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農業生產托管逐步成為規模化農業服務的一個重要發展方向。目前關于農業服務規模經營的學術研究遠遠滯后于發展實踐。針對目前研究的不足,該研究結合我國農業生產托管最新實踐和黑龍江、山西、江蘇、甘肅等省份的走訪調研,著眼于服務規模經營視角下農業生產托管服務商的組織方式創新,總結提煉了橫向聯合擴大服務規模、縱向聯合延長產業鏈條、交叉聯合提供全方位服務、線上線下搭建信息化資源共享平臺等服務融合創新方式,并分析了農業生產托管在推動農業服務型規模經營方面存在的問題,從而深入探討農業生產托管服務融合創新的有效手段,并提出相關針對性建議,該研究可為農業生產托管的模式規范和政策優化提供參考依據。
關鍵詞:農業生產托管;服務規模經營;服務融合;組織方式
國際經驗顯示推進農業現代化的過程往往也是農業產業鏈延伸和農業服務化的過程[1]。服務型規模經營是農業領域出現的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方式由土地規模化向服務規模化轉變的新形式,具有區別于土地規模經營的特點[2]。首先,服務規模經營不以農地產權流轉為條件,可以規避農地流轉中交易成本過高的問題。其次,服務規模經營的經營主體是服務商而不是農戶,主要有提供農業生產性服務的專業或兼業個體、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專業服務企業、公共服務機構等。相對而言,服務商具有專業化、標準化和品牌化的優勢,服務規模經營的要素投入及配置結構會更趨高端化和合理化。再次,服務規模經營的內容可分拆組合,既可以是單項服務或多項服務,還可以是全鏈條服務,而土地規模經營大多是全過程經營的形式[3]。最后,服務規模經營的生產關系更復雜,服務規模經營下信息不對稱、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可能會比土地規模經營條件下更為突出。農業服務規模經營的服務客體即服務需求方農戶,主要有小規模農戶,以及種養大戶、家庭農場、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等各類農業新型經營主體。農業服務規模的經營內容,即服務商為農戶提供的各類生產性服務,包括農資供應、土地流轉等產前服務,農機作業、農技服務、生產環節外包服務等產中服務,以及倉儲物流、市場信息等產后服務,產前、產中和產后服務呈現出融合發展的趨勢。
農業生產托管服務作為一種新型農業經營組織形式正在逐步替代傳統經營模式,成為規模化農業服務的一個重要發展方向。農業生產托管衍生于農業生產性服務、農業社會化服務,是服務型規模經營的最新實踐,其內涵及范圍更為清晰,具體是指農戶等經營主體在不流轉土地經營權的條件下,將農業生產中的耕、種、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業環節委托給服務組織完成或協助完成的農業經營方式。2017,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三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加快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指導意見》正式提出“服務型規模經營”的提法,并將發展農業生產托管作為推進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帶動普通農戶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的主推服務方式[4]。同年,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又發布《關于大力推進農業生產托管的指導意見》,強調加強行業管理,是促進農業生產托管規范發展的重要舉措[5]。2019年,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意見》強調,“要健全面向小農戶的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加快推進農業生產托管服務”[6]。