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是我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分享讀書心得也是我最愿意做的一件事情。最近又讀了一本好書,這本書關注中西部農村發展問題,是我長期的興趣所在,因此,盡管我不是很贊同作者的觀點,還是想跟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心得。在這本書中,作者認為:
(1)中國目前的人口跨地區自由流動障礙尤其是戶籍制度,導致經濟的聚集超過人口聚集,從而影響了國家的競爭力,就目前我國情況而言,東部大城市的人口聚集不是過頭了,而是尚不足,上海市不是太大了而是還太小了;
(2)從資源利用效率上說,無論是土地、資本還是勞動力,都是東部稀缺,西部有余,因此,建設用地指標、資本投放和勞動力都應該向東部大城市聚集;
(3)因此,要縮小東西部地區的差距,與其用政府的財政投入支持西部,不如讓西部人口自由流入東部,即“動人”比“動錢”有效;
(4)在西部人口自由流入東部大城市的同時,應該放開東部地區的建設用地指標,允許東部大城市用交易方式從西部獲得建設用地,因為土地在西部沒有效率;
(5)最方便的做法,就是讓西部人口流入東部時,把宅基地指標帶到東部作為建設用地,而將他們在西部的宅基地復墾為耕地,就可以在全國耕地面積不減少的情況下實現土地資源利用效率提高;
(6)不必要擔心這樣做會導致西部農村的貧困問題,因為如果西部農村人口能夠自由流入到東部大城市,西部農村的土地就能夠實現規模經營,從而提高人均GDP和農民收入;
(7)空心村是城市化進程的必然結果,城市化的結果只需要留下少量的村落。因此,作者得出結論說:向東部大城市聚集才是西部農村發展之路,我們應該支持西部農村人口舉家搬遷流入東部大城市,而不是現在的讓農民工留下青春和健康,卻最后只能帶走自己!讓西部農村勞動力自由流入東部大城市才是中國城市化的正確道路,而不是讓他們在本地實現城鎮化。現在需要做的就是改革戶籍制度,拆除西部農村人口向東部大城市流動的障礙,提高東部大城市的人口聚集度,大城市要給流入的人口提供教育以讓他們能夠適應產業發展需求。因此作者建議,在中央的轉移支付中,主要支持中西部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的投資,可以讓欠發達地區獲得的教育等補貼隨著人口流動帶到流入地。人們不必擔心西部農村人口向東部大城市聚集會產生“城市病”,因為在作者看來,大城市“擠擠更環保”。
顯然,作者在書中提到了許多新穎的觀點,比如“東部人口聚集趕不上經濟聚集”、“東部資源不足西部資源有余”、“支持西部農村發展動人比動錢更有效”、“西部農村人口自由流入東部大城市之后人均GDP就上升了,東西部差距就縮小了”等等。不過,以我二十多年來對中西部農村的觀察,認為這種通過“西部農村人口自由流入東部大城市來實現農村城市化”的道路是很難走通的,原因在于:
首先,東部大城市根本容不下這么多農民工。目前農民工總數達到2.8億人,即便沒有任何的人口自由流動障礙,依靠東部大城市也無法容納這么多的農民工!該書作者說上海市的人口可以發展到3000萬以上,甚至是5400萬,這是不是有點不可思議?即便如此,消化2.8億農民工也需要再造5-6個上海市,這怎么可能呢?目前我國農民工大多數并不是在大城市工作,而是在東部長三角、珠三角的一些中小城市、小城鎮以及中西部地區的一些省會城市以及中小城市打工。大家之所以在東部的小城鎮打工,主要是因為西部的小城鎮還沒有發展起來,這也意味著,如果西部小城鎮的基礎設施條件能夠得到發展,一樣可以通過發展產業來吸納農民工就業!
