損失”這個鏈條,就需要進行“整體性的轉型”,邁向現代性的政治體系中。
二、基層治理的困境
筆者曾在《當前中國農村的幾個主要問題》(2016)中談到,基層治理現在面臨的主要問題有:“第一,農村的政治問題;第二,農村的社會保障問題;第三,農村的留守兒童問題;——·等”[2]這里面,尤其講述了農村的政治問題。進一步說,農村的政治問題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鄉村選舉;第二,農民抗爭(如上訪、群體性事件等)與基層政府地應變。這兩點,直接關系到鄉村的發展,到底是誰來引導農民發家致富,實現脫貧?到底誰來讓農民的利益得到保障,而降低上訪率?到底誰才是真正的“為人民服務”?無疑,現代性政治中的選舉可以為農民提供一個監督權力的可能,把“權力關進籠子”(習近平,2016)后,把打開籠子上面的鎖的鑰匙給農民,他們才不會受到利益侵犯。同時,“通過真正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實現農村公共事務的有效治理,實現村民合法利益的有效維護。”[3]
然而,現實的情況不是這般,甚至比我在上文中提到的還要嚴重。例如,朱子強、肖立輝等人(2015)提出:“前些年,有鄉鎮黨委書記給時任國務院總理的朱镕基同志寫信,指出‘農村真窮、農民真苦、農村真危險’。這種狀況在很多基層工作的同志看來,沒有變化,甚至在部分地區有進一步惡化的現象。”[4]其實,原鄉鎮黨委書記李昌平所說的農民所面臨的三個問題,主要就是農村發展,尤其是貧困農民的生存問題,還有就是黑惡勢力滲透到鄉村選舉當中,從而導致村莊的選舉背離了村民自治的范疇,而出現惡霸當權,民不聊生的情形。這是鄉村政治面臨的最大困境。
張繼良提出(2016):“在一些鄉村地區,受經濟落后、組織化和社會化程度低等因素制約,治安狀況差、環境臟亂、管理缺失、公共服務匱乏等問題仍較突出,這些是鄉村治理的重點和難點。——·有些單位的干部,職責不清,推諉拖沓,民眾和社會組織參與渠道不暢、參與熱情低等問題,這些構成了基層治理的重點和難點。”[5]所以,如何打通民眾參與的渠道、如何實現干部職責的清晰化,如何讓他們作為和不亂作為等,是基層面臨的又一困境。
伍俊斌提出(2016):“基層黨組織統領基層工作能力不強,鄉鎮(街道)權、責、能失衡嚴重,鄉鎮(街道)與村(居)關系不順,基層組織行政負擔過重,基層組織為民辦事能力不足。”[7]“基層治理的關鍵是治理主體精準、規范、有效地履行職責。在眾多基層治理主體當中,充分有效地發揮基層政府的治理功能尤為重要。”[8]顯然,我們沒有對權責進行界定,相關主體的關系沒有理順,沒有為民辦事而是為人民幣辦事,沒有有效發揮基層政府的治理功能等,這些也是基層治理的困境。進而,如果作為基層治理主體未弄清楚自我的準確定位和角色,繼續采取“權力任性”的態度為民服務,則會導致村民的利益受害和得不到該有的保護,最終村民會采取網絡舉報,將傷害他們的主體或亂作為或不作為的權力行為告知天下,則政府的形象和面子就會受損,名譽會受害,同時公信力也會受挫。
三、“網絡丟臉”對政府的危害
不難發現,當基層行政中的權力主體與農民進行博弈的時候,后者往往會采取比較有策略[②](歐陽靜,2011)的方式進行抗爭,尤其是一些上訪(專業)戶,他們對政策、法律等可謂是學的一清二楚。同時,采取抗爭的方式,也變得多種多樣,例如有的一邊在線下進行上訪、舉報;一邊在線上進行抗爭(采取“網絡丟臉”,即在網絡上發布一些基層干部腐敗的帖子),如到中紀委的網站舉報、到微博社區中吐槽等。[③]這種線上線下的網絡舉報已經成為了反抗者們的“常態”,意思就是說,在策略主義的前提下,他們想盡一切辦法來維權。
但這樣做會導致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首先,政府形象受損。在中國,歷來講究一個臉面問題,很典型的一個例子就是修建比較氣派的建筑來博取顏面(從建筑政治學的角度來說,其也可以增加政治權威),否則,臉上“掛不住”、“丟人”、“形象不好”。問題是,闊氣就增加了地方政府的“顏面”嗎?形象就好了嗎?楊殿鐘認為(2014):塑造政府形象,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是切實維護好群眾的合法權益;二是堅持依法行政;三是把老百姓是否得實惠、是否受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9]所以,政府的“面子”并不在于“外在”多么氣派,而在于是否“為人民服務”。