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秦玉海受賄案,對被告人秦玉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對秦玉海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人民網(wǎng)11月29日)
回顧秦玉海案件警示錄,這個學歷不高而且沒有什么特殊背景的人,憑著自己不斷的努力和進取,在組織的培養(yǎng)下,從一名油田攪拌工,迅速成長為正廳級領(lǐng)導干部,胸懷“造福一方”的大志,焦作市完成了從“黑”到“綠”的華麗轉(zhuǎn)身。為了完美的展示焦作山水的秀美,他拿起相機和焦作的攝影者們開始了一起拍攝,其作品也作為云臺山的宣傳片進行推廣。隨著周圍人夸張的追捧,秦玉海的價值取向和人生追求目標開始偏移,將共產(chǎn)黨員的理想信念和領(lǐng)導干部的職責使命拋在一邊,沉溺于攝影這個“雅好”不能自拔,一心只想著將自己的攝影做到極致。在他“追名”的同時,“逐利”的人便有了可乘之機,張羅著將他的攝影作品從國內(nèi)走向法國、意大利、英國,他的攝影作品火了,周邊衍生品也就跟著火了起來。在得到“名”之后,秦玉海只是打打招呼,便讓為他“追名”的人順利拿到云臺山廣告業(yè)務(wù)。打著為云臺山宣傳的旗號,長期占用云臺山公共資源,以“為公”的名義,由云臺山為他購置攝影設(shè)備,“消化”他的攝影作品,為他的攝影展費用買單。
從最初的和攝影者們“一起拍”,到舉辦攝影展;從2001年焦作市市委副書記、市長到2013年河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秦玉海利用職務(wù)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yè)經(jīng)營、職務(wù)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086.1702萬元。
秦玉海在《真水無香》的序言中他寫道,“從做人的角度講,應(yīng)當看透功名利祿,遠離世事紛繁,杜絕爾虞我詐,甘食粗糲,不染浮華,修美于內(nèi),斂性于心”。他說這是他面對攝影和人生的一種態(tài)度,然而,在個人對攝影的極端追求中,他逐漸迷失了方向,忘記了自己的黨員和領(lǐng)導干部的身份,忘記了自己應(yīng)該遵守的紀律和規(guī)矩,忘記了他面對黨旗宣下的誓言,忘記了自己應(yīng)盡的義務(wù)和應(yīng)該承擔的責任。
“藝術(shù)的價值在于沒有私欲,在于為萬人的利益服務(wù)”,黨員和領(lǐng)導干部對于自己的愛好得有度,時刻牢記自己的身份,堅定理想信念,牢記黨章黨紀,真正將自己的雅好為萬人的利益服務(wù),而不是利用自己的“雅好”讓萬人為你服務(wù),否則“雅好”必成“雅腐”。
作者單位:北川羌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nèi)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