同年,農業農村部、財政部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工作的通知》,繼續要求“進一步做好以農業生產托管為主的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工作,推動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7]。一系列重要文件的出臺,意味著農業生產托管已經成為涉農部門重點支持的工作之一。來自農業農村部農村合作經濟指導司的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底,全國農業生產托管面積達9 227萬hm2,服務組織數量37萬個,服務小農戶4 194萬戶,占全國農業種植戶的1/5。
總體來看,關于農業服務規模經營的學術研究要遠遠滯后于發展實踐[2]。由于農業服務規模經營的專門研究很少,且農業生產托管作為新生事物,關于農業服務融合趨勢下農業生產托管的組織方式創新等深層和具體問題的研究就更少。學者們大多是從農戶服務外包[2,8-9]、農業社會化服務[10-11]、農業生產性服務業[12-13]等視角開展理論與實證研究,其研究視角并不是針對農業服務規模經營本身,也鮮有提及農業生產托管這一組織方式創新。而且,農業服務規模經營的經營主體是服務商,不是農戶。現有文獻更多地是從農戶的角度研究,對農業服務規模經營的解釋力有限。針對目前研究的不足,該研究結合我國農業生產托管最新實踐和黑龍江、山西、江蘇、甘肅等省份的走訪調研,著眼于服務規模經營視角下農業生產托管服務商的組織方式創新,總結提煉了橫向聯合擴大服務規模、縱向聯合延長產業鏈條、交叉聯合提供全方位服務、線上線下搭建信息化資源共享平臺等服務融合創新方式,并分析農業生產托管服務在推動農業服務型規模經營方面存在的問題,從而深入探討農業生產托管服務融合創新的有效手段,并提出針對性建議。該研究可為農業生產托管的模式規范和政策優化提供參考依據。
1、農業生產托管服務融合創新的組織方式
服務融合是指不同產業系統中的服務商,在采取聯合、并購、重組等方式互動的過程中,逐步向對方領域擴散,使得不同主體經營的業務向同一個方向匯合并最終融為一體,新服務業的動態發展過程。融合的結果是改變了服務商之間的競爭和合作關系,提高了整個行業的服務效率。農業生產托管領域的服務商獨立從事農業生產托管服務基礎上,也在探尋節約成本、擴大服務規模的有效路徑。服務商之間的融合,能有效提升服務供給能力,對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構建農業新型生產經營體制具有重要意義。調研顯示,各類農業生產托管主體之間聯系,可歸結為以下4種模式。
1.1 橫向聯合擴大服務規模
為滿足農戶對農機、農資、技術等服務需求,專業化的農業生產托管服務商之間聯合開展農業生產托管服務,壯大服務實力,擴大服務規模。實踐中,主要是成立專業的農業生產托管合作社或聯合社。合作社的成立是為了聯合小農戶,增強農業生產能力及市場話語權。然而多數合作社在發展初期,服務能力弱,往往“小而松散”,在對接收購、加工、種子等企業時,也容易產生無序競爭等行為,造成農民利益損失。合作社聯合社的成立,從橫向上實現了抱團經營、壯大實力。橫向聯合的出發點就是從規模服務上要效益,壯大實力,彌補單個主體力量不足的缺點,推動服務商從自我服務向社會化服務轉變,進而實現服務的組織化和社會化。
相互合作的農業生產托管服務商擁有相對平等的市場地位,共同分享農業生產托管服務收益,實現多方共贏。多個服務商的整體市場議價能力提升,進而有利于實現服務的縱向聯合。雖然橫向聯合服務規模比較大,但是所提供服務內容比較單一,多為環節作業。目前,較多的是農機合作社聯合體,通過整合大中小型農機手、耕種防收所需要的各類機械,以擴大作業面積和拓展服務內容。橫向聯合必須要建有“規矩”。托管服務商之間聯合是將競爭關系轉變為合作關系,利益是粘合劑,成員之間的利益一旦分配不好,就會埋下矛盾隱患,影響可持續性合作和經營。因此,聯合各方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合理的利益分享機制和風險分擔機制。
