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派性村莊內的農民上訪行動兼具個體意志與派性意志的雙重特征,農民上訪的個體意志使得個體的上訪行動具備維護自身利益的內涵,而農民上訪的派性意志使得上訪行動具備明顯的政治斗爭意圖。在派性村莊政治下,農民上訪變成了派性斗爭的工具,而國家權力則在上訪行動中變成了派性斗爭倚重的工具。通過農民上訪和國家權力的干預,村莊派性之間的權力格局被重新塑造,同時國家權力也通過對村莊權力結構的塑造及上訪活動的回應獲得了合法性和權威性。村莊內的派性政治衍生了上訪事件,同時也構建了上訪事件的再生產機制。
[關鍵詞] 派性村莊;農民上訪;國家權力
一、研究問題的由來
按照研究取向,學術界將農民上訪大致劃分為兩類,即維權型上訪、謀利型上訪。秉持前一種觀點的研究者占多數,他們一致認為上訪的維護自己權利的表現;[1](P141-169)[2](P1-10)上訪行動因侵害誘發;[2-7]上訪是出氣的結果。 [8](P1-8)農民利益訴求表達通道的阻塞引發了農民上訪。[9]與此相異,對于上訪還有另一解釋路徑,該研究路徑下鄉村治理成為了理解農民上訪的核心變量。[10-11]農民上訪謀求的是生存與發展權利,而非政治權利。[12]因鄉村治理弱化也帶來了“謀利型上訪”現象。[13]通過上訪來要求政府介入糾紛調解的“要挾型上訪”也成為了新現象。[14]
盡管有關農民上訪的研究已取得諸多成果,但是在經驗層面,仍有一種重要類型的農民上訪并沒有引起研究者的足夠關注,那就是派性村莊政治下的農民上訪。實地調查發現,派性村莊政治下的農民上訪在北方村莊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普遍性,其不僅有助于我們豐富對上訪問題的認識,同時也能夠對信訪治理工作提供新的經驗和啟發。派性村莊下的農民上訪與村莊派性結構和公共權力等有密切的關聯,而既有的研究則很少討論這類上訪。派性政治下的農民上訪提供了我們認識國家與農民關系的新視角,同時也有助于我們反思傳統的信訪治理方案。該研究兼具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這也是筆者對本問題進行深入討論和分析的原因所在。本研究認為,對于農民上訪的研究要從上訪者的上訪動機和動力開始,如此可在源頭形成對上訪問題的系統化認知,最終開展有效的分類式信訪治理。
二、田野點概況
S村位于濰坊市昌樂縣營丘鎮,村內共有400多人,900畝土地。該村的歷史可以追溯到明朝時期的人口大遷移,村民都稱自己是從山西大槐樹遷移來的。最初遷居本地的共有10個不同姓氏的家庭,經過不斷的遷出與遷入最終形成了村莊現在的居住格局與姓氏結構。當地地勢平坦,土地肥沃,小麥、玉米、大豆、花生、生姜等是村民日常種植的主要作物種類。按照山東省土地方面“兩田制”工作的要求,S村人均只有1.5畝的土地,這樣的土地分為兩個部分,一是口糧田,另外就是責任田。剩余的土地都作為機動的承包地,設立機動承包地有兩個目的,其一是為新增人口分配口糧田;第二,機動地可以出租給一些有意愿的農戶,這樣大部分農戶的人均負擔就減輕了,同時村集體還有一定的集體收入。S村內共有6個姓氏,其中以王姓、張姓和宋姓的人口最多,第一村民小組主要居住有王姓和張姓村民,第二小組的村民基本都姓張,第三小組內王姓、張姓和宋姓的村民數量相對平衡。
