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土地革命時期,中共中央就在農村地區開展了劃訂和登記家庭階級成分的工作,并逐漸形成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和工作方法?!八那濉边\動時期,中共中央在農村地區又進行了新一輪的階級復議和登記工作,最終形成了“階級成分登記表”這一重要的階級檔案?!半A級成分登記表”登載了較長時段內每個家庭的變遷過程,內容十分豐富,也相對可靠,是開展集體化時代農村社會研究的重要文本。
關鍵詞:階級成分登記表;集體化;農村社會;量化歷史
集體化時代的中國農村社會研究雖已引起學界的重視,但基層農村社會資料的搜集和利用仍然是我們面臨的一個問題。筆者幾年前曾撰寫《“自下而上”:從社會史的角度研究集體化時代的中國農村社會》一文,特別指出:“從‘自下而上’的社會史視覺研究集體化時代的農村社會,還有一個基礎的、也是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對基層農村資料的搜集和整理”,呼吁在這批資料快速散失的狀態下,起而行之,抓緊搶救搜集。山西大學中國社會史研究中心近年來已經搜集到300多個基層農村的檔案資料,所涉內容“無奇不有,無所不包”。本文撿取其中的“階級成分登記表”予以介紹,并對利用此資料開展集體化時代的農村社會研究提出一些初步的想法,不妥之處,尚祈指正。
一、“并不容易獲得”的“階級成分登記表”
自20世紀40年代的土地改革,直到改革開放的20世紀80年代,階級成分都是那個時代國人的重要政治身份,或者說是一種政治標簽。對于一個家庭或個人來說,劃分階級成分或“重新登記”多數也經歷不止一次,日常生活中個人填寫的各種表格也必有“階級成分”或“家庭出身”一欄赫然在目。然而,由于“階級成分登記表”在那個時代屬于檔案而封存管理,個人要想獲取這類資料幾乎沒有可能。對中國農村社會素有研究的黃宗智先生曾提到:
關于單個村莊的客觀階級結構的資料相當有限?,F存關于每個村莊的階級成分詳細而準確的資料,多是在土改時收集的并在“四清”中被系統核實過的。然而這些資料并不容易獲得。那些我們通常在研究中使用的官方數據,往往過于簡略而且并不包括單個村莊的情況。事實上,共產黨向外部世界所提供的是經過細心選擇的若干村莊的數據,這些數據被用來證明官方對農村社會結構分析的真實性?!钡浆F在,我們能夠掌握的確實可靠的資料只有幾十個村莊的數據,這些數據主要來自于解放前完成的人類學實地調查。
是的,對我們這些對國史和黨史沒有太多研究的人而言,最初涉獵土改和“階級成分登記表”也是源自“人類學實地調查”的各類報告和著述。2005年春季,山西大學中國社會史研究中心曾組織“再讀《翻身》”讀書會,并邀請韓丁的妹妹寒春等家屬及張莊時任支部書記王金紅舉行報告會,從韓丁那本“兼用了小說家、新聞記者、社會學家以及歷史學家的筆法”,“在風格上或內容上都很像一部記錄影片”的著作中,從寒春及王金紅等人的口述中,我們開始了解張莊,了解土改,了解“階級成分”,但那畢竟是字面上的感想認識,不可避免地有著隔霧看花的感覺。
也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山西大學中國社會史研究中心全體師生,不避寒暑,櫛風沐雨,堅持“走向田野與社會”,廣泛搜集散落在全省各地農村的基層檔案。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搜集到涉及全省南北各地300余個村級歷史檔案,總量當在數千萬以上。這批檔案最早的在明清時期,絕大多數則屬于集體化時代,內容包括農村總賬、分類賬、分戶賬、日記賬、工分賬、社員往來賬、實物收付賬、現今收付賬、實物明細賬等各類紛繁多樣的賬冊;中央、省、地、市、縣、鄉(公社)、生產大隊、生產小隊各級政府的文件、計劃、總結、制度、方案、意見、報告、請示、指示、通知講話等各類文書,政治、經濟、軍事、文化、宗教、教育、衛生、社會方方面面無所不包;階級成分登記表、斗爭會、批判會記錄、匿名信、告狀信、決心書、申請書、判決書、悔過書、契約、日記、筆記等個人與家庭檔案無奇不有;宣傳畫、宣傳冊、領袖像、紅寶書、紅色圖書、各地不同時期的各類日報、小報、各類票證等等,我說真是“無所不包,無奇不有”。
“階級成分登記表”是山西大學中國社會史研究中心收藏較多的一種基層農村檔案,是集體化時代農村階級檔案的一種類型。目前為止,我們已以數據庫的形式,初步整理出10余縣份、60多個村莊、近300個生產大隊超過10000戶(家庭)的相關資料。我們相信,隨著搜集工作的進一步展開,這類檔案還會有更多發現。
事實上,“四清”時期重新進行階級成分的登記,是當時一個普遍的要求,也許沒有一個家庭可以漏掉。只是事過半個世紀后,這批檔案已有相當一部分散失,或者正在迅速的散失過程中。但是,廣大的農村基層單位,仍然因為不同的原因會有很多存留在世,不少縣級的檔案館也保留了不少此類資料,這些已經為近年來的田野工作所證實。
那么,我們不禁要問,中國共產黨是何時在農村進行階級劃分和登記工作的?相比其他時期而言,“四清”運動時期形成的階級成分登記表有何自身的特點?它對于集體化時代農村社會研究有何價值?若有,又該如何把握和利用?