黑龍江省是中國耕地面積最大的省份,單個的農業生產托管服務商不能滿足規模化作業需求,因為當地農業托管服務商以橫向聯合的形式成立合作社和聯合社以擴大服務規模。黑龍江省偉河現代農機專業合作社,將農機資源進行整合,成立農機專業合作社和玉米托管種植合作聯合社,實現社“兩社合一”、“社社合作”,解決農機合作社大型農機設備閑置而小農機手動力不足的問題,也大幅度提高了玉米托管作業標準和質量,提高了玉米的產量和效益。黑龍江省瑞豐玉米種植合作社,吸引了91名農機手加入合作社,專門為社員和其他農戶開展農業生產托管服務。農機加入合作社,解決了合作社農機不足和類型單一問題,大幅度提高合作社整體作業能力。通過資源整合,農機戶作業面積擴大,農機利用率提高,農機手參與到農業作業的各環節,收入明顯提高。村級的農機合作社、農機手之間開展聯合,加速小馬力舊農機、空殼合作社的淘汰,推動基層農業機械化水平整體提升。
1.2 縱向聯合延長產業鏈條
農業生產托管服務商牽頭,整合科研、農資、農機生產企業及糧食收儲、加工、銷售企業,以“農業生產托管+研產(加)供銷”的形式,將產前、產中、產后緊密銜接,推動農業經營組織化和產業化。實踐中,表現為農業產業化聯合體、農業生產托管服務聯盟等。縱向聯合以產出為導向組織生產,大多是龍頭企業負責產業鏈前端和后端環節,農民合作社或村集體負責農戶的組織協調和開展生產服務,通過優勢互補實現“多贏”[14]。縱向聯合實現了農業產業鏈上下游的“跨界融合”,出發點是最大限度滿足農業服務的多樣化需求。縱向聯合的出現具有一定的必然性,究其原因,農業生產的不可間斷性和受限于生命節律的特征,以及生物信息的不規則、區位條件和立地條件的差異性等,均使得農業生產的中間品不如中間服務更廣泛[15],單純以擴大服務規模為目的的橫向聯合并不能滿足農業服務的多樣化需求。
這一方式,將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后各環節納入規范的生產和管理渠道,實現農業生產標準化,在提高農業生產效率的同時,也提升了農產品質量。縱向聯合充分發揮了“專業人干專業事”優勢,搭建了產供銷對接通道,利于新技術新裝備、資金、金融保險等要素順利進入農業,大大降低了生產的不確定性和風險。農業生產托管服務商在公司技術、農資等支持下,服務面積不斷擴大,收入穩定增加,其他主體也由此獲得穩定的糧源和確保了糧食質量。在理想狀態下,縱向聯合的服務商利益具有一致性,為互惠關系。以市場為導向,實現集約化、規模化生產,并體現出專業化、區域化特征。然而現實中,由于服務商各自訴求不同,聯合合作需要博弈,達成合作的難度比較大,加之市場信息不對稱,將會對企業合作協議達成和持續性造成影響。加之各方合作是圍繞產業利潤開展服務,盈利是核心,對于產業后端增值能力要求比較高。
黑龍江省寶清美來現代農業服務有限公司(簡稱“寶清美來”),在產前環節發揮科技創新對于農業產業發展的推動作用,將水稻科研成果試驗示范與農業生產托管有機結合,在部分托管地塊上建立示范田,推廣新作物品種、展示新技術、實行集約化和標準化種植方式,讓托管戶真正看到并信服規模化托管服務和科技創新發展帶來的好處。在產中環節,寶清美來與村級農機合作社開展聯合,農機合作社負責提供農業生產托管服務,寶清美來負責技術指導、糧食加工銷售、產品品牌打造,按照品種統一、肥料統一、耕種統一、田間管理統一、作業統一、收獲統一的“六統一”標準開展服務。在產后環節,公司根據下游企業客戶產品需求訂單,確定第二年糧食生產規模和農資、農機、土地等投入計劃。為建立暢通的糧食購銷通道,寶清美來與中合糧油黑龍江有限公司合資成立“寶清中合糧油有限公司”,將托管農戶的糧食全部統一收購,讓托管農戶隨行就市結算糧款,降低了市場風險,受到廣大農戶歡迎。
1.3 交叉聯合提供全方位服務
交叉聯合是橫向聯合和縱向聯合的升級版,兼顧農業生產托管的服務規模和效益。農業生產托管的服務商一方面通過橫向聯合,與其它服務商建立農業生產托管聯合體擴大服務規模,另一方面與種子、肥料、農藥、農機生產企業及糧食收購、儲藏、加工企業縱向聯合延長產業鏈條,并通過這種交叉聯合的方式提供全方位農業生產托管服務。交叉聯合主體更加重視科技、文化、人才等創新要素的融合,所以明確服務商各自功能和定位是交叉聯合網絡系統有效運轉的前提。在交叉聯合的網絡體系中,每一位服務商不僅要單獨開展服務,還要與其他服務商共同作為網絡節點發揮作用,逐步形成以一個或少數幾個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為核心的發展格局,在集約化程度、經濟效益、對農產品原料基地建設和農民增收的輻射帶動作用等方面均有一定積極作用。
