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 鄉村發現 > 首頁 > 三農論劍

李華胤:鄉村振興視野下的單元有效與自治有效:歷史變遷與當代選擇

[ 作者:李華胤  文章來源:中國鄉村發現  點擊數: 更新時間:2019-06-11 錄入:王惠敏 ]

摘要:治理有效是鄉村振興的基礎,而實現治理有效的基礎在于進一步推進村民自治有效。自治有效與單元有效高度相關,在有效的自治單元下容易形成有效的自治。實現自治有效需要考慮有效的單元。單元具有地理、社會二重屬性。在地理屬性上,單元是指一定地域范圍內的空間,有一定的規模;在社會屬性上,單元是指作為治理主體的人在特定的地域空間里形成穩定社會關系網絡的聯結形態。規模、聯結是單元有效性的兩個變量,共同影響自治單元的有效性,并影響自治的有效性。單元規模越適度,單元聯結越緊密,單元有效性越高,在這樣的單元下,越容易產生有效性較高的自治。在實踐上探索有效的自治單元,要考慮規模、聯結兩個因素,但有效的自治單元并不是單一的,要注意結合農村實際,創新探索多樣、多層的自治單元,實現自治有效。

關鍵詞:鄉村振興;自治單元;單元有效;自治有效;單元規模;單元聯結

一、問題提出與文獻回顧

2017年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了鄉村振興戰略,治理有效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內容,也是鄉村振興的基礎。在現有的村民自治制度框架下,村民自治是實現治理有效的制度載體和組織基礎。2018年9月中共中央印發的《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提出“村民自治基本單元”的命題。2019年中央一號文件指出“發揮村民委員會自治組織功能,增強鄉村治理能力”,在實踐中進一步落實自治有效,有助于提升鄉村治理能力,是實現治理有效的基礎。從國家政策文件可以看出,單元與自治有效緊密相關,實現自治有效的基礎在于找到有效的單元。

關于自治有效與單元有效之間的關系,以往的研究形成了較多成果。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城邦單元與有效的城邦自治。城邦是一個自治的政治共同體,城邦規?!安荒艹^最佳限度,要大到還能保持統治,小到能盡一切辦法守衛城邦”,柏拉圖進一步量化了最有效的治理單元,認為“5040位土地所有者是一個恰當的城邦規?!薄喞锸慷嗟抡J為,城邦最合適的人口規模是人們在其中能有自給自足的舒適生活并且易于監視的最大人口數量??梢?,古典政治學家在研究城邦自治時非常重視城邦單元的有效性,在城邦政治鼎盛時期,有200多個城邦,城邦單元均比較適合自治。二是自治單元與有效的自治。改革開放以后,中國實施以村民委員會為自治組織的自治制度,村民自治制度依托“行政村—村民小組”這一單元體系運行。行政村是村民委員會所在單位,也是自治的基本單元。在21世紀初,賀雪峰、董磊明、申瑞峰、田先紅等就從農民行動單位視角論證了自治的行動單位對村莊治理的影響。2014年以來,連續幾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實現形式”的命題,學者們開始在“條件—形式”范式下研究自治單元與自治有效的關系,認為有效的自治單元與有效的村民自治高度關聯。

綜上可見,無論是國外研究還是國內研究,無論是城邦自治還是村民自治,均認為單元與自治有效高度關聯?!盎締卧男再|決定了由它所組成的上層體系的性質,只有通過基本單元的性質,才能闡明整個社會體系”。自治基于一定的地域單元,是一定地域單元上的上層政治體系,借助公共權力對公共事務進行處理??梢?,單元決定自治。自治是“全社會的所有成員都來參加制定共同追求目標的公共行動”,必然存在一定的邊界,在有效的治理邊界內便于采取有效的自治行動,也即是說,有效的自治單元下容易形成有效的自治。

新時代黨中央提出“鄉村振興”戰略,“治理有效”是鄉村振興的基礎。在實踐中,村民自治的制度框架是治理有效探索和實現的基礎。正因此,2018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等文件中才多次強調“自治單元”這一重要命題。在鄉村振興背景下,實現治理有效以村民自治為基礎,需要考慮有效的自治單元,那么,有效的自治單元又在哪里呢?這是理論和實踐上亟待解決的問題。

