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立于上則俗成于下”,基層穩(wěn)定是國家穩(wěn)定的基礎,基層法治是國家法治的基礎,基層治理的法治化關系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貫徹和落實,關系到社會的穩(wěn)定和諧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目標的實現(xiàn)。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離不開基層群眾的“俗成”,更離不開基層黨組織的帶頭作用。但是,當前基層黨員干部中還存在著將法治“留在嘴上”、“停在稿上”“藏在書上”的情況,存在著“空喊口號不行動,空講內(nèi)容不實際”的問題。雖然一些部門也曾開展法律知識學習,但許多干部都是“猴子搬包谷”—學點丟點或者不端正學習態(tài)度,存在得過且過的現(xiàn)象。面對存在的問題,基層黨員干部應該做到“學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畏法”。
擴寬渠道學法,融會貫通知法。作為基層法治的“排頭兵”,黨員干部應該多維度,多層面的進行法律知識的學習,不能將法律僅僅停留在書本中,通過法律培訓、法律節(jié)目、法律資訊等多渠道學習法律,并將所學的知識融會貫通,徹底吃透。
深刻認真懂法,結(jié)合實際用法。在熟知法律知識的基礎上,更要對法律知識進行深刻認真的領悟,能夠結(jié)合自己的工作,將涉及的法律知識熟練運用,向身邊的群眾解釋宣傳相關的政策法規(guī)。
嚴格自覺守法,時時刻刻畏法。懂法、用法之后,最重要的還是要守法和畏法。對于法律,心存敬畏之心,敬畏法律,就是要強化法治意識,自覺接受法律監(jiān)督。敬畏法律,就是要尊重法律的神圣,敬畏法律的威嚴,明白法律是至高無上的,任何組織和個人都要遵守,誰都沒有超越的特權(quán)。
總之,基層黨員干部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目標實現(xiàn)過程中應該成為基層法治建設的“排頭兵”, 做到“學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畏法”,更加充分的發(fā)揮基層領導核心作用、黨組織的戰(zhàn)斗堡壘作用和共產(chǎn)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作者單位:云南省臨滄市雙江自治縣委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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