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百年來中國農民現代化探索主要經歷了理念啟蒙的倡導期、社會實驗的探索期、理想浪漫的實施期、開放務實的發展期四個階段。這是一個從簡單、含糊、籠統、被動走向豐富、明晰、具體、主動的偉大進程:一是從理念務虛向實踐務實的轉變,二是從受眾承教到獲得主體性的轉變,三是從簡單認知到多元化理解的轉變,四是從相對封閉向開放廣闊的轉變。農民現代化的實現過程與方式主要表現在:自上而下的運動式推進、以問題為導向的解決之策、以制度建設為保障、情感認同的內化交流。未來,要通過鄉村善治進一步推進中國農民現代化進程,在人的現代化、協同發展、分別施策、精準對策上下功夫,發揮特色優勢和加強制度創新,確立城鄉健康發展的新理念。
關鍵詞:農民現代化;政府推動;問題導向;鄉村治理;制度創新;情感認同
新時代,中國提出了“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其中“現代化”成為長遠但急迫的根本任務。近年來,“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被作為重要的核心概念予以強調,突出了我國工作的重點、焦點、難點和發力點。與此同時,農村農業農民的現代化也被置于顯著位置,因為沒有農村農業農民的現代化,整體鄉村治理乃至國家治理都無從談起,國家現代化更不可想象。作為鄉村治理主體的農民,更是現代化進程中的關鍵環節,因為農民現代化既是基礎工程又是難以突破的瓶頸。目前,盡管有不少關于農民現代化的研究成果,也有一些較好的建議性意見;但整體而言,仍停留在“提高農民素質”等簡單結論,還產生一些偏見甚至錯誤認識,不利于農民現代化,更無益于中國鄉村治理和國家治理。本文擬以歷史的視野、現實的狀況、前瞻性眼光、對人類發展及其命運的關懷等角度,探討中國農民現代化問題,以突破目前鄉村治理和國家治理的一些限度和誤區。
一、中國農民現代化的歷史發展邏輯
“現代化”主要是個西方概念,其內涵相當豐富復雜,且具有歷史性、動態性、發展性,很難進行簡單概括。不過,大致說來,它是指從傳統向現代、農業向工業、現在向未來的轉變。具體來說,它包括知識的科學化、政治的民主化、經濟的工業化、生活的城市化、思想的自主化、文化的人性化等。長期以來,我們主要是在西方現代化的概念引導下探討中國現代化,對中國特色的現代化有所忽略。同理,中國農民現代化已走過百余年的發展歷程,但少有人從中國的歷史與現實角度進行梳理,即使談及也多是注重農民問題,或用西方現代化進行分期和籠統評說,所得結論很難令人信服,更不要說進行規律性和學理性研討。整體觀之,中國農民現代化走過了既有繼承又有發展還有超越的曲折過程,反映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追求的一個側影。
一是理念啟蒙的倡導期。清末民初,中國的現代化進程已經開啟,不少思想文化先驅開始以啟蒙者身份和姿態涌現出來,較有代表性的是梁啟超、章太炎、嚴復、魯迅等人。早在1902年至1906年,梁啟超以“中國之新民”為筆名,先后發表多篇文章倡導“新民說”。在他看來,中國國民公德缺乏,智能未開,愚陋、怯弱、渙散、混濁俯拾皆是,需借助西方制度文化改變之,其激烈情緒和急迫心態躍然紙上。為了形象生動展示“新民”的價值意義,梁啟超于1902年11月14日還發表《論小說與群治之關系》,大談小說之于新民的重要性。他說:“欲新一國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國之小說。故欲新道德,必新小說;欲新宗教,必新小說;欲新政治,必新小說;欲新風俗,必新小說;欲新學藝,必新小說;乃至欲新人心,欲新人格,必新小說。何以故?小說有不可思議之力支配人道故。”與此相關,魯迅繼承了梁啟超等人的觀點,剖析和批判國民性,倡導啟蒙。有學者指出:“如果說魯迅從1902年以后開始探討‘中國國民性’的問題,是繼續和發展了梁啟超所提倡的‘興民權’(《上陳寶箴書論湖南應辦之事》)、‘喚起國民’(《戊戌變法記》)和召喚‘新民’(《新民說》),以及嚴復所介紹的‘群學’,主張‘利民’,提倡‘自由’和‘平等’,并最終歸結于要‘鼓民力’、‘開民智’和‘新民德’(《原強》)這些主張的話,那么他于1907年在《文化偏至論》中開始探討‘人’的問題,卻是章太炎‘大獨必群’(《明獨》)這個命題的極大的發揮了。”在《文化偏至論》和《摩羅詩力說》等文中,魯迅倡言“國民精神之發揚”和“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舉;若其道術,乃必尊個性而張精神”,這顯然是對現代人的呼喚。五四時期,魯迅還創作了《狂人日記》和《故鄉》等小說,塑造了阿Q與閏土等農民形象,并對其愚昧、麻木、奴性等劣根本性進行了嚴厲鞭撻。當然,梁啟超和魯迅等人筆下的“新民”和“立人”雖不單指農民,但也包括農民在內,因為當時的農民占國民人口的絕大多數。
二是社會實驗的探索期。與“五四”之前相比,之后的20世紀二三十年代中國農民現代化偏于實踐,特別是從組織上進行實驗。據統計,此時期“全國已有六百多個團體從事農村工作,有一千多處從事實驗”。較有代表性的是李大釗、毛澤東、晏陽初、梁漱溟、陶行知等人。李大釗于1925年12月寫了《土地與農民》,著重強調農民在中國的重要性和價值意義,后被毛澤東編入《農民問題叢刊》,作為農民運動講習所教材。毛澤東本人更是將重視和組織農民看成當務之急和革命的關鍵,在《國民革命與農民運動》一文中,他說:我們要“立刻下了決心,把農民問題開始研究起來”,“立刻下了決心,去做那組織農民的浩大的工作”。毛澤東創辦的農民運動講習所、領導的秋收起義等都是一種政治組織形式。不過,此時期毛澤東看到了農民的局限,并重視對他們施加教育,如1929年12月他寫的《關于糾正黨內的錯誤思想》一文,針對的就是“四軍黨內種種不正確思想的來源,自然是由于黨的組織基礎的最大部分是由農民和其他小資產階級出身的成分所構成的”,而非組織的觀點、絕對平均主義、主觀主義、個人主義、流寇思想、盲動主義等的出現就在情理之中。因此,毛澤東說:“由于紅軍中游民成分占了很大的數量和全國特別是南方各省有廣大游民群眾的存在,就在紅軍中產生了流寇主義的政治思想。”在此,農民的歷史局限性及其改造顯然與“五四”之前的啟蒙主題聯系起來。到晏陽初、梁漱溟、陶行知的鄉村建設運動,社會實驗和通過教育將農民組織起來的意愿同樣迫切和強烈,其著眼點是農民身上的“愚、貧、弱、私”四大病。