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卷煙廠原廠長何盛,任職期間,多次非法收受方斌、樓小民等11人給予的財物等共計人民幣123.5萬元及一幅《清明上河圖》金箔畫。據何盛供述,其受賄后,每次在將錢交給妻子時,都謊稱是“單位發的錢”,從而瞞過了妻子。(澎湃新聞)
“枕邊清廉之風”一直被視為反腐、防腐的重要輔助“利器”,所以,有些地方會組織給官妻上“廉政課”。 湖南舉行“廉政家風”座談會,省紀委書記傅奎與140名廳官夫人對話,讓其“看好自家門”;湖北省十堰市紀委邀請40余名市直單位“一把手”夫人參加家庭助廉座談會;江西省贛州市組織一批科級領導干部的配偶身穿紅軍服在瑞金紅色景點參觀學習;目的都是倡導她們吹好“枕邊風”,及時“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當好“抓早”“抓小”的家庭“紀委書記”。
由于官妻的特殊身份,確實可以充當好家庭防腐“守門員”。一位紀檢干部不就現身說法,由于其妻制定了嚴格的“招待親友不上飯店”“在家不談公事”等家規,致使其紀檢工作16年間都未越雷池一步。官員何盛,謊稱賄金是“單位發的”,自以為高明的騙過了妻子,卻是在給自己“埋雷”,給社會帶來了不少負面影響。
一方面加重了官員“自欺欺人”心理狀態。妻子不知情,讓其少了妻子提醒、督促退贓的機會,少了“盡快退贓”“及時收手”的勸解。騙過身邊最近親的人,會給何盛一種受賄不易被察覺的錯覺,會加重其“僥幸心理”。
另一方面加重了旁人對“單位發錢”的誤解。120萬元并非小數目,謊稱是“單位發的”,傳出去,如果公眾相信就“黑”了單位,認為單位亂發錢;如果公眾不相信就“黑”了官員,讓公眾“以偏概全”的認為官員都有“灰色收入”,加重“仇官”心理。
總之,謊稱賄金是“單位發”的,并不能給其披上一件“合法外衣”,不過是暫時的“煙霧彈”,等到煙霧散去,就會將自己炸得遍體鱗傷,甚至粉身碎骨。所以,官員還是給妻子坦白一點好,在家庭“紀委書記”的幫助下,將違法亂紀扼殺在萌芽,別當遇到黨組織的紀委書記才來后悔,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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