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經營權抵押貸款風險補償金
編者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普遍面臨資金發展的困難,評估難、擔保難、抵押難成為農業大戶向金融機構貸款難的“攔路虎”。今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推出兩權抵押試點辦法,各省紛紛開始嘗試。
然而在推進過程中,依然有很多難題擺在面前:政府探索的路徑在哪里?怎樣破解推進難題?抵押貸款風險如何防控?讓我們看看湖南漢壽縣是如何做的。
8月8日,在洞庭湖區,湖南省常德市漢壽縣巖汪湖鎮金盤嶺村700畝水稻種植基地,種糧大戶張昌元望著半個多月前插下去的禾苗長勢良好,懸著的心終于落地。要不是從當地農商行借到100萬元貸款,收割機、旋耕機買不回來,肥料買不回來,不僅早稻收割受到影響,而且晚稻生長期也會推遲半個月,很難避開晚稻生長的天敵寒露風。
在武陵山區,沅陵縣二酉鄉落鶴坪村的瞿美生同樣領到了100萬元貸款。有了這筆資金,他的休閑農莊將于今年9月順利開業。
張昌元和瞿美生各自領到的100萬元貸款,雖來自不同的銀行,但都受益于一個相同的惠民貸款項目——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
從漢壽早在2011年基層首創、摸索前行,到2014年漢壽、沅陵等8縣(市)成為湖南首批農村承包的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再到2015年底成為全國試點縣,到如今,正式試點已有兩年多時間。湖南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工作推進情況怎樣?存在哪些風險?帶著這些思考,記者到漢壽等地實地采訪調查。
1、工作如何創新?
——確權頒證先行、價值評估首創、抵押方式科學
湖南是典型的農業大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普遍面臨資金發展的困難,評估難、擔保難、抵押難成為農業大戶向金融機構貸款難的“攔路虎”。
是因循守舊還是大膽探索?常德市農經局局長、高級經濟師張業湘一直在實踐中尋找破解問題的答案:“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3年前既有政策上的‘雷區’,也有法律上的禁區,但法無禁止皆可為,因此我們可以先行先試,承包權不能作抵押,但經營權可以分置出來,為什么不能將經營權拿來做抵押辦貸款,趟出一條改革新路子。”在常德市農經局的支持下,漢壽縣決定做“敢吃螃蟹的第一人”。
為破解農業經營主體融資難題,2011年漢壽縣啟動了永豐華盛小額貸款公司經營權抵押貸款嘗試,對租賃期在10年以上的養殖承包經營權給予抵押貸款,累計貸款70筆。但由于政策和法律上的雙重阻力,整體成效并不明顯。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的出臺,掃清了政策上的障礙。
抵押貸款要推行,確權頒證要先行。漢壽縣加快農村土地確權頒證工作,確保于今年9月全面完成確權頒證。
經營權要抵押,土地價值如何評估成了關鍵點。漢壽縣在全國首創了“三方認定”的價值評估辦法:小額貸款的,明確由縣土地流轉服務中心、承辦金融機構、經營權人為評估主體,由三方共同協商、共同評估;50萬以上大額貸款的,由專家評估委員會認定。
大額貸款實質上需要被抵押的土地經營面積較大,但形式上抵押的是農戶承包經營權證。但人均只有1.35畝田地的漢壽農戶顯然光靠承包面積去抵押達不到抵押條件。因此,漢壽縣采取兩種組合辦法破解抵押難:一種組合是農戶少量自身承包地+所流轉的規模田地;另一種組合是農戶少量自身承包地+通過公開招投標方式所取得的承包經營權(如改造低洼湖田所得)。
這樣一來,“有承包經營權證的交證抵押、沒證的交流轉合同抵押。”漢壽縣農經局副局長李娟介紹,抵押人憑價值認定書與金融機構簽訂抵押貸款合同,縣經管局收回《土地經營權證》或《流轉合同》原件作為代管,發放《他項權證》,抵押人憑《他項權證》向金融機構申請發放貸款,銀行一般按評估價值的40%~60%發放貸款。
2、推進難在哪里?
