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披露的河南三門峽警方12年“霸占”企業家別墅辦公一事,當地警方5日作出公開回應稱,愿以真誠的態度,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就房租等遺留問題溝通解決。(新華網>2016年06月06日來源: 中國新聞網)
自2004年起,河南三門峽市公安局原澗河派出所,無償使用當地一胡姓企業家私人別墅辦公達12年之久,該企業家去世后,其愛人范女士向警方索要別墅一度遭遇警方推諉和報復,這是典型的“無賴強借”,警察怎能像無賴?
如按三門峽市公安局經開區分局一副局長所說,三門峽澗河派出所幫助維護企業家維護了市場秩序,“企業家免費提供給警方住”,而且沒有說歸還的期限和租金,警方就可以無條件住下去,這是以公權名義強占他人私有財產的強盜邏輯:
首先,別墅是高檔住宅,是稀缺的房產資源,“臥榻之下,豈容他人酣睡”,有哪個企業家愿意無條件讓給其他人免費永久占用?
其次是當地警方還將別墅內部分設施改建為警用設施,以派出所房子系國有資產為名,阻止胡某遺孀范某出售,這是欲長期霸占使用的借口。
其三,在遺孀范某要收回別墅,而警方的態度不是“自愿退房于民”,而是采用了“報復性檢查”,這種針鋒相對的類似黑社會性質打擊報復伎倆,令人發指。
筆者最佩服的人里面,就有企業家。企業家們將人力、財力、物力、科學技術組織起來利用起來,創造了財富、就業機會、稅收,作為用稅人,均應該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的要求,對企業家心存感激,為企業家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河南三門峽警方強取豪奪企業家財產的行為,應視為與黨中央國務院直接作對!
“不拿群眾一針一線”是中國共產黨鐵的紀律。長期強行占用企業家別墅,不支付一分錢費用,以各種借口不予歸還,千方百計打擊報復,這不是中國人民警察的作派。作為警察、作為保護人民打擊敵人的國家機器,更應該嚴格遵守黨的紀律,絕不能將手中的國家公權走偏走私。河南警方應及時命令不聽招呼的下級公安機關,將企業家的財產限期退還,并按市場價支付使用費用、租金,并對濫用職權的相關派出所長、經開區分局一干人等以及混淆視聽的馬姓副局長嚴肅追責,堅決維護群眾利益,堅決懲處披著警察制服的侵民害民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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