1984年之后,村內進行過3次的土地調整,后來實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政策后,新嫁進來的媳婦和新生嬰兒沒能分得土地。1998年開始的土地二輪延包使得村內的機動地不再剩余,所有機動地都分給了農戶。沒有機動地之后,村干部的工作更加困難了,村級組織的運行也出現了問題。在收繳稅費時期,當地的不少村子都拖欠村干部工資。在稅費取消之后,村干部為了沖抵村集體拖欠自己債務就將村莊內機動地進行出租,或是將村級公共設施發包。而這類事件往往會成為干群矛盾的焦點,若處理失當則極易引發農民上訪。在土地方面,村內存在兩種相對極端的情況:部分村民種植大量土地,另一部分村民至今沒有一分土地。對于后一種情況,村干部采取兩種解決方法,其一是要求這類農戶補繳農業稅費后為其分配口糧田,其二協調缺地農戶承包其他村民的土地。1988年一年,S村內更換過4任村主任。對于村民而言,本姓氏村民當選村干部意味著在稅費和其他政策方面本姓氏村民將得到特殊照顧,若村干部不能滿足村民期望,村民就會表達不滿和失望。
張xx在1989年到1991年間擔任村支書,因為沒有在稅收、土地承包和機動地發包方面照顧張姓的人,就引發了家族和同姓人的不滿和抱怨。為了消除這種不滿,張xx主動辭去了支部書記的職務。導致張xx辭去職務的原因還有另一個方面,即村內宋姓的一個黨員很想掌握村莊權力,希望能夠盡快當選。在一次支部選舉之前,宋xx指使人砸了張xx房屋的玻璃并點燃了其柴草垛,目的就是趕張xx下臺。張xx沒有了同姓人的支持,同時還受到了外姓人的脅迫,因此就沒有參加新一屆的村委選舉。宋xx如愿以償地當上了村支書,他依仗的不僅僅是同姓村民的力量,同時還有宗族親戚方面的力量。宋xx的爺爺有兄弟5人,而其本人有堂兄弟10人,這樣的家族力量非一般家庭可比。
在S村這樣的村莊,類似的事件還有很多。因為幾個大姓共居,村莊內的政治斗爭突出且普遍,裙帶關系和小團體關系對村莊政治干擾嚴重。此后,一魏姓黨員擔任了村支部書記的職務,但是沒過多長時間就被撤換了,這與其單門獨戶的情況緊密相關。潛在的競爭者通過收買人心和人情動員等手段使得魏姓書記的各方面工作都很難展開,最終迫使其主動放棄支部書記的職位。
三、派性政治村莊內農民上訪事件的敘事
1、小親族是派性政治的村莊社會基礎
從村莊社會關聯結構看,調研區域內的農村都存在小親族結構,所謂的小親族結構已有學者做過研究,“小親族俗稱‘家’、‘門’,同一小親族的村民稱自己的親族為‘本家’”。[15]小親族在村莊生活的各個方面都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不同姓氏的小親族之間有合作,更有競爭,這種競爭在小親族力量非均衡分布的村莊尤其突出。村莊政治的穩定依賴于村內不同小親族之間建構出一種平衡的權力結構,權力結構不平衡就會有不穩定的村莊政治。[15]當一個小親族的勢力不能建構并維持一種相對均衡的權力結構時,村干部的更迭就會頻繁發生。S村1988年一年內出現的村主任的4次更替正是非穩定的村莊權力結構的結果。小親族對村莊政治的涉入會導致村莊出現派性政治。所謂的派性政治是指,村民按照對村莊事務的不同看法而形成不同派系與群體。派性是如何產生的呢?外在因素是派性生成的次要因素,而小親族的社會結構是派性存在的根本原因,從空間角度看,多姓雜居的居住特點也是派性出現的重要原因,這在北方村莊尤其明顯。[16]派性政治在村莊選舉時期體現最為明顯。派性政治的消極作用導致上訪的多發;[17]對于村莊而言,資源密集程度越高,其形成派性并引發政治不穩定的可能性就越大。
2、村莊資源是派性政治存續的資源基礎
派性政治在村莊政治舞臺上的展現狀態與村集體擁有資源的情況是緊密相關的。無資源的村莊,沒有集體利益可分配,自然就不會有精英干預村莊事務,這樣也就缺失了形成派性的資源基礎;而豐富的村莊資源和小親族結構極易衍生派性村莊政治。村莊選舉是派性政治最集中體現的時刻,選舉結果受派性實力決定,派性政治中的成功者能夠形式合法地獲得村莊資源的分配權。[18]但深入分析便會發現,派性政治的出現只是獲得了表面合法性,其實質上則使用著更加多樣和復雜的斗爭手段來彌補合法性的不足。派性政治在根本上是為了謀求經濟利益,所以村莊資源的多寡與派性政治的發育情況聯系緊密。
3、農民上訪是派性政治斗爭的重要手段