所調研案例中,最為典型的是山西省平遙縣的“十字托管”模式。在“十字托管”模式中,和之瑞種植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簡稱“和之瑞”)橫向整合了各級服務合作社建立直接面對農戶的服務網絡,站點負責人憑借根植本土優勢,拓展農戶市場,直接與農戶簽訂土地托管合同,為農戶提供農業生產托管服務。截止2018年底,和之瑞已組建鄉級服務站6個,村級服務站106個。
除了橫向聯合,和之瑞還縱向整合種子經銷商、農資商、糧食收購企業、植保公司、信息化服務公司等生產資源,共同為農業生產托管提供服務。其中,中化現代農業有限公司為和之瑞提供一整套的農資農機服務技術方案,和之瑞借助服務網絡,將中化現代農業有限公司的技術服務方案和農資落實到田間。另有其它11家種子經營大戶、6家農資大戶及6家糧食收購企業,為和之瑞提供生產資料供應和糧食購銷服務。和之瑞還聘請了山西省農業科學院、山西農業大學等部門的30余名專家顧問的技術服務團隊,聯合了“愛種網”、興農豐化數字農場提供的托管數字化管理團隊,創新“互聯網+”服務模式。愛種網為平遙農業生產托管開發了“托管通”APP,托管信息、農事服務、套餐管理、媒體報道等信息一目了然,實現了托管管理體系數字化。興農豐華數字農場為平遙縣建立農業生產托管“數字農場”平臺,對托管農田進行衛星遙感監測,及時測報氣象、病蟲害等農事商情。
1.4 線上線下搭建信息化資源共享平臺
基于現代信息技術搭建綜合資源共享平臺,農業數據資源在平臺上得到共享,線上線下結合,農業生產托管借助平臺的力量實現組織化、可視化、實時化和全過程記錄。搭建綜合資源共享平臺,有利于構建新的商業模式,打破農業生產托管地域空間限制,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綜合資源共享平臺使得農業生產托管原來形成的直接交易關系,變成了間接交易關系,在服務商與農戶不直接見面的情況下,也可以完成托管服務工作。資源共享平臺推動了新型雇傭關系的變革,為那些擁有農機具、農資、經營管理能力的人員,提供了一個創新創業的機會。當前,資源共享平臺主要面向農業服務商,小農戶對信息化工具的使用習慣和能力限制,還需要經紀人作為中介進行線下推廣。
神州數碼信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打造的神州農業全程社會化資源共享平臺(簡稱“神州農服”),面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普通農戶提供線上與線下的全產業鏈服務。線上,神州農戶建設“一網一庫三大服務”平臺。其中,“一網”即智慧農業云平臺,“一庫”是神州信息組建的三農數據庫,“三大服務”囊括了農村管理服務、農業生產服務和農業交易服務。平臺整合全國大量的涉農服務商,提供標準化農作物種植方案。挖掘海量農業經營主體的需求信息,實現經營主體與服務商信息及需求的精準匹配。線下,神州農服建立“平臺+縣域運營中心+經紀人”運營模式。創新政企合作機制,獲得縣域農村產權交易的獨家運營權,以縣域運營中心為線下實體機構。神州農服為中心提供建設方案、軟件系統工具、網絡技術、業務培訓、宣傳推廣服務、招商推介服務、農業金融服務、生產性服務等方面支持,建立實用性、標準化、規范化業務流程,培養運營團隊,搭建經紀人體系。目前,神州農服的產品及服務覆蓋全國2 000多個縣、45萬個村組。
河北省玉田縣集強農民專業合作社借助神州農服平臺,實現了農業生產全程智能化管理和信息化服務。社員和農戶線上采購農資、找農機服務、植保服務、向專家咨詢病蟲害等防治知識和實現土地流轉。借助平臺,合作社社員增加到近萬人,有4000 hm2土地完成流轉或農業生產托管。通過農服平臺實現了農業生產集約化經營,與農戶自己生產相比較,平均每公頃種子、化肥、農藥、農膜等生產物化成本降低750~2 250元,農機服務費成本降低300~450元,標準化生產產量增加15%~20%,訂單種植產值增加2 250~6 000元。
圖 1 信息化資源共享平臺
Fig. 1 Information resource sharing platform
2、農業生產托管服務融合創新面臨的問題