二、1933年以前的農村階級思想
階級分析方法是馬克思主義政黨分析和治理社會的重要方法。20世紀初,各種社會思潮風起云涌,階級理論也隨之傳入中國。李大釗、陳獨秀等早期共產主義者開始運用階級理論分析中國社會。但是,直至國民大革命失敗,共產黨人對于中國農村社會階級的分析仍無統一的標準和認識。更何況,其他政黨和社會團體對于階級理論是否適用于中國尚存疑問。國民黨的右派十分懼怕共產黨,特別是當時蓬勃發展的農民運動,損害了國民黨在農村的政治和經濟基礎。梁漱溟等鄉村建設派,也始終認為中國并無階級,也無階級斗爭,而是倫理本位和職業殊途,改造社會的關鍵在于教育農民。梁漱溟與毛澤東的兩次爭論,即基于中國是否是階級社會的分歧。
20世紀20年代中后期,毛澤東對于中國農村階級的認識和分析經歷了一個逐漸完善和成熟的過程。
1925年,《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一文提出“革命的首要問題”即“誰是我們的敵人?誰是我們的朋友?”并將農民分成小資產階級(自耕農)、半無產階級(半自耕農、貧農等)和無產階級(雇農、游民等)。同時,他又將自耕農分成三種,第一種自耕農是有余錢剩米的,即每年勞動所得,除自給外,還有余剩。他們的經濟地位與中產階級的小地主頗接近,他們“對于現代的革命在他們沒有明了真相以前取了懷疑的態度”。這部分人在自耕農中占少數,大概不及百分之十,是自耕農中的富裕部分。第二種自耕農是恰足自給的,即每年收支恰足相抵,不多也不少。他們的生存狀況正在惡化,“對于反帝反軍閥的運動僅懷疑其未必能成功,不肯貿然參加,取了中立的態度,但絕不反對革命?!边@一部分人數大概占自耕農的一半。第三種自耕農每年都要虧本,多數是從原來的殷實人家衰敗下來的。他們在革命運動中頗要緊,“頗有推進革命的力量”,是“小資產階級的左翼”。這一部分人數約占自耕農的百分之四十。一旦革命潮流高漲可以看得見勝利的曙光時,第三種“左傾”的自耕農會馬上參加革命,第二種中立的自耕農也可參加革命,第三種右傾的自耕農也得附和革命。總之,小資產階級的自耕農是全部可以傾向革命的。
1927年,毛澤東在《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一文將農民劃分成地主、富農、中農、貧農(包括次貧和赤貧)。
1930年,毛澤東在《反對本本主義》一文中說“我們調查農民成分時,不但要知道自耕農,半自耕農,佃農,這些以租佃關系區別的各種農民的數目有多少,我們尤其要知道富農,中農,貧農這些以階級區別階層區別的各種農民的數目有多少?!彼终f,“我們調查工作的主要方法是解剖各種社會階級,我們的終極目的是要明了各種階級的互相關系,得到正確的階級估量,然后定出我們正確的斗爭策略,確定哪些階級是革命斗爭的主力,哪些階級是我們應當爭取的同盟者,哪些階級是要打倒的。”在這里,我們看到,毛澤東已經逐漸摒棄以租佃關系為基礎的階層區別,代之以剝削關系為基礎的階級劃分。
三、1933年的兩個重要文獻
中國共產黨在其成立前后就開始對包括農村在內的中國社會進行階級分析,但系統而準確地論述農村“階級成分”劃分問題卻是后來的事情。
中國共產黨對農村階級成分的劃分是在土地改革的具體實踐過程中明確起來并不斷完善的。
1933年10月,毛澤東為糾正土地改革中擴大階級斗爭范圍的“左傾”錯誤,寫成《怎樣分析階級》一文,在該文中,毛澤東將農村劃分為五大階級,即地主、富農、中農、貧農和工人(含雇農),劃分階級成分的標準主要是兩條:生產資料(主要是徒弟和生產工具)占有狀況和參與生產勞動狀況。地主“收取地租”,“占有土地,自己不勞動,或只有附帶的勞動”;富農“一般占有土地”,“一般都占有比較優裕的生產工具和活動資本,自己參加勞動”,但是“雇傭勞動(請長工)”;中農“許多都占有土地”,“自己都有相當的工具”,“一般不出賣勞動力”;貧農“占有一部分土地”,或者“全無土地”,占有“不完全的工具”,“一般都須租入土地來耕”,而且“一般要出賣小部分的勞動力”;工人(雇農在內)“一般全無土地和工具”,“完全地或主要地以出賣勞動力為生”。
與毛澤東此文同時頒發的另一個重要文獻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關于土地斗爭中一些問題的決定》,這個決定進一步對階級劃分過程中的20個實際問題做出了更加詳細的規定,尤其是細化了富農與地主、富裕中農的區別,對富農的界定、富農的待遇都有了明確的規定。
