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蔡縣紀委的最新通報,2013年,新蔡縣國土資源局練村鎮國土資源所張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土地平整施工單位提供幫助,收受施工單位給予的草魚19條,價值1727元。新蔡縣紀委給予張勇黨內警告處分,收繳違紀所得1727元。(1月6日新華網)
曾記得,不久前“2個蘋果”引發的誡勉談話通報引發網上強烈關注,很多網友覺得從嚴要求干部可以理解,可是不是真的已經到了吃個蘋果就要被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的地步呢?然而,這次新蔡縣國土資源局練村鎮國土資源所張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土地平整施工單位提供幫助,收受施工單位給予的草魚19條,價值1727元,新蔡縣紀委給予張勇黨內警告處分,收繳違紀所得1727元。一時間網上議論紛紛,如此“雞毛蒜皮”的小事,用紀律處分實屬“大炮打蚊子”,但也有網友為此舉點贊,認為作風建設就應該“小題大做”,“小節”千萬馬虎不得,這能夠給這類吃拿卡要慣了的干部敲響警鐘。
“收受19條草魚被通報”讓筆者想起了古人“魯相嗜魚”的故事。話說公孫儀做了魯國的宰相,他特別喜歡吃魚,全國的人都爭相買魚來獻給他,公孫儀卻不接受。他學生勸諫他說:“您喜歡吃魚而不接受別人的魚,這是為什么呢?”他回答說:“正因為愛吃魚,我才不接受。假如收了別人獻來的魚,一定會有遷就他們的表現;有遷就他們的表現,就會枉法;枉法就會被罷免相位。雖然我愛吃魚,這時候這些人不一定再送給我魚,我又不能自己供給自己魚。如果不收別人給的魚,就不會被罷免宰相,盡管愛吃魚,我能夠長期自己供給自己魚”。這個故事告訴了人們要知輕重,明得失,曉利弊,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就是這個道理。
作風問題從來沒有“小題大做”,群眾利益無小事,抓黨風建設就要從小事抓起,不拿群眾一針一線”是我們的光榮傳統,防微才能杜漸,如果拿2個蘋果不當回事兒,收受19條草魚也沒有什么,從嚴治黨不就是一紙空文,有何意義?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這是世人都懂的道理。但是,在黨內總有一些懷著“小吃小拿不為貪”的小心思。有人說,吃點拿點也是出于事變、是接洽群眾的必要,這實屬作風操守上的虛假“美顏”,小事末節也能見黨性、知人品、察涵養。視小恩小惠為理所雖然,便是患養了蟻貪蠅腐的溫床。積小病必成大患。縱觀古今,不難發明,不少貪腐官員走上犯法階梯都是從不起眼的違紀小事開始的。小事末節不留意,聚沙成塔,就會從小吃小拿的量變到貪腐成癮的質變。所以,“收受19條草魚被通報”的干部應為“小吃小拿不為貪”的行為買單。
身為公職人員也是黨員干部,對自己的言行舉止應該更加的注意,因為你所代表的不僅僅是個人,更加是群眾眼中黨和國家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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