其次,東部大城市根本沒有辦法讓農民工呆下來。現在東部大城市比如上海、杭州、廣州、北京、深圳的正常生活消費水平不是一個農民工能夠承受得起的,盡管還是有很多農民工在那些大城市打工,但基本上過的不是正常人的生活。該書作者關于“農民工已在城市居住生活,表明其已經通過租賃的形式獲得了居住條件”的說法,顯然不顧農民工在大城市的生活窘況。用作者自己的話來說,農民工在大城市僅僅只是生存,而不是生活,因為他們根本沒有這個能力生活在這樣的城市里。他們之所以選擇在那里茍且,只是希望用在大城市忍耐的非正常生活的煎熬,換取稍高一些的工資收入,以期將來能夠回到家鄉過上好一點的日子。
再次,區域差異使東西部資源并非一定能夠形成置換。作者建議,讓進城的農民工把宅基地用地指標帶到東部大城市,把農村的宅基地復墾成耕地,這樣既可以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且不觸碰耕地紅線,又可以解決農民工進城后不具備在城市長期生活下去的能力問題。按照作者的想法,只要把“宅基地復耕產生的建設用地指標變成一種資產”,“就可以讓他們在城市里擁有住房”!我認為,這個想法盡管很有創意,但實施起來其實很難,原因有二:一是中西部農村地區宅基地復墾成耕地的難度很大。中西部地區,尤其在山區,大多數農村家庭房屋都是依山而建,即便宅基地不用了也不能復墾成耕地;即便在能夠復墾成耕地的農村,并不是家家都統一行動可以進城,怎么能夠想象一個村莊里有零星幾戶人家要進城而在村落中間將一部分住宅復墾成耕地呢?二是東西部地區的要素價格懸殊太大,根本無法用西部宅基地復墾帶來的用地指標解決農民工進城的住房問題。我們能夠想象用山區復墾的一畝宅基地指標置換東部大城市的一畝建設用地指標嗎?當然不能。這就存在一個矛盾,如果以一畝農村宅基地置換一畝城市建設用地指標,就勢必踏到耕地紅線(這里有一個土地豐度差別問題);如果用N畝復墾的農村宅基地才能夠置換到一畝的城市建設用地指標,農民工能夠帶進城的用地指標就非常有限,從而對農民工進城帶來的支持就非常小。正如作者自己計算的,重慶城鄉統籌改革中,某農戶退掉全部4畝承包地和150平米的房子再加1畝左右的院壩,能夠得到的補償加買房補貼在25萬元左右。大家想想,這25萬元在東部城市能夠解決農民工進城的住房問題嗎?在上海恐怕換個3-5平方的衛生間都不夠吧?所以,用所謂的宅基地復墾指標帶進城市換取農民工過上“城市生活”是不是有點天真呢?。作者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并提出疑問:“都說大城市容不下那么多人為什么大家還是往大城市鉆?”那我也會問一個同樣的問題:“如果你有兄弟姐妹在農村,你會勸他們放棄農村4畝承包地,150平米的房屋,還有1畝院壩換取25萬元的補貼去進城享受買不到5平方衛生間的上海大城市生活嗎?”
農民工真的在大城市里住下來了嗎?