1933年的這兩個文件,是中國共產黨土地改革史上最早的重要文獻,也是中國共產黨農村階級分析和階級成分劃定的指導性文獻,解放戰爭時期、新中國成立后所進行的土地改革,均以1933年的這兩個文件為底本,進行適當修改和增刪后重新發布,中央認為其關于階級成分的規定基本上是正確的。例如,1947年11月頒布的《中共中央關于重發<怎樣分析階級>等兩個文件的指示》,進一步肯定這一階級分類,并認為其關于階級成分的規定基本上是正確的。1948年5月,中央委員會又一次頒發《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于一九三三年兩個文件的決定》,在適當刪減和修改的基礎上,“將這兩個文件作為正式文件,重新發給各級黨委應用”。
四、20世紀40年代的階級政策
抗日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執行的是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土地政策,即一方面減租減息一方面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1942年1月,中共中央發布《關于抗日根據地土地政策的決定》及其附件,2月4日發布《關于如何執行土地政策決定的指示》,指導各解放區掀起了大規模的減租減息群眾運動,老區的土地改革和階級成分的劃分也同時展開。盡管抗戰期間,階級政策有所緩和,但是仍然要削弱封建勢力,仍然要發動群眾進行土地斗爭。
山西大學中國社會史研究中心現藏最早的“階級成分登記表”檔案,是1944年陽城縣“評成分底冊”,雖然內容較為簡單,但基本經濟情況和成分“決定”一目了然。
寧維祺,卅一年:民房32間,廁坑2個,園地11.07畝,旱地47.6畝;卅十二年:自己雇長工1人,種園2畝,其余的都是出租;卅十三年:同上。以上自己無有勞動。決定:地主。
解放戰爭時期,中共中央的基本政策口號是“徹底平分土地”。
抗戰結束后,國共內戰爆發。鑒于新的國內和國際局勢,以及農民對土地的迫切需求,中共中央的階級政策和土地政策有了調整,將減租減息的政策改為沒收地主土地分配給農民。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頒發了《關于土地問題的指示》,即“五四指示”,號召放手發動群眾,解決土地問題,實現耕者有其田。為了總結《五四指示》頒布以來的經驗,進一步推動土地改革工作的開展,并適應革命形勢的發展,完善黨的土地政策,1947年7月至9月,全國土地會議在河北省平山縣西柏坡村召開。1947年9月13日,通過了《中國土地法大綱》,號召徹底平分土地。全國土地會議確定的“平均分配一切土地”的方針,助長了農民群眾中存在的平均主義傾向,農村中存在嚴重的過“左”傾向,階級劃分也出現了一定程度的混亂問題。1947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關于重發《怎樣分析階級》等兩文件的指示,作為農村階級劃分的指導性文件。1948年1月12日,又將任弼時的《土地改革中的幾個問題》,也作為階級劃分的又一指導性文件。需要注意的是,任弼時的這一小冊子在此階段的農村運動和階級劃分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
1948年2月15日,中共中央通過了《關于土地改革中各社會階級的劃分及其待遇的規定(草案)》,目的在于糾正農村階級劃分存在的問題。但最終并未公開發表。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期的土改與劃階級
中國共產黨關于農村階級成分的劃分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普遍執行的標準就是在1950年6月《土地改革法》基礎上,于1950年8月4日政務院第44次政務會議通過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于劃分階級成分的決定》:
一、為了正確地實施一九五○年六月三十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特公布本決定。