派性村莊中的部分農民上訪是派性政治的衍生物。在派性政治村莊中,一般存在多個派性,一個派性的代表當選村干部,另一派性就會想方設法使其下臺,上訪是實現村干部更替的低成本且有效的選擇。[18]農民針對村干部的輪番的群體上訪并不純粹是為爭取個人利益并表達對村莊政治的不滿,而且還帶有派性政治的色彩,農民上訪行動是派性之間進行權力斗爭的手段和工具。從筆者調查的情況和已有研究的結果看,派性政治主要存在于北方農村。派性政治的存在與村莊混亂的次屬空間結構以及多姓雜居狀態有關,“明確的村莊次屬空間單元的存在使得村莊公共權力的分配能夠找到一個明確的地理依據,從而最大程度地避免了因權力——利益分配不均而導致的村莊派性的形成。”[19]北方村民缺乏明確的次屬空間單元,加上多姓雜居就很容易生發派性;南方村莊則避免了該問題的出現。
4、派性政治引發農民上訪的案例分析
以下,本文將通過兩個上訪案例來展現上訪與派性政治之間的內在關聯,以此探索上訪研究的新視角,即村莊社會結構視野下的農民上訪分析。下面我們來看一則關于上訪的材料:
案例一
昌樂縣xx村村民,趙xx,現年62歲,中共黨員,全家有5口人,2個殘疾孩子及一個不滿6歲的小孫女,生活極其困難。1988年,因其與村支書的矛盾,其口糧田和承包地被村集體收回。趙xx與現任村支書之間的矛盾源于村民舉報前任村支書貪污村集體6萬元資金,后來前任王支書職務被罷免。王姓村支書被撤職后換上了現任村支書,也就是前任村支書的弟弟。在現任村支書看來,哥哥被舉報是趙xx所為,因此現任村支書對趙xx意見很大。剝奪趙xx的土地也是現任村支書對其實施的報復。
從1996年開始,趙xx就嘗試通過法律和上訪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土地權利,但在很長時間里并沒有結果。縣法院于1999年3月9日判決村支書敗訴并責令其盡快落實趙xx的口糧田問題。現任村干部不但沒有歸還趙xx口糧田,反而通過請客送禮等手段起訴趙xx損壞了村集體的山楂園。起因是,在1998年的村民大會上,村支書宣布:“山楂愿意砍的就砍,愿意留下的就留著”。因為那個時候山楂不值錢,村支書和其他村干部帶頭砍了山楂樹,然后種上了小麥。趙xx和其他村民也都跟著砍掉了山楂樹。后來鎮法庭判決趙xx賠償,趙不服并進行了上訴。趙xx上訴狀的被告是村主任,而上訴法院收到的訴狀上寫的被告是村支書,趙xx認為自己的上訴書被更改。在濰坊中院開庭時,村主任是村集體的法人代表,卻沒能出庭。上訴書中村主任和十三位村民等證人證言等材料也沒有被采納,市中院于當年的6月8日做出判決即維持原判。趙xx了解到之所以出現這樣的結果,是因為村支書賄賂了法官。為了維護自己的聲譽并爭取自己的權利,趙xx在此后的10多年時間里多次到市政府、省政府和國家信訪辦上訪,但其期望的結果一直沒有出現。
上面案例包涵著豐富的信息,該如何分析呢?通過進一步的調查,我們發現上訪者與村主任是同姓人,兩者間還有親戚關系。法庭未采納十三位村民證詞和未允許村主任發言,是因為法庭擔心做假證。而通過對村莊權力的深入剖析,我們發現:村兩委負責人之間的權力競爭十分激烈。上面案例中的主人公之所以能夠持續不斷地上訪與同姓村主任的支持緊密相關。在村支書與村主任分立的情況下,村支書是村內的“最高領導”,村莊公共事務的決策權力被村支書壟斷,村民委員會及其負責人村主任被村支書架空。正是對權力的爭奪才使得村主任與村支書之間的矛盾不斷激化,但對“黨領導一切”原則的遵從,村主任在形式上依然維持著與村支書的和諧關系,而暗地里的較量早已存在。案例反映出:村主任希望通過支持上訪事件以撤換現任村支部書記,以為自己的當選掃清障礙。村支書與村主任分屬不同派性,加之兩派性力量相對懸殊,村主任與村支書的權力斗爭過程十分曲折,結果也以村主任的失敗告終。這是派性政治村莊內農民上訪行為的獨特一面。接下來我們再來看一下臨村的上訪案例:
案例二
李村在2010年之前是獨立的行政村,后來被合并到河村。毛xx從1991年開始擔任李村支部書記,2009年毛xx因喝酒打人事件被撤銷書記職務。之后時年42歲的田xx接替毛xx成為李村的臨時負責人,在合并村莊后成為河村的正式負責人。
