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中國城鎮化進程中,經歷了土地制度從集體所有制的單一實現形式向多種實現形式演變、經營方式從自然經濟向社會化生產演變、收入構成從單一經營收入向收入多元化演變、消費結構從傳統溫飽生存型向小康生活現代化演變,并因此催生了大規模的鄉村人口流動。這既是計劃經濟體制形成的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歷史產物,又反過來成為全面瓦解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和推進城鎮化的決定力量。隨著信息化的不斷推進,互聯網極大地改變了城鄉的空間距離,為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在鄉村的發展開辟了廣闊的道路,使鄉村的多元發展加快新動能成長,成為推動城鄉二元結構變革的內生動力,以此構成了中國鄉村經濟發展的歷史性變遷圖景。當歷史新方位交匯于農業中國向工業中國跨越、鄉村中國向城鎮中國跨越的關鍵節點,黨的十九大提出鄉村振興戰略,就是釋放改革紅利形成鄉村經濟可持續發展新動能,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進程。
關鍵詞:城鎮化 鄉村 經濟發展 變遷 鄉村振興
在中國城鎮化進程中,得益于農村改革的強大動力,鄉村經濟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以最根本的土地制度改革為發端,經歷了“改革商品流通體制、資源要素配置、城鄉二元分割的體制、建立城鄉統籌發展的體制機制” 的過程,實現了土地制度從集體所有制的單一實現形式向多種實現形式的演變,經營方式從自然經濟向社會化生產的演變。并因此催生了大規模的鄉村人口流動,這“既是計劃經濟體制形成的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歷史產物,又反過來成為全面瓦解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和推進城鎮化的決定力量” 。隨著信息化的不斷推進,互聯網極大地改變了城鄉的空間距離,鄉村不再只是提供農產品的生產基地,其中的生態、文化、社會的價值優勢對滿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發揮著越來越重大的突出作用,而且為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在鄉村的發展開辟了廣闊的道路,使鄉村的多元發展加快新動能成長,成為推動城鄉二元結構變革的內生動力,以此構成了中國鄉村經濟發展的歷史性變遷圖景。當歷史新方位交匯于農業中國向工業中國跨越、鄉村中國向城鎮中國跨越的關鍵節點,黨的十九大提出鄉村振興戰略,2019年中央一號文件以“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為主題”,就是要更好地破解城鄉二元結構以應對城鄉發展不平衡、鄉村發展不充分的問題,釋放改革紅利形成鄉村經濟可持續發展新動能,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進程。
一、土地制度從集體所有制的單一實現形式向多種實現形式演變
“土地是一切生產和一切存在的源泉” ,正是源于土地對人類社會生存與發展的重要性,決定了作為經濟制度重要內容的土地制度,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性。馬克思認為,“土地只能是國家的財產”,“土地國有化將徹底改變勞動和資本的關系,并最終消滅工業和農業中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 ,而在農民作為土地私有者存在的地方,無產階級奪取政權以后,“一開始就應當促進土地私有制向集體所有制過渡,讓農民自己通過經濟的道路來實現這種過渡” 。新中國成立后進行的農業社會主義改造運動,中國鄉村全面建立了土地集體所有制形式。
農民集體是農村土地的所有者是“農民集體”最為基本的法律內涵,而經過30多年的演變,“農民集體在整個國家和鄉村社會中的意義持續地被邊緣化”, 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以何種形式實現,成為中國城鎮化進程中十分重大的現實問題。有學者將新中國成立以來的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劃分為五個階段:1948—1953年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1954—1956年實行農村土地集體所有,1957—1978年實行農村土地三級集體所有(人民公社、生產大隊、農村生產小隊),1978—1983年實行農村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1983年至今推進農村土地產權“三權分置”。 從這一曲折的改革過程來看,1978年以前的20多年里,中國的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是集體所有、集體經營的單一實現形式,由于土地產權歸屬于虛化了的“集體”,“集體所有制的主體事實上缺位, 這種失去主體的‘虛化’使集體所有制成為一個空洞的理論抽象”,“廣大農民喪失了集體所有制的主體角色” ,加上當時實行“政社合一”,土地的集體所有制實際上變成了政府所有制,從而嚴重傷害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導致農村經濟的停滯不前。