二、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認為一九三三年瑞金民主中央政府為著正確地解決土地問題而公布的兩個文件,即《怎樣分析農村階級》和《關于土地改革中一些問題的決定》,除開一小部分現時已不適用外,其余全部在現時的土地改革中是基本上適用的。這兩個文件在一九四八年五月曾經中共中央重新公布,并在土地改革工作中加以應用,已證明其在現時的土地改革中是適用的。因此,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特將這兩個文件稍加刪改并加以補充后,再行公布,作為今后正確解決土地問題的文件。在這兩個文件中,凡系本院所補充決定者,均加上“政務院補充決定”字樣,并于這兩個文件外,增補《政務院的若干新決定》。
三、由本決定所公布之文件,其文字解釋如有與土地改革法相抵觸者,均按土地改革法執行。
四、各省人民政府得根據各地方的實際情況和本決定公布之文件所規定的原則,頒布劃分階級的補充文件。但這些文件應呈報本院備案。
這一時期的農村階級劃分仍以1933年的《怎樣分析農村階級》和《關于土地改革中一些問題的決定》這兩個文件為藍本。需要注意的是,1951年3月,中共中央又通過了《關于劃分農村階級成分的補充規定(草案)》。鑒于當時農村土改工作的復雜情況,這一草案,最終只作為內部參考文件下發。
六、20世紀60年代的階級檔案
在1960年冬到1961年春農村整風整社運動中,中共中央華北區就提出了在農村逐步建立階級檔案的問題,而且在各省、市、自治區都進行了一些試點工作?!吨泄仓醒肴A北區關于在農村建立階級檔案的指示》認為:
經驗證明,在農村建立階級檔案,不僅可以幫助我們系統地了解每一個鄉村階級情況和革命斗爭歷史,而且可以幫助我們在長期的復雜的階級斗爭中,正確貫徹執行黨在農村的階級路線,明確依靠誰、團結誰和誰作斗爭。階級檔案,是我們進行階級斗爭的有力武器,也是向廣大群眾,特別是青年一代進行階級教育、革命傳統教育的好教材。
1963年1月19日,中共山西省委《關于生產隊和生產大隊普遍建立檔案的通知》要求將四個方面的材料立卷歸檔,第二條就是:“階級變化情況。應包括解放前后、土改前后和合作化前后的階級狀況。歷年來較大的社會改革運動中階級斗爭和階級成分的變化等情況?!?/p>
中國社會史研究中心現存運城縣北相公社西張賀大隊“階級成分分戶登記表”(見圖2),很可能就是這次試點工作中存留下來的農村檔案。此檔案按每個生產小隊裝訂成冊,案宗題為“各階級情況分戶登記表”,“工作隊”為“文件作者”,不同于“四清”時期的登記表一律用毛筆或鋼筆填寫,本檔案以蠟版刻印,一體藍色。時間明確在1963年5月。內設土地改革時期情況、高級社時期情況、公社化時期情況三大欄。土改時期情況含戶主姓名、性別、年齡、家庭成分、家庭人口、經濟情況(土地、牲口、房屋、自行車、縫紉機、豬、羊、車輛、換水工具、每人平均糧食、每人平均現金、借貸關系)、黨或團、家庭主要成員簡歷、參加過何種反動軍警憲黨會道門、當時思想態度表現。高級社時期和公社化時期增加階級成分變化情況。
1963年12月6日,華北區發布《關于在農村建立階級檔案的指示》,要求“農村階級檔案,應該包括每戶的階級成分登記表,以自然村或生產大隊為單位編寫的革命簡史和典型人物的家史”。規定“階級成分登記表由省、市、自治區統一制定格式,以縣人民委員會的名義印發”?!斑M行階級登記的工作,不要登報”。該《指示》最后一句話為“階級成分登記表樣式(略)”,這大概就是后來“四清”運動中普遍使用的階級成分登記表規定樣式。
1964年9月10日,《中共中央關于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一些具體政策的規定(修正草案)》(即后十條)發布,明確規定“在這次運動中,必須有步驟地進行下列十二項工作”,其中第六項為“清理階級成分,建立階級檔案”。與此同時,中共中央華北局批轉《中共中央華北局辦公廳關于農村階級檔案及其他檔案收集和管理辦法的規定(草案)》,規定“每戶階級成分登記表,一律用十六開紙,用毛筆或鋼筆填寫(不得用鉛筆或圓珠筆)一式二份,一份交縣,一份由公社(或大隊)保存”。這也就是我們現在仍然可以在縣級檔案館及鄉村兩級發現到此類檔案的原因。
