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春節期間是我國不少農村地區結婚“高峰期”。近日有記者在山東、河南、安徽等地農村調查發現,婚嫁彩禮在一些地方動輒十幾萬元,普遍要求在城區買房,遠超一般農村家庭的承受能力。雖然有的地方出臺了“彩禮指導標準”,但“硬杠杠”難以管住“窮講究”,“高價彩禮”現象并未絕跡。(《網易新聞》)
這到底是什么原因致使地方出臺“彩禮指導標準”呢?原因不外乎有兩個:一是我國偏遠地區,特別是農村和山區,由于地理位置差,農村貧瘠,農民貧困。村上的女子為了補貼家用,外出打工,幾乎在外安家,個別近嫁的,父母都要高額彩禮。村上的男子往往都貧窮,無力支付天價彩禮,就打光棍,留下很多問題。二是即使男子的家人想方設法湊齊了天價彩禮,但是婚后因為負債累累,不堪重負,也會影響一家人的和諧,從而衍生吵架、離婚、子女撫養問題、父母贍養問題等。基于此,各地政府就紛紛出臺相應的彩禮指導標準,以期對當前的風氣有所改善。
有人說,出現天價彩禮,跟我們的一些黨員干部有關,比如前些年一些黨員干部大操大辦也帶壞了社會風氣,要求依據黨紀政紀,嚴格限制或禁止黨員干部以任何方式參與大操大辦、助長“天價彩禮”陋習的行為。“從黨員干部抓起,有助于扭轉‘天價彩禮’不良社會風氣。”
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劉山鷹認為,對于普通群眾,彩禮過高雖是陋習,但如果由政府出面來制止、限制也不是兩全的辦法。“婚喪嫁娶本是屬于老百姓自己的事情,政府強行介入、特別是附帶懲戒措施的介入,往往會帶來新的麻煩。”
的確,農村十里不同俗,各個村都有自己的特點,要鼓勵村民自治,讓村級成立紅白理事會,以村規民約的形式移風易俗。而我們政府只需做好“守夜人”。
我們政府與其出臺“彩禮指導標準”來干預,還不如在脫貧攻堅上面下下真功夫,在帶領農村發家致富方面動動腦,一旦農村經濟繁榮,農民收入提高,誰還愁姑娘不嫁進來呢!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