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委原常委、濟南市委原書記王敏涉嫌受賄一案,近日已由寧波市人民檢察院向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制晚報記者發現,包括王敏在內,至少有6名“落馬”的省部級干部都與同一個人有關,這人就是房地產商趙晉。被趙晉坑了的6老虎中3人是他“爹”——親爹趙少麟、“干爹”何家成、“干媽”老公周本順。(2016年2月18日中國青年網)
一個房地產商,二十年間能夠縱橫捭闔于北京、天津、江蘇、山東等省市,開設公司上百家,違規建起幢幢樓宇,積累財富上百億,靠的是什么?是具備先進的管理理念,還是勝在超凡的個人能力?是擁有超級的管理團隊,還是得到強大的財力支撐?似乎都不像。而是靠有一個當大官的親爹和兩個同樣是大官的“干爹”,以及與其三個“爹”官位不相上下,同樣貪婪成性的官員的鼎力扶持。
這一行7人,老沒老樣、小沒小樣,盡干些官商勾結聚斂錢財的齷齪勾當;既玷污了黨的聲譽,又讓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受損。好在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受到了黨紀國法的懲處。人們一般將這種由“官二代”所牽扯出官員“落馬”的情況,稱之為“坑爹”。那么,從這個案例來看,6只“老虎”果真是被兒子輩的趙晉所“坑”嗎?
常言道:“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無論三個“爹”是親爹還是“干爹”,即便另外三人不是“爹”,至少也是長輩級人物。說起來,都是受黨教育培養多年的黨員領導干部,按理應當有較高的思想覺悟,給后生樹立一個良好榜樣;可他們的所作所為正好與之相反,不僅自身不正走歪路,還引領和扶持子弟走邪路。譬如:趙少麟自己“拉攏腐蝕領導干部”不算,還“縱容其子開設私人會所,并多次在私人會所宴請有關領導干部”、“伙同其子行賄”、“向他人送禮金”等等;因王敏的力挺,趙晉的生意可說是順風順水、財源廣進,而趙晉又儼然成了王敏的“錢袋子”和“提款機”。
《三字經》有云:“養不教,父之過”。就一般而言,官員家的子女與普通百姓家的子女相比,無論是家庭經濟條件,還是學習環境都要好得多。只須進行正向的言傳身教并善加引導,即便最終不能成為社會棟梁,至少也不致成為家庭累贅甚至社會敗類。
所以,不能把官員受子女牽連“落馬”,簡單地視之為“坑爹”;從深層次和最本質上來講,反而是老子的養不教和行為失范,成為子女“作奸犯科”的重要原因之一,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更像是老子“害兒”。
作者單位:四川省江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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