“文化大革命”前夕,也就是1966年前半年,山西各地普遍進行了階級成分的登記,登記表紙張硬厚,設計內容一致。手頭三種不同縣份(文水縣、平遙縣、永濟縣)的階級成分登記表均集中在1966年4到6月份。表分正反兩頁,正面內容為:戶主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家庭出身、本人成分、在家人口、在外人口;家庭經濟狀況:土改時、高級社時、現在;家庭主要社會關系及其政治面貌;家史簡述;備考。背面家庭成員簡況:姓名、與戶主關系、性別、年齡、民族、家庭出身、本人成分、文化程度、宗教信仰、是否社員、現在職業及職務、參加過什么革命組織、參加過什么反動組織、受過何種獎勵與處分;主要經歷和主要政治表現、備考。編號、填寫人、填寫日期一應俱全。只是永濟縣的階級成分登記表“家庭成分”一欄,分“現在復議評定”和“土改劃分議定”兩項,與文水、平遙兩縣僅此區別。茲錄一則永濟縣的“階級成分登記表”的內容,以窺一斑:
山西省永濟縣青渠屯公社西下大隊第四生產隊
階級成分登記表編號22
曹占賓,男,41歲,漢族。
家庭成分現在復議評定上中農土改劃分議定上中農
在家人口3
家庭經濟狀況:
土改時:1947年解放時,土地50畝,房子3間,大車半輛,4口人(父、母、妻及本人)。1948年土改時,25畝土地,大車半輛(征收的),房子6間,3口人(母、妻及本人)。1950年土改結束時,旱地25畝,房子六間,3口人(母親、妻及本人)。
高級社時:1955年轉入高級社前,地25畝,房子6間,四口人(母、妻、女兒及本人)。
1958年轉入人民公社前,自留地9分9厘,房子6間,四口人(同上)。
現在:1965年自留地9分9厘,房子兩間,自行車1輛,全年總投工500個,集體收入總值225元5角,分得糧食1400斤,副業總收入60元,收入糧食90斤。三口人(妻、女及本人)。
家庭主要社會關系及其政治面貌:
舅父家:系本公社北青大隊,貧農成分。舅父李樂娃,務農。
岳父家:系本公社大屯大隊。家庭主要人閆學志,表弟,中農成分,先本人在永濟服務社當會計。
家史簡述:
該爺在世時,該家有12口人,10間半房子,3頭牲口,1輛大車,20畝土地。爺爺去世后,父親曹自恭,弟兄5個,共有地450畝,30口人,30余間房子(內有粉房4間,馬房4間),11頭牲口(2頭牛,一頭驢,2匹馬,6個騾子)。雇傭長工2個,短工二三個,三輛大車,一輛轎車??縿兿魅松睢:髞矸至思?,該家分得100畝土地,9間房子,其他房2間,牲口4頭(2個騾子,1匹馬,一個驢),大車、扇車、轎車都有,雇長工2個,10口人。后來因生活困難,遇災把一部分產業賣了,和該哥哥曹占杰分家。當時該家4口人(父、母、妻及本人),共分得土地50畝,6間房子,大車半輛。47年被斗,退了一部分房子,49年該參加人民解放軍,妻在家務農,54年復員務農,后又參加高級社,人民公社,直到現在該家3口人(妻、女及本人),女兒上學,夫妻二人務農。土改時和這次復議都是上中農。
家庭成員簡況(背面):
戶主曹占賓男,42歲,漢族;家庭出身上中農,本人成分上中農;文化程度小學;無宗教信仰;現在職業務農;參加過人民解放軍,參加過什么反動組織:二戰區五旅班長;主要經歷和主要政治表現:31年至36年念書,36年務農,45年參加五旅班長三個月,46年參加保衛團一年,至54年加入人民解放軍,至今務農。表現較積極。
妻閆英珍,女,45歲,漢族;家庭出身下中農,本人成分上中農;文化程度文盲;無宗教信仰,現在職業務農;主要經歷和主要政治表現:38年從大屯娘家嫁到西下,一直務農。表現一般。
這就是一份普通的“階級成分登記表”所記載的內容。
事實上,“文革”開始以后,在70年代初的“一打三反”、清理階級隊伍、整黨建黨過程中,都有過復核和登記階級成分的舉措。而在70年代末,政府又頒布了有關階級成分的決定,各地重新進行階級成分登記。但是,就目前所能看到的“四清”運動以后形成的不同形式的階級成分登記表來看,唯有“四清”時期的階級成分登記表數量最多、內容最系統和翔實,此后的登記表均是在“土改”或“四清”復議基礎上重新登記的。因此說,“四清”階級成分登記表無疑是一種難能可貴的非常值得深入挖掘的史料。
七、集體化時代農村研究的重要文本
“階級成分登記表”是集體化時代農村社會研究的重要文本。
第一,“階級成分登記表”相對真實可靠。從土地改革到“文革”開始后的四清運動,階級成分的劃分和登記在多數地區至少有過兩次,這就是土改時期的劃分和四清時期的復議及重新登記。我們知道,階級成分曾經是那個時代個人和家庭的最重要的政治符號。韓丁在《翻身》中寫道:“階級成分的劃定,最終將要決定每一家的前途”?!皳Q句話說,劃分階級成分這件事,絕不是什么紙上談兵,什么統計人數或者人口調查。這是采取經濟和社會活動的基礎,而這些行動是會從根本上影響到每一個家庭和每一個人的”。潞城縣委陳書記在重新劃分階級成分的報告中要求:“我們必須解釋、討論、報告、審核、劃成分、發榜;再解釋、討論、報告……要反復地搞。這很麻煩,很困難,很費時間。但是人家并不嫌麻煩,因為這是決定他們命運的事情”。1948年2月22日《新土地法大綱》在全國公布后,韓丁以隊員的身份參加了張莊復查土改情況的工作隊,從“自報公議”、確定標準、會議討論、“三榜定案”到復查、再次劃分、“糾錯”、“糾偏”,整個過程嚴肅而緊張。至于各地不同程度的錯劃漏劃,或者政策掌握上的寬嚴不一的問題,畢竟不是主流的東西。