二、單元有效與自治有效的關聯性

如前所述,有效的自治單元下容易形成有效的自治。自治單元是指對一定空間或范圍的公共事務進行自我管理、協調和處理的單位。自治單元不僅具有地域屬性,還具有社會屬性。單元的有效性取決于規模、聯結這兩個因素。自治的有效性是指自治的效率、效能和效力。自治效率是指自治的低成本性,自治效能是指自治行動中的成員參與度以及成員從自治參與中所能獲得的收益,自治效力是指自治行動的凝聚力。

(一)有效的單元規模與自治有效

在地理屬性上,自治單元是自治行動所發生的一定范圍內的地域空間,有一定的邊界,也就是規模,可以從人口規模、地域范圍和人口密度等三個方面去考察。第一,單元規模過大,自治效率較低。在人口規模大、人口密度大、地域范圍大的自治單元下,個體成員數量多,既不便于直接溝通、直接參與,也不便于互相監督,很難形成一致的自治行動。因為對于“任何個人或者固定規模的團體而言,公民數量越多,試圖說服其他公民的成本越高,自治也就越困難”。只有直接參與,才能面對面地表達自己的意見和訴求,并進行有效的溝通和協商,形成一致的行動。規模太大必然帶來參與成本、溝通成本和監督成本的過高,降低自治效率。第二,單元規模過大,自治效能較低。在人口規模大、人口密度大、地域范圍大的自治單元下,個體直接參與公共行動的難度大、成本高,會降低個體的參與意愿;同時,隨著“規模的擴大,成員能獲得的利益呈現下降趨勢”,則會進一步降低參與度和自治行動的效能。第三,單元規模過大,自治效力較低。在人口規模大、人口密度大、地域范圍大的自治單元下,成員數量多,異質性必然強,成員之間的分化較大,利益訴求也趨向于多元化,在參與自治中很難達成一致的意見,很難形成持久有效的一致行動,成員彼此之間的凝聚力較低,自治的行動力較低。自治是一種為了共同利益的團體行動,“團體越大,越不可能增進共同利益”,自治效力則因規模過大而降低??傊?,自治單元規模與自治有效高度關聯,適度的單元規模下,自治的有效性較高(圖1)。

(二)有效的單元聯結與自治有效

在社會屬性上,自治單元是指自治行動發生的社會空間。村民自治發生的社會空間是相對獨立和穩定的社會關系網絡和社會單元,它是一個以家戶為基本單元的關系社會。自治是一種要素的聯結,農村治理有效的關鍵在于穩定性聯結形態的建構。自治單元的聯結在過程上表現為某種關系要素對單元內所有成員的共同性重塑;在結果上表現為單元內部的成員因某種關系要素所形成的穩定的關系網絡。自治單元的聯結可以從緊密性、穩定性等兩個方面來考察。首先,單元聯結越強,自治效率越高。在聯結關系越緊密、越穩定的單元下,成員之間的關系較為單一、穩定、緊密,帶來聯結的長度、寬度、廣度都較大,個體對共同事務的關注度、參與意愿較高,容易就共同性事務采取自治行動,自治成本也相對較低。其次,單元聯結越強,自治效能越高。在聯結關系越緊密、越穩定的單元下,成員彼此之間有著某種共同的關系紐帶,容易形成共同性的關系網絡。在這樣的單元下,一旦有某種共同訴求的觸發,“利益一致使得社會行動的建立成為可能”。共同的利益訴求激發成員參與自治行動的意愿,自治的績效也因為成員的廣泛參與、意見表達和溝通,以及共同的努力而得以提升。最后,單元聯結越強,自治效力越高。在聯結關系越緊密、越穩定的單元下,成員之間因共同的聯結關系,分化較小、同質性強,成員之間容易形成一致性的協調。“協調性越強,化解矛盾的能力越強;一致性越強,集體行動的能力越強;這種社會聯結密度越大,自治能力也就越大。”總之,自治單元聯結與自治有效高度關聯。聯結越緊密,越容易形成有效的自治單元。單元聯結越強,越容易形成有效性較高的自治。

三、自治單元的歷史嬗變與農村自治有效的考量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一個國家選擇什么樣的治理體系,是由這個國家的歷史傳承、文化傳統、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決定的,是由這個國家的人民決定的”。只有在歷史變遷維度下,在“規?!摻Y”框架下,才能深度考量自治單元與自治有效之間的關系。