可是,一些基層干部不但不遵照此執行,反而把廟堂用老百姓的錢修建的非常氣派,把自己的辦公室弄的超出規定的面積,貪圖自我的享受而不在乎老百姓的疾苦,濫用職權,勾結黑惡勢力等,對老百姓的訴求不及時回應,采取敷衍、拖拉、搪塞、繞圈子、躲閃不見、踢皮球等來應付,老百姓的問題到頭來還是沒解決,他們難道就會忍下去嗎?中國有句古話,“兔子急了還會咬人”,所以,當百姓找不到制度性的利益表達渠道時,就會把自己的遭遇公布在網上,并且一口咬定某某干部貪污腐敗造成的(借助反腐的大環境,這也是一個策略。但不得不說,有的干部的確是腐敗了),以博取網友關注和轉發,如此就順利地把“壞事傳千里”,這無疑會造成對政府形象的損害。
進一步說,地方政府形象受損真的是老百姓在網絡上舉報造成的嗎?是老百姓在“鬧事”嗎?對那些真正利益的農民來說,主要還是他們的利益表達機制不暢通所致。正如我們在上文所說的,當權力與利益形成一張網以后(吳毅,2007),百姓很難通過制度化的途徑去表達利益,又因為網絡是一個較為容易的渠道,且相對寬松、成本低、便捷效率高,風險小等,故而這就會把“農民的遭遇”、“不好的事情”等逼入到了網絡社區,從而讓作惡的基層政府干部們在網絡的公共性平臺中把“臉”丟了,政府在百姓中的形象也受損了。
其次,政府公信力受損。桑玉成指出(2016):“‘塔西佗陷阱’通俗地講就是,當執掌公權力的政府部門失去公信力時,無論其說真話還是假話,都會被認為說假話;無論其做好事還是壞事,都會被認為是做壞事。所以,一方面,良好的政府公信力與高度的政治認同相互聯系的,甚至可以說,政府公信力與政治認同是同一個問題的不同表達。另一方面,如果政府公信力高,表明社會具有普遍的政治認同。在這種情況下,政府的法律權威能得到普遍性尊重,政府對于公共事務的管理效率也就較高,管理的成本也就隨之降低。”[10]反之,如果政府的公信力降低,那么基層動員能力等就會降低,老百姓就不再那么相信地方政府,而這種不相信,也意味著他們不再相信法律這種制度性的利益訴求機制。為此,老百姓就會求助輿論而不是法律來解決問題(他們會認為法律有階級的屬性),繼而選擇網絡舉報[④],讓眾人知道腐敗的基層干部的惡行,基層政府的公信力就會受到損害。所以,能夠“內部解決”,“靠制度來解決”、“不發生傷害老百姓的事情”是基層治理的最好狀態。但我們也看到了,現實卻不是這般。
綜上所述,在網絡上舉報真實的基層權力傷害百姓利益的事情,無異于是對基層政府和干部們“丟臉”,而危害最大的卻不是舉報者,而是政府本身。蒼蠅們雖小,但他們對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的損害力卻是極大的。
如果網絡舉報這種非制度性的反抗無效的話,或者沒有多大效果的話,百姓很可能會選擇線下的行動來抗爭,例如采取農民集體上訪、爆發群體性事件等。這并非駭人聽聞,我們需要警惕和反思。正如李培林所說的那樣(2014):“近年來,群體性事件問題在群眾中引起較大反響。盡管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絕大多數上訪和群體性事件,反映的是民生和經濟利益方面的訴求。這些事件,特別是‘無直接利益沖突的群體性事件’,具有難以預測、擴散迅速、容易引起大規模混亂的現代風險的特點,值得特別的關注。”[11]所以,要想避免這些危機的發生就需要切實做到“不傷害農民”,采取某種機制去保護農民。
四、基層治理的現代化轉型
對于基層治理而言,正如我們在上文中所說的,農民采取“微博舉報”等方式將腐敗的行徑公告于天下,為了什么?引起輿論,而輿論所指涉的主體又是誰?是基層的“蒼蠅”。“輿論”所造成的負面影響,恰好與政府在乎的“顏面”、正面形象、合法性、權威性等形成沖突,于是要采取相應的措施來改善自己,以平息輿論。而政府在改善自身的時候,就要對作惡的“蒼蠅”進行打擊,甚至還會疏通農民的利益表達機制。總得來說,采取網絡上發帖舉報是他們的一個策略。
但是,我們總不能每一次都采取這樣的方式去對待農民,即農民在網絡上舉報一次,然后基層政府就回應一次。這對于利益表達制度化的建構并沒有實質性的作用,反而,下一次農民還會繼續“公告于天下”,政府又“丟臉”一次。
所以,要解決的核心問題,即為基層治理的政治現代化問題,從過去的“花錢買平安”治理、“選擇性治理”、“運動式治理”等路徑中轉型到現代化治理。