四清時期的階級成分復議同樣是非常嚴肅認真的。一般的做法是,省、縣兩級組織專門的工作隊進行培訓,然后深入社隊,一線開展工作。發動群眾,訪貧問苦,憶苦思甜,自報公議,民主評定,張榜公布,整個過程環環相扣,嚴肅認真?!逗槎纯h社會主義教育典型經驗匯集》中,有一份1965年龍馬分團《清理階級成分的情況和體會》,其中講道,龍馬公社1947年冬解放,1948年春至1949年春相繼進行了土改,同時進行了糾偏。但“由于土改時群眾沒有很好發動,解放十多年來,又未進行過階級教育和階級清理。群眾干部階級觀念十分模糊,土改劃成分的老底大部分已經丟失,沒有可靠的文字記載,外來戶大部分沒有遷移手續,原籍的成分不清。因此,近幾年來,錯報、篡改成分的不少”。工作組入住后,建立了由以貧協為主導的清理階級成分領導小組,培養骨干,訓練登記隊伍。訪貧問寒,召開各類座談會,利用歷史資料和摸底材料,綜合分析研究,按生產資料和生活狀況排隊進行內部審查。之后印刷提綱,向群眾宣講,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村內村外,田間地頭階級成分成了大家談話的中心,有的找貧協,有的找工作隊,有的書面申請要求復議自己的成分”。最后是自報公議,民主評定?!凹慈罕娮詧蠊h,清理小組初審,群眾再議,領導小組批準,社員大會通過定案”。群眾反映說“這次劃成分很民主,比土改時細致多了”。
第二,“階級成分登記表”的時限是一個相對而言的“長時段”。“階級成分登記表”中的“家庭經濟狀況”一般有土改時、高級社時、現在三欄,時限大約從20世紀40年代的老區土改到20世紀60年代的“文革”之前,部分登記表也有反映土改前家庭經濟狀況的內容,這樣一個至少20年或更長時段的研究資料,在中國現代史的資料中是一種相對而言的“長時段”資料了。我們知道,盡管現代史的資料中,已有許多個人回憶錄、日記、筆記等刊布于世,但與“階級成分登記表”相比,這些都是較為零星和分散的,“階級成分登記表”相對的成規模,系統性、完整性、全面性都是這些資料不可比擬的。更何況,階級成分登記表還有一個代際性的特點,我們可以從階級成分登記表中看到一個家庭至少三代的大致情況。
中國現代史的研究也要避免“碎片化”的陷阱,就像中國古代史的研究要避免先秦、兩漢、魏晉、隋唐、宋、元、明、清那樣的細化,甚至不顧“問題意識”而人為割裂的現象一樣,中國現代史的研究也要注意避免土改、合作社、人民公社、“文革”分段研究的弊端?!半A級成分登記表”這樣“長時段”的系統資料正是我們克服此種弊端可以利用的極好材料。
第三,“階級成分登記表”內容十分豐富。傳統中國農村是一個“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結構,生產生活以一家一戶為單位。就農村存留的文字資料而言,最多的應是以家族為單位編撰的族譜和家譜,極少數所謂的文人留有極少數的日記、筆記、賬本等散見文書,再有就是碑刻和遺物了。只是到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集體化時代,才有了以村(生產大隊或生產小隊)為單位的系統全面的集體文字資料,“階級成分登記表”是集體化時代最為系統完整的資料,也是內容最為豐富的資料。資料的豐富性,為我們了解和研究這段歷史提供了堅實的基礎。比如,從登記表中提供的家庭人口數量、年齡、性別、民族、職業、婚姻狀況、文化程度、宗教信仰等信息中,可以分析人口的數量變遷、性別結構、年齡結構、職業結構、文化教育結構、宗教信仰結構等基層社會的基本狀況,甚至可以驗證那些層層上報的各類統計表格和數字的真實與否。從“家庭經濟狀況”中提供的土改時、高級社時、現在(四清時期)三個階段的分析中,不僅可以看出家庭經濟狀況的變化與變遷過程,而且可以驗證政策層面上的富農問題、中農問題,甚至土改是否過火、階級斗爭是否擴大化這樣的“大問題”。從家史的敘述中可以看到一個具體家庭的分合演變、職業轉換等信息,從家庭關系及政治面貌中可以看出其“歷史問題”和政治身份,如此等等,不勝枚舉。