以上4種模式比較,托管服務水平逐步深化。起步階段,擴大服務規模,服務商之間橫向聯合。隨著規模擴大,以盡快商品化為目標,圍繞產業鏈構建開展服務,橫向、縱向聯合,規模效益與專業化分工結合。信息化技術應用和平臺經濟,則是在更大空間開展服務,為農業生產托管注入新活力。以上服務融合創新方式仍然面臨以下3個方面的共性問題。
第一,基礎設施薄弱。農業基礎設施條件和農業科技、教育、信息、保險等公共服務水平,直接關系到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對擴大農業生產托管服務規模和提高服務效率具有很大影響。國際經驗顯示,政府是農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投入的主體,為農業社會化服務事業發展奠定良好基礎。然而對于地方經濟薄弱的地區,基礎設施資金投入力度不大,加之生產托管服務商投入能力有限,不能與農業規模化服務相匹配。調研顯示,農業生產基礎設施和大型農機具缺乏是制約農業生產托管發展的2塊“短板”。由于農業基礎設施落后,田間道路多為泥沙路面、坑洼多,道路的通達情況較差、通行安全系數較低,給農業機械的正常通行造成了較大的困難,特別是不適應大型現代農業機械開展作。對于大規模的農業生產托管來說,小農機具過剩,但大型農機具缺乏,服務商缺少開展深耕深松、秸稈還田、免耕的大型農機具,農機具亟需更新換代。更新大型農機具需要大量資金,而大型農機具補貼力度不夠,使進一步拓展服務陷入困境。
第二,服務領域范圍窄。調研發現,生產托管的產業范圍主要集中在較為容易實行統播統種、風險較小、容易掌控的糧食生產領域,而在專業性強、勞動密集性程度高的蔬菜產業、農產品加工產業等領域,由于勞動力需求較大,成本投入較高,加上受氣候、市場等因素的影響,愿意提供托管服務的組織就相對較少。目前主要圍繞水稻、小麥、玉米等主要農產品,以糧食作物為主,經濟作物涉及的較少,如草莓、葡萄、西瓜等經濟作物得不到有效的農業生產托管服務。服務商規模仍然較小,主要屬性是合伙型合作社,業務范圍也主要集中在本村本鎮,農業社會化服務能力還不能滿足廣大農業經營主體的需求。問卷調查顯示,多數農戶認為當前農業生產托管服務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服務的領域和范圍較窄,有50%的農戶因為服務價格高、服務種類不符合需要或當地服務商沒有提供該服務等原因而沒有購買到自己需要的服務。其中,63%農戶的售糧服務、72.6%農戶的烘干倉儲服務、80%農戶的信貸服務需求均未得到滿足。
第三,政府部門監管難。調研中,相關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業務人員反映,農業生產托管服務政策是一項惠農政策,但是由于涉及政策補助,對服務商的監管難度大、責任大、壓力大。雖然現在明確要求服務商提供的農業機械必須安裝智能監控設備,減輕了核查難度,但是由于安裝智能控制設備成本較高,服務商不愿意在一些小型農業機械比如手扶拖拉機上安裝,造成手扶拖拉機監管和核實難度較大,必須人為記錄,工作量太大,壓力也隨之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農業農村部門發展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的積極性。另外,服務商人員素質和能力參差不齊,不守信用、弄虛作假的情況仍然存在,無疑增加了政府部門的監管難度。加之各級領導對農業生產托管改革創新工作的理解和重視程度不一,在政策解讀不到位,改革創新難度較大,顧慮較多。存在部分縣級財力緊張,經費保障不足,配套政策跟不上,工作積極性并不高的現象。
3、農業生產托管促進服務型規模經營的啟示
農業生產托管是我國農業生產力水平發展到一個新的階段,在維持土地公有制和土地家庭承包經營權基礎上,順應生產力水平提高,重塑生產關系的過程。如何更好地改造農業生產主體和農業生產環境,基于農業生產托管這一服務型規模經營的最新實踐,得到以下3點啟示。