晏陽初在《農村運動的使命》一文中說:“中國今日的生死問題,不是別的,是民族衰老,民族墮落,民族渙散,根本是‘人’的問題;是構成中國的主人,害了幾千年積累而成的很復雜的病,而且病至垂危,有無起死回生的方藥問題。”“農村運動,就是對著這個問題應運而生的。它對于民族的衰老,要培養它的新生命;對于民族的墮落,要振拔它的新人格;對于民族的渙散,要促成它的新團結新組織。所以說中國的農村運動,擔負著‘民族再造’的使命”。值得注意的是,晏陽初還寫了《中國新民》和《有文化的中國新農民》兩文,前者顯然承接了梁啟超的“新民”,后者提出一個與農民現代化相關的“新農民”,這是一個全新概念,就如他在文末所言:“我們相信中國的民眾即將認識到,一個真正高貴的人應具有全國性的國家意識。”當然,對傳統社會的改造也成為梁漱溟鄉村建設思想運動最具現代化性質的部分,他主張“重建一新社會組織構造”,并認為這是解決鄉村問題的根本。陶行知早在1926年就談到農民和村治問題,他指出,“要建設適合鄉村實際生活的活教育”,“活的鄉村教育……他要教農民自立、自治、自衛”,并問“以后看學校的標準,不是校舍如何,設備如何,乃是學生生活力豐富不豐富……村政已經成了村民自有、自治、自享的活動嗎”?這與改革開放后的村民自治組織是相通的。盧作孚在1934年也強調社會組織作用,甚至提到“四個現代化”。他說:“中國弱點只在沒有走入現代,沒有完成現代的物質建設,沒有完成現代的社會組織,沒有運用現代的科學方法去完成物質建設和社會組織。”“促使全國統一于一個公共信仰四個現代化的運動之下,這是最可靠的統一全國的方法”。很顯然,此時期對農民現代化的訴求更加明確具體,以組織形式進行的實驗也更有針對性,這對于之前的“形而上”的理論倡導無疑是一次推進和突破。
三是理想浪漫的實施期。進入20世紀40年代,中國農民現代化發生根本變化。這主要表現在農民由原來的“被啟蒙”變為啟蒙者,他們再也不是以往處于高位的啟蒙者所認為的那樣,是愚蠢落后和麻木狹隘的代表,而是獲得獨立身份、價值尊嚴、意義理想的主體性。如在陜甘寧邊區,自治組織和自治活動大大推動了農民的自主性和參政能力,于是“發揚民主政治,采用直接、普遍、平等、不記名的選舉制,健全民主集中制的政治機構,增強人民的自治能力”,“保證人民言論、出版、集會、結社、信仰、居住、遷徙與通信之自由”,“建立便利人民的司法制度,保障人民有檢舉與告發任何工作人員的罪行之自由”,“實行男女平等,提高婦女在政治上、經濟上、社會上的地位,實行自愿的婚姻制度,禁止買賣婚姻與童養媳”,“發展民眾教育,消滅文盲,提高邊區成年人民之民族意識與政治文化水平”。這里的“人民”當然包括廣大農民在內。值得強調的是,毛澤東在1942年的《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更將農民地位大大提升了。在他看來,文藝再也不是高高在上的“啟”農民之“蒙”,而是要到“工農兵”中,解決“為什么人的問題”。1949年新中國成立后,知識青年上山下鄉漸成風潮,如1964年的文件規定:“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毛澤東同志提出的以農業為基礎以工業為主導的發展國民經濟的總方針,進一步加強農業戰線,建設現代化的農業,建設社會主義的新農村,中共中央、國務院認為,在今后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有必要動員和組織大批的城市知識青年下鄉參加農業生產。大批城市知識青年下鄉,使城鄉青年結合在一起,既有利于穩定農村青年從事農業生產,也有利于更快地形成一支有社會主義覺悟、有文化科學知識的新型農民隊伍。”今天看來,這一方式確實包含了主觀性、隨意性、強制性,沒考慮城市知識青年的特點;不過,少有人從農民現代化角度考慮其價值,更忽略了其中提到的幾個關鍵詞。如“建設現代化的農業”“社會主義新農村”“城鄉青年結合”“新型農民”,這些詞都有新意,既是對以往農民現代化的繼承,也有所發展和超越,這為后來開辟了新路。還有,關于“有利于更快地形成一支有社會主義覺悟、有文化科學知識的新型農民隊伍”的提法,就是立足“農民現代化”的長遠設想,是有大局觀和前瞻性的。
四是開放務實的發展期。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農民現代化道路邁出堅實步伐,最突出的是村民自治、新農村建設和鄉村振興。第一,中國的村民自治最早可追溯到1908年,憲政編查館奏呈的《城鎮鄉自治章程》后來閻錫山重視推行的“村治”;不過,這些制度或因一紙空文,或限于一地,或因為統治者服務,難給廣大農民帶來真正的實惠和變化,所以不是流產就是影響不大。改革開放以來的村民自治則是一次真正意義的“革命”,不論是范圍規模還是影響力和巨大推動作用,都是前所未有的,這是影響中國農民現代化以及整個中國現代化進程的一次翻天覆地的巨變。如1983年6月21日,彭真在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指出: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作為人民群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組織,辦理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這些工作中有許多由它們來做比由政權機關來做更適當、更有效”。從第一個村民委員會產生至今已逾40年,廣大農民的自治能力水平和現代化程度得到很大提高,這是任何人都不能否定的。如果說開始的村民自治還是粗放簡單的,在新世紀和新時代,它則進入全面、細致、有效的深化期,像“微自治”和“微治理”就是其典型代表。第二,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2005年10月8日在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上,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十一五規劃的建議》)中明確提出農村農民“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總體要求。在此,顯然承接了20世紀五六十年代“社會主義的新農村”的提法,只是在內涵上有所不同,它更重農民增收、農民素質教育、農民依法行事、農民社會保障等方面。第三,在農村農民扶貧工作中,既要扶“物質”之貧,又要“扶智”,反映了黨和國家對農民現代化的高度重視和切實有效治理。