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日前通報了多起涉農扶貧領域腐敗典型案件,其中寧夏同心縣多名鄉村兩級干部因扶貧不精準、平均分配扶貧資金受到黨紀處分。(新華網 9月11日)
這并不是第一起鄉村兩級干部違規分配扶貧資金了,此前陜西省延安市洛川縣交口河鎮水渭村也出現了違規分配、套取扶貧資金問題。這幾起濫用扶貧資金的案例,直接暴露了當前扶貧資金監管方面還存在漏洞,也說明扶貧干部中存在懶作為、亂作為、不作為的現象。
扶貧資金,是國家為改善貧困地區生產和生活條件,提高貧困人口生活質量和綜合素質,支持貧困地區發展經濟和社會事業而設立的財政專項資金,是撬動貧困這座大山的關鍵力量,有著“四兩撥千斤”的重要作用。因此必須專款專用,而且必須用在貧困地區和貧困群眾上。
嚴肅追責機制,確保扶貧精準。平均分配扶貧資金是假扶貧,是扶貧不精準的表現。部分干部簡單粗暴地平均分配扶貧資金,是以踐踏貧困群眾的利益而滿足更多人的私欲,是懶作為、亂作為、不作為,更是存在私心的表現。認為平均分配扶貧資金“一舉兩得”,一方面能夠避免精準摸底工作的繁雜,另一方面則能夠在群眾的面前左右逢源。對于這種懶作為、亂作為、不作為的干部,必須嚴肅追責,切實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抓住反面典型,起到打疼一個警醒一片的作用。
扎牢監管籠子,扶貧資金不均分。平均分配扶貧資金讓扶貧政策大打折扣,影響貧困群眾的脫貧信心,損害了貧困群眾的利益,拖了貧困群眾走向小康、實現脫貧的“后腿”。只有將扶貧資金用在當用之處,才能真正起到扶貧的作用。扶貧資金的分配,應該根據專款專用的原則,在充分掌握貧困戶的實際情況,確定扶貧項目后再決定發放的數量,切實幫助貧困戶解決實際困難,而不是隨意的平均分配。因此為了讓扶貧資金真正發揮作用,必須加強對扶貧資金的監管,加大監管力度,確保每一分扶貧資金都用在“刀刃”上,為打贏脫貧攻堅硬仗打牢堅實基礎。
當前,脫貧攻堅已進入沖刺階段,時間緊、任務重,“形式主義”要不得,“平均主義”更違背了扶貧初衷。精準扶貧貴在精準,成敗在于精準。因此,扶貧干部必須以“萬折必東不回頭”的決心,以“赴百仞之谷而不懼”的勇氣,腳踏實地,充分發揮扶貧資源應有效力,全力攻堅,奮力脫貧,以繡花功夫打贏脫貧攻堅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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