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弘揚大包干精神,深化農業體制改革
今年四月,習近平總書記到小崗村視察,在小崗村主持召開農村改革座談會并發表重要講話,為深化農村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2003至2005年,我曾經在安徽省滁州市委工作,先后分管農業農村工作和組織黨群工作,幾十次到小崗村。應該說,對小崗村很熟悉,也很有感情。改革前,小崗村是有名的窮困村,家家戶戶都討過飯。1978年,18戶小崗村村民搞起了大包干,成為中國農村改革的先行者。1979年小崗村糧食總產量達6.6萬公斤,全村農民一舉跨過了溫飽線,第一次向國家交了公糧。但是大包干后的二十多年里,小崗村的改革發展卻停滯不前,農業農村變化不大,農民生活也沒有太大的起色。到2003年的時候,小崗村人均收入只有2100元,這其中還有水分,他們自己講也就是1200元,可以說,離“小康”標準相距甚遠。當我國南方、華東地區一些鄉村紛紛大力興辦鄉鎮企業、推進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市場農業的時候,小崗村人卻依舊沿襲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產和生活方式。大包干帶頭人嚴俊昌自己也說,大包干后的20多年里,小崗村并沒有發生實質性的變化。
“一年跨過溫飽線,二十年未進富裕門”是小崗村當時的真實寫照。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狀況?我當時感到,要想持續發展,改革不能停步。大包干是治窮的靈丹,卻不是致富的妙藥。要充分發揚大包干的精神,堅持改革發展不動搖。因此,市委提出了“三步走”振興小崗村的發展計劃,一是發展現代農業,二是開展紅色旅游,三是跳出小崗辦工業。后來,小崗村的發展基本延續了這一思路,現在這三個方面都取得了很好成績,小崗村成了國家4A級景區,農民人均收入大幅度增長,成為了鳳陽縣的富裕村。
小崗村的發展,是中國農業農村發展的一個縮影。我國農業與西方相比,生產成本高,競爭力弱,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土地經營規模小,二是農民組織化程度低。我國農業經過三十多年改革開放的磨煉,今天已經站在新的歷史起點,應該加快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加快補上“四化同步”的短板。關鍵在兩個方面:一是要大力發展適度規模經營,二是在家庭經營的基礎上,大力提升我國農業合作水平。對于適度規模經營,中央下發了文件,社會形成了共識,目前正在積極推進;但對于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尚缺乏系統性的制度安排。盡管我國出臺了《農民合作社法》,而且合作社數量也已發展到135萬個,數量不少了,但是質量不高,發揮的作用有限,需要我們加強管理、指導和服務,使這些合作社做大做強,真正發揮對現代農業的引領作用。
合作社自1844年英國羅虛代爾公平先鋒社成立算起,已經有170多年的歷史,其經濟社會價值為世界各國所認可,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服務社員。合作經濟是聯結市場和農戶的中介和載體,在傳遞市場信息、普及生產技術、提供社會服務、組織引導農民按照市場需求進行生產和銷售等方面能夠發揮重要作用,使個體的農業生產經營者在微觀層面聯合起來,擴大農產品商品銷售規模,以較高的組織化程度、一體的組織結構、適度的組織規模進入市場,實現分散生產與市場的有效對接,提高了農戶的市場談判能力,改變了單家獨戶農民進入市場所處的弱勢地位。像日本、韓國和臺灣地區的農協,通過合作的力量構建起了完善的農業社會化服務網絡。由于合作社提供的優質服務,實現了農戶的小生產與大市場的有效對接,使農戶在市場條件下實現了計劃生產。我國農業時常發生農產品買貴賣難問題,“蒜你狠”、“豆你玩”、“姜你軍”等現象不時出現,這些在農業發達國家是少見的。發生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是我們在生產與市場之間還沒有建起真正意義上的紐帶和橋梁。二是穩定社會。國內外的實踐證明,合作社是社會治理的有效手段。合作社是在黨的政策支持下發展起來的,它與農村黨組織有著密切的聯系,合作社已經成為黨和政府的重要依托力量,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離不開合作社的基礎支撐作用。在基層調研時,我們經常遇到這樣一種情況,有些村子社會和諧、經濟發展、百姓安樂,一了解,村黨支部、村委會和合作社作用發揮得都很好,這三者相互支持、相互銜接、良性互動,推動形成了穩定的農村新型治理結構。
因此,發揮好我國現有的135萬個農民合作社的應有作用,提高我國的農業組織化水平,應該成為我們發展現代農業的一個重要方面和有力抓手。
第一,要堅持制度自信。合作社是人類社會建立的好制度,它有著旺盛的生命力,是我們黨新時期治國理政的好幫手。實現中國夢,建設美麗中國,建設和諧社會,離不開合作社的大發展、大繁榮。我們應該進一步提高對合作社的認識,在思想上、行動上真正重視合作社的發展。過去我們搞合作社走了彎路,有歷史的、政治的、經濟的等多方面原因。合作社走彎路不是合作社制度本身出了問題。如,現在有極少數合作社搞非法集資,是管理上出了問題,而不是制度的問題。
第二,要強化服務功能。一是增強市場營銷功能。合作社發展起來后,應該充分發揮有效傳遞市場信息的功能,通過產銷對接實現產銷平衡,防止出現買貴賣難問題,把市場經濟納入到有計劃的軌道上來。二是建立并強化金融保險服務功能。從世界各國來看,合作社辦的最好的是信用合作社,沒有農民自己的金融合作,農民貸款難、貸款貴將是一個永遠無法解決的難題。三是要增強服務社會的功能,在促進農村社會進步方面應有更大作為。
第三,要深化體制改革。由于長期在計劃經濟下運行,我們做工作很多時候習慣靠行政推動。我們強調政府要轉變職能,但沒有依托是很難的。現在,合作社發展起來了,必將推動農業農村經濟管理體制的變革和政府職能的轉變。許多工作我們應該順勢而為,更多地利用市場力量去推動。一是農業部門應成立合作社指導機構,并逐步建立從中央到縣級的合作社管理指導服務體系。二是引導合作社發展聯合與合作,拓展服務網絡。合作社一個重要的發展趨向就是再聯合,通過更大范圍的聯合,以增強競爭力,這也是各國的共同經驗。三是農業部門要加強與供銷合作社的合作。農業部門掌握農業政策,有著龐大的行政體系和農技服務隊伍,供銷社有網絡優勢和經營優勢,雙方有著天然的合作條件。通過合作,農業部門有了工作的新抓手、新平臺。如農業部門測土配方,供銷社抓肥抓藥;再如地膜回收利用、規模養殖場病死動物和糞便無害化處理、莊稼秸稈綜合利用等等,供銷社可以負責處理,政府購買服務,等等。加強與供銷合作社的合作,運用好、發揮好這一體制內力量的作用,有利于優化資源、減少成本,利國利民。
(作者系農業部黨組成員、人事勞動司司長)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村網 201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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