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上要封山禁牧,限我10天內必須把羊賣掉,否則就要罰款。”陳齊說,突如其來的“賣羊令”,令他無法接受,“封山禁牧查的是山羊,我養的是奶羊,都是在荒地、河灘里放,又不進林子,為啥也要賣?”(中國青年報 08月08日)
山西蒲縣在實施生態修復工作中,出臺《關于開展“封山禁牧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規定,“對羊群品種不適宜圈養,不具備養殖條件,既沒有充足的飼草,又沒有標準圈舍的養殖戶,必須限期取締。”然而在鄉鎮在執行通知中,卻出現了讓人匪夷所思的“奇思妙想”,不分清紅皂白地一刀切,一律限期賣羊,讓群眾叫苦不跌,應當引起各級政府的反思?
實施生態復與群眾發展養羊致富并不相矛盾,作為一級政府在做決策前,不能采用“拍腦袋”想事情的辦法,應深入基層調研,制定出符合生態修復和養羊增收的相關政策,實現生態修復和農民增收雙贏。
生態脆弱區往往也是群眾比較貧困的地方,發展農業生產條件比較差,增收致富的渠道單一,發展家禽家畜成為了家庭增收的補充。蒲縣前些年出臺了發展養羊的相關扶持政策,許多群眾在發展養羊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且養羊業已成為了當地群眾增收的路子。縣林業局的通知也只是取締不符合圈舍標準的養殖戶,而不是統一取締。
為此,鄉鎮在實施生態修復的過程中,應拓寬群眾增收致富的路子。一是要鼓勵養殖戶加大羊品的改良,淘汰一批影響生態修復的山羊。二是引進適宜圈養的品種,實現種草養羊,并充分利用農作物秸桿養殖,提高秸桿綜合利用率。三是加強對農戶山羊養殖的管理,以放養、圈養相結合的方式,利用有限的草地、坡地等,發展羊產業助農增收,以爭取群眾對生態修復的支持。這不,山西農業大學動物科技學院院長劉文忠教授作出了答復“封山禁牧是針對規劃的林地、草地禁牧,對于除此之外的農田、草地、坡地等不算林地的,不應該屬于封山禁牧區,可以放牧;山羊的脾性是放牧為好,綿羊圈養效果要比山羊的好,但也并非山羊就不可以圈養。”
作為一級地方政府,在實施產業發展上應該堅持連續性,不能一屆班子一個思路,不然為了形象工程、政績工程而急功近利,就會讓一些正在實施的民生工程變成濫尾工程,失去人民群眾對政府實施新的工程的支持。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號角已經成為主線,然而實現脫貧奔康是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如何培育農民增收致富的新支柱,已成為各級政府探索的重點課題。因此,像山西蒲縣這樣,只因生態修復就限期讓群眾賣羊的方法實在不可取,而是應該把生太修復與拓寬群眾增收致富的路子有機結合來,在改善生態環境中拓寬群眾增收致富的路子。
作者單位:四川省鹽亭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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