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張英洪等著的《善治鄉村:鄉村治理現代化研究》由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
張英洪在該書的前言中指出,推進鄉村治理現代化,實現鄉村善治,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任務,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要求,是提升鄉村政治文明建設水平和社會文明進步程度的重要標志,也是維護鄉村社會公平正義、保障鄉村居民自由幸福的內在需要。張英洪認為,實現鄉村善治,需要從以下三個層面著力。
在國家層面,就是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全面深化包括政治體制在內的各方面的體制改革,加快建設現代民主法治國家,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民主法治是現代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基本特征,保障公民權利是現代國家的基本職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是現代國家的基本底線。如果國家的治理缺乏民主、不講法治、漠視權利、背離公正,那么鄉村也就不可能有善治。
在城鄉關系層面,就是要全面破除城鄉二元體制,加快構建城鄉融合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推進城鄉一體化,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新型城鄉關系的核心是建立健全城鄉完全統一、平等、開放的制度體系和治理框架,其中最為關鍵的改革任務是實現城鄉要素的平等交換和雙向自由流動。必須加快建立健全國城鄉統一、平等、開放、可自由接轉的基礎教育、基本醫療、基本養老等公共服務體系,加快推進以市場化為取向的改革開放,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尊重城鄉居民的自由選擇權利,農民既可以自主選擇進城工作生活成為新市民,市民也可以自主選擇下鄉工作生活成為新村民。
在鄉村層面,就是要建立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和體制機制。在治理理念上,特別要保障鄉村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尊嚴,促進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激發鄉村社會活力。為此,必須尊重、保障和實現鄉村居民的三重基本權利,即作為共和國公民應當享有的公民權利、作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應當享有的成員權利、作為鄉村社區居民應當享有的治理權利。在治理主體上,尤其要堅持主權在民的根本政治原則,發揮鄉村居民在治理中的主體作用,保障鄉村居民當家作主。在治理方式上,重點是確保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不能偏廢,著力實現鄉村治理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公開化。在治理文化上,關鍵是既要繼承和弘揚中國鄉村優秀傳統文化,又要吸收和踐行現代世界文明成果。如果割裂中國鄉村優秀傳統文化,那么鄉村治理就會成為無本之木、無源之水;如果背離現代人類共同文明成果,那么鄉村治理就會陷入習慣性的傳統權力控制而不可能有超越性的現代鄉村善治。
鄉村與城鎮功能不同,鄉村治理也不同于城鎮治理,但現代社會治理也有基本的共性。鄉村治理既要體現鄉村自身的特點,也要遵循現代文明的準則。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愛思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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