第四,在新時代,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提出一系列與農村農業農民現代化相關的概念,也有一些重要論述。如2017年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鄉村振興戰略”,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必須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基于此,習近平還提出“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培養造就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在此,“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等提法與以前既有聯系又有新意。習近平還提出“新型農民”“職業農民”的概念,重視青年農民人才培養,他說:“要提高農民素質,培養造就新型農民隊伍。培養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加大農業職業教育和技術培訓力度,把培養青年農民納入國家實用人才培養計劃,確保農業后繼有人;把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作為一項重大戰略,以吸引年輕人務農、培育職業農民為重點,建立專門政策機制,構建職業農民隊伍,為農業現代化建設和農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堅實人力基礎和保障。”有學者這樣說:“‘職業農民’概念的提出,意味著‘農民’是一種自由選擇的職業,而不再是一種被賦予的身份。”“從當前來看,要培養‘新型職業農民’,一個突出的瓶頸是怎樣打破原來城鄉二元分割的戶籍體系,讓全體國民能夠真正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自主擇業。”可見,“新型職業農民”為中國農民現代化打開了巨大發展空間,使之更加具體明確,創新性也得以突顯。
整體而論,一個多世紀以來的中國農民現代化走過一條時隱時顯之路。但其連續性、一致性、繼承性還是非常明顯的,一些概念、理念、方法、路徑甚至話語方式都可找到相關性、共同價值和影響作用。只不過,其探索創新也是較為突出的。縱觀百余年中國農民現代化進程,有幾個特點值得總結和研討:一是從理念務虛向實踐務實的轉變,二是從受眾承教到獲得主體性的轉變,三是從簡單認知到多元化理解的轉變,四是從相對封閉向開放廣闊的轉變。簡言之,中國農民現代化是一個從簡單、含糊、籠統、被動快速走向豐富、明晰、具體、主動的偉大進程。如毛澤東時代主要從階級身份即地主、富農、中農、貧農等角度理解農民,到新世紀前后,有學者就將農民分為八個階層,也有人對農民進行更為細致的區分,從中可見,在歷史變化中對于“農民”內涵、農民現代化的豐富理解和整體推進。
二、中國農民現代化的實現方式
中國農民現代化之路雖只有百余年,但實現方式卻是歷史性的,具有里程碑意義,值得好好總結。不過,與西方相比,特別是站在數千年中國傳統文化角度審視,中國農民現代化還處在發展過程中,有較長的路要走,這是需要清醒的。只有站在這一更加開闊的視野,有歷史縱深感,又不失去未來向度,才是健康合理并有著美好前程的。因此,探討中國農民現代化實現方式及其限度意義重大。
運動式自上而下推進是中國農民現代化的第一個特征。應該承認,站在局部看,中國農民現代化有不少是自下而上發生的,像廣西壯族自治區宜山縣果作村的第一個村委會、吉林省梨樹縣的海選、浙江省溫嶺市的民主懇談等都是如此。不過,站在宏觀特別是發展變化的大局看,中國農民現代化一直離不開自上而下的推動,有的甚至是運動式推進,從而產生巨大的動能和潛力。從清政府、國民政府到陜甘寧邊區,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的上山下鄉,再到改革開放以來的聯產承包責任制、村民自治、脫貧攻堅,以及新農村建設、鄉村振興等,都可看到背后有一雙巨手的推力。可以設想,如果沒有政府的運動式推進,僅靠民間和農村農民的自覺自愿自發,中國農民現代化很難生成,更不要說長成參天大樹。以村民自治為例,之所以在短短十多年間就產生影響全國乃至世界的巨大影響,一個重要原因是黨和國家及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全力支持推行,這從村民自治的發動、達標示范活動,以及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一系列舉措可見一斑。另如,早在1960年,中央就從一級機關抽調萬名干部下放基層,“這次抽調一萬名干部下放農村,對中央機關干部來說,是一件大事。各單位都把這一工作當作一項政治運動來搞,由黨組書記和各部門領導同志親自掛帥,機關黨組織全力以赴,在干部中進行了深入細致的政治思想工作,大講形勢,大力宣傳以農業為基礎的方針,充分發動了群眾,在提高認識的基礎上,掀起了熱烈響應中央的號召,積極報名要求下放的高潮”,“對這一批下放干部的分配問題,根據重點加強農村,也適當照顧其他基層的精神,我們初步計劃大體以七千人,下放到農村,三千人下放到工業和其他基層單位”。從1962年到1964年,“近兩年來,各地又有計劃有組織地動員了近十萬知識青年到人民公社的生產隊去落戶,更多的知識青年參加了國營農、林、牧、漁場的建設”。改革開放以來,在下派第一書記和脫貧攻堅戰干部中,也是數量驚人,顯示了黨和國家及各級政府的堅定決心和堅強執行力。據報道,十八大以來全國共選派227.8萬人駐村幫扶,到2017年,全國共有19.5萬駐村第一書記扶貧。對于政府推動特別是國家運動式推進鄉村治理,不少學者表示反對,認為這有違自治精神,也不利于充分調動廣大干群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因此否定中國鄉村治理的成就和價值。其實,應辯證看待這一問題,尤其是需要結合中國國情給予實事求是的評說判斷。一方面,它確實可高度集中人力物力財力,以最快速度、最大效益充分發揮我國的制度優勢,從而達到最優化效果。這次新冠疫情防控就充分說明這一點,歷次運動式推進中國農民現代化均取得顯著成效,這是其他國家制度難以比擬的。另一方面,這種運動式自上而下推動又有局限,主要表現在:重復、疊加甚至疊床架屋式治理,易造成資源浪費;不少農民形成依賴心理和影響內生力,從而導致等、靠、要思想;出現虎頭蛇尾的形式主義應付,缺乏可持續發展動能;不顧具體情況特別是城鄉社會差異,產生冒進、冒險和一刀切的弊端,等等。這在知識青年上山下鄉特別是讓他們落戶農村表現得尤其突出,也造成了不少難以挽回的損失。基于此,在充分肯定我國運動式推進農民現代化的前提下,如何克服其存在的問題,是今后應改革和提高的重點。