打人事件是毛xx下臺的導火索,而主要原因在于以田xx為中心的村民上訪和告狀事件。2003年,李村支書毛xx將村內的30畝機動地承包給了村民,承包期限為十年。到2008年,村支書將承包期限又延長了十五年,并將這些土地轉包給了毛興順——村支書的親戚。這樣,田xx就抓住了毛xx的把柄。田xx親自測量了這塊土地,獲得是實際面積是31畝。這樣,田xx就讓其哥哥去上訪,告村支書毛xx以公謀私。2008年,李村變壓器被燒壞,毛xx更換變壓器并要求用電量較大的農戶每戶上交2000元。田xx的岳父有一口用于灌溉的機井,他認為收錢不合理,所以沒有交錢,結果毛xx更換變壓器后停止向此人供電。田xx的岳父隨后就到鎮里進行了上訪。
毛xx在2009年被撤職時,村里還欠他4萬多元的工資,毛xx就決定以承包李村的24畝機動地的方式拿回工資。而這24畝機動地原先是果園,之前是承包給村民吳x的,承包并未到期。現任村支書田xx認為毛強制承包機動地不合理,為了讓毛xx盡早退回機動地,其指揮并實施了多次針對機動地農作物的破壞活動。這種情況讓毛xx很是頭疼。2010年2月3號,毛xx承包的30畝林地被人部分砍伐。2010年9月3日,毛xx家一畝花生地、兩畝草莓地被拖拉機毀壞。
案例二讓我們看到,李村現任村支書是如何在搜集到證據之后指使其哥哥和岳父進行上訪的,而上訪針對的正是前任村支書毛xx。盡管毛支書無法擔任村支書職務的直接動因是打傷老人,但村民上訪也是重要因素。在派性政治村莊內,與派性斗爭密切相關的上訪活動都帶有維護公共利益的特征,這樣的特征對于單純追求家庭理性的個體村民是不明智的。對普通村民而言“出力不討好”的上訪,在派性村莊斗爭中就凸顯其價值和意義了。擔任過村干部或者說希望當選的村莊精英是策劃并指揮上訪行動的主要力量。他們的上訪行動主要是針對在任村干部,上訪目的是要讓在任的主職干部下臺。目的達到之后,上訪行動才會停止。當能夠出現一個各派性都相對認同的候選人成為村莊政治權力的代表后,村莊內各派性才能達成暫時的相互妥協。否則,針對村干部的上訪活動仍會不斷延續。
5、農民上訪是派性意志與個體意愿的結合
在派性政治村莊,參與村莊選舉或者是已當選的村干部是不同派性的代理人,代理人需要具備一定的素質和能力,但選舉或是“當政”的關鍵是派性之間力量的對比和較量。為了減少選舉活動帶來的麻煩,在村委會選舉中,基層干部十分關注選舉的程序合法性,如果程序上存在問題,沒有當選的派性就會通過上訪給當選者出難題。[17] 在北方村莊,選舉程序有著嚴格要求,這至少可以保證選舉過程的順利進行。選舉過程的結束并不意味著派性政治的結束,在一個派性成功當選之后,失敗一派會一直關注著當選一派村干部的行為,若是發現了當選者的違規或違法行為,上訪行為便會很快出現。案例一中,S村現任村支書的哥哥被人舉報貪污的事情正是派性政治斗爭的結果。因而,我們看到案例中當事人的上訪行動并不單純是個人利益遭受損害的一個結果,而是個體行動嵌入派性政治的結果。
在派性政治村莊中,每個派性都希望給本派性村民謀求更多利益和資源,而這就導致村莊政治滲透于村莊內的每個個體。在派性政治的斗爭中,派性的領導人往往會選擇本派性內遭受敵對派性村干部欺壓并存在利益損害的農戶作為本派性上訪的代表。這樣,上訪活動就會有理有據,既能夠表達個體的不滿和訴求,同時也可將派性的意志融入上訪活動。因此,應在具體的村莊情境中來理解上訪,如此才能看到農民上訪與村莊政治權力結構、人際社會關聯的內在關聯。農民上訪行動的背后隱藏著十分豐富的信息,這正是本文需要展現的。通過上訪來改變村莊政治權力結構,這是派性政治的基本訴求。對山西樊家村的調查顯示,因同派性和其他派性村民認為自己村的支書俘獲集體利益并在計劃生育工作中偏袒家屬,因而共同發起了集體上訪,通過多次上訪,鎮黨委罷免了樊姓村支書的職務。[20]仝志輝對內蒙古東部平村的調查顯示,派性的分裂與組合導致了新派性的出現,并衍生“上訪派”。[21](P1) “上訪派”通過不斷的上訪活動將原村支書和村主任趕下臺,最終使本派性內的兩人分別當選村支書和村主任。