中國改革開放自農村啟動,最核心的制度改革是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相對于之前的重大突破是實現了所有權與使用權的分離,集體仍然擁有所有權,集體經濟組織將土地承包給農戶經營,農民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權、收益權,從而改進了對農民的激勵,“給予農戶經營自主權和剩余產品索取權” 。“盡管農民對承包地有( 不完全的) 所有權,但由于這種方式使農村的土地和農民有了較好的結合, 因而大大地解放和發展了生產力” 。顯然,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中國農村土地制度的重大轉折,它產生的巨大刺激作用,使得中國在1978-1984年的短時間內,糧食單產提高了42.8%,總產量增加了33.6%,農業增加值實際增長了52.6%,而更重要的是這一改革“賦予農戶配置生產要素的自主權”,隨著土地生產率的提高,大量農業剩余勞動力從生產率低下的農業中退出,“開始了重新配置的過程”。 “這樣,整個中國經濟社會的基本性質發生了歷史性的轉變,從原來的鄉土中國轉向城鄉中國”。 由于農民擁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流轉,從而為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的實現形式由單一向多元演變奠定了基礎。
在改革開放以來的工業化、城鎮化快速推進中,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為基礎,全國各地對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的實現形式的探索從未中斷,盡管并不是所有的探索都是成功的,但在不斷積累經驗后促成了土地集體所有制實現形式的多元化。總結改革前近20年探索的“兩田制”、“反租倒包”、 土地股份合作制、“四荒”拍賣等幾種形式可以得出,凡是承認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這種財產權利和尊重承包合同契約關系的探索往往是有效的,而踐踏農民的財產權利,違背農民意愿任意變動土地承包權的探索往往是失敗的。 也正是得益于這些經驗與教訓,黨中央不斷強調要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要求“保持穩定并長久不變”,第一輪土地承包期限由1984年開始的15年不變, 1993年提出在原定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長30年不變,黨的十九大提出“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同時黨的十八大以后大力推進承包地的確權登記頒證,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完善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辦法,為穩定農民承包權、放活經營權提供了制度保障。尤其是在實踐基礎上推進的“三權分置”改革,“拓展了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的有效實現形式” ,進一步激發了各地探索新的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實現形式的積極性,“推動形成承包小農、經營大農并行的格局” ,對現代農業的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社會化產生了強有力的促進作用。
在中國這樣鄉村的資源稟賦多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人地關系各異的大國,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的實現形式不可能是統一的,隨著農業經營主體的多元化、適度規模經營形式的多樣化,基層干部群眾因地制宜發揮著無盡的創造力,在土地承包關系穩定的基礎上,形成了集體統一經營、家庭承包經營、反租倒包、股份合作等多種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實現形式并存的格局,并且在這些形式的基礎上通過經營權流轉又衍生出“家庭農場制”、“農業共營制”、“全托管、半托管” 等多種新形式,推動了產權制度由“身份關系”向“契約關系”轉變 ,形成了由集體所有制的單一實現形式向多種實現形式不斷演變的態勢。
“實踐探索推動制度創新,新制度引領新發展,這是中國農村改革發展的基本規律” 。與農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同步推進的還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等制度的改革,盡管這些改革還在試點之中,但可以預見,只要堅持城鄉融合發展方向和保護廣大農民的土地權益這一原則不變,隨著農民的土地產權日益完整,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的實現形式還將進一步得到創新、豐富、發展。
二、經營方式從自然經濟向社會化生產演變