(一)傳統時期:自然村落單元與自治有效

在“皇權不下縣”的傳統時期,家戶是國家治理的根基,由一定數量的家戶組成的村落是國家治理的基本單位。村落構成國家治理的基本單位,是指國家統治以村落為基本單位,以保甲制度為主要內容的國家制度建立在村落一級,主要為國家統治服務,如收稅、征兵。因而,中國社會的基石是農村。但是,皇權國家對村落社會“統而不治”,村落主要依靠自我治理,即“縣下皆自治”。村落是自然形成的一個社會單位,俗稱自然村,是鄉村社區生活的基本單元,由若干個家庭在長期生產生活中逐漸聯結而成。村落規模有大有小,生產、居住有所差異,但均是若干數量家戶的聚集點,也是一個治理單位。韋伯認為,中國的村落“是一個沒有朝廷官員的自治居民點”。因為“國家上層的法律對于村落社會而言,始終是高高地超越農村日常生活水平的、表面上的東西”。徐勇也認為,傳統時期的自然村落就是一個自治單位。在形態上,村落自治的單元是自然村落、聚落、院落、壩、崗、灣、沖或屯等,自治的主體是自然村落內生出來的權威人士(如紳士)。

從自治單元看,傳統時期,自然村落是一個由較少數量的家戶組成的一個居住區,甚至一個村落就是一個單姓宗族的集聚點。自然村落單元的地域面積較小、人口數量不多、人口密度不大,以村落為自治單元的單元規模較小。如成都平原的村落,每村一戶至七八戶不等,少有十戶以上者。村內住宅密集,組織緊密,形成散居中的小聚居。華北平原的村落規模雖大,但也只有百戶左右,多以團聚狀為主??梢姡匀淮迓涞囊幠6疾凰闾?。另外,在流動性不高的傳統時期,自然村落范圍內居住的家戶之間彼此熟悉,聯系緊密,是一個高度的熟人社會。在自然村落單元下,規模小、聯結緊密,人們在長期的生活和生產中形成了一套彼此認可的慣習和禮俗,自治憑借禮俗來調整公共生活中發生的沖突,維護家族或鄉村共同體內部的秩序。因此,傳統時期以自然村落為自治單元,形成了有效性較高的村落自治。

(二)人民公社時期:生產小隊單元與自治有效

1949年之后,經過土地改革等一系列的社會主義運動,國家政權按照國家邏輯對鄉村社會進行了整合,通過政黨下鄉、行政下鄉等把國家權力觸角延伸到鄉村社會的每一個角落。1953 年中共中央通過了《關于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決議》,大力推進初級合作社。初級合作社單元基本與自然村落吻合。1955年開始將初級社合并為高級社,高級社或是較大規模的自然村,或是幾個小自然村合并而來。1958年,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問題的決議》,在全國全面實施人民公社制度。人民公社“一般以一鄉為一社,兩千戶左右為適”,并實行“政社合一”的管理體制。1960年,中共中央發出了《關于農村人民公社當前政策問題的緊急指示信》,要求縮小治理的基本單位,全面實施“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人民公社制度。自此,“人民公社—生產大隊—生產小隊”三級治理單元架構的農村治理體系形成并穩定下來。其中,“‘隊為基礎’指的是生產小隊,而不是生產大隊”。因此,生產小隊是最基本的治理單元,是基本的生產經營單位、核算單位、分配單位。對此,毛澤東特別強調,“要承認三級所有,重點在生產隊所有制,‘有人斯有土,有土斯有財’,人、土、財都在生產隊”。生產小隊是核算的基本單元、自治的基本單元,而家庭為生活、消費單元。

由此可見,在農村治理上,生產小隊是最基本的自治單元,生產、生活消費、基礎設施以及糾紛調解等均在生產小隊單元上進行。經過調整后的“三級管理體制”下,生產小隊基本與傳統時期的自然村落吻合,或是原來的自然村落,或自然聚落,或是比自然村落稍大一點。生產小隊的家戶數量相對較少、人口密度不大、地域面積也不大,所以生產小隊的單元規模較小;同時,在集體化時期,人口流動性較小,生產小隊里的所有家戶共同參加勞動生產,彼此熟悉,生產小隊仍然是一個熟人社會,成員之間的聯系比較緊密,不僅有共同的生產聯系,還有生活和社會交往的聯系,更有共同的政治活動的聯系,故而生產小隊單元的聯結性較高。此一時期,各種農業政策依托生產小隊“進村入戶”,各項公共服務、矛盾糾紛等也均在生產小隊這一級單元得以治理??傊?,公社時期的生產小隊單元規模較小,聯結性高,自治有效性也較高。