——評估難以精準處置充滿變數金融風險較高
2014年3月20日,漢壽縣發放了湖南省第一筆金額達50萬元的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到目前,湖南省該項工作在逐步推進,試點縣帶動非試點縣開展了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記者從中國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了解到:截至今年6月末,湖南全省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余額為2.7億元。
“從貸款總余額看,其中8個試點縣貸款余額占比49.8%,而截至今年6月,漢壽縣貸款余額達5492萬元,占到了近20%。”湖南一位農村經濟專家分析,僅從以上數字來看,目前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呈現“一縣貢獻獨大、整體推進較慢”的格局。
為何推進較慢?業內人士分析,從目前的試點來看,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難點:評估難以精準、處置充滿變數,金融風險較高。
評估值影響貸款額,因而經營權價值評估是否精準就會直接影響到貸款數量的發放。漢壽以“年租金×經營期限+地上種養物價值”來測算土地價值,而這種評估測算法即使是對主要經營項目“兩水”作物——水稻種植和水面養殖來說很難做到精準。漢壽農商行副行長唐方亮認為,水面養殖種類繁多,但大多數水面養殖的產量無法據實際精確計算,只能按常規產量進行測算,最終評估其價值再打個8.5折;水稻稻田租金則易受市場和天氣的雙重影響,如果一旦遭遇自然災害,水稻產量事先評估的價值就會比實際價值高出很多。
今年漢壽農商行正遭遇了這種煩惱:該行今年初給一些水稻種植大戶的水稻產量評估是根據每畝800~1000斤來測算的,但由于今年早稻在7月初遭遇了特大洪災,普遍每畝要減少400斤。類似這樣的天災給處置帶來了庥煩,一旦絕收或者減產,就不可避免地帶來了風險,如果有人不能及時還貸,那么處置的評估測算項目就缺了產量、只有租金了。
在唐方亮看來,潛在的處置風險遠不止這些。一方面,如果不利用全國性的交易平臺,僅僅在本縣或周邊地區再流轉,處置的空間較窄,導致客戶不多、價格不高,甚至處置不了,那么待處置的項目就會變成一堆廢物。另一方面,一旦因經營不善發生糾紛甚至老板跑路事件,就會造成更多的麻煩,比如承包戶的租金如沒拿到,他就可能從經營者手中要回土地,導致土地經營權無法再轉讓;而如果經營者特別是外地的經營者“跑路”,所經營項目就容易被債主搶占,這樣處置起來會困難重重。
“對于金融機構來說,風險可控是我們的生命線。由于操作時間短,雖然在漢壽目前還沒有發生不良貸款,但風險是潛在的,我們不能不提前預判。既知風險隱患較大,所以我們不敢操之過急。”中國人民銀行漢壽支行副行長曾云祥說。
3、風險怎樣防范?
——兩種擔保分擔三道防線處置四方專業評估
改革惟有創新才能攻堅克難。
漢壽縣創新的第一關就是改進評估辦法。漢壽縣通過引入土流網作為第三方機構評估土地價值,土流網通過大數據分析,從光照水源、土壤條件、地形狀況、政策規劃、開發配套、區域經濟等6大方面對經營權價值做出精準評估。土流網出具評估報告后,由農戶、銀行、土地流轉中心、土流網四方對價格進行認定,最終確定土地價值。
從以前的“三方認定”到如今的“四方評估”,既有助于農業大戶規避經營風險,可以更科學地選擇適合經營的農業項目;又讓金融機構避免了因評估不準所帶來的金融風險。
農業大戶一旦還不起貸款怎么辦?“政府不能包辦、不能當保姆,政府主要搭建平臺,引導市場運作。”漢壽縣委常委、副縣長余習瓊說。因此,漢壽從2014年引入政策性擔保機構——兩家擔保公司作為金融反擔保;后來又引進商業性擔保機構參與擔保,2016年3月18日發放了全國第一筆由互聯網公司擔保的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
“政策性擔保機構是第一道防線,商業性擔保機構是第二道防線,我們還有第三道防線來調控風險。”唐方亮所指的第三道防線是政府實行風險補償金的補償機制。在規定試點期間,漢壽縣財政出資建立了500萬元風險補償金,每年按照貸款風險補償實際金額予以補充,銀行貸款損失的風險補償比例由原來的10%提高到20%。漢壽縣委書記楊昶表示:如果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總額達到1.5個億,風險補償比例可以提高到30%。
“我們不僅要提高分擔風險的能力,更要增強抵押貸款的效率和效果。”在張業湘看來,就推進整個抵押貸款工作而言,不僅要以三道防線構筑共同承擔風險的“安全墻”,而且要從“按質按量確權頒證、建立健全高效有用的信息化管理系統、以市場為導向探索商業銀行抵押權實現的機制和形式”三方面入手,形成抵押貸款工作的“貸動力”。有了“貸動力”的帶動,有了“安全墻”的保護,金融機構才能真正少點風險、農戶能多點收益、農業能添點活力。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民日報 2016-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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