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一位村民多次到政府部門非正常上訪。為了讓其盡快“罷訪”,當?shù)亍鞍僖腊夙槨保髞砥湮缚谠絹碓酱螅棺屾?zhèn)干部提供百萬貸款擔保用來購買汽車;某地一初中生暑假期間在家附近的水域發(fā)生溺亡,學生家長竟然糾集多人到學校索賠,當?shù)卣疄榱恕氨苊馐聭B(tài)進一步擴大”,指示學校答應要求。(4月27日,人民網(wǎng))
中國要建成全面小康社會,就必須依法行政,同時依法行政也是當今社會解決基層建設(shè)問題特別是農(nóng)村各類問題的關(guān)鍵。市縣鄉(xiāng)三級基層政府都處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線,承擔著經(jīng)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方面的管理職責,直面廣大群眾,直面各種利益關(guān)系和社會矛盾,其能否做到依法行政,不僅會關(guān)系到政府的形象,而且還會關(guān)系到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
但近年來,個別基層政府對一些群眾的不合理訴求一味遷就,突破底線,此種做法看似化解了矛盾,維護了社會穩(wěn)定,實際卻是遺患無窮。因為這是以犧牲法治權(quán)威、政府公信為代價換來的虛幻的穩(wěn)定與和諧。當這些被基層政府以“息事寧人”的態(tài)度縱容的人嘗到了“不講理”的甜頭,就會誘發(fā)一種“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不鬧不解決”的錯誤導向,讓一些人將“鬧”作為表達訴求的方式,由此產(chǎn)生惡性循環(huán)。若“息事寧人”成為基層政府解決群眾訴求的方法,不僅嚴重增加成本,而且會破壞全社會的是非觀、公正觀等價值理念,在道德正義上削弱了政府形象,非但不能促進社會公平,反而會加速社會基礎(chǔ)秩序和社會價值體系的失范。
因此,加強基層依法行政,以法治解決群眾訴求,才是定紛止爭,維護社會和諧的正確途徑。個別基層政府選擇“息事寧人”的,也說明其對依法解決問題的信心不夠足,底氣不夠硬,手段不夠多。“打鐵還需自身硬”,只有基層政府部門以身作則,堅持運用法治思維與方式,理智回應群眾訴求,對合理的訴求積極回應,對不合理的訴求曉之以理,堅定拒絕,才能引導群眾依法表達訴求,維護自身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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