(三)改革開放之后:以行政村為單元的自治有效性逐漸不足

1978年,各地開始探索“包干到戶、包產到戶”,并很快得到了國家的認可;1983年頒布《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正式宣告了人民公社制度的終結。人民公社的解體帶來了鄉村社會秩序的短暫真空,但很快就被村民委員會替代。198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開始施行以村民委員會為自治組織的村民自治制度,規定“村民委員會一般設在自然村。幾個自然村可以聯合設立村民委員會,大的自然村可以設立幾個村民委員會”。與傳統的村落自治不同,村民自治是國家權力建構起來的制度,以規范性的制度規則為基礎,村民委員會下設村民小組,形成了“行政村—村民小組”二級單元的自治體系。此一時期的村委會、村民小組基本還是由人民公社時期的生產大隊、生產小隊轉化而來,村民小組也基本上是一個自然村落或聚落。村民自治起步時期,以行政村為治理單元開展治理,但更多具體性的事務,如水利、糾紛調解等依然在村民小組一級解決。以行政村為基本單元開展自治,在一定程度上填補了公社體制被取消之后的“秩序真空”,帶來了農村有效的治理。

但是,隨著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村委會(行政村)成為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也開始承擔更多的行政事務。村委會下轄若干個村民小組,加之規模較大、聯結疏松,帶來自治的動力不足。21世紀初,國家開始實施“合村并組”,鄰近的幾個行政村合并,鄰近的幾個村民小組合并。在有的地方,甚至原來的一個行政村成為一個村民小組。行政村的規模進一步擴大,村民小組的規模也進一步擴大。從村民自治實行初期,到“合村并組”,農村治理單元一直是“行政村”,但“行政村”單元在規模上逐漸擴大,單元聯結度也隨之逐漸降低?!昂洗宀⒔M使得合并后的幾個村干部要面對散居于數十平方公里的數個村民小組的數百家農戶”,承擔的上級行政事務是之前的數倍,使得村干部疲于完成各種任務,而無力于自治事務,沒有精力關心村級公共事務,也無心引導和激勵村民參與公共事務,自我治理空轉而不落地。合村并組強化了行政村作為村級治理單元的集權化、行政化,而不是自治化。

根據華中師范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百村觀察”數據,每個行政村的平均面積為8.13平方公里,每個村平均擁有2278人,在這樣的組織規模下,知道村干部住址的比例不到30%,村民之間的熟知度不足15%。“合村并組”之后,行政村單元的家戶數量擴大、人口密度變大、地域面積增大,導致行政村的規模太大。行政村的規模過大,社會流動大、開放性高,村民之間的熟知度太低、聯結疏松,有的村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所在的村民小組有哪幾戶。行政村單元成為一個“半熟人社會”,村民之間的社會聯結度較低,村民參與成本高,甚至漠視選舉和村莊公共事務,導致自治難以有效運轉。自治是一種高級的民主形式,對社會土壤的要求極高?!昂洗宀⒔M”之后的“大行政村”單元,帶有很強的外部建構性,超脫于自治所賴以運轉的社會土壤,建構性的自治單元懸浮于自然單元之上,自治難以落地,導致治理效率、治理效力和治理效能均降低。恰如徐勇所說:“行政村規模擴大,導致直接參與性的自治更難。”對此,有學者甚至大呼“自治已死”。可以說,村民自治建制時期,伴隨著行政村單元規模的逐漸擴大,自治的有效性逐漸降低。

四、新時期創新探索并重構自治單元,推進自治有效

在新的歷史時期,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轉型對農村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治理能力急需提升。自2014年開始,連續幾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均提出“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實現形式,探索以村民小組為基本單元的自治”的命題,各地圍繞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大膽創新,開展了有益的探索,某種程度上推動了自治落地,實現了治理有效。