新中國成立到改革開放之前,中國在探索農業現代化的道路上經歷了農業合作化運動、“大躍進”運動、人民公社化運動等重大事件,由于國家實行計劃經濟體制,確立了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實行農產品統購統銷制度,“城鄉間勞動力、資本等要素流動幾乎停滯”,“城市和農村與市場的聯系幾乎被切斷” 。這一時期周恩來提出的農業“四化”即“農業機械化、水利化、化肥化、電氣化” 有了不同程度的發展,但農業服務于工業,生產經營受國家直接控制,與市場割裂,雖然“進行了大規模的生產要素投入”,“增長效果卻乏善可陳”,“按每年收入 100 元的貧困線,農村未能實現溫飽的人口高達 2.5 億” ,這一時期的農業經營從本質上仍然是一種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中國堅持市場化的取向推進改革開放,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逐步放開農村市場,取消統購統銷,農民成為自主的商品生產者,在改革開放初期促成了“農村專業戶和多種形式聯合生產的出現和發展,加速了中國農村經濟由半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向商品經濟的轉化” ;伴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不斷完善,農業產業化逐步興起,種養大戶、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家庭農場逐漸得到發展壯大,“中國農業的經營主體已經由改革初期相對同質性的農戶家庭經營占主導的格局轉變為現階段的多類型經營主體并存的格局” ,與市場化相適應的,具備組織化、規模化、專業化等特征的農業社會化生產逐漸取代自然經濟的經營方式成為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的重要內涵。
社會化生產是與封閉的、孤立的小生產相對應的,要變革小農生產方式,最根本的是在于改變其生產的“自然性”和“個體私人性”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農業發展之所以能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正是因為在市場化的道路上促成了農業由封閉、孤立的小生產向社會化生產轉型,可以總結為“生產資料社會化彌補耕地面積之不足,生產過程社會化減少農業勞動之需求,生產產品社會化增加產品總量與種類 ” 。盡管實行家庭聯產承包經營制后,單個農戶成為基本生產經營單位,但由于采取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集體經濟分別以資金整合、地權整合和土地集中方式促進農業化學化、機械化和規模化,使得小塊土地的經營者可以廣泛、高效地使用各種現代生產要素” ,從而較好地解決了小農生產“自然性”和“個體私人性”問題,遵循了現代化大生產的規律,在分工協作的基礎上促進了小農經濟現代化。
要素配置的不斷優化無疑是農業社會化生產的重要推動力,而人力資源始終在其中發揮著引領作用。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行使得農業剩余勞動力大量出現,為鄉村非農產業發展提供了契機,首先推動了鄉鎮企業的快速發展,促成了鄉村范圍內的要素快速流動,進而農業剩余勞動力進入小城鎮和大中城市,推動了城鄉市場、要素的交流。“經過近 40 年的經濟體制改革,隨著勞動力的重新配置進入到存量領域,最終拆除了勞動力跨地域、跨產業、跨所有制重新配置的進入障礙”,一方面“顯著減輕了農業勞動力剩余的程度”, 使“土地規模化與服務規模化并進” 的社會化生產成為可能;另一方面,“農民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這不可避免地對農民的思想理念、價值觀念產生深刻影響” ,從而推動了工業化的理念、技術、管理、資金進入農業,加快了農業由自然經濟向適應市場需求的社會化生產的演進。
時至今日,中國農業社會化生產已經成為不可阻擋之主流,“當前中國的小農經濟生產過程實現了商品化,種子、肥料、耕作和收割的社會化率幾乎接近100%,生產環節與社會、市場緊密聯系在一起” 。截止2016年底,中國主要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已經超過了65%,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超過56%,主要農作物良種覆蓋率穩定在96%以上,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超過290萬家,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占比達到40%,設施農業超過5500萬畝; 截止2017年7月底,在工商部門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達到193.3萬家,實有入社農戶超過1億戶,約占全國農戶總數的46.8%, 農業規模化、機械化、組織化、科技化水平已經具有了典型的現代化農業的特征。
在農業經營向社會化生產邁進的過程中,習近平曾經提出過“大農業”的概念,“大農業是朝著多功能、開放式、綜合性方向發展的立體農業”,“過去的小農業滿足于自給自足,現在的大農業則要面向市場,追求農業生產的商品率,農業商品觀念替代了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觀念” 。在今天來看,這一思想仍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盡管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業的功能不斷拓展,社會化大農業的發展態勢已經形成,但“我國 2 億多農業經營戶,戶均耕地面積只有 7 畝多,僅相當于歐盟的 1/40、美國的1/400”,“農業質量效益仍然不高”。 在這樣的國情農情中,如何按照“加快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 的要求,推動農業社會化生產向縱深邁進,“推進農業由增產導向轉向提質導向”,仍然是一個需要進一步探索的重要問題。
三、收入構成從單一經營收入向收入多元化演變