正如陳家剛所說(2015):“只有實現基層治理的民主化、法治化,才能使基層治理符合現代政治的標準,才能適應現代社會的發展。”[12]
卜珍和提出(2017):“基層治理現代化需從四個方面進行:第一,提高基層治理者實現基層治理現代化的認識;第二,實現頂層設計與基層探索良性互動;第三,提升治理主體的素質;第四,建立和完善治理制度體系;第五,實行基層治理的透明化;第六,加強基層組織建設。”[13]
然而,這些學者們并沒有更為細化和具體的去講如何實現基層治理的法治化,如何去實現基層治理的民主化,如何實現基層治理的透明化,如何實現頂層與底層設計的互通化,如何實現基層治理者們意識的現代化,等等。這些看起來非常合理的治理轉型路徑,的確有利于保護農民利益,可以讓他們不再上網發帖,不再去網絡上讓基層干部“丟臉”,但操作起來真的那么容易嗎?未必。只能說,這些是現代化治理的一個轉型方向,而具體的實踐在我看來,還是要從上到下的治理改革,尤其是先把基層政府治理的思路改變一些,再把治理的主體改變一下,讓群眾參與進來,實現多元共治,才能實現基層社會的現代化治理。
(1)治理思路的轉型。在過去,我們的基層政府遇到“丟臉”的問題時,要么是采取打壓的政策來對待受害者的舉報,要么是采取花錢買平安的方式息事寧人,但根本性的問題還是沒有解決。這種“古老”的治理思維,只是看到了問題的表面,沒有去思考根本性的原因在何處?——農民沒有權利。徐勇曾談到(2011):“農民之所以最需要關注,并視之為弱勢群體,很重要的是缺乏組織性,難以有效爭取和維護自己的權益。由此才有了政府總理為農民工‘討工資’的現象。但這種行為更多的是一種態度,要將這種態度轉換為持續不斷的行為,必須建構維護農民權益的長效機制。”[14]所以,要轉變“怕丟臉”的思路,轉變花錢買平安的思維,轉變舊有的思維觀念,即老百姓的發帖并非是惹事(造謠、誣告等除外),而是采取非制度化的方式在維護自己的權益。給予農民監督村干部的權力,讓他們能夠有效的、有組織性的、合法的、制度化的去表達權益訴求。
(2)治理主體的轉型。單向度的治理模式與壓力型政治是幾千年來的一個傳統,而邁向21世紀的現代國家,于基層社會來說,需要轉型治理的主體,尤其是要多元共治,否則就是違背管理學意義上的“治理內涵”。本身,治理意味著多元主體參與,所以就不能在治理主體中只看到“基層政府”,而不見“基層人民”,基層群眾是有權利參與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這是《村組法》明文規定的內容。進一步說,轉變治理主體,就需要把農民納入進行,讓他們有制度化的表達機制,并且用法制來強化和穩固他們的表達權利。從而實現現代基層治理。
只有先在這兩個方面實現基層治理的轉型,則“損傷臉面”的事情就會戛然而止,因為農民有了表達利益的制度化渠道,農民在表達的時候會受到現代化國家的法律保護。他們不會再用“臉面”、“輿論”的策略來進行抗爭,他們會從非制度化的路徑中邁向制度化的軌道中來,且會合法的去表達。
或許,有人會反對,這種現代化的治理轉型,對于現在的農民而言并不適用,甚至會覺得他們的素質、能力都不夠。但筆者認為,貧困和素質是借口。孫中山曾經談到:“老百姓的素質低,不可實行民權,這就跟孩子不識字,就不用上學堂一樣的荒謬可笑嘛!”[⑤]所以,基層治理的未來,還是要還權于民[⑥],否則農民只能淪為腐敗的蒼蠅之工具,任由他們戕害和對他們尊嚴的侮辱。
五、總結與討論
本文首先闡述了現在基層治理的一些困境所在,尤其是在行政上的困境,其次我們表達了臉面的問題與公信力的問題,再次,我們通過兩個方面的轉型,思維的轉型與治理主體的轉型來深入的談到基層治理的現代化問題。
當前,我們需要改變的是村莊的政治生態,給予農民權利,否則這樣的“丟臉”還會更多,村民的行為會更加暴力與激烈,那么最后可能否我們就會陷入到現實社會的沖突當中。此刻,就不再是用“臉面”來作為抗爭策略的問題了,而是社會穩定的問題。
參考文獻:略
作者簡介:劉成晨(1988-),男,漢族,湖北荊門人,桂林理工大學公共管理與傳媒學院教師,澳門大學社會學系博士生,主要研究:政治社會學、農村社會學、網絡政治學、社會工作與社區治理。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山西高等學校社會科學學報》201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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