所以,我贊成作者說的要允許中西部農村地區人口的自由流動,要給進入東部大城市的農民工以相同的市民待遇,要加強中西部地區的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建設,但對作者提出的“可以通過人口、土地、資金、教育等資源向東部大城市的聚集來解決中西部農村發展問題”持堅決的否定態度,因為東部大城市救不了中西部地區的農村,也反對中西部農村凋敝衰弱是城市化進程必然結果的觀點。從現實來看,現在中西部農村地區勞動力外出打工具有明顯的家庭內分工性質:年輕人外出打工賺錢,老人及婦女帶著小孩留在農村老家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種養。即便婦女小孩一起進城,小孩在城市也只能成為一個消費者,如果把老人小孩全部帶進城市,且把農村的一切以資產形式變現,根本無法滿足一家老小的生活所需,這種將農民工從農村拔根斷后的方法,如何能夠實現農民工的真正城市化呢?盡管從經濟效益上說,土地、資本、勞動力等資源的投放,在中西部農村地區的產出要遠遠小于東部大城市,但從解決中西部農村地區生活小康來說,這些資源留在西部,才是他們的依靠。利用這些資源完成鄉村創業,才是中西部地區農村發展的正確路徑。
我所說的鄉村創業,是指在農村地區開創與農業經濟活動相關的新企業或新事業。它有別于上世紀八十年代“村村點火,戶戶冒煙”的鄉村工業。在這里,鄉村創業的主體是農民,創業活動的空間在農村,農民利用自己的資源發展新事業,才能帶來持久的收益。現在有一種觀點說要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因此要給農民更多的土地權利,并允許工商資本自由下鄉,允許農民自由轉讓土地。這種聽起來似乎是那么回事的觀點,其實掩蓋著很多問題。我反對工商資本下鄉,主要就是反對工商資本到農村去占有和掠奪農村資源,因為這是農村農民的命根子。在農村社會保障水平相對比較低,經濟發展相對落后的情況下,如果允許工商資本下鄉與農民就農村土地等資源進行自由交易,就可能造成農民以廉價方式失去土地等資源的后果。盡管在交易現場我們看到的是買賣自愿的平等,但在工商資本面前農民的弱勢,使交易雙方天生就是不平等的,或許會因為一場不大不小的變故,讓農村家庭失去土地,這種事情在舊社會就經常發生。所以,把允許農民自由轉讓土地看成是讓農民擁有土地權利的天然形式,對中西部農村地區來說是極具風險的事情。馬克思說得好,“法權關系,是一種反映著經濟關系的意志關系。這種法權關系或者意志關系的內容是由這種經濟關系本身決定的”(資本論卷一,第102頁)。所以,明確農民對土地擁有某種法權(比如使用權、承包權、經營權)本身沒有錯,想辦法讓這種法權給農民帶來收益也是正確的,但以此為幌子鼓勵工商資本下鄉,卻存在著工商資本侵蝕農民土地權利的極大風險,不是農民獲取土地等資源的財產性收入的最佳方式。正如周其仁教授所說,“不要以為把土地的轉讓權還給農民,就是要推動農民馬上賣地,賣光土地”!賀雪峰教授也指出,不能“打著給農民更大土地權利的幌子”,“來為資本掠奪農民制造輿論”!農民有了對土地的某種法權,可以使用這種資源權利與工商資本合作,通過鄉村創業獲取資源收益,這才是中西部農村農民的真正出路。從這一點上說,堅持農村土地產權的集體所有制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工商資本不是帶著廉價占有農村農民資源的目的來到農村,那是應該受到歡迎的。在鄉村創業中,工商資本進入農村與土地等要素合作,為農村發展注入活力和現代要素,或許是一種必然的趨勢。在這個過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如何處理好工商資本與農民之間的利益聯接問題,讓農民有持續收益,工商資本有持續盈利,農村農民的資源與工商資本的合作實現雙贏,這才是中西部農村發展的關鍵。
又是一年收獲的季節,又是一年替農民擔憂的季節,每到這個季節就會涌出無數的農民面對農產品滯銷而無可奈何的故事,只不過去年的大蒜換成今年的紅棗,去年的荔枝,換成今年的洋蔥!這種心酸故事背后,就是農村產業結構單一,農民靠天吃飯的悲涼,要使這種故事不再發生,唯有改變農村產業結構,衍生農村新的業態,讓農村產業發展變得豐富一點,市場多元一點。因此,中西部農村的發展不能依靠東部大城市,不能依靠從工商資本那里獲得資源性財產收入,唯有依靠鄉村創業,在農村發展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才能做到。
(作者系江蘇大學教授、博導,廣西特聘專家)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三農莊園 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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