需要指出的是,內容十分豐富的“階級成分登記表”雖然以表格的形式分類填寫,看似各項分隔開來,互不統屬,實則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互相聯系,反映的是一個家庭的整體面貌。內容豐富的另一面,換個說法就是內容繁雜,以“家庭經濟狀況”而言,除登記一般的土地、房屋、15歲以上的勞動力外,詳細一點的登記表還有更為繁雜的瓦房、土房、窯洞、棚子、旱地、平地、水地、梁地、坡地、樹、果樹、牛、馬、騾、羊、豬、雞、車、犁、耙、耬等有關信息。如果將所有“階級成分登記表”的各種信息綜合起來,整個變量至少在300個以上,真有點“剪不斷,理還亂”的感覺。另外,由于“階級成分登記表”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登記,盡管其反映的是一個家庭的整體面貌,但它畢竟只是一個家庭。以一家一戶,甚至一個或幾個村莊的“階級成分登記表”討論相關的問題,樣本不足是一個很大的缺陷,也有“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的困惑。
八、量化歷史研究的嘗試
面對“剪不斷,理還亂”和“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的困惑,我們嘗試建立了“階級成分數據庫”,試圖以量化歷史研究的方法對此進行綜合的分析與研究。
自2014年9月至今,山西大學中國社會史研究中心與香港科技大學人文學院李中清、康文林團隊合作建立“階級成分數據庫”。從現已收集的300多個村莊基層檔案中,我們發現大約有10余縣份,60多個村莊較為系統的“階級成分登記表”,總計約有上萬份。這些縣份是:陽高縣、原平縣、盂縣、太原市、昔陽縣、文水縣、祁縣、平遙縣、侯馬市、曲沃縣、聞喜縣、運城市、永濟縣。
綜合數十年來中心對集體化檔案的治史積淀和李康團隊在量化數據庫領域的豐富經驗,2014年10月,經過多方協商討論,我們將階級成分登記表這一歷史文本分解成200多個變量,并對社會史研究中心17名碩士研究生進行錄入培訓。在數據錄入過程中,錄入員可以根據各生產大隊或生產隊的填寫特點適時調整和增加現有變量種類,以期所錄變量能夠客觀和準確地反映歷史文本中所蘊藏的極具價值的豐富信息,能夠突出反映出不同地區不同村莊的社會經濟文化結構方面的不同特點。2015年4-6月,我們綜合討論錄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疑惑,大幅度調整和更改變量列表,特別是對一些模糊不清的變量類型進行細致分別。同時對第一期的錄入數據進行合成工作。至2016年底,數據庫中的戶數已達到一萬戶左右。目前,中心已經有老師和同學利用數據庫進行嘗試性的分析與研究。
階級成分登記表記載的各階段家庭和社會關系信息與長時段的家庭歷史變遷過程,使得這一史料成為集體化時代農村社會研究的重要文本。建立歷史數據庫,采用大數據的方法進行歷史研究,不僅可以有效避免個案研究的碎片化傾向,而且可以運用社會科學的研究方法發現隱于背后的歷史規律和社會邏輯。從目前山西地區的階級成分登記表來看,學術界的很多課題和成果仍值得進一步深化研究,甚至糾正偏見誤識。與此同時,需要清楚的是,在將歷史描述文本轉化成變量數據,并運用計量方法進行研究時,需要注意幾個問題。
一,避免唯數據論。在我們將階級成分登記表轉化成變量數據時,分解了連貫性的歷史描述語言,可能會造成歷史文本的失真。這就要求我們及時總結經驗和教訓,檢查核對錄入的數據,適時調整變量列表,尤其注意同類不同質的情況,比如房屋,有磚房、瓦房、草房、窯洞、邊子、場棚等。在利用和分析數據的時候,必須參考原文,將變量放置于連貫的歷史敘述中理解。切忌斷章取義,以偏概全。
二,注意擴展史料。集體化時代的農村社會基層檔案資料極為豐富,四清階級成分登記表只是浩瀚資料當中的一種,且不同年代存在不同樣式和內容的成分表。盡管數據庫的優勢不言而喻,但是不可只聽登記表一面之詞,而應盡量擴充史料。在可能的情況下,應將登記表放在整個村莊或地區的資料當中進行理解,并用其他類型的檔案進行補充和參考。比如,四清階段的收入分配,即可以參考村莊糧食分配方面的統計資料。