四、派性政治下農民上訪的內在機制
1、派性政治的內在競爭性
派性政治導致派性間對村莊政治及其資源的控制充滿競爭,這種競爭使得各個派性互不服氣,互找問題。村莊內的派性合作很少出現,相互拆臺則時有發生。依對村莊政治的掌控狀況進行劃分,可以將村莊中的派性劃分為在政的派性和在野的派性。在政的派性會想法設法減少對自身不利的行動,無論這種行動是來自外部或是內部,而在野的派性則會想方設法尋找在政派性工作中的漏洞、問題和失誤,并以擴大化的形式將這些漏洞和問題向上級部門反映。對在野的派性而言,反映問題的最好方式就是上訪。派性政治的內在競爭性,不僅來源于村莊公共權力的內在要求,同時也源于村集體資源的稀缺,權力與資源的配置在客觀上是非均衡的,而這種的非均衡性并非是派性間相互妥協的結果,因而這種競爭性會持續存在。相對平衡的村莊權力結構才能夠帶來村莊政治的相對穩定。[22]在派性村莊,派性是村莊政治的基礎,而這個基礎的內在特征就是派性競爭。
2、上訪作為政治“高壓線”
在強調“穩定壓倒一切”的政策框架下,上訪事件是主職干部政治前途的最大威脅。對于村莊而言,村內發生的上訪事件與村干部政治前途直接相關,若上訪針對村干部,那村干部的責任就更大。村莊內出現的上訪事件,一旦在所屬縣鄉范圍內無法得到化解,縣鄉干部也會受到處理。在對地方政府的考核中,針對上訪實行 “一票否決制”,一旦有一起上訪事件被記錄并通報,地方政府年度工作的評優資格便不復存在。在調查中,地方干部常說,“現在的上訪就是高壓線,我們誰都碰不得,發生的事情也最好與我們無關,不然可就慘了”。地方干部對上訪的擔憂真實地反映了上訪對地方干部行為的強力牽制,這也讓他們采用了“干部過錯”的信訪處理辦法。不少地方的上訪事件都以保護弱者和處理強者為結局,但是卻缺乏對上訪事件的深入、全面和系統的分析。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上訪對地方政府的“緊箍咒”效應。上級政府對上訪事件的一貫性的處理辦法導致地方政府在處理上訪事件時缺失了原則和政治正義,為了息事寧人,“收買”和安撫上訪者的手段成為通則。派性對上訪行動效果的熟知也使得其樂意采用上訪的方式來與敵對派性進行斗爭。上訪是高壓線,這是村莊內所有派性都清楚的,而在野的派性往往制造出在政派性觸碰高壓線的機會。一旦觸碰“高壓線”,村莊權力結構就將重新塑造。
3、集體意志的個體呈現
派性村莊內的上訪事件中,具體的上訪者帶有維護自身利益的特征,同時也有謀取利益的動機,但是更多的是維護個人利益與表達集體意志的結合。作為派性中的村民,其上訪行動是個人意志和派性意志糅合的結果。正如我們在案例中看到的那樣,上訪事件的發生以個體意愿基礎的,即其遭受了報復、打擊與排擠,或者是利益受到了損失。而村主任作為同姓之人(同派性之人),與村支書之間存在權力矛盾,因而其支持上訪行動就可實現派性政治目的。派性政治一般按照血緣關系劃分,這就導致了同姓村民多屬同一派性。案例一中,上訪者之所以希望村主任能夠出庭發言,是因為兩者同屬一個派性,在整體利益上,兩者一致。上訴的被告雖是村主任,但并不影響其為原告作證,這就是派性的力量。而法庭上,村主任的缺席使得派性的這種功能沒能得到發揮。集體意志是通過附著于派性內上訪個體的訴求和利益表達而實現的。派性始終隱蔽在后,臺前只展現個體訴求,但個體上訪的成功將會惠及整個派性。在派性村莊中,個人上訪提供了派性意志表達的途徑,而派性的支持也免除了上訪者的諸多顧慮。
4、派性政治中的權力縫隙