以問題為導向的解決之策是中國農民現代化的第二個特征。與國家現代化建設具有前瞻性和預見性不同,中國鄉村治理特別是農民現代化較為滯后,往往多是在遇到矛盾問題后的壓力型應對。這就決定其具有相對被動甚至疲于應付的缺點,也具有集中發揮智慧優勢有針對性解決問題的優點。以國家治理現代化為例,早在1964年,周恩來就在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提出四個現代化,即現代農業、現代工業、現代國防和現代科技四個現代化。于是,中國進入一個朝向現代化邁進和努力的新征程。1980年,鄧小平提出實現四個現代化的具體時間節點,他說:“我們要在本世紀實現四個現代化,從今年元旦起,只有二十年,就是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如果四個現代化不在八十年代做出決定性的成績,那它就等于遭到了挫折。所以,對于我們的建設事業說來,八十年代是很重要的,是決定性的。這個十年把基礎搞好了,加上下一個十年,在今后二十年內實現中國式的四個現代化,就可靠,就真正有希望。二十年,時間看起來長,一晃就過去了。所以,我們從八十年代的第一年開始,就必須一天也不耽誤,專心致志地、聚精會神地搞四個現代化建設。搞四個現代化建設這個總任務,我們是定下來了,決不允許再分散精力。”今天看來,這個“四化”完成時間表雖不如愿,但確立20年發展目標是有前瞻性的。2005年,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了《十一五規劃的建議》,提出新的四個現代化,即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和國際化。2012年,在黨的十八大報告中,對于現代化又有了更豐富的內涵要求,提出“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道路,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工業化和城鎮化良性互動、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相互協調,促進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2013年,習近平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上,提出“堅持把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這被有的學者解讀為“第五個現代化”。2017年,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將我國現代化分兩步走:一是從2020年到2035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基礎上,再奮斗1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二是從2035年到本世紀中葉,在基本實現現代化的基礎上,再奮斗15年,把我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應該說,從國家現代化發展看,這是一個既立足長遠又高瞻遠矚的宏偉計劃藍圖。然而,中國鄉村治理卻主要是以問題為導向的滯后式發展變化:清末民初面臨的是西方的堅船炮利,20世紀三四十年代是以國民性改造和抗戰為要務,1949年新中國建立后又處于內憂外患,改革開放以來最直接的改革動因是經濟、社會、思想、文化的百廢待興以及西方化和全球化問題。具體到農民現代化,許多制度創新往往都是為解決矛盾而設:第一個村委會創立是為了解決交界地帶治安混亂問題,浙江溫嶺民主懇談是基于上級宣講的簡單化、模式化和空洞無物,村務公開、民主監督都與村干部腐敗有關,新農村建設的直接動因是一些鄉村的衰落凋敝,“微自治”和“微治理”則基于村民自治的形式主義弊端,等等。因此,與國家現代化的超前性比,注重問題導向的農村農民現代化既取得了一些實效和創新,但滯后性和路徑依賴也是應該努力克服的,否則就很難獲得跨越式發展和螺旋式上升。
以制度建設為保障是中國農民現代化的第三個特征。制度往往是現代社會非常重要的元素,也是衡量一個社會現代化程度的標志。如無制度保證,再優秀的人也很難發揮聰明才智。從我國治理現代化角度觀之,制度建設一直處于優先地位,也是為改革開放保駕護航和取得巨大成就的可靠保證。作為國家治理和現代化建設的一部分,鄉村治理和農民現代化也一直將制度建設置于首位,除了遵循和闡釋國家制度,其自身的制度建設也很有代表性。可以說,正是制度的先進性、導向性和決定性,才使鄉村治理和農民現代化走上快車道,獲得快速發展和堅實動力。毛澤東一邊開辦農民講習所,一邊寫出大量理論著述,為農民革命提供制度和智力支撐。如《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1925年)、《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1927年)、《怎樣分析農村階級》(1933年)等。另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簡稱《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為例,這是村民自治的國家大法,從1984年上半年到1987年底,幾經磋商、不斷修改,既反映了黨和國家的高度重視,也反映了制度制定者的嚴謹、慎重、認真態度,還反映了制度制定過程的艱辛、復雜和難度。大致說來,其主要經歷八個步驟:其一,初稿形成。1984年上半年,民政部為起草擬定《村民委員會組織條例(草案)》,先組織人到全國調研,參照各省市制定的村委會工作簡則、規則、條例和章程,向有關部門廣泛征求意見,最后形成初稿。其二,第一輪修改。