農民收入水平既是衡量鄉村經濟發展水平的重要指標,也是衡量社會制度優劣的重要標準。在中國實行計劃經濟體制的人民公社時代,鄉村經濟處于封閉發展狀態,對純農戶而言,“非農就業機會為零,農業收入就成為農民收入的唯一來源” ,而受平均主義的分配制度影響,農民的農業生產積極性受到抑制,導致“1956-1977年的22年間,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平均每年只增加2元” ,農民收入的主要來源是“參加生產隊集體勞動獲取的勞動報酬”,以至于“1978-1982 年,農民工資性收入比重明顯大于家庭經營收入比重”, 但這種工資性收入歸根結底依然主要來源于農業經營。
改革開放之初,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行和國家提升農產品價格,極大地激發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使得農民的經營收入迅速增長,一度成為農民收入占絕對比重的來源,1983年時,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中經營凈收入占到73.5% 。但農村改革不僅激活了農業,也打破了鄉村單一的產業結構,農業剩余勞動力的出現并經歷了“從農業到鄉鎮企業,從‘離土不離鄉’到進入小城鎮直至大中城市從事非農就業的階段”,與之相適應的“兼業農戶的出現和非農就業機會增加,非農業收入占農戶的收入比重不斷提高,這時,非農業收入增長對農民收入增長就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從統計數據也可以看出,從1983年以來,農村居民收入中工資性收入所占比例持續增長,最終在2015年超過了經營凈收入的占比;1983-2016年,農村居民工資性收入增長了86.3倍,經營凈收入則只增長了19.8倍;自1998年以來,除2004、2007、2013三個年份外,工資收入增長對其收入增長的貢獻率都超過了經營凈收入。 而在農民收入的構成中,除了工資性收入占比快速增長外,轉移收入的占比也得到了明顯提升,尤其是自2004年以來國家連續出臺中央一號文件,對農業支持保護力度持續加大,不僅對農民不“取”,還不斷增加“予”的力度,直接促進了農民增收。2016年,農民收入中轉移性收入占比達到18.8%,比2004年提高了14.9個百分點,增收貢獻率達到27.8%,超過經營凈收入2.6個百分點。 2017年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3432元,其中工資性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凈收入、轉移凈收入分別占比為40.9%、37.4%、2.3%、19.4% ,形成了農民收入多元化的態勢。
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 ,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已經試點推進,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已經全面推開,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又明確提出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改革的思路,可以預見,在各項改革的推動下,農民的土地、房產、資金將不斷得到激活,一直未曾有明顯增長的農民財產凈收入也將在農民收入結構中占據越來越重要的位置。因此,農民收入多元化的趨勢還將繼續。
從市場經濟規律來看,中國城鎮化進程中的農民收入多元化,是因為農業作為薄利產業回報率太低,在國民經濟中所占份額不斷下降,“非農產業的高附加值和增長的快速性具有難以抵御的誘惑力” ,導致通過非農產業就業獲得收入的農民越來越多,從而從根本上打破了城鎮化初期農民單一依靠農業經營收入的格局。而從制度的角度來看,“當農民的生產自主權得到尊重,農民能夠按市場需求的變動來調整產品、產業和就業結構時,農民的收入就能夠隨著生產的發展而不斷提高” ,改革開放不斷突破城鄉二元體制障礙和經濟結構,才使農民獲得了離開農業、離開鄉村自由擇業獲得多元化收入的權利。正是在農民主體意識覺醒的“內生動力”、資源要素配置不斷優化的“市場動力”、政策扶持力度不斷加大的“政府推力” 的多方力量的推動下,民收入才從單一經營性收入向收入多元化演變。
非農收入在農民收入中起到決定性作用是中國工業化、城鎮化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中國經濟實力日益強勁的重要標志,正如“高收入國家的人口和勞動力結構以高度非農化和城市化為特征”,而“中國在躋身高收入國家行列之前,仍需大幅度減少農業勞動力”, 這也意味著未來農民非農收入占比還將進一步增長。隨著第一代外出務工的農民已經到了“退休”年齡,多數仍會返鄉務農;而第二代農民工,盡管其身份還是農民,但“他們之中的大多數人沒有從事過任何農業生產勞動,是實實在在的‘離土又離鄉’” ,其非農化的職業特征與農民的身份矛盾短時間內難以消除。在既解決好農業的勞動力需求,又能繼續順利推進新型城鎮化,從而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實現“共同富裕”的未來實現全面現代化的道路上,“如果能使農民利用好比以往更充裕的剩余勞動時間,在農村創造新的供給、滿足城鎮居民新的需求,那意義就更大,而這也正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本意所在”。
四、消費結構從傳統溫飽生存型向小康生活現代化演變
