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強大的執政能力主要就是依靠黨委這一責任主體的自我完善、自我修復來體現的。鄧小平同志早就說過:“中國要出問題,還是出在共產黨內部。”黨委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黨委作為反腐倡廉的責任主體是黨章所規定的。
反腐敗不明確主體責任,將會導致反腐斗爭的失敗以及政治環境的惡化。明朝的反腐敗行動就是典型的例子。根據史料記載,明朝對于貪腐的監督和處罰可謂盡到了極致:監督上,設立錦衣衛與東西廠衛,監督官員的一舉一動,真的是做到了“細致入微”;處罰上,對于貪腐關于的刑罰更是慘絕人寰。但在明朝的反腐制度下,整個國家一味地強調監督與處罰,卻絲毫沒有對作為反腐倡廉責任主體法人整個統治階層的反腐意識進行引導,使得整個社會是“想貪而不敢貪”。在這樣一種氛圍下,就會慢慢出現監督與被監督者的相互勾結、聯合貪腐,最終使得整個國家政治環境惡化到“買官賣官遍地開花、大貪小貪舉國腐化”的悲涼境地,這就是反腐倡廉主體責任不明晰導致的嚴重后果。
接下來,筆者分析作為世界廉潔典范的香港來看出強化反腐敗責任主體的重要性。眾所周知,香港政府建立的廉政公署,是一個反貪污的強力機構。但很多人對于廉政公署都有一個誤區,覺得它就是一個監督監察機構;其實不然,它是一個復合型的反腐敗機構。香港政府主要通過廉政共建、同步預防、加強官員誠信管理教育,最終營造一種“不想貪”的政治氛圍。因為香港政府的政治構架內,行政機關就是反腐敗的責任主體,因此牢牢抓住官員的廉潔思想建設就是抓住了責任主體。這一切歸功于香港政府在全球范圍內率先提出"預防勝于治療"的理念,而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出事把挑子撂給紀委不行”的觀點,正是突出強調日常反腐工作中責任主體對于預防腐敗的重要性。
有權就有責、權責要對等。各級黨委要勇于承擔反腐倡廉的主體責任,發揮統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保證各級紀委監督權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積極營造廉潔的執政環境,為我國進一步的發展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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