先是在民政部內部修改,后經中央政法委提出修改意見,再由國務院提修改意見,最后是國務院法制局與民政部一起對“條例”幾易其稿,然后將這一定稿返回國務院和全國人大審議。這輪修改從1985年3月至1986年10月,長達一年半。其三,第一次審議。在1987年1月1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的審議中,委員認為“條例”還不完備,需繼續調研后作進一步修改。其四,第二輪修改。在民政部修改后,于1987年2月5日將修改稿送全國人大黨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人大法制委員會專門派人到全國多省市調研和座談后,又改過一稿。3月2日和7日,人大法律委員會再次召開會議,對“條例”進行兩次修改。其五,第二次審議。1987年3月10日,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召開,時任副委員長雷潔瓊作了關于“條例”的審議結果報告。多數委員認為比較成熟,可以通過。但也有一些委員認為其中仍有問題,建議慎重并暫緩通過,為此,時任委員長彭真還發表了重要講話。其六,第三輪修改。在第六屆全國人大黨委會第二十次會議期間,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根據大家提議對“條例”進行修改,會后,民政部又有針對性做了修改,至此,修改稿比較成熟和完備。其七,第三次審議。1987年3月25日,第六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召開,在4月2日第三次全體會議上,時任副委員長彭沖對“條例”做了說明,隨后代表展開討論,雖仍有爭論,有的觀點還非常尖銳甚至針鋒相對,但最后還是在原則上通過。不過,會議仍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做進一步調研,力求將它修改得更加完善,之后再頒布試行。4月11日,大會通過了《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其八,第四輪修改和正式通過。在第六屆人大第五次會議后,人大常委會、人大法工委、人大辦公廳的領導又到一些省地調查,聽取各方面意見,后又經多次修改,最后于4月24日下午會議正式通過。從以上八個步驟和非常細致繁瑣的修改過程看,也實證農民現代化過程中法制建設的重要性、神圣感和嚴密性。問題的關鍵在于,即使是這樣一個“條例”仍還是“試行”,后經社會實踐與不斷修改,于十多年后的1998年11月4日正式頒布。當然,不少省、市、地、縣甚至鄉鎮也都在鄉村治理和農民現代化過程中,制定了各種各樣的規定和條例,如各省的選舉辦法,又如山東省萊西市的建章立制,都很有代表性。當然,在制度建設面前,中國農民現代化也面臨挑戰,這既包括制度的不均衡,也包括制度相對滯后于實踐,還包括有的制度不是太過簡單就是過于繁瑣,從而導致這樣的局限:人是活的,制度則有固化特點,也容易變得死氣沉沉。這也是為什么,改革開放以來,鄉村治理和農民現代化的制度建設越來越完備,然而,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卻屢禁不止。
情感認同的內化交流方式是中國農民現代化的第四個特征。開始,農民并未引起更多人注意,也未進入現代化進程設計,這也是為什么近現代以來啟蒙者在此多有忽略的原因。自孫中山提出“扶助農工”和“耕者有其田”之后,特別是毛澤東開辦農民運動講習所,將農民作為革命的主力軍,這一狀況方有好轉,從而克服了知識分子啟蒙的高位姿態,也真正提升了對于農民價值的認知。早在1927年,毛澤東在國民黨土地委員會第一次擴大會議上,就提出和闡述了農民問題和農民土地問題,對于挽救革命具有重要意義。后來,毛澤東又強調:農民問題是中國革命的基本問題,農民是最大的革命民主派,沒有農民便沒有革命。更重要的是,在情感層面,毛澤東與農民的親近與融洽。早在1926年,毛澤東就動情地說,要深入農村,“攙著農民的手,問他們痛苦些什么,問他們要些什么。從他們的痛苦與需要中,引導他們組織起來”。后來,毛澤東還用六個比喻形容黨群關系,其中當然包括黨和農民的關系。這六個比喻分別是:共產黨人好比種子;人民好比土地;共產黨是民眾的朋友;我們要當先生就得先當學生;真正的銅墻鐵壁是群眾;我們都是為人民服務的勤務兵。這些都說明了毛澤東的人民觀和農民觀。1932年,晏陽初強調與農民建立良性的互動關系,特別是情感認同,他說:“我們對農村建設事業要知其‘所以然’。我們知道自己不了解農村,才到鄉間來求知道。我們不愿安居太師椅上,空作誤民的計劃,才到農民生活里去找問題,去解決問題,拋下東洋眼鏡,西洋眼鏡,都市眼鏡,換上一副農夫眼鏡。換句話說,我們欲‘化農民’,我們須先‘農民化’。可是‘農民化’至不容易。必須先明了農民生活的一切。我們正努力在農村作學徒。幾年來工作愧少成績,亦正以此。”在此,晏陽初有自審和反思意識,也希望通過農民化,與農民打成一片。事實上,1949年后的歷屆黨和國家領導人都將黨群干群關系特別是與農民的情感聯系放在重要位置,所以“血肉聯系”“心連心”等比喻被反復強調。如鄧小平說,要與群眾打成一片;習近平說過“當縣委書記一定要跑遍所有的村,當地(市)委書記一定要跑遍所有的鄉鎮”,從中可見他深入鄉村的決心與信念。他還將群眾路線看成“黨的生命線”,“黨只有始終與人民心連心、同呼吸、共命運”,才能“安如泰山、堅如磐石”。對人民群眾,習近平懷著親人般的感情,他說:“我們要堅持黨的群眾路線,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時刻把群眾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時準確了解群眾所思、所盼、所憂、所急,把群眾工作做實、做深、做細、做透。”事實上,在農村基層也有不少干部與農民打成一片,像徐州梁寨鎮王磊書記被稱為“遛街書記”,他沒事就到農民中間轉悠,既了解民間疾苦和農民所需,又得到農民信任和愛戴。他還要求下鄉干部一律不準披金戴銀,也不能穿高跟鞋和自帶水杯,要與農民同吃同住同勞動,真正成為農民中的一員。這一方式徹底改變了農民的看法,增強了干群關系,得到了農民尊重。當然,也存在另一種脫離農民的傾向,不少下鄉干部特別是年輕干部高高在上,不懂也不會與農民打交道,不了解農村農業農民的風俗習慣,更聽不懂農民方言,從而導致農民的疏遠甚至反感。這也是為什么許多干部反映:他們全力以赴下鄉為農民辦事并處處為他們著想,但就是得不到農民信任,甚至無端被冷落和曬干。其主要原因是做不到與農民一條心,缺乏情感認同和血肉聯系。