消費既是經濟發展的動力也是經濟發展的目的。馬克思指出,“消費的能力是消費的條件,因而是消費的首要手段,而這種能力是一種個人才能的發展,一種生產力的發展。” 在改革開放以來的城鎮化進程中,農民收入的總量增長與結構多元化使農民的消費能力不斷增強,而城鎮化不僅增加了農民的收入,也“增加了農村的消費機會”和“推動了需求結構的升級” ,從而推動農民的消費結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在改革開放前的20多年時間里,盡管從總體上看農民的收入和消費水平得到了提高,但這種提高是低水平的,過程是十分曲折的,“‘告別饑餓’、‘告別短缺’成為這一時期最主要的奮斗目標” ,從農民的消費結構來看,“食品消費一直位居首位”,“文化服務消費一直排在最后”,且兩者比重沒有多大變化,1978年時食品消費占農民消費的比重為67.71%,文化服務消費則僅占2.71%。 這是一種典型的溫飽生存型的消費結構。
“改革讓中國最貧窮的農民、最落后的農村最先發展起來” ,伴隨著收入的增長與物資的日益豐富,農民消費水平快速增長,“1985年,新中國第一次出現了農村消費占全國絕對比重的態勢,農村社會商品零售總額占全國的64%” ,農民逐步擺脫了尋求溫飽的困擾,消費進入了快速改善的軌道。時至今日,農民消費總體水平大幅度提高,農村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支出由1980年162.2元,增長到2017年的10954.53元,增長了66.5倍。農民消費結構顯著改善,1980年-2016年,中國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中,食品消費支出與衣著消費支出增長幅度最少,分別為31.6、28.8倍,而交通通信、醫療保健、文教娛樂消費則分別增長了2265.5、273.3、129倍;農民食品、居住、交通通信、文教娛樂、醫療保健消費支出所占比重分別由61.8%、13.9%、0.4%、5.1%、2.1%,改變成為32.2%、21.2%、13.4%、10.6%、9.2%,其中食品消費占比下降了29.5個百分點,居住、交通通信、文教娛樂、醫療保健消費占比則分別提升了7.3、13.1、5.4、7.1個百分點。 顯然,農民消費實現了由單一消費結構向多元消費結構轉變,“發展型、享受型消費的比重大幅增長,整體突破了生存型結構并開始向發展型結構轉變” 。
農村居民消費結構的演變不僅與農民收入水平相關,還與其他多種因素相關,張曉山將影響農民消費行為的主要因素總結為貨幣收入,消費者年齡結構、性別結構及職業構成,農村社區的物質基礎設施,物品價格,消費品的存量因素,利率和通貨膨脹的變動狀況,社會正式的制度安排和非正式制度安排,信貸條件等8個方面; 而影響農民消費需求的因素除農民的可支配收入水平外,還有“宏觀經濟發展和農業的發展、消費品的價格水平、消費環境、非家庭經營收入的比例”和“勤儉節約的消費倫理、隔代消費的消費習慣、制度及其變化等其他因素” 。這些研究表明,農民消費受農民自身收入水平、消費習慣和經濟環境、政策環境緊密相關,而在中國快速的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市場體系的不斷完善、城鄉經濟的快速發展、國家一系列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的實施,不僅使“農民從土里刨食、溫飽不足變成了進城務工、走向小康”, “農村從信息孤島變成了與世界互聯互通” ,也使“農民的思想也有了很大進步,不再像貧困時期那樣固守著自己的收入寧愿去儲蓄也不愿意去消費” ,農民的消費質量顯著提升。家用汽車、空調、計算機等遙不可及的消費品進入尋常農村家庭,2015年時這三類消費品擁有量分別達到每百戶13.3輛、38.8臺、25.7臺,而洗衣機、電冰箱、彩電、移動電話則分別達到每戶0.79臺、0.83臺、1.17臺和2.26部;農民住房向追求有房住向住得更寬敞、更舒適轉變,人均住房面積由1980年的9.4平方米/人提高到2012年的37.1平方米/人;食品消費由追求溫飽向營養、健康轉變,農民人均糧食消費中,糧食消費量由1980年的257.2公斤下降到2015年的159.5公斤,食用油、豬牛羊肉、禽類分別由1980年的2.5、7.7、0.7公斤提高到2015年的10.1、21.2、7.1公斤,奶類消費由1982年的0.7公斤提高到2015年的6.3公斤。 同時,農民對文教娛樂、醫療保健之類的消費也在快速增長,注重教育、追求精神文化消費、重視身體健康投資成為鄉村的潮流,消費需求“呈現出多樣化和個性化的特征” 。
從改革開放到今天,中國實現了13億多人由貧窮到溫飽、再由溫飽到基本達到小康水平的歷史跨越, 2017年中國農村居民恩格爾系數已經下降到31.2%,消費水平總體上已經達到相對富裕的水平,消費結構實現了從傳統溫飽生存型向小康生活現代化的轉變,成為“歷史跨越”的最好證明,這不僅是中國鄉村經濟發展的印證,也充分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習近平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要求“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奮斗目標”,作出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戰略部署, 為進一步提升農民生活水平提供了堅強的制度保障。可以預見,在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征程中,農村消費水平將得到不斷升級,農民“生活富裕”將在中國全面現代化建設中加快實現。
[作者陳文勝,湖南師范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特聘教授,湖南省社會科學院中國鄉村振興研究院研究員。長沙 410003]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浙江學刊》2019年3期 (此文原稿,刊發時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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