第一,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和設備投入,支撐農業生產托管規模化作業。當前,農田基礎設施多以便于小農生產的道路交通和生產環境為主,推進農業生產服務的規模化,迫切需要改善農田道路、防洪排澇等基礎設施,以適應連片種植,機器操作大規模作業。尤其是農業生產托管起步階段,需要樹立發展農業生產托管,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先行的意識。以開展農業生產托管試點項目為契機,加大農村基礎設施投入,改善農田整治、灌溉排水設施、田間道路、林網配套等基礎設施條件,為大型機械作業提供方便。調整我國農機具補貼方式,加強對大型農機具的補貼,尤其是烘干倉儲、適用免耕技術大型農機具的購置補貼,并適當向規模以上的服務商傾斜,提升規模化服務能力。創新機制,引導企業、大戶等各類經營主體投資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各地積極探索農業基礎設施經營管理機制,引入競爭機制,提高農業基礎設施供給效率。
第二,延伸托管主體的服務鏈條,引導各類服務商盤活資源要素。從服務鏈條看,農業生產托管將由關鍵環節的托管向全產業鏈托管延伸。針對產后環節服務薄弱問題,需要引導服務商由產前、產中服務為主向產后服務延伸,鼓勵在烘干倉儲、銷售加工、流通等產業環節具有較強服務能力的企業參與生產托管,發揮產后服務對產業發展的拉動作用。當前,應重視村集體作為服務“傳接者”和“組織者”的角色,協助政府、企業、合作社搞好服務。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可探索提供有償服務,從農民最急需的環節入手,逐步由單環節向多環節服務乃至全程服務發展。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社與涉農龍頭企業通過縱向聯合和交叉聯合方式,提高整體產業鏈的服務能力。鼓勵服務商積極利用新一代數字計劃和共享經濟理念,創新線上線下結合的商業模式,用信息化手段盤活資源,實現更大范圍內生產托管供給與需求對接。支持大學生、農村能人等以生產托管方式開展的創新創業活動,培育新產業新業態,提升農村產業發展活力。
第三,加強生產托管市場監管與風險管控,提高行業標準化規范化水平。隨著農業生產托管的逐步發展壯大,需要建立行業標準便于農業生產托管的市場發展和加強行業管理。山西省在2019年建立了全國首個農業生產托管地方標準DB14/1807—2019《農業生產托管服務規范》[16],對因地制宜推進農業生產托管和促進農業生產托管服務規范發展起到了很好的引導規范作用。具體而言,鼓勵各地基于本地實際,研究出臺農業生產托管的地方服務標準,保障農業服務業從一開始就高起點、規范化、高質量發展。各級政府在加強行業自律和監督檢查基礎上,建立服務商的資信管理體系,為被服務對象選擇服務商和政府部門購買服務提供參考依據。對承擔機械作業任務的服務商特別是農民專業合作社提出更高的規范要求。強化合同內容約束和可追溯管理,幫助小農戶與服務商簽訂規范合理的合同條款,保護農戶利益和避免更大的糧食安全風險。
4、結論
農業生產托管服務作為一種新型農業經營組織形式正在逐步替代傳統經營模式,成為規模化農業服務的一個重要發展方向。該研究著眼于服務規模經營視角下農業生產托管服務商的組織方式創新,總結提煉了橫向聯合擴大服務規模、縱向聯合延長產業鏈條、交叉聯合提供全方位服務、線上線下搭建信息化資源共享平臺等服務融合創新方式,并提出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和設備投入,支撐農業生產托管規模化作業;延伸托管主體的服務鏈條,引導各類服務商盤活資源要素;加強生產托管市場監管與風險管控,提高行業標準化規范化水平等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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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杜洪燕、陳俊紅、龔晶,工作單位:北京市農林科學院農業信息與經濟研究所研究院;劉寶印,工作單位: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咨詢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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