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農村勞動力轉移和土地流轉加快、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各類新型農民合作社形態應運而生。鄉村旅游合作社就是一種重要形態。
目前,在鄉村旅游業態不斷推陳出新、功能不斷多樣化的背景下,以農民個體經營為主體的“農家樂”面臨被產業邊緣化的危險;加上農戶資金缺乏、缺少現代經營管理能力,往往采取競相壓價、拉客宰客的短視性經營手段,陷入低端和重復建設的惡性循環。因此,從事鄉村旅游產業的農戶只有組織起來,通過合作組織實現規模經營和集約經營,才能維護好、實現和發展好自己的合法權益,真正成為鄉村旅游產業發展的投資主體、經營主體和受益主體。而且,鄉村旅游要躍上新的臺階,不能也不應排斥外來資本。但如果農民沒有組織起來,就不能在產業化、社會化的發展浪潮里保障自身的利益;外來資本也缺乏可以對接的組織,難以落地。可見, 大力發展和培育以鄉村旅游合作社為代表的新型鄉村旅游經營主體是促進我國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轉型升級、發展田園綜合體的前提基礎和發展保障。
就組織類型而言,目前,鄉村旅游合作社大體分為:(1)緊密型旅游合作社與松散型旅游合作社。緊密型合作社主要特點在于合作社不僅在產權上采取成員資金、農宅等要素入股的方式,而且在業務上采取統一經營、統一服務的機制。而松散型合作社則更像是一個鄉村旅游協會,在一定地域內(通常為村域)進行價格協調、業務宣傳、爭取資源等松散性服務活動。事實上,目前鄉村旅游合作社大多數屬于后者。不過,應該指出的是,由于鄉村旅游服務的業務特性,如果缺乏強有力的村社權威和組織,松散型實際上更適合目前大多數農村發展鄉村旅游合作社的現實情況。(2)村社帶動型、企業帶動型、能人帶動型旅游合作社。現實中,與農產品生產經營類農民專業合作社不同的是,絕大多數鄉村旅游合作社都是在村社組織基礎上組建和成立的。因為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具有顯著的在地性和外部性,價格協調、業務宣傳、爭取資源等都需要村社組織出面和實施;即便是外來資本介入鄉村旅游,也特別需要通過村社組織對接農戶以降低交易費用和組織成本。所以,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村社組織是鄉村旅游合作社的組織基礎。也有一些是有外部資本介入的,如有供銷社領辦的,也有由外部公司租賃經營管理的。這類企業帶動型的旅游合作社由于企業具有一定的資本實力和經營經驗,往往更加呈現運營企業化、品牌化、景區化的特點。也有少數是能人帶動型,這些能人也通常是當地的村干部或鄉村精英,在當地有著深厚的社會資本和社會網絡。
鄉村旅游合作社的主要業務內容有:(1)餐飲服務,這是最基本的農家樂內容,進入門檻低,統一難度大;(2)住宿服務,這是相當部分鄉村旅游的基本內容,有一定進入門檻,統一難度不小。在有關調查中,大多數成員認為合作社重要的服務是床上用品的供應。成員普遍認為床上用品的統一供應使農家院的服務標準更加規范,提高了衛生水平,而且有助于游客對農家院產生良好印象,有利于游客選擇農家院住宿;(3)各類農業農村休閑旅游體驗性活動,如農產品采摘、漂流、垂釣、民俗體驗、手工作坊等;(4)農產品以及民俗物品的銷售、定制; (5)景區建設、管護和發展等。
從各地實踐來看,鄉村旅游合作社在帶動農民就業增收和產業脫貧、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帶動農民創業創新等方面確實顯現出獨特的優勢和顯著的作用,當然也存在不少現實問題。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民合作社》期刊201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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