第一,以自然村落為自治單元。廣東佛岡縣地處粵北山區,條件落后,行政村由原來的人民公社直接轉化而來,經過合村并組,行政村的規模進一步擴大,有的村民小組包含了若干個自然村,自然村之間距離大,加之宗族較多,導致自治難以落地。為此,佛岡縣結合“一個自然村就是一個宗族”的實際,將自治重心下移,建立了“鄉鎮—片區—自然村(村民小組)”的單元體系,根據面積、人口、地形與交通聯系等,將鄉鎮劃分為若干片區,每個片區建立黨政公共服務站。原“行政村”村委會轉變為黨政公共服務站,以自然村為單位開展自治;在自然村設立“村民理事會、黨支部、農民合作組織”等,負責自然村范圍內事務的治理。湖北秭歸縣按照“地域相近、規模適度、利益相關、共建共享、文化相連、便于凝聚”原則,取消村民小組,把全縣186個行政村化為2055個自然村落,每個村落30~80戶住戶,擁有1~2平方公里的地域面積,并在村落建立村落理事會,設立“二長八員”制度,開展以村落為治理單元的自治。河池市也將自治中心下移至行政村以下的“自然屯”,在“屯”設立理事會,促進自治落地。

第二,以村民小組為自治單元。廣東蕉嶺縣地處粵北山區,行政村的規模較大,大的行政村有10~18平方公里,小的行政村有3~5 平方公里;行政村下轄村民小組較多,平均每個行政村下轄村民小組10多個,下轄20個以上村民小組的行政村就有35個。蕉嶺縣從單元入手,深度挖掘“宗族”傳統底色,即“一個村民小組就是一個或兩個宗族的聚居單位”,把治理單元下移至村民小組,在村民小組設立村民理事會,全體村民討論明確村民理事會職責,并制定理事會章程,并依托村民小組使章程規則上墻、入戶,以此撬動自治。

第三,在新型農村社區下探索“樓棟”自治單元。有些地區借助“移民安置、拆遷安置、災后重建”等契機,重新規劃建立了新型農村社區。新型農村社區在形式上體現為“一村一社、一村多社、多村一社”等。雖然社區對農村社會進行了整合,集中居住,但在規模上依然較大,聯結依然疏松,不便于治理的開展。都江堰市的棋盤社區原來是一個大行政村,人口4000多人,下轄13個村民小組,居住分散;2010年以災后重建為契機,整村搬遷、集中安置,建立了集中居住的新型農村社區,把社區劃分為若干個樓棟單元,設立樓棟長,以樓棟為單元開展自治,如公共衛生維護、綠植養護、安全巡邏等。社區書記李天平這樣說:“有的樓棟就是原來的自然院落,有的樓棟是幾個小院壩,有的樓棟彼此熟悉,有的樓棟即使不熟悉天天見也熟悉了?!?/p>

總之,新時期農村自治單元呈現出多元化、多樣化的特點,但基本思路是相同的,即在于找到合適的、有效的自治單元。首先,自然村落、村民小組為自治單元的探索,在于下沉自治單元,即“縮小自治單元規模、增強自治單元的聯結性”,在單元規模較小、單元聯結強的自然村落、村民小組開展自治。其次,以樓棟為自治單元的探索,是在重新整合的新型農村社區的基礎上,注重規模、聯結兩個要素,將規模較小、聯結度高的樓棟作為自治單元,開展“微自治”。無論是自然村落(屯)、村民小組,還是樓棟,均以單元為切入點,以規模、聯結找到有效的自治單元,推動自治有效。

五、結論與討論

有效的自治單元是鄉村自治有效的基礎。確定有效的自治單元,對實現新時代鄉村振興下的自治有效具有重要意義。本文從單元視角切入,從規模、聯結兩個維度探討了歷史變遷中單元有效與自治有效之間的關系,對實現鄉村振興下的農村治理有效具有一定的啟示。

(一)有效的自治單元決定有效的自治

自治單元與自治有效緊密相關。如表1所示,自治單元的規模較小,自治單元的聯結性較強,容易產生自治的集體行動,自治的有效性較高。傳統時期的自然村落單元、人民公社時期的生產小隊單元,以及新時期的自然村落(自然屯)、村民小組和樓棟等單元,單元規模相對較小,村民之間的交往密切、互相熟悉,是一個熟人社會,單元聯結性較強,在這樣的單元下容易形成有效性較高的自治。改革開放之后,實行村民自治制度,一段時期內彌補了人民公社取消后農村社會的秩序真空,帶來了“自由的微風”,促進了農村民主的發展和農村事務的自我治理。但是“合村并組”之后,自治基本單元上移、擴大,行政村單元規模逐漸變大,小行政村變為大行政村,這樣的單元下,村民之間的熟悉度低,是一個“半熟人社會”,單元聯結性較低,導致自治遭遇困境,自治有效性也逐漸降低。