在一些建立了相對統一和穩定權力結構的村莊內,上訪事件較難發生,這是因為潛在的上訪者是村干部的重點關注對象,村干部間形成了阻遏上訪的合作力量,一旦潛在上訪者有“異常”舉動,上訪就會被結束在萌芽狀態。而派性政治村莊內,村莊權力分成多塊,每一個派性都掌握有一定范圍內的公共權力,這樣就難以形成阻遏上訪的合力。權力分割與分享的狀況使得派性邊界地帶出現了權力“真空”,而這種真空是上訪發生的關鍵。華北農村的地方政府與村干部權力都相對強大,其對上訪的治理力度也相當大,盡管如此,仍有上訪者進行越級上訪。從村莊的角度看,派性政治的存在恰恰是給上訪者提供了可以進退的寬松空間。因個體上訪的背后有著派性的支持和保障,所以上訪者進退自如,進可利用派性內各種資源開展上訪,退可返回村莊,甚至會成為派性“英雄”。正是派性村莊內公共權力并非鐵板一塊,上訪行動才能夠在派性權力邊界時隱時現。
5、國家權力對村莊權力的干預
派性政治下農民的上訪行動有著明顯的政治意圖,這是其他類型的農民上訪迥異。派性村莊政治下的農民上訪希望借助國家權力的干預以改變村莊既有的權力結構,最終增進上訪者自身和所在派性的利益。這樣的上訪行動勾連了國家權力與村莊權力,實現了兩者的互動與互構,一方面國家權力為農民上訪設置了一定的空間和渠道,通過對農民上訪事件的處置實現國家權力對村莊權力的有力滲透和干預,同時也規范村莊治理;另一方面,村莊內派性力量對國家權力的借助和援引獲得了實現派性政治目的和攫取公共權力的依靠力量。上訪事件在客觀上一直強化著國家權力的正當性和合法性,通過對上訪事件的治理,國家權力也獲得了干預村莊的載體和通道,最終實現了國家權力對村莊的進一步控制。基于該層面的分析,我們發現了國家權力對基層社會的滲透并不完全是國家單方面意志的產物,更是與村莊社會互動的結果,派性上訪主動引入了國家權力。從村民自治的角度講,農民通過上訪事件來改變村莊權力格局的實踐在一定程度上證明了村民自治的形式化,其缺乏實質的意涵。
五、結語
以往從農民上訪行動本身展開的相關研究帶來了關于該主題的豐富內容,其在上訪類型劃分,上訪原因闡釋和上訪問題研究框架等方面都做出了很大努力。不過以往研究忽視了村莊類型或區域農村類型對農民上訪的影響,這就導致本文所討論的農民上訪類型——派性村莊政治下的農民上訪被冷落了。
相對于一般類型的農民上訪,派性村莊政治下的農民上訪有著更加復雜的原因和動機,其與村莊權力結構、社會結構有著特殊的關聯。在派性村莊內,每個村民都被納入一定的派性,派性在政治、文化和經濟層面所發揮的重要影響使得個體很難脫離派性而獨立存在。因而農民個體的上訪行動并不僅僅是個人意志的外化,而同時也帶有派性政治的烙印。派性不僅為個體上訪提供心理基礎,同時也給予必要的物質支持,甚至還出現了對成功上訪者的
獎勵。不同派性的代表人物缺乏足夠的權威,其對派性成員的動員更多基于物質和經濟因素,這就導致派系內的整合機制缺乏持續性。[18]這種獎勵對鄉村治理極為不利,但是派性對鄉村治理也有積極的一面。派性政治有利于小群體追求和實現自身利益,同時還有助于社區公共事務的發展和公益目標的實現,在國家輸入資源的背景下派性政治力量將成為推動社區建設與社會治理的重要載體。[23] 但是不管如何,村干部的頻繁更替對村莊發展與建設相當不利,沒有穩定的治理者,村莊就會變成權力斗爭的舞臺而缺乏公共關懷,這是需要我們關注的。派性政治的存在導致公共政策執行不力,因為執行者需扮演多種角色。[24]在派性政治村莊中,村干部既是國家的代理人,也是小親族的代理人,更是村莊的代理人,這些角色間潛藏沖突。
上級政府需審慎地處理派性村莊政治下的農民上訪,不然國家權力將變成村莊派性斗爭倚重的工具,國家權力將在治理村莊的過程中異化,國家為農民上訪所設置的制度空間與上訪行動將被扭曲,最終帶來鄉村治理的混亂。因此,從調整國家與農民關系以及鞏固農村基層政權的角度講,國家權力對村莊權力的干預要透視農民上訪行動的本質,如此才能實現國家與農民的良性互動,實現鄉村的有效治理和農村健康穩定的發展。若是讓派性政治力量借助國家權力不斷重構村莊權力與利益格局,上訪行動就會陷入惡性循環。當上訪者持續地從上訪中獲得正面激勵后,新的上訪會繼續上演,最終導致村莊治理的衰落和村莊權力的彌散。
參考文獻:
[1]李連江、歐博文.當代中國農民的依法抗爭[A].吳國光主編,九七效應[C].(香港)太平洋世紀研究所,1997.
