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這一現代微型社交場域,無意間成為觀察中國政治生態的獨特窗口。筆者的朋友圈中,曾不乏各級領導干部的身影,有不少給人的印象是謙恭有禮、富有情懷,樂于探討民生與學問。而近年來,一個引人深思的現象悄然出現,幾乎每年都有幾個熟悉的名字從此成為“消失的他”。這一微觀現象背后是一個宏大的時代命題,在黨中央反腐敗斗爭的高壓態勢已成常態、決心與力度毋庸置疑的今天,為何仍有部分黨員干部“不收斂、不收手”?為何腐敗存量未清、腐敗增量仍在以不同形式增加?這不僅是執紀執法力度的問題,更揭示了權力監督與制度建設的復雜性。
一、力度空前為何仍“不收斂、不收手”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反腐力度與成效有目共睹。從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數據來看,2024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接收信訪舉報356.3萬件次、處置問題線索217.5萬件、立案87.7萬件、處分88.9萬人。2025年上半年更接收信訪舉報190.6萬件次、處置問題線索120.6萬件、立案52.1萬件,僅省部級干部就有43人被立案、30人被處分。這般“零容忍”的懲治態勢本應形成強大震懾,但“不收斂、不收手”仍是通報中的高頻詞。絕大多數違紀者的問題從黨的十八大前延續至二十大后,如2017年全國查處的3.78萬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中,仍有25.5%(9600多起)的違紀行為發生在當年,說明頂風違紀的行為始終存在。
深究根源,首要是權力結構集中化與監督機制滯后的矛盾。決策權、資源分配權高度集中于各級“一把手”及關鍵崗位,且權力運行缺乏公開透明,在缺乏有效分權制衡的情況下,權力天然具有自我擴張與尋租傾向。即便在反腐高壓下,只要制度漏洞存在,部分干部便抱有風險可控的僥幸心理。
更值得深思的是,這些“消失的他”在日常交往中往往展現出謙恭有禮、心系民生的一面,與其違紀違法事實形成強烈反差。這種“兩面性”恰恰說明,問題不僅在于個人品德,更在于制度約束不足時,權力誘惑容易壓倒責任意識。加之“圈子文化”的庇護和長期掌權形成的慣性,使得非正式規則與組織“潛規則”相互強化,最終削弱了制度威懾的實際效果。
二、高壓態勢下腐敗增量為何難遏制
在大力清除腐敗存量的同時,增量問題依然嚴峻。從層級看,2024年立案的87.7萬件案件中,鄉科級干部12.1萬人、縣處級干部3.5萬人、廳局級干部4348人、省部級干部73人。2025年上半年立案52.1萬件中,鄉科級干部6.8萬人、縣處級干部2萬人、廳局級干部2335人、省部級干部43人。層級越高,權力尋租空間往往越大。基層問題更突出,2023年立案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6.1萬人,2024年增至10.4萬人,一年增長4.3萬人,2025年上半年也高達4.8萬人。基層“一把手”因掌控民生項目、資金分配權,且監督薄弱,成了腐敗增量的“重災區”。這說明腐敗正涌向制度“低洼地帶”,既以“不收斂不收手”頂風作案,更從直接收錢轉向期權腐敗、項目受賄轉為人情投資,表明現實中的官員權力未被徹底關進籠子。
背后的根源是腐敗的制度性再生產。正如一家環境衛生不佳的飯店,即便每日擦拭店內桌椅(懲治已發生腐敗),若門口垃圾堆積(制度性漏洞未堵),仍會源源不斷滋生蚊蟲(新的腐敗行為)。當前部分領域和層級的權力約束機制仍不完善,上級與下級之間、部門與部門之間,班子成員之間的權責不清,導致權力過度集中于主要負責人,并且因運行不透明,使得“前腐后繼”的困境難以打破。
值得肯定的是,中央已通過制度設計破局。2024年2月起,全國3.8萬個鄉鎮(街道)全面推行履職事項清單,截至2025年6月已全部完成編制。這一實踐通過明確權力邊界,減少了自由裁量權,為基層權力套上了“緊箍咒”。但也要看到,履職清單尚未延伸至國務院各部委及地方各級政府,更高層級的權力運行仍缺乏類似的“透明化指南”,為腐敗增量留存了關鍵空間。
三、如何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長效機制
明王朝用“剝皮實草”的酷刑未能根治腐敗,早已證明國家治理單靠嚴刑峻法不足以治本。毛澤東在“延安窯洞對話”中指出,跳出歷史周期率的新路是“民主”,是“讓人民來監督政府”。鄧小平亦強調“好的制度能讓壞人干不了壞事,不好的制度能讓好人變壞”,毛澤東更直言“壞制度把人變成鬼,好制度把鬼變成人”。這些論斷直指反腐關鍵,把貪官關進監獄里不等于把權力關進了籠子里,真正的長效機制在于“治權”,唯有讓權力運行有規則、受監督,而非“治官”的事后救濟懲處手段,才能真正筑牢反腐防線。
要推動權力結構從“集中”向“制衡”轉型。中央推行鄉鎮履職清單的實踐證明,明確權責邊界能有效減少腐敗空間。下一步應將這一模式向上延伸,為國務院各部委、省、市、縣政府制定統一的“權力清單”與“責任清單”,厘清“一把手”與班子成員、不同部門之間的權力邊界,避免“一把手”成為“一霸手”。同時,要完善“分權機制”,在重大項目審批、資金使用等關鍵領域,建立多部門協同決策制度,讓權力在相互制約中運行,以緩解當前權力過度集中的局限。
讓“人民監督”從理念走向實踐。當前反腐雖以黨內監督為核心,但毛澤東提出的“人民監督”才是根本保障。2024年全國接收100.7萬件檢舉控告類信訪舉報,說明公眾有強烈監督意愿,關鍵是打通“意愿”到“實效”的通道。應推動政府工作公開化,除涉密信息外,重大決策、項目進展、資金流向均通過官方平臺實時公示,保障公民知情權。借助網絡平臺建立“監督直通車”,確保公眾舉報“有回音、有結果”,讓權力真正暴露在陽光下。這意味著要大力推進信息公開,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和監督權,使毛澤東倡導的“讓人民來監督政府”“人人起來負責”成為一種現實可能,從而徹底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
要強化制度的“剛性約束”。明王朝的嚴刑峻法未能遏制腐敗,說明“重懲處、輕預防”非治本之策。需要的是“預防型”制度,建立“權力運行全程記錄”制度,對行政審批、執法監管等環節實行“痕跡管理”,確保權力運行可追溯。完善廉政風險預警機制,通過大數據分析識別高風險崗位與異常行為,提前介入防范。這些制度不是“治官”而是“治權”,從源頭減少腐敗滋生的可能。
結語
朋友圈中“消失的他”,既是反腐成效的見證,也是制度完善的提醒。反腐不是一陣風,更不是“抓壞人”的運動,而是建設風清氣正政治生態的長期工程。唯有以“治權”為核心,完善權力制衡、公眾監督、制度約束的體系,才能真正實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讓“消失的他”越來越少,讓權力真正為人民服務。
作者系湖南師范大學中國鄉村振興研究院院長、博士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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