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28日,《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出臺。8個月后,首現官員“能上能下”地方樣本,昨日的湖北省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履職盡責管理推進會通報,該省28名履職能力、精神狀態或擔當作為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干部被組織調整,其中8名官員被免。另外,22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干部,被批評教育或誡勉談話。(4月13日新京報)
推進干部能上能下,重點是解決能下問題,既要把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選準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問題或者不適合的干部調整下來。這就打破了“金飯碗”的鐵律,將干部的“上”與“下”與優勝劣汰法則對接起來。而向下調整的主要渠道有六個方面,即到齡免職(退休)、任期屆滿離任、問責處理、健康原因調整、違紀違法免職和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領導干部等。
推動干部“下”只是手段,并不是目的,是為有效防止各級領導干部“庸懶散”“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只要不出事,寧愿不做事”,在其位不謀其政。正如有學者所指出的那樣:反腐高壓下,亂作為明顯被控制住了,但是不作為、緩作為卻在相當大的范圍、相當多的人中出現了。由于沒有正常的退出和降級機制,一些“懶官”和“庸官”在領導崗位上熬日子、混飯吃,造成了懶政怠政的氛圍,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種不健康的生態環境。
要實現能上能下的科學管理,還必須建立相應的激勵機
制作為平衡。不僅為干部能下劃出“硬杠杠”,并以科學合理的設計,明確了下的標準,規范了下的方式,疏通了下的渠道,確保干部下得合理、下得合法、下得服氣,而且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建立了“快速通道”。這就切實把全體干部的思想和精力凝聚到服務改革發展上來,真正實現“人崗匹配”“職得其人,才得其用”,讓肯干的受激勵、慢干的受鞭策、不干的受懲戒。對于問題干部,在被組織調整影響期滿后,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突出、工作需要且經考察符合任職條件的,可以提拔任職。這為下的干部教育管理、使用復出指明了方向,充分體現了對干部的關心愛護,可謂既是“破冰”更是“融冰”。
推進干部能上能下,關鍵要勇于擔當,敢抓敢管。要落實“真下”,讓“為官不為者不能為官”,讓“不干事者出局”,讓“不為者無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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