中國農民現代化的實現方式既與國家現代化相關,又有自己的獨特個性,這是百余年來中國農民能從傳統走向現代的關鍵。如無這些方式,很難想象深受數千年傳統文化影響的中國農民能有今天翻天覆地的歷史性變化,也不可能以加速度發展。可以說,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農民現代化仿佛從迷霧中起航,繞過一個個險灘暗礁,以難以想象的經驗和成就走上坦途。當然,也應看到,中國農民現代化還在實現過程中,許多方面還不能令人滿意,需要不斷探索、發展和創新。
三、中國農民現代化未來走向與進路
如何看待和衡量中國農民現代化程度,這是一個很難進行定量或定性分析的重大問題。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對比一個世紀前,當下的中國農民現代化邁出了堅實步伐,其成就怎么估價都不過分。比如,在20世紀二三十年代甚至五六十年代,我國農民識字率不高,文盲很多,到2000年掃盲工作已完成。又如,脫貧攻堅戰成效顯著,為舉世矚目。我國農村貧困人口從2012年底的9 899萬人減少到2018年底的1 660萬人,平均每年減少1 393萬人,到2020年底要全部脫貧。從中國農民脫貧體系看,1978年—1985年是1.0版,1986年—2000年是2.0版,2001年—2012年是3.0版,2013年—2020年是4.0版,2020年—2030年將進入5.0版,這種發展速度令人驚詫。另外,在政治參與的廣度和深度上,中國村民自治前所未有。然而,也要看到,目前中國農民現代化程度并不令人滿意,問題多多,需要重新思考和解決。以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村委會成員學歷為例,1989年,大中專學歷有23人,占比1.8%;高中文化有404人,占比31.7%;初中文化有571人,占比44.9%;小學文化有274人,占比21.5%。那時,初中文化以下村委會干部占比66.4%。然而,到2013年,學歷雖有提升,但整體變化不大,大專及以上文化有38人,占比4.47%;高中(含中專)文化有294人,占比34.55%;初中文化以下有519人,占比59.98%。由此可見,中國農民現代化任重道遠,在許多方面還需做出巨大努力和探索。這是因為學歷改變就如此困難,何況是文化積習之改變和精神世界的提升。列寧說得好:“改造小農,改造他們的整個心理和習慣,這件事需要花幾代人的時間。”未來,中國農民現代化應著力從以下方面予以解決。
人的現代化是中國農民現代化需要繼續加力的地方。如對現代化進行簡單劃分,既可分為物質現代化、精神現代化,也可分為制度現代化、人的現代化。基于此,百年來中國農民現代化和鄉村治理整體偏于物質和制度,相對忽略精神和“人”,這既是歷史發展之必然,也是我們不得不面對的瓶頸問題。這也是為什么,經濟發展、社會變革、制度建設、組織建立往往被放在顯要位置著重強調,在各種考核、達標、評獎活動中所占分值很高;相反,文化因素、心理建設、知識教育、精神文明、思想品質、道德理想等相對被忽略了,所占分值也不是太高。還有,理論倡導和建章立制在不少地方被搞得轟轟烈烈,甚至導致繁瑣化和出現形式主義傾向,但卻較難觸及現代化的實質,有時更難落到實處。過于重視經濟發展而不顧其他,勢必導致經濟至上的弊端,從而影響精神文明建設和人的全面發展。在村民自治活動中,不少地方一味重視經濟指標,甚至唯GDP是從,這就形成農村農民現代化的偏向。有的地方甚至將財富多少作為村干部選舉的必備條件,從而形成較長時間影響全國的“富人治村”現象。一些地方的經濟發展雖然迅速,但社會風氣敗壞和道德倫理出現大滑坡,反過來又會影響經濟的可持續健全發展。如果說,在鄉村治理和農民現代化初期或較長一段時間,這樣的現代化外在追求有其必要性,也是難以避免的;那么,發展到一定階段,就應加大現代化的內在品質提升,即“人的現代化”建設。因為鄉村治理和農民現代化的主體是“人”,是人的主體精神的顯現,好的制度離不開“人”的制定、實施與改進;反過來,優越的物質條件和制度機制又有助于人的全面和自由發展。就如有人所言:“現代化機構和制度鼓勵它的工作人員努力進取,講求辦事效率,積極、主動地承擔責任,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紀律。一個現代國家,要求它的全體公民關心和參與國家事務和政治活動。一言以蔽之,那些先進的現代制度要獲得成功,取得預期的效果,必須依賴運用它們的人的現代人格、現代品質。無論哪個國家,只有它的人民從心理、態度和行為上,都能與各種現代形式的經濟發展同步前進,相互配合,這個國家的現代化才真正能夠得以實現。”“人的現代化是國家現代化必不可少的因素。它并不是現代化過程結束后的副產品,而是現代化制度與經濟賴以長期發展并取得成功的先決條件”。整體而言,在百年來的中國農民現代化發展過程中,人的現代化的精神引領一直存在,也是一條主線,像“新民”“立人”“新人”“活人”“新農民”“新型農民”“新型職業農民”“新村”和“新農村”等都是如此,就如陶行知在《中國鄉村教育之根本改造》中指出:“叫中國一個個的鄉村都有充分的新生命,合起來造成中華民國的偉大的新生命。”習近平也明確強調:“農村現代化既包括‘物’的現代化,也包括‘人’的現代化,還包括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然而,另一方面,這條主線又常被經濟發展、制度建設等外在方面淡化、遮蔽甚至代替,導致“人的現代化”偏弱,沒能得到足夠重視和發揮更大作用。據調查,如集體與個體利益發生沖突,被問及村里修路沒有補償時,半數以上村民表示不愿去做。有人認為:“改革開放以后,經濟上農民之間的合作與聯系越來越少,整個農村社會裂變為相互疏離的原子化狀態。農民在個體解放、獨立性增強的同時,卻沒有相應地養成權利義務對等的團體意識。農村社區認同日益衰弱。”今后,應在經濟發展、制度建設基礎上,加大“人的現代化”建設力度,推進農民現代化的內在發展和深刻變化。