三,重視田野調查。幾十年來,中國社會史研究中心一直倡導和堅持“走向田野與社會”的治學理念,其目的不僅僅在于地方基層檔案資料的搜集保護,更為重要的是近代社會史研究必須注意地方性知識和社會實踐邏輯,自下而上地研究社會結構及其變遷。因此,僅靠書齋里的苦思冥想是無法理解農村、理解農民的。數據庫中諸多讓人摸不著頭腦的概念詞語,多是地方知識的產物。比如呂梁地區稱房屋為“房則”,陽高地區稱內兄為“大兄哥”。
四清階級成分登記表記載的信息,具有回溯性的特點。因為四清時期的土改底冊大多已經丟失,登記表上的信息多是靠訪問村內“三老”和挨家挨戶回憶填報得來。部分地由于這個原因,每個村莊或大隊的數據質量高低不同,涵蓋的細節詳略不一。盡管階級成分登記表有一些歷史的局限,但并不妨礙作為一種有價值的歷史文本及其據此形成的歷史大數據來進行研究和分析。就目前學界對于該史料的利用程度來看,仍有巨大的潛力以資發掘。
九、余論:中國當代社會史需要一場“資料革命”“史觀革命”
1949年以后的中國當代史已經成為“名正言順”的二級學科,當代史的繁榮之象越來越向我們逼近。以我自己的感受而言,順應這一趨勢,中國當代社會史的研究也越來越受到學界重視。憶記2007年,田居儉先生在《當代中國史研究》(2007年第3期)發文,開始倡導“把當代社會史提上研究日程”,兩年以后,筆者也在同刊發文(2009年第4期),倡導從社會史的視角研究當代史,現在已有中國社會科學院當代史研究所李文先生主編的《中國當代社會史》問世,這樣的局面真有出人意表之慨。還有,最近幾年來,相關的專業刊物也在陸續刊登“筆談”文章,筆者就曾先后參與了《河北學刊》《社會科學》(上海)和《中共黨史研究》的三個筆談。然而,在參與過程中,筆者卻“另有一番滋味在心頭”,這就是,我們一方面要積極倡導和推動當代社會史的研究,另一方面又要腳踏實地做點基礎工作,切忌一哄而上,落入俗套。
早年就致力中國社會史研究的王家范先生在《社會科學》主持的“中國當代史學科建設”筆談中,有一篇題為“史學重心的第二次下移:對當代史研究的期望”的短文,提出來這樣一個問題:
證據越多越好,多一分證據就多一分底氣。最怕的是以發現某“新史料”為滿足,就此件說此事,膽大的還橫加發揮延伸,由此及彼,難保不出紕漏與笑話。因此,我建議在當代史研究興起之初,特別需要建立“史料學”課程,以培養后進,就像軍訓演習隊形一樣,看無實戰效應,卻是將來打仗時必須先得具備的“嚴守紀律”的素質基礎。
“當代史研究將不再有古代史學研究常遇的史料貧乏或枯竭之窘,但也可能遭遇前所未有的‘史料橫溢’的挑戰”,這是王先生提出開設“史料學”課程的出發點。我的另一方面的擔憂則是,目前中國當代史研究的資料,多限于已經公布的上層文件選編、文稿、文集、回憶錄、傳記、報紙、雜志等“大路貨”,反映下層社會實態的基層檔案、各類賬冊、上下級往來文件、各種會議記錄、個人及家庭登記表、筆記日記書信等以往不入法眼的“地方性”資料仍然沒有得到很好的利用,這是我們遭遇的另一個挑戰。應對這一挑戰,需要我們“走向田野與社會”,更加深入地從事收集和整理工作。
全面的、整體的中國當代社會史,應當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當代史;同樣,它的取材和資料也應是“大路貨”和“地方性”資料的結合。中國當代社會史的研究不僅需要一場“史觀”上的革命,同樣也需要一場“資料革命”。在筆者看來,“階級成分登記表”正是中國當代社會史研究可以利用的重要資料。
法國年鑒學派的代表人物勒高夫在談到年鑒學派創始人費弗爾《為史學而戰》一書時寫道:
費弗爾在書中提倡“指導性的史學”,今天也許以很少再聽到這一說法。但它是指以集體調查為基礎來研究歷史,這一方向被費弗爾認為是“史學的前途”。對此《年鑒》雜志一開始就做出榜樣:它進行了對土地冊、小塊田地表格、農業技術及其對人類歷史的影響、貴族等的集體調查。這是一條可以帶來豐富成果的研究途徑。自1948年創立起,高等研究實驗院第六部的歷史研究中心正是沿著這一途徑從事研究工作的。
愿以勒高夫的這段話作為本文的結尾。
原載于:《山西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8年第1期
作者系山西大學中國社會史研究中心教授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村學 微信公眾號(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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