歷史總是給人以啟示。以自治單元為切入點探索自治有效,有較高的實踐價值。在鄉村振興背景下,自治有效是治理有效的重要內容,自治有效取決于單元的有效性。找到有效的自治單元,是提高或實現自治有效性的基礎。如摩爾根所說,單元的性質決定了上層政治體系的性質。單元決定治理,單元有效決定自治有效。正因此,2018年9月中共中央印發的《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中指出“繼續開展以村民小組或自然村為基本單元的村民自治試點工作”,這說明在鄉村振興背景下,以單元有效來探索自治有效具有較高的現實價值。

(二)有效的自治單元要考慮規模、聯結兩個因素

自治單元作為治理活動開展的空間載體,其具有兩個基本屬性:一是地理屬性。在地理學意義上,自治單元是自治行動發生的特定范圍的地域空間。這決定了自治單元有特定的地域范圍和明確的邊界,進一步決定了自治單元存在一定的規模性。因此,自治單元規模與自治行動密切相關,像“村民小組、自然村落(屯)、生產小隊”這樣的適度規模,自治的有效性較高。二是社會屬性。自治的主體是人,人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也是一種交往性的主體。人與人之間的聯結形式、聯結程度決定著社會的內聚力、向心力。在聯結性較高的自治單元下,人們有著共同的意識和訴求,容易發生集體行動,自治的有效性較高。因此,有效的自治單元受規模、聯結兩個要素的影響。

在單元視角下去探索自治有效,要考慮單元規模、單元聯結兩個因素。規模、聯結兩個因素,既考慮到了設置有效的自治單元的地理學屬性,即有效的單元規模(適度規模);也考慮到了設置有效的自治單元的主體屬性,即治理主體(人)之間的聯結。在規模適度、聯結性強的自治單元開展自治,容易形成有效性較高的自治。

(三)在實踐中,有效的自治單元是多樣化的

在鄉村振興視野下,探索并實現自治有效,要以單元規模、單元聯結兩個因素為參考,在實踐中劃定和設置有效的自治單元。經過40年改革開放,農村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農村越來越開放、包容和流動,因經濟發展、文化等造成各地的情況各不相同,差異性較大。因此,以單元規模、單元聯結來探索有效的自治單元,也不能整齊劃一,也要注意到農村的實際情況。在實踐中,有效的自治單元并不是單一的,而是多樣的、多層的。任何形式的自治有效都不可能靠“某一個”或“某一類”有效的自治單元。要結合實際,創新發展自治單元的形式,注意單元規模、單元聯結兩個要素,在規模適度、聯結程度較高的自治單元下開展自治,激發主體共同參與,高度協商,容易帶來有效的自治。

(四)以自治有效單元探索鄉村振興單元

鄉村振興的對象是抽象的鄉村,如何在實踐中振興鄉村,需要找到具象的鄉村,也就是鄉村振興單元。治理有效是鄉村振興的基礎,治理有效又以自治有效為基礎。有效的鄉村振興既依賴于有效的振興單元(規模),也依賴于農民主體振興(主體回歸以及彼此之間的緊密聯系),這恰恰也是決定自治有效的影響因素。因此,有效的自治單元與有效的鄉村振興單元之間存在著現實的邏輯關聯性。在現實中,可以以單元聯結、單元規模兩個標準和條件來探索鄉村振興單元。聯結度高、規模適度的單元即為有效的鄉村振興單元,可以是行政村、村民小組或自然村,也可以是小型鄉鎮、聯合型的行政村片區或自然村片區等。但在實踐中要注意,鄉村振興單元不同,振興的重點、路徑也不同,要根據單元的社會發展基礎來決定。

作者簡介:李華胤,男,華中師范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講師,碩士生導師。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 南京農業大學學報社科版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

免責聲明:中國鄉村發現網屬于非盈利學術網站,主要是為推進三農研究而提供無償文獻資料服務,網站文章、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站立場,如涉及版權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刪除。

欧洲一级中文字幕在线,久久精品综合视频,久久久久久不卡免费,玖玖资源站中文字幕一区二区
日本免费在线看AⅤ视频 | 亚洲欧美中文日韩v在线观看 | 日本日本欧美另类视频在线 | 正在播放中文中出 | 最新国产精品亚洲二区 | 亚洲国产精品碰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