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是國家戰略,是“三農”發展的重大機遇,但在地方貫徹落實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半月談》雜志調研發現,當前許多農村地區發展意愿強烈,但普遍面臨審批限制過多、機制不暢、收費不盡合理、政府服務不足等困難。比如,想給貧困戶蓋些房子,得先走10多道審批手續;想好好修繕一下祖宅,得先交危房鑒定費和設計費;等等。
俗話說:“鞋子合不合腳,誰穿誰知道。”農村的發展,農民最有發言權。他們是鄉村振興的主體,政策制定者應該多聽聽他們的聲音,多從他們的角度思考問題。這也是為什么中央一直強調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立足國情農情”。這個農情該如何把握?如果不去深入了解農村、農民、農業,自以為是地用各種“超前”思維謀劃鄉村振興,就有可能脫離農村工作實際,犯下教條主義錯誤,落入城市思維的窠臼。以農村建設為例,現在的程序更加規范和嚴格,極大減少了基層貪腐案件的發生,但隨之產生的審批環節多、部門多、費用高等問題,卻成了當前農村建設主要阻礙之一。激發鄉村振興的活力和動力,基層有必要先來一場放管服改革,適當放權、簡化手續、降低收費,把農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先調動起來。
“希望干部能主動到村里看看,主動幫忙解決困難。”這是許多農民的呼聲,同時也道出了我們的一些干部遠離農村,服務意識有待提高。鄉村振興不是農民自己的事情,不單要農民自己行動起來,還需要社會各界參與進來,尤須政府部門做好服務工作。而這恰恰是一些地方的短板所在。這種服務的欠缺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固步自封、缺乏主動。一些涉農政策在基層缺少實施細則,如果想要做事,同時兼顧農村實際,就必須做一點延伸和突破,但又擔心不夠規范,怕受處罰,結果是無所作為。二是畫地為牢、各自為政。鄉村發展涉及多個職能部門,部門之間理應加強協調溝通,共同為鄉村振興服務,但現在實際情況是,許多部門“各掃門前雪”,相互不協調。三是雪中送炭少、錦上添花多。在最需要扶持的時候得不到支持,而待產業發展起來后,許多部門則主動找上門來。
優化服務,同樣屬于放管服改革的內容。做好鄉村振興這篇大文章,政府的服務意識、服務能力、服務水平必須滿足農村和農民所需。而優化服務,除了需要上級部門開列服務清單,還需要從根本上激發干部的擔當。前者治標,后者治本。許多基層部門和領導干部服務意識薄弱,考慮老百姓意愿不夠,就是因為怕擔當、怕犯錯,只求按照條條框框辦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安安穩穩就好”。比如,某地一位退伍返鄉青年希望利用村里豐富的桃樹資源舉辦桃花節,發展休閑農業,促進農民增收,但鎮領導多次找他談話,認為桃花節可能會吸引大量游客,造成交通和安全壓力,連續兩年阻止他舉辦桃花節。“上面千根線,下面一根針。”基層干部工作繁重、責任壓力大,這是事實,但不能因此就喪失進取之心、擔當精神。無論是放管服改革,還是干部培養選拔,都應聚焦這一方面,提拔重用那些敢擔當、能擔當、善擔當的干部,促使更多干部主動服務、積極投身鄉村振興事業。
鄉村振興,國之所望、民之所期,亟待改革掃清羈絆、添加動力。該下放的下放、不該管的不管、該服務的服務好,這是鄉村振興的現實需要,也是中國改革的必然要求。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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