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云南本地資訊微博 @直播云南 發帖稱,云南麗江市永勝縣政府發文件“強制”全縣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捐款扶貧,最低不低于1000元。永勝縣委辦公室工作人員隨后告訴澎湃新聞,扶貧捐款屬實,下發通知的目的是為幫助貧困戶脫貧。(2016年10月28日中國青年網)
全面實現小康,這是黨中央的戰略決策,自然成為各地方黨委、政府的一項極其重要的政治任務。而全面實現小康的重中之中,就是要讓尚處于貧困之中的人們能夠脫貧致富,2016年至2020便成為扶貧脫貧的攻堅期。為此,各地方黨委、政府無不用心竭力,甚至自上而下層層簽訂“軍令狀”,誓言不摘“窮帽”就摘“官帽”。當然,也不乏想走“捷徑”者,諸如脫貧數據造假、用幫困代替扶貧;這不,云南省永勝縣又腦洞大開,盯上了別人的錢袋子。
人們常說:“錢不是萬能的”,這話一點不假。就拿扶貧脫貧來說吧,一些地方政府或者說是一些領導干部,錯誤地將扶貧簡單地理解為幫困,就是用錢去砸貧困戶,使其家庭的人均年收入跨過貧困線??墒牵@樣的幫困并非真正意義上的扶貧,其后遺癥就是“年年扶貧年年貧”。而真正的扶貧,則是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根據貧困地區、貧困家庭致貧的原因,因地、因人制宜地進行統籌規劃,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扶貧脫貧計劃,重點在于增加貧困地區、貧困家庭的“造血功能”,從而實現脫貧后走上致富的正常軌道。
當然,扶貧“沒錢也是萬萬不能的”。雖然從中央到地方,都有專項扶貧資金支持,但“僧多粥少”的現實自然也不能忽視。所以,采取募捐的方式籌措部分扶貧資金,也并非不可以。不過,像云南省永勝縣這樣的強制募捐方式,是決不能允許的。所謂募捐,應該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的原則和個人意愿的前提下,倡導單位、企業、個人行善舉、施愛心。而永勝縣卻是以縣委辦、縣政府辦的名義聯合下發通知的方式募集扶貧資金,明顯違法違規;雖然通知中并未出現“必須”等字樣,但從劃定了捐款數額底線來看,無疑就是一種強制捐款行為。
其實,無論是單位、企業、國家工作人員,還是普通市民群眾,并不缺少愛心,只是大家對強制性捐款有一種天生的厭惡感。一方面是自己的愛心被無情綁架,心里自然不舒服。另一方面就是潛意識里對募捐者的不信任,這從網絡上能夠“輕松籌”,而“國字號”機構籌款難就是最好的說明。
所以,各地方黨委、政府在脫貧攻堅問題上,首先是要在用心上多下功夫,在扶貧項目上多動腦筋,在扶貧資金運用上嚴堵漏洞。其次,對于確實存在資金缺口需要用籌集社會資金來彌補的,也只能采用倡導的方式,并且實事求是地將項目的真實信息公之于眾;同時,還必須承諾對所募資金的運用做到帳目適時公布,以便接受募捐者及全社會的監督。只有這樣,人們才會心甘情愿地獻上自己的愛心,以幫助困難群眾脫貧致富,在2020年到來之時同步進入小康社會。
作者住址:四川省江油市中壩鎮劇場北街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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