協同發展、分別施策和精準對策是中國農民現代化需要調整的要點。目前,中國鄉村治理和農民現代化還處于籠統、分散、同質化狀態,缺乏系統性、針對性、特殊性,因此導致許多政策、對策和做法不接地氣,也難達到最大優化和最高效能目的。以農民工為例,作為改革開放以來的新事物,它對中國農民現代化確實產生巨大的推動作用,用革命性變革形容亦不為過。但在具體運作過程中,由于缺乏協同發展,更達不到分別施策和精準對策,從而使農民工至今仍成為一個難解之謎,在不少地方甚至形成諸多負面效能,諸如犯罪率高導致的社會不穩定因素增加,離開鄉土后形成的家庭、村莊、社會真空,隨意甚至盲目流動致使用人出現無序乃至混亂,無法融入城鄉所產生的雙重飄浮感和失重心理,難以實現孩子教育和孝敬老人形成的空位,黨員農民工無法參加組織活動,等等。可以說,今天的農民工在獲得自由、自主、自立、自覺的現代化成長過程中,又面臨不少難點、缺點、焦點問題,有的還是長期的、根本的、悖論式的。未來,必須將農民工作為一個整體問題進行協同治理與分別施策,以克服和超越當前的困局。以農民工進城為例,為解決他們的游離狀態,不少地方可讓他們作為準市民身份融入社區建設,這樣既增加其參與機會、融入感,又真正促使公民意識成長,還可減少和避免城市的不穩定事件發生。與此同時,城鄉的黨建工作可結合農民工特點,建立流動黨支部,以克服其無法過組織生活的困境。作為地方政府和國家應針對農民工利用現代科技特別是大數據提供相關信息、培訓和關愛,以避免地域、文化、信息不對稱等所帶來的困擾。還有,學術研究、智庫建設和國家戰略發展構想應將農民工離鄉離土、離鄉不離土、不離鄉不離土,以及發展綠色農業、線上培訓教育等,作為一個系統工程加以對待,以徹底解決城鄉關系和農村農民空位導致的一系列問題。另如,當前困擾農村農民現代化素質能力水平提高的最突出問題是,缺乏統一部署和整體安排,尤其是找不到切實可行的有效辦法。可在協同發展、分別施策、精準對策上下功夫,在借鑒一些地方探索的前提下,有所突破和創新。如四川省成都市創辦村政學院、社會組織學院,對農村干群進行培訓。大邑縣還在2014年創辦“微黨校”,采用每節課10分鐘—30分鐘的微型化教學,用“微信遠程”教學和“家庭化”送學等方式,以“黨性+精準扶貧”“黨性+法治教育”“黨性+創新創業”等課程,對農村基層黨員進行創新性培訓,很快在鄉鎮建成“微黨校”20個,在村建立“微黨校”218個。四川省南江縣創辦富有特色的村政學院,專門培育脫貧攻堅“頭雁”,委托職業學院加強村干部和能人培養,特別是為村級后備干部辦專修培訓班7期,培養400多人。2016年在南江縣首批培訓畢業生116人中,有104個在2017年換屆中進入村兩委,29人當上村支書和村委會主任,90%成為當地脫貧攻堅帶頭人。為此,四川省進一步推廣“南江模式”,要求三年內在全省打造村級人才隊伍10萬人。在扶貧工作和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也有一些協同發展和分別施策、精準對策的做法值得提倡推廣,如聯動、抓重點的人與事、火線任免等都使鄉村治理和農民現代化富有實效。因為在全球化時代,面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特別是一體化時代,任何問題的有效解決都不能靠一己之力或單方面達成,而是在聚合、聚焦、聚力下,既能發揮整體優勢又能找準發力點,從而達到事半功倍效果。習近平說過:“在推進這‘四個全面’過程中,我們既要注重總體謀劃,又要注重牽住‘牛鼻子’”。他還說:“注重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內在要求,也是推進改革的重要方法。改革越深入,越要注意協同,既抓改革方案協同,也抓改革落實協同,更抓改革效果協同,促進各項改革舉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實施過程中相互促進、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朝著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聚焦發力。”以這樣的協同發展、有效施策,就會將中國鄉村治理和農民現代化更好更快地推向前進。
發揮特色優勢和加強制度創新是中國農民現代化的內在動力。眾所周知,現代化是個西方概念,由西方特別是英國、法國、美國等國發動并向世界各國推廣的一種價值觀,這對于打破中國傳統特別是千百年來專制思想的束縛具有重要意義。因此,一個世紀以來無數中國文化先驅為此付出巨大努力,甚至獻出寶貴生命。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包括農民現代化在內的中國現代化進程,雖不乏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追求,但西化、固化、模式化的傾向一直存在,并在某些時期某些人那里表現得相當突出。以村民自治為例,較長時間內西方學者一直參與其中,即使國內學者也有人總用西方概念、標準、價值衡量村民自治成就。如中國村民自治符合西方標準,就被貼上先進的標簽,否則就以行政干預和自治水平低為由予以否定。這也是學界一直流行著村黨支部書記與村委會主任能否一肩挑、政府推動是不是影響了村民自治程度的爭論。還有中國鄉村民主的問題,“西化”在相當程度上左右其內涵、外延的解釋。另外,關于農村農民脫貧攻堅,其背后也一直存在一個所謂的“西方標準”,這也是為什么不少研究者自覺不自覺地站在一個外在化視角簡單理解和要求中國的具體現實。應該說,西方標準及其價值可作為一個參數,也可發揮借鑒作用,以彌補中國農民現代化自身存在的不足;但是,如不打破簡單遵從西方的思維定式和價值趨向,中國農民現代化就很難形成自己的特色,也不會發揮自身的獨特價值優勢。因為“本土因素和外來因素都會對一個國家現代化的發展道路產生影響。但外來模式更與其他現代化后來者的模式相似,而本土模式則反映著一個國家獨具的歷史背景”,“西化意味著采納各種各樣的西方特色。用西化來說明現代化,可以說是用詞不當”。這就牽扯到“中國式現代化”和“中國農民現代化”的問題意識和思考視角。在此,以下幾點值得注意:第一,從中國傳統文化及其制度著眼看待農民現代化問題,這樣就可避免西方現代化的生搬硬套。如關于農村農民訴訟,有人過于從西方權利角度強調其現代性,于是導致簡單地主張對簿公堂。其實,中國古代有“三老”,通過其調解協商可解決問題,一些小事可通過內部和私下解決,如一定走法律程序既費錢財又傷和氣。像今天存在的農民上訪,就是沒利用好中國傳統調解說和的資源之故。第二,從中國農村現狀入手考慮其現代化問題。用西方民主理論和標準要求中國農民現代化,一個最大的問題是概念征用和價值混亂,忽略廣大農民的實質特別是其習慣,這在逼農民搬遷上樓等方面表現得最為突出,在脫貧攻堅和土地改革上也有所表現。其實,對于中國農民而言,生存權有時比名義上的民主和自由來得更重要也更實際,不考慮農民感受所進行的新農村建設只是表面的現代化,不是真正適合農村農民發展特點的現代化。