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云南省宣威市龍潭鎮打烏村,當“年輕有為”的村黨總支書記龍奇堯被宣布開除黨籍時,很多群眾才知道,原來本該屬于他們的惠農資金被龍奇堯給貪污了。(6月13日 《中國紀檢監察報》)
錢財誘惑蒙雙眼,“雁過拔毛”亂用權;開除黨籍咎自取,肆意妄為懲必嚴。可以說,從年輕有為到隨波逐流、從為民謀利到與民爭利,龍奇堯一步一步地挖下墳墓,葬送大好前程。自以為,那些少則幾十元、多則上千元的“外快”,沒人深究、無人細查,便濫用權力趁火打劫,對惠農資金“雁過拔毛”。殊不知,貪污多岐路,清廉乃正途。機關算盡的“搶食”行為,終是難逃黨紀追懲,一切不過自欺欺人。
令人費解的是,為何劣行潛藏五年,遲遲未見曝光?或許,年輕有為的能人形象,遮掩了群眾耳目,讓盲目信任代替日常管理;又或許,積少成多的斂財方式,蒙蔽了監督探頭,讓“救命稻草”落入私人腰包。反正資金使用無約束、得來全不費工夫,何不借機貪一筆、撈一把,賺個盆滿缽滿?長此以往,不僅影響惠民政策的落實,還會侵蝕民心、激發民怨,貽害頗深。
不可否認,“雁過拔毛”的頻發,是監管縱容的結果。一來,“蛀蟲”基數過多、監督半徑過大,失之于松的管理,為權力尋租拓寬了空間。二來,內部監督有心無力、外部監督鞭長莫及,層層失守的防線,為暗箱操作提供了溫床。三來,政策宣傳不及時、信息公開不全面,盲目施加的信任,為違法亂紀創造了環境。加之,群眾法律意識欠缺、維權意識薄弱,導致各類騙術輪番上演、“暗黑規則”大行其道、“搶食”現象時有發生。
“新松恨不高千尺,惡竹應須斬萬竿”。整治“雁過拔毛”,要扎緊制度籠子、強化用權監督,逐步壓縮尋租空間,確保惠農資金“用得其所”;要采取上下聯動、內外結合的監督方式,盯住重點、防控盲點,徹底斬斷以權謀私的黑手;要改進線索收集方式,發揮監督“前哨”作用,定期對黨員干部進行“體檢”,及時消除僥幸心理;要聚焦政策宣傳、抓好村務公開,通過上網、上報等途徑,擴大群眾知曉度、提高信息透明度。如此,才能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筑起“有權莫要貪”的思想防線。
“我們這么信任他,沒想到全被他蒙在鼓里了!”的確,徒有信任,不足以“善治”;唯有嚴管,方得以“保質”。且盼,監督問責再嚴一些、日常教育再多一些、咬耳扯袖再勤一些。千萬莫等問題積重才算總賬,勿等鑄成大錯才知廉貴。否則,后雖悔悟,為時已太晚。
作者單位:云南省紅河州建水縣官廳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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