[2]O'Brien K J, Li L J, O'Brien K J, et al. Rightful resistance in rural China /[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6.
[3]于建嶸. 農民有組織抗爭及其政治風險——湖南省H縣調查[J]. 戰略與管理,2003(3).
[4]于建嶸. 當前農民維權活動的一個解釋框架[J]. 社會學研究,2004(2).
[5]于建嶸. 利益表達、法定秩序與社會習慣——對當代中國農民維權抗爭行為取向的實證研究[J]. 中國農村觀察,2007(6).
[6]王洪偉. 當代中國底層社會"以身抗爭"的效度和限度分析一個"艾滋村民"抗爭維權的啟示[J]. 社會,2010(2).
[7]吳長青. 從“策略”到“倫理” 對“依法抗爭”的批評性討論[J]. 社會,2010(2).
[8]應星. 大河移民上訪的故事[M]. 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1.
[9]吳毅. “權力-利益的結構之網”與農民群體性利益的表達困境——對一起石場糾紛案例的分析[J]. 社會學研究,2007(5).
[10]申端鋒. 治權與維權:和平鄉農民上訪與鄉村治理1978-2008[D]. 華中科技大學,2009.
[11]申端鋒. 鄉村治權與分類治理:農民上訪研究的范式轉換[J]. 開放時代,2010(6).
[12]裴宜理, 余锎(譯). 中國人的“權利”概念(下)——從孟子到毛澤東延至現在[J]. 國外理論動態,2008(3).
[13]田先紅. 從維權到謀利——農民上訪行為邏輯變遷的一個解釋框架[J]. 開放時代,2010(6).
[14]饒靜, 葉敬忠, 譚思. “要挾型上訪”——底層政治邏輯下的農民上訪分析框架[J]. 中國農村觀察,2011(3).
[15]申端鋒. 農民行動單位視域中的小親族——以魯西南S村為表述對象的個案呈現與理論闡釋[J]. 江海學刊,2007(4).
[16]陳柏峰. 北方村莊的派性政治與日常生活[J]. 開發研究,2008(1).
[17]李利宏, 武志紅. 村委會選舉中的派性政治——以資源型村莊為例[J]. 山西高等學校社會科學學報, 2013(7).
[18]賀雪峰. 鄉村選舉中的派系與派性[J]. 中國農村觀察,2001(4).
賀雪峰. 鄉村選舉中的派系與派性[J]. 中國農村觀察, 2001(4).
[19]郭亮. 空間與村莊權力再生產——江西竹村調查[J]. 開發研究,2008(1).
[20] 寇浩寧, 李平菊. 村莊派性與派系:兩種組織形態及其形成機制[J]. 山西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2).
[21]仝志輝. 選舉事件與村莊政治[M].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4.
[22]尹廣文. 派性政治與村莊治理——以華北地區L村的選舉事件為例[J]. 齊齊哈爾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1(5).
[23]仝志輝. 派性的性質與農村組織重建的資源——湖村、路村、嶺村三村比較[J]. 中國農村觀察,2007(4).
[24]孫云峰. 公共政策執行者的身份矛盾與理性失衡[J]. 學海,2013(4).
[基金項目]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基本科研業務費-人文社科項目“農村信訪難案的發生機制及其治理研究”(2014RWYB08).
[作者簡介]邢成舉(1984—),男,河南洛陽人,西北農林科技大學人文社會發展學院講師,博士.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北京社會科學》2016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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