第三,要在考慮我國時代特點和國家國情的前提下推進農民現代化。毛澤東、彭湃當年之所以將農民講習所辦得有聲有色、轟轟烈烈、成效顯著,主要是將中國現實與馬克思主義理論相結合。未來中國農民現代化一定要從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出發,以各種形式組織農民開展培訓,還可通過生動活潑的文藝演出、評比活動提升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如有的鄉村通過物質和精神獎勵實行“以孝治村”的評優活動,還有的鄉村通過吸納農民參與合作社提升其治理能力水平,都收到了良好效果。在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我國農民發揮了巨大作用,互幫互助、集體主義精神、奉獻犧牲對于西方的所謂個性、民主、自由是一次很好的修正和糾偏。總之,應從中國特色優勢和制度創新角度推進農民現代化建設,在探索和發展中建立屬于中國農民自己的模式,以培育更多的新型現代化農民。
確立城鄉關系健康發展理念是中國農民現代化的根本要義。對于中國城鎮化發展之路,人們當然有不同的理解,這勢必影響農民現代化的發展理念與路徑。現在,人們普遍的一個誤區是無限發展城鎮,對于不斷消失的鄉村不以為然,甚至產生“去鄉村化”傾向。有學者這樣談現代化與農村農民的關系:“中國是一個人多地少的國家,在今后三四十年里,也會像日本、韓國那樣,農村這個社區會長期存在。農村居民將由四類人組成:一是純農戶(日本稱專業農戶),主要靠農業收入來源為生;二是農業兼業戶,收入大部分靠農業,小部分靠非農業;三是非農業兼業戶,收入來源大部分靠第二、三產業,小部分靠農業;四是住戶,即住在農村但不從事農業的家庭。隨著國家現代化的發展,這四種居民戶在不同地區、不同時間的比例是不同的。現代化水平越高,離大中城市越近的農村地區,第一、二類農村居民的比例會越小,后兩類居民越多。其中的第一、二類居民還可被稱為農民,而后兩類居民,特別是第四類居民,則不再是農民。”在此,且不說日本與韓國的農村農民是不是中國現代化的方向,只說“現代化水平越高,離大中城市越近的農村地區”,農民比例越小,這樣的認識和理想是值得商榷的。換言之,中國農民現代化并不意味著“去鄉村化”,農民變得越來越少,甚至都變成城市市民了。這樣的認識既不現實,也不合乎情理,更不是中國農民現代化甚至整個國家現代化的方向。其原因主要有四:第一,中國地域廣闊,人口特別是農村農民眾多,想要在短時間達到日本、韓國那樣的程度幾乎是不可能的,這與中國特別是農村的國情分不開的。第二,在城鄉關系中,城鎮化雖然代表現代化的發展方向,但并不意味著要以一味地追求城鎮特別是大或者特大以及超級城市為目標,而是離不開農村農民這一前提與補充。換言之,現代化既包括城市和鄉村的各自的現代化,也包括二者的互補互動和相得益彰。沒有農村農民作為參照的城市現代化是不可想象的。比如,城市病所帶來的衛生安全、資源浪費、人際關系隔膜、心理孤獨、幸福指數降低等,都需要廣闊美好的熟悉農村社會的人進行調適和化解,連城市生產的垃圾也如恩格斯所說的離不開鄉村消解,更何況離開土地到城市高樓大廈生活的“人”。還有,從鄉村文化、民間文化、地域文化角度理解,都市發展和現代化都離不開廣大農村這一場域和坐標。因為農民的純樸、真誠、善良、坦蕩、忠厚、儉樸等優秀品質正可醫治城鎮化過程中的城市病,成為城市緊接地氣的通道和血脈。第三,習近平提出“鄉村振興戰略”構想,強調“留住鄉愁”,保護好農村生態環境,堅信“青山綠水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培育新型農民,都是對于中國農民現代化和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科學闡述。習近平在2017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即便我國城鎮化率達到70%,農村仍將有4億多人口。如果在現代化進程中把農村4億多人落下,到頭來‘一邊是繁榮的城市、一邊是凋敝的農村’,這不符合我們黨的執政宗旨,也不符合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這樣的現代化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因此,“去鄉村化”是與我黨的大政方針背道而馳的。第四,即使是西方發達國家,在實現現代化后也有對于城鄉關系特別是忽略農村的深刻反思,這是我們進行農民現代化和國家現代化必須保持的理性清醒。有研究表明:發達工業化國家在鄉村建設中有一些值得吸取的教訓,這包括:“改變已經存在的鄉村居民點村莊布局,在鄉村地區通過拆并方式建設中心居民點已經證明不是一個成功的模式。在德國和英國,這種做法都導致了嚴重后果,而沒有按這種方式行事的國家也未必就不正確。”“摧毀村莊的歷史空間形態已經被歐洲人證明是錯誤的”。因此,我們一定不能再簡單重復被西方現代國家證明的錯誤做法,即忽略鄉村價值甚至形成“去鄉村化”的現代化發展思路。相反,在城鄉關系中需要辯證理解,并將農民現代化作為整個現代化的一部分甚至重中之重加以重視。這就要求高度關注以下問題:科學研究城鄉關系的合理比例和布局,保持城中村、農村社區在城鄉關系中的特殊地位作用,確立有美麗田園風光的現代城市和現代品質的農村優勢理念,等等。
中國農民現代化進程早已開啟,在走過百余年的今天,它變得愈加重要和急迫,需要解決的重要重大問題更多,這就要求突破既成觀念和理論誤區。另外,農民現代化不只是農民自己的現代化,還包括與之相關的鄉村治理和國家治理的現代化。現代化中的農民除了普通農民,還有農民身份的鄉村干部、知識分子,也包括外出的農民工,更有超越農民身份并以農業經營為主的職業農民。當然,其中最值得關注和研討的是農民自身現代化程度水平的提升,這是關鍵中的關鍵、核心中的核心。在整體國家現代化發展進程中,廣大農民如何奮起直追、改變當前的落后和滯后狀態,以特有的個性品質和積極姿態,通過努力探索、大膽創新甚至彎道超車,成為中國現代化進程的新的引領者,這是值得高度重視和殷切期待的。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政府管理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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